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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不只于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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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edak8821 于 2026-1-18 20:51 编辑


来源:大纪元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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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人画历代琴式图‧帝舜之琴》。(国立故宫博物院提供)

东周之后的中华大地诸侯并起,整个社会谐和不存、征战频仍。至此来到了孔子所说的“礼崩乐坏”的时代。那么“乐”在坏之前又是什么状态呢?

从轩辕黄帝时出现礼乐开始,雅乐就是一种带有使命的存在。雅乐的理想是用谐和之声塑造谐和的人与社会。在彼时,音乐完全不是或者说极少是用来娱乐的,它更像是一种连接天、地、人的媒介和维护社会等级谐和的礼器。

在远古的中华大地,先民们渴望理解这个世界的运行法则从而获得上苍的护佑。于是,雅乐——一种超乎语言的沟通方式应运而生。而传说中黄帝的“咸池”乐、帝喾的“五英”、尧的“大章”、舜的“大韶”等乐曲都是沟通先贤与天地的密码。

孔子在齐国听到“韶乐”后竟“三月不知肉味”,感叹其“尽美矣,又尽善也”。可见雅乐的初衷是“美”与“善”的谐和统一。它追求的是心灵的净化与秩序的确认而不是对人身的娱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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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乐”,由鸣球(即玉磬)、琴、瑟、笙、管、鼗鼓、镛(即大钟)、柷、敔等乐器演奏。《钦定书经图说》。(公有领域)
而东周以后出现的各种靡靡之音则充满了人的七情六欲,带动人放纵自我。彼时的“坏乐”如“郑声”“卫声”没有了雅乐的庄重典雅,成为贵族宴会上的新宠。

孔子对此痛心疾首,他认为:“郑声淫”。“郑声”在声律上失正,跨了三个八度。其非中和之音,或高亢激昂,或消沉流离,偏离了雅乐中正平和的审美正则。这种音乐不仅扰乱人的心志,更会瓦解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郑声的声乐之淫还表现在演奏乐器的滥用上。刘熙《释名‧释乐器》有言:“箜篌,此师延所作靡靡之乐也。”箜篌被视为靡靡之乐所用乐器,而郑卫之音则使用它。著名的竹林七贤之一的嵇康在《声无哀乐论》中也言:“若夫郑声,是音声之至妙,妙音感人,犹美色惑志。耽槃荒酒,易以丧业。”他认为郑声音声美妙,如美色惑人,令人难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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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中左下乐器为箜篌。图片出自明朝版《琵琶记》。(公有领域)
正如当今社会的各种备受人们追捧的流行音乐,很多都充满了情和色。让听众投入其中,被曲调和歌词带动得神魂颠倒。这种毒害让人迷幻、让人时时浸泡于非分之想中,时时陶醉在男女情爱的所谓美好假象里。

笔者身边就有这样的流行音乐粉丝,她远离父母,自己独居,所有钱财都用在改造自己的外表上,每日幻想着如何遇到白马王子,如何把歌唱和旋律所带来的想像变成现实。活得很虚无又很悲哀:虚无在歌曲里,悲哀在现实中。而这种生活形态在年轻人中却非常普遍。
试想如果大众多沉溺于虚无和颓废,强烈放大自我,这样人群组成的社会不可怕吗?

靡靡之音其毒之烈远猛于毒品!这也正是老子所说的“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爽,亡也),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的真实写照。

而古代雅乐的“中和之美” 要求声出于和。孔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儒家通过“和同之辨”深刻阐述了“和”与“同”的辩证关系。所谓“和而不同”者,以“不同”为“和”,认为只有包容差异才能达成谐和。而这种谐和的状态才是“美”。

同时,《礼记‧中庸》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由此可以看出,一首中正的乐曲一定是不触发喜怒哀乐之情的,使之不发,让人平和。不管是中国古代的雅乐亦或西方近代的古典音乐,都有这样的共同的“中正”特点,在听众聆听时绝不会产生不道德的非分执念。只会让心灵安静、平和。

在孔子“美、善统一”的音乐美学观上,荀子进一步提出了“美善相乐”的思想。他说:“故乐行而志清,礼修而行成,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皆宁,美善相乐。”孔荀之后,“尽美尽善”“美善相乐”成为了儒家最高的音乐美学理想。

乐远不只于娱,更不是为娱而生。

──转自正见网


责任编辑: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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