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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精还是不妖精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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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2 10:3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虽然我也不明白为什么要“放电,让男人们迷死,让女人们嫉妒死”但是我不觉得作为一个女人,在被男人迷死的同时,要让女人们嫉妒死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做 妖精不是坏事,我想,每个女人的内心深处都藏着一个小妖精(…Charlotte knows that there’s a little Sam inside her), 这是激情。但是仅有激情,人是不可能生存的。特别是对于女人而言。

我一直以为,女孩子的第一个情人,是一个女孩子。在我们情窦未开的时候,当我们在大衣柜的镜子前,偷偷试穿妈妈的高跟鞋的时候。

高一的那个闷热的暑假过后,我认识了她 – 下学期开始我们就是同一班级的同学了。瘦瘦高高的个子,黑黑的亮晶晶的眼眸。沉默寡语但饱读诗书,字迹秀丽挺拔。她教我读她喜爱的词人辛弃疾和李清照的诗 词,教我写字;我把我的一切的好东西带给她一起分享:爸爸从香港带来的时尚杂志,好吃的零食,好看的图片。星期六的下午,我们一起去鲁迅公园喂鸽子,公园 里氤氲着好闻的青草的味道。快乐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直到她有了喜欢的男孩子。

同班的男孩子。那是一个很漂亮的男孩子。完美的五官,长长的睫毛。他们开始约会。更多时候,是我们三个人一起的约会。她喜欢我,也喜欢他。高二的暑假,男 孩子开始追我。友情和爱情之间,我选择了友情。他们分手的那天,她把我约去我们以前常去的那个小湖边,靠在我的肩膀上哭。我和她一起哭。我心中想的大概 是,自己为什么是如此邪恶和,懦弱,为什么就没有勇气告诉她一切的真相。我退缩了。

然而事实上,我的爱情刚刚开始。我沉醉在初恋的喜悦之中,直到她知道了一切。那个深秋的晚上(至今依然记得),我收到了一个大大的牛皮纸信封,里面是所有的我送给她的东西,没有一个字。

高中毕业的结果是,我和她都考上了本市的重点大学,那个男孩子,运气很不好的去了第二志愿,南方的一个小大学。所以我和我的“初恋”最终也没有走到一起。大学四年,我们没有联系。其实我也曾经去过她的学校,打听她的近况,但是始终没有勇气去找她。我觉的我是一个叛徒。

大学毕业后,她东渡日本,我来到了加拿大。结婚,生子。我在同学录上找到她的E-mail, 给她发了信,告诉她我已经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取名“悠青”,源自诗经的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她很快就回信了,她说,好几次梦里依稀见到我。还有,曹孟德那首诗的后两句,原是:“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故事到这里就讲完了,青春年少的事。现在想想,那时的自己是多么的幼稚和可笑。然而,对于女人来讲,从某个角度来看,友谊是多么的重要。自古以来,女人相 轻。男人所言,“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 – 当然这是在封建时代的男尊女卑。但是我认为,这个世界上除了爱情之外,还有很多很重要的东西,比如友谊,比如亲情。容颜易逝,韶华会老,青春的外表不会永 远停留。即便是做妖精,还是做一个男人和女人都喜欢的可爱妖精比较好吧。尊重别人,也要尊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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