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讲的,是中国近代史上极具讽刺的一幕。
1967年的夏天,中南海风声鹤唳,一群造反派闯进刘少奇的办公室,要把这位时任国家主席拉去批斗。刘少奇慌了,顺手抓起一本《宪法》,大声抗议:“我现在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你们可以侮辱我个人,但不能侮辱国家!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权利,你们破坏宪法,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结果呢?这群造反派愣都没愣一下,继续群情激昂,把他批得狗血淋头。
为什么宪法保护不了刘少奇?为什么宪法在文革中连一张废纸都不如?
更讽刺的是,这本宪法,正是刘少奇当年参与制定的!
刘少奇的彻底坠落本故事开头的一幕发生后一年多,1968年10月,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给刘少奇盖棺定论:“叛徒、内奸、工贼”。永远开除党籍,撤销一切职务,继续清算。
他一度被单独关押在中南海福禄居。此后,由于精神状态和生活状态恶化,再加上得不到及时的治疗,刘少奇的身体越来越差,失去生活自理能力。
1969年10月,已经时日不多的刘少奇被送到河南开封,一个月后就去世了。
这位中共二号人物,国家主席,最终死在一间破旧的小屋里,连死讯都不准公开。死亡证明上用了“刘卫黄”的假名,专案组的人冒充他的儿子刘源的名义申请火化。
但更讽刺的是,这一切并不是偶然,而是必然。因为刘少奇自己,曾是这套政治逻辑的设计师和执行者。
帮毛泽东“造神”刘少奇的悲剧,要追溯到1940年代延安整风时期。那时,毛泽东要在党内树立绝对权威,刘少奇是最忠实、最卖力的助手。
1945年中共七大,刘少奇作《修改党章的报告》,整整105次提到毛的名字,毛泽东思想被他定为“唯一正确的指导思想”。在刘的努力下,毛泽东第一次被供上“伟大领袖”的神坛。
到了文革,毛的个人崇拜达到巅峰,全国唱“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毛的话“一句顶一万句”。
当一个人被供成“神”,他就是法律,就是宪法。毛要刘少奇倒,谁敢阻拦?
信奉“党治”而非法治毛泽东说过:“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要靠决议、开会。”他甚至公开喊:“要人治,不要法治。《人民日报》一篇社论,全国执行。 ”
刘少奇完全认同:“法律只能做参考,党的决议就是法。”
这意味着,宪法从诞生那天起,就注定是装饰品。在毛和刘的心里,最硬的规则只有一个:党的权力至上。
党不是抽象的,党要靠人执行。到十年文革时期,随着对毛的神化,“党治”逐步变成毛一人独断专行,也就是“毛治”,毛想打倒谁,就打倒谁。毛一人说了算,谁不听?下场比刘还惨。
这样的情况下,刘少奇举着宪法呼救,岂不是自打耳光?
推动“以阶级斗争为纲”所谓“以阶级斗争为纲”,就是把政策法律作为阶级斗争的工具。虽然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公民有这个权利、那个权利。但是,一旦这个公民被打入“阶级敌人”的范畴,就沦为党可以任意打击的“贱民”。
中共当政后,刘少奇长期是分管政法工作的中共政治局常委。他在1955年就说过,“我们的法律不是为了约束自己,而是用来约束敌人,打击和消灭敌人的。”“如果哪条法律束缚了我们自己的手足,就要考虑废除这条法律”。
换句话说,法律是斗争工具,而不是需要遵守的底线。
毛泽东发动的历次权力斗争中,毛都自认为是“无产阶级司令部”的统帅,毛的政治对手都被打成“资产阶级”代理人。从高岗、饶漱石,到彭德怀、黄克诚、张闻天、周小舟,到刘少奇、邓小平,莫不如此。
刘少奇当年帮毛搞“反右”,打彭德怀,用的就是“阶级斗争”这套逻辑。现在,这套逻辑成了他的绞索。
1966年文革爆发不久,毛就将刘少奇打成“资产阶级司令部”的总头目。宪法怎么可能保护“阶级敌人”的总头目呢?
让政法机关做“驯服工具”1955年,最高检察长张鼎丞汇报工作,刘少奇拍板:“党委决定要捕的,检察院要闭着眼睛盖章。这样做也可能有错,这在党内可以讲清楚,但对外,都要由检察院出面担起来……如果检察院不做党的挡箭牌,民主人士就会利用这点来反对党,结果可以说等于是检察院反党。”
刘甚至警告:“检察院要做党的挡箭牌,……不然,就是违犯了党的纪律,要受党纪的制裁。”
于是,政法机关从此变成打人的棒子。
文革一到,毛泽东只要一声令下,这个棒子瞬间打到刘的头上。造反派的批斗,公安的关押,检察院一句不吭。
在这样的情况下,“宪法”连鸡毛都不如!
追随毛制造无数冤案毛泽东制造的政治冤案,刘少奇几乎次次站台。
1955年,毛制造了“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胡风反革命集团”“潘汉年、扬帆反革命集团”等冤案,刘都是积极执行者。1957年的反右运动,1962年的习仲勋冤案,刘不仅不提宪法的尊严,反而落井下石。
在毛将这些“阶级敌人”打倒时,刘少奇不仅没有想到捍卫“宪法的尊严”,反而经常充当落井下石的角色。
尤其庐山会议,彭德怀因为讲真话被打倒,刘少奇落井下石,骂彭“魏延的骨头”,甚至公开说:“所有人都可以平反,唯独彭德怀不能!”
文革结束后,中共对“以彭德怀为首的反党集团案”作了平反。回过头来看,刘少奇对彭德怀的批判,全是诬陷不实之词。
刘少奇帮助毛泽东整人的时候,他可能是为了自保。他可能没想到,即使自己成了中共的二把手,也是毛泽东一句话就能把他拉下马。
主持中央工作后整了许多人1962年中共七千人大会后,毛泽东退居二线,刘少奇在一线主持中央工作。刘主持中央工作期间,也整个不少人。举几个例子。
1964年四清运动中整人。当时,刘少奇之妻王光美到河北省抚宁县卢王庄公社桃园大队蹲点,“创造”了一个所谓“桃园经验”。得到毛认可后,刘带着王光美在全国到处作报告,推广“桃园经验”。
“桃园经验”的一大特点就是:以“逼、供、信”残酷整人。
据文革史专家宋永毅的文章介绍,在刘少奇、王光美直接指导的四清运动中,共逼死近7.8万人,在城乡共整了530多万人,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冤假错案。
文革初期派工作组到大学、中学整人。
1966年5月,毛泽东发动文革的“五一六通知”,是在刘少奇主持下通过的。刘当时不知毛要打倒他,以为毛又要发动一场反右派运动。运动初期,刘派王光美率工作组到清华大学“指导”运动。
在王光美的“指导”下,工作组把清华大学校长蒋南翔和所有副校长都打成“黑帮”,责令全体干部“靠边站”、接受批斗。清华师生形容当时的乱斗场面是:“游街一大串,斗争会一大片,劳改一大队”。全校500多名干部中,被打入“黑帮劳改队”的竟占70%。
受害者当初也是整人者刘少奇的死充分地表现出中共内斗“你死我活”的残酷性,但是刘少奇自己作为文革的受害者,也同时是这一罪恶历史的制造者之一。
在中共几十年的政治运动中,往往都是这样,受害者经常先是迫害者,为最后迫害他们致死的政治运动推波助澜。
就连刘少奇的儿子刘源在1999年时也曾承认:“不管有多少客观原因,他身为国家主席,没有能阻止国家陷入大灾难;作为党的最高领导,没能制止党受到大破坏;作为人民信任的领袖,没能保护人民免受巨大的损失。算不算一种失职呢?我想,这是不能以‘维护党的统一’,或为了党和革命的利益‘委曲求全’来解释的。”
刘少奇的倒台,不是因为个人阴谋,而是中共体制的必然结果。
在这个体制里,没有法律,只有权力;没有安全,只有斗争。因为中共的本质,就是靠一场又一场的政治运动,不断内斗,来维持统治。
所以,今天倒下的是刘少奇,明天,就可能是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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