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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文革暴政是極右翼精英主義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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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傑瑞米柯賓 于 2026-1-9 15:49 编辑

作者 熊飛駿 寫於 二零二六年

前言

文革暴政不屬於民粹主義,真正的民粹主義是以多數人的經濟利益和多數人的人文認同衍生出的情緒價值為基礎,通過多數民主的方式侵犯少數人,比如為了多數人的福利對少數人征收高額的累進稅,比如多數人通過選舉多數國會和政府的方式確立讓少數人不屬於的人文環境,西方國家的高福利和同性婚姻就是民粹主義。文革暴政完全不符合民粹主義的標準,縱使文革暴政充斥著熱鬧的街頭武鬥,也確實有社會精英遭受政治迫害,但是終歸只是掌握國家機器的中共放任支持者對反對者進行人身攻擊,根本不是多數民主的結果,被政治迫害的部分社會精英被政治迫害的原因是因為被中共權貴懷疑有反對一黨專政的傾向。文革暴政的本質是為了維護少數專政多數的社會環境的少數人發動的政治運動,所謂的大鳴大放大字報大辯論只是針對被中共權貴定義的政敵,根本沒有多數基層人民對由少數人組成的統治精英的批判,對八級工資制不滿的基層工人根本不能通過公民投票的方式廢除八級工資制,文革暴政從頭到尾都是極右翼精英主義暴政,今天中國社會存在的強姦民意、樹立樣板人物、壓迫大多數人的個性自由、少數人的存在感壟斷、拍中共馬屁的人可以逆淘汰不拍中共馬屁的人的文革元素都是少數暴政的衍生物。今天的中國社會有必要深刻反思文革,廣大中國人民有必要認識到極右翼精英主義的危害。

  一、“文革式民主”是多數民眾說了算嗎?

  非也!

  “文革式民主”上面是毛太陽一人說了算;下面是各級毛派官員說了算。平民大眾的意見從來不會受到真正的尊重。

  平民大眾只是毛太陽和毛派官員隨意操縱的政治工具和沖鋒機器,就象戰場上的士兵一樣,指揮官沖到哪打到哪,個人沒有任何選擇權。

  文革時大批官員被當作“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被打倒在地,任平民大眾批鬥淩辱。表面上看人民是“當家作主了”,可以把昔日不可一世高高在上的達官顯貴踩在腳下了;可仔細一想卻不是那麽回事。

  文革時打倒誰打擊到什麽程度並不是人民說了算,而是毛集團說了算。上面是毛太陽說了算;下面是各級毛派官員說了算。

  從劉、鄧、陶、王、彭、羅、陸、楊到林彪反黨集團到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所有被打倒的政要全是遵從毛太陽一人的意志,都是服務於他一人獨裁集權的目的,服務於黨內權力鬥爭的需要。人民只是毛太陽手中的一張牌一枚棋子。

  那時毛內閣--文革小組把內定要打倒的官員名單送到聶元梓等紅衛兵領袖手里,後者即召集紅衛兵召開對這些官員的批鬥會,對他們殘酷鬥爭無情打擊。

  毛太陽和毛派官員沒有授意打倒的官員絕對不能動,如果有人膽敢鬥爭他們,就會被定性為“反革命活動”,參與者被污為“反革命分子”受到無情迫害。

  武漢市群眾組織“百萬雄獅”就曾無視毛指示發動抓捕批鬥文革小組幹將王力的活動。毛太陽惱羞成怒,當即宣布“百萬雄獅”為反革命組織,派周總理親赴武漢解救王力,同時給與“百萬雄獅”對立的毛派發槍,血腥鎮壓“百萬雄獅”。

  如果某個民眾或紅衛兵發現被批鬥迫害的對象是自己摯愛的親人--父母妻子兄弟姐妹,就必須和親人劃清界線,身先士卒沖鋒在前,不得回避落後,更不得為親人辯護求情,否則就會和親人一樣被打倒在地。

  1967年9月,江青、陳伯達在接見北京大專院校紅衛兵的時說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孫泱是壞人、日本特務、蘇修特務和國民黨特務。孫泱受盡迫害慘死在中國人民大學的地下室里。

  周總理最摯愛的養女美麗的孫維世出面為哥哥申冤。她給江青寫信:孫泱決不是特務,死因可疑,要中央文革派人去調查;又給周總理寫信陳述冤情,因為孫泱也是周恩來的義子。

  1967年12月,江青以“特嫌”的罪名把孫維世的丈夫金山投進監獄,借搜查金山“罪證”之名對孫維世進行抄家,抄走孫維世大量信件照片。江青截獲了孫維世給周總理的一封信,便拿了這封信興師問罪,指責周總理縱容自己的幹女兒反對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周總理一言不發,默默在孫維世的逮捕證上簽下自己的姓名。當時中央專案組在逮捕要犯或逮捕比較特別的犯人都要周總理簽字。那時周總理簽字逮捕的還有他的親弟弟周恩壽?孫維世被江青加上了“蘇修特務”的罪名,於1968年3月1日戴上手銬投入獄中,被剝的一絲不掛,打得遍體鱗傷。1968年10月14日,孫維世被活活打死,死後身上什麽都沒穿,只有一付手銬依舊鎖著雙手!家人在她死後發現她頭上被釘進了一個大長釘子……連周總理這樣的政府首腦都被迫親手簽字逮捕自己的養女和親弟弟,眼睜睜地看著她們受盡酷刑淩辱迫害致死,就更不用說普通中國民眾了。

  二、民眾能自由表達意見批評領導人嗎?

  不能!

  那時不但不能對毛太陽說半個不字,就連把毛主席萬歲喊成毛主席九千歲,也一定會被打成“現行反革命”槍斃坐牢甚至誅連九族,就更不用說給毛提意見批評國家領導人了。那時全國民眾只能對毛主席早請示晚匯報,跳忠字舞,每天都要數次高呼口號向毛太陽表中心:

  毛主席萬歲!

  毛主席萬歲!萬歲!萬萬歲!!

  敬祝我們敬愛的偉大領袖毛主席萬壽無疆!萬壽無疆!

  敬祝毛主席的親密戰友林副主席永遠健康!永遠健康!

  …………

  北大才女號稱當代林黛玉的美麗林昭,因其堅守良知與主流意識不一致的言論被捕入獄,判刑20年,在獄中遭受了令人發指、慘不可言、生不如死超法西斯殘無人道、滅絕人性的折磨淩辱。林昭寧死不屈,咬破指頭在監獄墻壁上寫下正義良知之聲:

  “祗應社稷公黎庶,那許山河私帝王?”

  “每當我想起那慘烈的一九五七年,我就會痛徹心腹地不由自主地痙攣起來,使我條件反射地感到劇痛。這是一個染滿中國知識界和青年群之血淚的慘淡的年份,假如說在此之前處於暴政下的中國知識界還或多或少有一些正氣的流露,那麽在此以後確實被摧殘殆盡了”。

  “怎麽不是血呢?陰險地利用我們的天真、幼稚、正直,利用我們的善良、單純與熱烈、激昂的氣質,欲以加以煽動,加以驅駛,而當我們比較成長了些,開始警覺到現實的荒謬與殘酷,開始要求我們應有的民主權力時,就遭到空前未有慘毒無比的迫害、折磨和鎮壓。”

  “怎麽不是血呢?我們的青春、愛情、友誼、學業、事業、抱負、理想、幸福、自由,我們之生活的一切,這人的一切幾乎被摧殘殆盡地葬送在這個污穢、罪惡、極權制度的恐怖統治之下,這怎麽不是血呢?”

  “自由是一個完整而不可分割的整體,只要還有人被奴役,生活中就不可能有真實而完滿的白由,除了被奴役者不得自由,即使奴役他人者也同樣不得自由。當我們深受暴政的奴役,我們不願作奴隸的同時,但我們自身作為反抗者不能建立新的形式的奴隸制度。”

  …………

  1969年4月29日,林昭因思想反動拒不認罪被改判死刑,在蘇州郊處秘密槍決。第二天,劊子手找上林昭家門,向其母親和妹妹索要五分錢子彈費。

  遇羅克1966年7月寫作《出生論》,駁斥了當時甚囂塵上的“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反動兒混蛋”的“血統論”。在1967年1月18日《中學文革報》第1期上刊載,在社會上產生了廣泛影響,但為當時的主流意識所不容。1967年4月17日,毛內閣--“中央文革小姐”表態說《出身論》是反動的。1968年1月1日遇羅克被捕。1970年3月5日被殺害。罪名是“思想反動透頂”、“反革命氣焰十分囂張”?

  1968年,遼寧省委宣傳幹事張志新因向同事透露“我考慮的不是這一派那一派的問題,我考慮的是文化大革命的問題,我覺得文化大革命好多問題我不能理解。”被同事告發。1969年9月18日以反革命罪被捕入獄,被關押在只能容納一人、而且只能坐不能躺不能站的“小號”里,背著18斤背銬,拖著沈重而冰冷的腳鐐;頭發幾乎被拔光;被有人唆使的男犯人強奸、輪奸無數次;終致精神失常。因始終堅持自己無罪,1970年5月經毛太陽的侄兒毛遠新親自指示,張志新以“反對毛主席、反對江青同志,為劉少奇翻案”的罪名被判死刑。1975年4月4日在沈陽大窪刑場被槍決。臨刑前因害怕她當眾喊口號,四個冷血壯漢奉命把她按倒在地,在頸背墊上一塊磚頭,不麻醉不消毒,用普通刀子割斷了她的喉管,把一位女管教員當場嚇昏……李九蓮:江西贛州冶金機械廠學徒工,文革期間為贛州第三中學宣傳股長,學生部長,第三中學衛東彪造反兵團負責人,參加了文革期間全國最早也最大規模的一次武鬥。1969年2月給在部隊服役的初戀男友寫信,對國家的前途、命運提出質疑:“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到底是什麽性質的的鬥爭?”“我時常感到中央的鬥爭是宗派分裂,因此對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產生反感。”……她的男友立即將戀人的信交給所在部隊政治部。李九蓮於同年五月以“現行反革命罪”被捕,在獄中受盡非人折磨。1976年12月在獄中寫成《我的政治態度》,被認定在服刑期間重犯反革命罪判處死刑,於1977年12月14日執行。臨刑前為防範她在大眾之前呼冤喊口號,竟滅絕人性地把她的下顎、舌頭用一根尖銳的竹簽穿成一體……黎蓮:和李九蓮一樣給在部隊服役的男友寫信質疑文革,被男友告發判死刑,1970年被槍決時年僅18歲。臨刑前在囚車上被活體取腎,四個冷血的武警把她按在車壁上,衣服往上一擼,沒使用任何麻醉藥,一把鋒利的手術刀就在她的右腰處劃開一條半尺長的裂口,一個血淋淋的腎從里面摘了下來,然後匆匆往里面塞上一團藥綿,紗布,來不及縫合就押往刑場執行槍決。同時一家醫院的手術室里,一位大官正在等待種植這顆從血泊中掠奪來的腎……被活體取腎的還有小學女教師鐘海源,因為為李九蓮鳴冤被判死刑。接受她腎的是南昌九十二野戰醫院的一位高幹子弟,此人堅持要活體取下的腎,還說女腎比男腎好,尤其是年輕女人的腎更好……鐘海源的屍體則被九十二野戰醫院拉去作了解剖標本。

  文革期間毛太陽號召民眾搞“大鳴、大放、大字報、大辯論”,但那不是言論自由而是權力鬥爭的工具,前提條件是絕不能說毛太陽半個不字,否則死刑。

  1969年3月,湖南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大庸縣24歲的女青年丁祖曉給州委機關寫信抨擊當局強迫農民供“寶書台”,逼得農民賣豬換“紅寶書”、甚至把買油鹽醬醋的錢、孩子的書錢都拿去“請毛主席像”:“是不是毛主席要做的?還是哪一級幹部為了獻媚而做的?”“這恰如封建王朝的上朝,把毛主席當封建帝王,天天朝拜。”4月21日中共九大閉幕,全縣都忙著紮“忠”字牌摟掛“忠”字旗。丁祖曉和姐姐丁祖霞連夜寫了好幾張傳單,由丁祖曉進城散發:“這‘忠’字是地道的個人崇拜。”她們呼籲“一切正直的革命人們”“不要甘於做奴隸,起來造忠字的反,革忠字的命!”……姐妹倆被捕後,她們的同學、女青年李啟順決定聲援她們,刻鋼板油印了一批《告革命人民書》,由她的妹妹李啟才深夜進城散發。於是姐妹倆雙雙落網。1970年5月8日,丁祖曉被拉到該縣鷺鷥河邊槍斃。李啟順則被“借”給吉首縣,在吉首遊街示眾後遭槍殺(有些地方沒有需要槍斃的“反革命”,便向別的地方借)。

  …………

  烏有之鄉的那些狂熱毛派,如果生活在毛中國時代,敢於撰文否定最高權力階層的大政方針(先為階級鬥爭後為改革開放),敢於為最高權力層打倒的“反動派”(先為劉少奇後為四人幫)鳴冤翻案,恐怕都逃不過槍斃的命運。

  三、文革式民主是維護多數民眾的權益嗎?

  非也!

  文革式民主是毛太陽運動利用民眾的政治手段,主要用於維護毛太陽一人的獨裁專制統治,用於維護毛派官員的權益,廣大民眾則被剝奪了最基本的權益。毛太陽的目的達到後,被運動起來的民眾就如破鞋一樣被毫不留情踢到一邊。

  文化大革命“抄家”“破四舊”紅衛兵沖鋒在前,可“勝利成果”卻由毛集團分享,紅衛兵則“一切繳獲要歸公”。紅衛兵抄來的大量珍貴文物任由毛內閣成員江青、康生等高官挑選,看中者即攫為己有。不僅如此,康生還定期光顧國家博物館,看上那件文物就隨意拿走。抄來的大量線裝古書和珍品字畫則成了毛太陽的私人收藏。

  毛太陽在九大鞏固自己的獨裁權力,達到集大權於一身的政治目的後,就對在文革前期為毛太陽奪權沖鋒陷陣的紅衛兵隊伍舉成了過河拆橋的大棒。紅衛兵自此惡運當頭,近2000萬青年學生被趕出生他養他的城市,去貧窮、愚昧、骯臟且充滿敵意的農村“接受貧下中農再教育”,也就是實質上的“勞改”。紅衛兵的命運自此操縱在他們先前根本瞧不上眼的土包子官員手里,很多年輕貌美的女紅衛兵被土包子村官和生產建設兵團的武夫強暴淩辱,痛哭無告。

  直到烏友之鄉的毛派們呼籲翻案的“四人幫”倒台,絕望的下鄉知青才發起了“返城請願活動”,最後還是被紅衛兵批倒批臭。這真是莫大的政治諷刺,迫害他們的是“階級兄弟”而拯救他們的居然是“階級敵人”?這樣的政治騙局也只有中國政壇才會前後相繼。

  不僅於此,為毛太陽奪權立下汗馬功勞的很多“造反派”頭頭們也在毛鞏固權力後鳥盡弓藏。七十年代初的“一打三反運動”和“清理階級隊伍”,無數“鐵桿造反派”被毛太陽恩將仇報送上刑場監獄,就連風雲一時的五大學生領袖也免死狐烹,其中的四位被無情審查打入賤民階層。

  號稱“亂世狂女”的聶元梓於1969年11月被發配到江西省鯉魚洲北大分校農場勞動;1971年初被隔離審查。

  北師大“地派女傑”譚厚蘭於1968年10月被發配到北京軍區某部農場勞動;1970年6月被押回北師大隔離審查。

  “地派頭目”王大兵於1971年被押回北京地質學院隔離審查,並被開除黨籍。

  清華大學“造反司令”蒯大富首先喊出“打倒劉少奇”的口號,並“智擒王光美”,為毛太陽奪權立下汗馬功勞,後來一樣被過河拆橋,於 1970年11月初押回清華受審。

  …………

  至於廣大工人農民,除了向偉大領袖“早請示晚匯報”,跳“忠”字舞,唱紅歌,省下買生活必須品的錢買“紅寶書”、“主席像”外,沒有從“文革式民主”中得到任何好處,基本政治權利也沒有任何保障。

  …………

  總之“文革式民主”是“運動群眾”而不是“群眾運動”;是“為一個人服務”的民主;是獨裁者一人為平民大眾做主;是廣大民眾被欺騙利用獨裁者專制聚權的民主;是給國家民族和人民大眾帶來巨大災難的反文明大折騰;是民眾充當“炮灰”和“沖鋒隊員”的赤裸裸謊言專制;與真實的民主相去十萬八千里,就連最原始的民主也風馬牛不相及。

  中國不能再來第二次文革,否則中華民族將萬劫不覆。

  我們不能在同一個巨坑里跌倒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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