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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患儿离奇死亡 其母跳楼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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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9 05:5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news.163.com/08/1017/17/4OFLND5A00011229.html
福州新闻网10月17日报道 九个多月婴儿得了肺炎,在从永泰县人民医院转到福建省人民医院就诊,入院不到三个小时,患儿离奇死亡!事发至今,时间过去快一周,事件仍未得到解决,患儿母亲痛不欲生,于10月17日上午9点爬上医院楼顶跳楼讨说法。
记者17日接到报料,在福建省人民医院,某医患死者的母亲跑到医院楼顶扬言跳楼自杀,为未满十个月儿子的死讨说法。记者赶到现场时,该女子已经被医院保安人员拉下,洋中派出所民警也已赶到现场维持秩序。
婴儿入院不到三小时便死亡
记者向患者家属和院方了解到,10月11日上午8时,永泰县梧桐镇圳南村林先风夫妇抱着9个月多大的儿子林诚旭到福建省人民医院门诊部就诊,患儿患有支气管炎,咳嗽喘促5-6天伴有发热症状,入院前曾在永泰县医院治疗。在询问患儿病史之后,值班医生根据患儿病情给予吸氧、雾化吸痰、抗感染、平喘、强心、退热等治疗,然而患儿病情并未得到改善,于11点10分左右出现呼吸衰竭,11点15分心跳骤停,14点20分宣告临床死亡。
患儿家属对林诚旭死亡原因不理解。事件发生后,死者家属多次找医院协商无果,17日上午9点死者母亲便爬上医院楼顶扬言要跳楼自杀。
家属将尸体摆放门诊大厅8小时
事发后,死者家属拒签《患者死亡通知书》和《尸检知情同意书》,并对院方治疗方案和措施提出异议,死者父亲情绪异常惊动,在病区内摔砸东西。
院方向家长表态,可以通过提请做医疗事故鉴定以明确死因,如果确实是院方责任导致患者死亡,院方不会推卸责任,愿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相应赔偿。10月11日晚上11时左右,院方与死者家属达成口头协议,约定10月13日(周一上午)一同前往医学会申请医学鉴定。10月12日上午9点多,死者家属强行从医院太平间抢出尸体,并摆放在医院门诊大厅8小时之余,之后又将尸体摆放病区门口。
家属提出45万赔偿要求 医院只愿赔9万
17日上午,该医院的杨副院长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医院方面在事发后立即给省卫生厅等有关部门报告此事,并请来省卫生厅、台江区政府及区公安分局、所在辖区派出所、街道登各方协同死者家属作沟通工作,但家属仍拒绝把尸体移走。10月13日晚,尸体才移至太平间。
据该院医务部林主任介绍,为尽快平息纷争,院方同意死者提出的不做事故鉴定要求,直接就补偿问题进行协商,同时,医院已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给出补偿价9万元。但死者家属表示如医院不补偿45万元,将召集人员来闹事。 (本文来源:福州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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