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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国内的万里大造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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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8 21:2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出了个造林英雄叫陈相贵,造了70多万亩的林子,最后竟被内蒙高官所陷害,并且一定要判他有罪。10.27日已开了一天的庭,法官被陈说的哑口无言,胡说八道。下面转载两篇文章,大家看一下,关注一下。
                                       包头快讯

    2008.10.27上午9:30从包头法院现场传来如下消息:万里客户代表要求10名代表出席庭审旁听,得到的回应是从客户代表提交的十人名单中,由法院“精心”挑选5人参加旁听。对此,在场的万里客户代表表示了强烈不满,并且一直在进行严正交涉。
    1. 为什么北京亿霖案的开庭允许10人参加旁听,而包头万里案的庭审只允许5人参加?
    2. 即使是只允许5人参加旁听,为什么必须要由法院来决定哪5人参加?为什么不能由客户代表自己推选?为什么到林地查看次数最多,对情况了解最多,最受广大客户信任的代表不能参加旁听?北京亿霖案的庭审过程中,客户代表事先提交了30多名客户代表名单,经法院同意之后,每天可以由客户代表根据当天的具体情况自行决定当天参加旁听的人员。为什么北京能办到的事,内蒙就办不到?

    上述问题表明什么?心虚!
    广大万里客户将密切关注,有关方面将会如何继续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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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1 22:0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再看万里大造林

国家林业局欺上瞒下何时了? (2008-09-20 00:02:32)
标签:杂谈   

国家林业局欺上瞒下何时了?



贾治邦局长:

    这是万里客户代表第15次向国家林业局就万里林地由于内蒙自治区政府不依法办案,人为地造成林地管护严重缺失并最终导致特大毁林事故向国家林业局进行紧急报案。

今天的主要诉求还是集中于两个问题:

1. 国家林业局是否同意组成调查组赴万里林地对特大毁林事故进行实地调查?

此项诉求最初是在2007年11月16日正式提出的。当时的要求是:请求国家林业局“派专家组亲赴林地进行专题调查”。时至今日,此项请求已经历时整整10个月,然而一直是“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音。今天万里客户代表仍然坚持对此要讨个说法。

2. 国家林业局是否应当就万里林地的特大毁林事故向中央、向敬爱的温总理和胡主席进行报告和请示?

     在前几次的上访中,国家林业局的接待人员声称,自接到万里客户代表的报案后,“我们很重视”,“我们多次开会研究”,“我们两次向有关部门发出了文件”。客户代表当即指出,就在国家林业局“重视”、“开会”和“发文件”的同时,万里林地的毁林事故在继续恶性发展,愈演愈烈,林木枯死和濒临枯死的面积至今仍然在不断地急剧扩大。如今客户代表从林地了解到的实际情况是,目前已经枯死的林木面积已经超过15万亩,更重要的是还有20多万亩以上的小白杨处于濒临枯死的危难关头,如果在10月份之前,能够浇上救命的“封冻水”,这20多万亩林木就还可以成活,否则就必死无疑。对于如此特大面积的毁林事故,如此紧急的情况,国家林林业局一方面“束手无策”,另一方面又对上“封锁消息”,不向中央请示和汇报。这是为什么?今天万里客户代表对此也一定要讨个说法。

                                                                      万里客户代表

                                                                      2008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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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1 22:02: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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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上访国家林业局 (2008-09-12 18:53:12)
标签:杂谈   

面对几十万亩濒临枯死的小白杨,

国家林业局却故意无所作为?



贾治邦局长:

    这是万里客户第14次为抢救72万亩小白杨上访国家林业局了!

每次上访的结果,都是“马上向领导汇报”,“如实向领导汇报”,可是汇报的结果却是“石沉大海”!

我们已经向国家林业局多次发出大规模毁林的紧急报案,多次紧急呼吁抢救濒临枯死的小白杨,但是你们却铁石心肠、无动于衷,既没有行动,也不给一个回答。

     今天,我们再次严肃地向国家林业局进行十万火急的紧急报案:

    万里林地72万亩小白杨,由于应当浇水而没有浇水,由于你们可以挽救而没有挽救,致使10万亩以上的林木已经枯死!目前更加紧急的是,其中20万亩以上的林木已经濒临枯死,如果及时浇上救命的水,还可以挽救,否则就必死无疑!

    对于上述紧急报案我们再次申明:我们对于大规模毁林的报案是认真负责的,如果属于虚报,愿意承担按党纪、国法严肃处理的责任!

针对万里客户代表的上述报案,请贾局长明确回答如下最简单的两个问题:

1. 国家林业局是否已经派人到林地进行调查?如果已经调查,调查结果如何?如果还没有调查?请问为什么不调查?还打算不打算调查?

2. 国家林业局有没有向敬爱的温总理和胡主席报告和请示?

万里客户代表再次提醒国家林业局:面对大规模的毁林事故,面对群众多次负责任的紧急报案,你们却对下“按兵不动”故意不作为;对上故意封锁消息不报告、不请示。广大万里客户必将依法追究国家林业局对于“应作为、可作为、能作为”的重大毁林事件却故意不作为的法律责任!

                                                              

                                                     万里客户代表

                                                   
                                                    200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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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1 22:02: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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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呼吁火速抢救濒临枯死的数十万亩小白杨!



敬爱的中纪委领导:

    自从万里大造林公司被内蒙公安厅立案侦查以来,72万亩小白杨始终是三万客户关注的焦点。为此万里客户代表已经先后44次上访,其中上访国家林业局13次、上访公安部9次、上访内蒙自治区政府5次(参阅附件1)。第一次上访是在2007年9月6日,至今已经历时1年。最初是呼吁解冻“专项管护资金”,避免造成管护工作“断粮”,到后来进行毁林报案,2008年4月10日三万客户发出了《救救万里大造林公司72万亩小白杨》的强烈呼声。令人痛心的是,一次次的上访、一次次的报案、一次次的呼吁,换来的是各个信访部门冠冕堂皇的、程式化的回答:“我们一定会如实地向领导汇报”,以及“领导都很重视”,而且是“十分重视”、“特别重视”,可是万里林地里的小白杨却是不断地“枯死”、“继续枯死”、“更大面积地枯死”。这究竟是为什么?各有关政府部门的领导为何对万里林地的72万亩小白杨如此冷酷无情?

    万里客户代表自万里公司被立案侦查以来,已经六次到林地进行查看。最近的一次是8月13日~28日,客户代表面对大片、大片原先长势良好如今却已经枯死的林木,内心痛苦万分;更重要的是,眼前展现更大面积濒临枯死的林木,实在是心急如焚!如今,今天万里客户的呼声更加明确,这就是《请求紧急抢救濒临枯死的数十万亩小白杨》。

    万里客户的重点上访对象是内蒙自治区政府,因为万里林地主要在内蒙境内,而且内蒙自治区政府已经于2007年12月以“红头文件”形式宣布解散原先负责林地管护工作的万里大农业公司,立即遣散全部管护人员,并且未经林权所有人——万里客户的同意便强行接管全部万里林地,实行“属地化管理”。显然,目前万里林地的管护责任已经完全扛在内蒙自治区政府的肩头。

    2008年7月9日~16日,400多名万里客户代表聚集于内蒙自治区政府大门前,打着《强烈要求追究造假、毁林两大事件制造者的法律责任》的大幅标语,高呼《造林有功,毁林有罪》的口号,顶风雨、冒酷暑,连续坚守一周(其中7月15日客户代表们在区政府门前通宵达旦艰苦守候),终于在7月16日下午4:45左右,内蒙自治区政府孙惠民副秘书长给出了一句很简单,但是也是很关键性的回答:“同意客户代表的要求”。这里所说的“客户代表要求”就是要求立即组成有客户代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赴林地调查毁林情况。

经过长达近一个月的筹备,“联合调查组”终于在8月13日在万里林地开始进行调查。其中8月22日~24日三天,是根据客户代表所提供的线索进行调查,大片林地枯死和濒临枯死的惨状让有良知的调查组成员都感到震撼。但是,令人遗憾的是,正当联合调查发现大面积枯死和濒临枯死的林地时,联合调查组的领导却感到恐惧,于是赶紧对调查毁林“叫停”,坚持要恢复“抽样调查”,并且对客户代表提出的所有建议都一概拒绝,也不说明拒绝的理由。终于在8月24日联合调查便中途“流产”。联合调查的“流产”,暴露出内蒙自治区政府与万里客户之间的根本矛盾。表面上看,这个矛盾是:内蒙自治区政府有关领导坚持“抽样调查”,而客户代表坚持首先查看死树最多的林地。这一矛盾,反映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心态:客户代表心急火燎地要查清楚有多少林木已经枯死,有多少林木濒临枯死;而内蒙自治区政府有关领导却千方百计想避开看枯死的和濒临枯死的林木(参阅附件2、附件3)。一句话,内蒙自治区政府的有关领导仍然在企图掩盖毁林的事实!

    到目前为止,据万里客户代表在林地查看后所作的不完全估计:万里公司72万亩林地已经枯死的林木大约占20%(约15万亩);濒临枯死的林木约占40%。

今天上午我们客户代表再次上访国家林业局,提出了如下紧急诉求:

1. 请国家林业局严令内蒙林业厅火速汇报万里林地林木枯死和濒临枯死的真实情况。

2. 请求火速做出紧急决定,由国家林业局牵头,邀请林业专家、法律专家、新闻媒体记者以及万里客户代表参加,秉承“公开、公平、客观、公正”的原则,组成国家级联合调查组,火速前往万里林地查看毁林的真实情况。

3. 建议国家林业局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力、并且履行自己的法律职责——刻不容缓地向国务院、向敬爱的温总理请示和报告。

4. 建议国家林业局安排专人与万里客户代表就有关毁林调查问题建立直接、有效的联络通道(包括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地址),以便不失时机地进行有效地沟通。我们万里客户代表郑重向您保证:随叫随到,认真负责。客户代表可以随时提供大量真实可靠的有关毁林证据材料(包括详细的林地考察报告,大量的录像、录音和照相资料)。

实事求是地讲,万里客户认为内蒙自治区政府对于万里林地大面积毁林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国家林业局长期对于万里客户有关毁林的报案,采取漠然视之的态度,负有“可作为而不作为”、“姑息和纵容”毁林的法律责任。

40多次上访丝毫没有动摇内蒙自治区政府掩盖毁林事实真相,继续对濒临枯死的大片小白杨放弃管护的决心;也丝毫没有改变国家林业局“袖手旁观”对大片濒临枯死的小白杨“见死不救”。我们三万客户除了依法上访,已经无可奈何。今天我们向中纪委并想通过中纪委向中央领导发出十万火急的求救,不仅仅是因为已经有特大面积的林木枯死,更重要和更紧迫的是,还有40%(将近20多万亩)小白杨已经濒临枯死!如果现在能够当机立断,马上采取紧急措施,及时浇上救命的封冻水,它们就不会枯死。尊敬的中纪委领导,今天万里客户向您发出求救,救救这几十万亩濒临枯死的小白杨吧(参阅附件4、附件5)!

对于我们今天向您求救,我们向您做出庄严的承诺:如果我们的报案不符合事实,我们愿为此接受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

此致

敬礼



                                            万里客户代表

                                          200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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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1 22:04: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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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客户代表关于“毁林报案”的历次上访情况一览 (2008-09-05 12:27:31)
标签:杂谈   

         万里客户代表关于“毁林报案”的历次上访情况一览表(版本:0808-1)

序号
日期
被访问单位
客户代表情况
备注

1
2007年9月4日
内蒙公安厅(1)
黑龙江省、张家口市代表
呼吁解冻管护资金

2
2007年9月6日(上午)
国家林业局(1)
沈阳市代表
呼吁解冻管护资金

3
2007年9月6日(下午)
公安部(1)
沈阳市代表
呼吁解冻管护资金

4
2007年9月9日(上午)
公安部(2)
哈尔滨市代表
呼吁解冻管护资金

5
2007年9月9日(下午)
国家林业局(2)
哈尔滨市代表
呼吁解冻管护资金

6
2007年9月24~27日
国家银监会(1)
哈尔滨、沈阳等全国代表
连续四天,每天三位代表被接待,明确表明万里客户没有传销行为,呼吁解冻管护资金

7
2007年9月28日(上午)
国家林业局(3)
辽宁省、黑龙江省代表
呼吁解冻管护资金

8
2007年9月28日(下午)
公安部(3)
辽宁省、黑龙江省代表
呼吁解冻管护资金

9
2007年10月21日
公安部(4)及司法局
全国客户代表
客户代表呼市会议发表《万里大造林公司全国客户代表给国家公安部及司法局的一封公开信》呼吁解冻管护资金

10
2007年11月9日
国家林业局(4)
北京客户代表
反映关于林地管护问题

11
2007年11月14日
国家林业局(5)
全国客户代表
第一次毁林事故报案(第一次会谈)

12
2007年11月16日
国家林业局(6)
全国客户代表
第一次毁林事故报案(第二次会谈)

13
2007年11月19日(上午)
国家林业局(7)
全国客户代表
第一次毁林事故报案(第三次会谈)

14
2007年11月19日(下午)
公安部(5)
全国客户代表
第一次毁林事故报案(第一次会谈)

15
2007年11月20日
公安部(6)
全国客户代表
第一次毁林事故报案(第二次会谈)

16
2007年12月16日
通辽市公安局
全国客户代表
呼吁解冻管护资金,加强林地管护

17
2007年12月19日
内蒙自治区政府(1)
全国客户代表
  对“属地化管护”表示不同意

18
2007年12月20日
内蒙自治区政府(2)
全国客户代表
对“属地化管护”再次表示不同意

19
2007年12月21日
内蒙自治区检察院(1)
全国客户代表
请求对万里案情进行调查,报告毁林事故

20
2008年3月3日(上午)
公安部(7)
全国客户代表
第二次毁林事故报案

21
2008年3月3日(下午)
国家林业局(8)
全国客户代表
第二次毁林事故报案(第一次面谈)

22
2008年3月4日
国家林业局(9)
全国客户代表
第二次毁林事故报案(第二次面谈)

23
2008年3月5日(上午)
国务院信访办(1)
全国客户代表
报告毁林事故

24
2008年3月5日(下午)
国家银监会(2)
全国客户代表
报告毁林事故

25
2008年3月6日
最高检察院
全国客户代表
进行毁林事故报案

26
2008年3月10日
公安部(8)
全国客户代表
第二次毁林事故报案(第二次面谈)

27
2008年3月11日
国务院信访办(2)
全国客户代表
再次报告毁林事故

28
2008年3月25日
中央电视台
北京客户代表
要求澄清关于林木长势的“造假新闻”,并调查“毁林”事故

29
2008年3月31
内蒙通辽市森林公安局
哈尔滨客户代表
进行毁林事故报案

30
2008年4月2日
通辽市开鲁县政府
哈尔滨客户代表
了解“属地化管护”落实情况

31
2008年5月13日
内蒙公安厅(2)
全国客户代表
要求追查关于林木长势的“造假新闻”和“毁林”事故

32
2008年5月14日
内蒙自治区检察院(2)
全国客户代表
请求对关于林木长势的“造假新闻”和“毁林”事故进行调查取证

33
2008年5月15日
内蒙自治区政府(3)
全国客户代表
请求追查关于林木长势的“造假新闻”和“毁林”事故

34
2008年5月16日
内蒙自治区政府(4)
全国客户代表
会见孙副秘书长,再次请求追查关于林木长势的“造假新闻”和“毁林”事故

35
2008年6月19日(上午)
内蒙自治区检察院(3)
全国客户代表
会见公诉处宋副处长,要求派人到林地调查“造假”和“毁林”

36
2008年6月19日(下午)
内蒙林业厅(1)
全国客户代表
会见刘林福处长,要求林业厅如实向国家林业局反映“毁林”的真实情况

37
2008年7月1日(上午)
国家林业局(10)
北京及哈尔滨客户代表
强烈谴责国家林业局姑息、纵容特大规模毁林,要求追究有关部门的“不作为”责任

38
2008年7月1日(下午)
国家银监会(3)
北京及哈尔滨客户代表
强烈要求银监会刘明康主席解释在查处万里案件中,“上下联动”所取得的“突破性进展”;要求火速派人调查“造假”、“毁林”的真相。

39
2008年7月7日
包头市检察院(1)
全国客户代表
请求“坚持司法独立”,“派人赴林地调查”,递交有关材料

40
2008年7月9日~7月16日
内蒙自治区政府(5)
全国客户代表
请求组成联合调查组赴林地对“造假”、“毁林”进行调查取证

41
2008年7月10日
公安部(9)
北京客户代表
要求派人赴林地查明“造假”和“毁林”事故

42
2008年7月17日
内蒙林业厅(2)
全国客户代表
要求尽快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毁林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和取证

43
2008年7月18日
国家林业局(11)
北京客户代表
再次要求火速派人赴林地查明“毁林”事故

44
2008年8月4日
国家林业局(12)
北京客户代表
强烈谴责国家林业局姑息、纵容特大规模毁林事故的“渎职”行为,要求追究法律责任


说明:此表格将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进行补充和更新。每次更新之后都标注有新的版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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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1 22: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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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媒体在某些人的操纵下,说陈相贵造的林子最粗的只有拇指粗,看看以下的图片就知道那个啥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在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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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1 22:25: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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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青铜“实话实说” (2008-05-14 17:20:28)
标签:杂谈   

我要说出我们购林客户的心里话:
我们很迷惑!造林坑国害民吗?你们出尔反尔!我们造林何罪之有?

    一、万里大造林凭什么被指控的罪名是“虚假广告罪”??,当初万里大造林天天在党和国家、省、市的喉舌媒体发布广告,各个部门的领导干啥呢?那么多的媒体的广告审查员干啥呢?各地的工商局的广告科、处干啥呢?为啥不审查?你们是不是犯了严重的渎职罪?你们先犯了严重的渎职罪!然后才导致万里大造林的“虚假广告罪”!造林不利国吗??造林不利民吗??我们很迷惑!!我们造林何罪之有??
    二、万里大造林凭什么被指控的罪名是“非法经营罪”??,我们看到为了加快林业发展,面对我国林业匮乏相继出台的9号文件;我们天天看到国家喉舌媒体广告的大量宣传;国家的“绿色形象大使杨澜”、“国嘴赵忠祥”的助威宣传;同时更看到04年党中央国务院最高领导英明地平息了媒体风波,更是对万里、对陈相贵作出了充分肯定;我们多次到实地考察看到了树木在荒漠集约化管理取得的成绩;我们有国家及公司正规的合同、发票、保险单、林权证、长势良好的林地等大量国家正规凭据、实物等等。
难道说9号文件是错误文件?贯彻执行9号文件更是错误的?党和国家喉舌媒体都狼狈为奸地做虚假广告?胡锦涛温家宝对万里的肯定是忽悠老百姓的?杨澜、赵忠祥、何庆魁等名人为了利益象狗一样乘势打劫?国家正规凭据、实物都是假的?进而,可以折射出国家主管部门及各地领导的不作为,制度的不完善,法制法规的不健全。怎样符合科学发展观?怎样构建和谐社会?怎样又好又快地发展?怎样干干净净做事?9号文件出台好几年了没有相应的辅助、配套文件,倒买倒卖的活立木交易的皮包公司不犯法,真造林真管护的造林企业转让了就犯法?如果9号文件模糊到底!加快林业发展就是假话!空话!废话!
如果说万里是非法经营,那04年媒体风波时为啥不把万里解体?导致这几年又让几万人上当?是不是国家帮助万里坑更多的人?我没认为上了万里大造林的当,反而上了国家和媒体的当了!你们出尔反尔!我们造林何罪之有?
    进一步可以看出有人坚决反对党中央国务院联合下发的9号文件!你们利用权利和便利条件隐瞒,掩盖,捏造事实真相,用来扼杀万里大造林及9号文件,制造万里大冤案,你们企图形成中央和人民的对峙,企图掠夺正义和真理!你们妄想形成中央与人民的对立,我们是相信胡锦涛、温家宝才买的树!内蒙古公安厅、新华社汤计、王德印、焦振生等掀起了反动的不大不小的“林业大革命”!你们反不反对党中央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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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1 22:27: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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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案” (2008-05-08 20:20:36)
标签:杂谈   

   “如果不报案,将得不到民事赔偿。”这句话不断得在三万客户耳边提起,是谁提的呢?

是我们的人民警察,多么的可笑啊,最起码的法律常识也没有。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冤案发生,就是因为他们的不作为。

    每天都会接到大庆客户的很多电话,来电都说公安局不断的让客户去报案,“刚才公安局刑侦可又给我打电话了,态度极其恶劣,说不去报案将影响以后的事情,说以他们收取材料为准,不去的就不承认所购买的事实,竟然没有水平的说很多人找不到生老病死就不管了,我当即反驳我购买的林地有林权证有合同有保险单,还有国家的政策与法律,凭什么不承认?他竟然说和我这样的人说话无异议,气死我了”这是一位客户和办案警察的对话,大家看看,这就是我们的人民警察。

    还有部分地区诱导客户报案,说是协助调查万里案件,我们客户去了公安局之后,协助完之后要签名,却发现落款处有报案时间,为了达到目的,真是不折手段。用最下流的骗术。这就是人民公仆。

    三万客户的利益是一体的,请大家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国家的财产。让我们齐心协力维护人民的利益、国家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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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树人礼赞 (2008-05-06 19:41:35)
标签:杂谈   

一排排橄榄绿,

一排排速生杨,

她们是那样挺拔

她们是那样刚强

挺拔是树的驱干

刚强是人的脊梁

荒漠上再现了欣然绿色

沙土地见证了汗水流淌

万里荒漠万里路吆!

万里大造林美名扬。



站直了,万里的孩子速生杨。

辛苦了,万里的骄傲橄榄装。

她们一起闯进沙漠

她们携手共同成长

这里栽树没有春夏秋冬

植树人哪惧过酷暑寒霜

绿树装扮了祖国大地

万里人承诺了自己的理想



我们赞美绿的颜色

我们感叹挡风的树墙

几代人立志植树造林

那里见过今天的模样

是谁每年造林百万亩

是谁让万里沙漠披新装

是谁奠定了万里人铸就辉煌

百万树人齐呐喊:

尊敬的陈相贵董事长。





                                                                   吉林敦化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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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1 22:30: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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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润强律师:三万客户咋成了陈相贵的“人质” (2008-05-04 09:29:41)
标签:杂谈   


  

    汤计先生最新的文章《万里大造林案:内蒙古警方已令何庆魁限期退款》又搞出了一个新说法:有人企图将三万客户扣为陈相贵的“人质”,现摘抄如下:

--------------

    自治区处置万里大造林公司涉嫌经济犯罪案件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警方勒令何庆魁限期退款一事表明,全力追缴涉案资金,最大限度地减少被骗投资群众的经济损失,是公安机关侦办万里大造林案件的重要任务。个别人企图将3万客户与非法经营犯罪嫌疑人陈相贵绑在一起、扣为陈的“人质”,从而借机挑拨煽动的险恶用心昭然若揭,其谎言不攻自破。

--------------

我的评论是:

一、我同意“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的经济损失,是公安机关侦办万里大造林案件的重要任务”,但我认为最能减少群众损失的,就是把70多万亩林地管护好,只有这样,万里大造林公司数亿元的投资才不会付诸东流。

二、我不太明白内蒙古警方所谓“全力追缴涉案资金”的概念,不知道当地政府收取的几千万税收,中央电视台收取的几千万广告款,算不算在“涉案资金”范畴之内呢?

三、现代汉语词典上对“人质”的定义是:一方拘留的对方的人,用来迫使对方履行诺言或接受某些条件。按照这个定义,好像“陈相贵”更像是人质,因为只有他失去了自由。

四、从民事法律关系上来讲,三万客户是“债权人”,陈相贵和万里大造林是“债务人”,他们本来就是绑在一起的(因为合同关系),政府部门强行让“债务人”解散或破产,从而导致“债务人”无力履行债务,这绝对不符合“债权人”的利益,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懂得这个道理。

五、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我们应该相信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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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6 22:06: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万里大造林幕后新闻  
出处:中国农产品市场周刊   发布日期: 2008-10-30 10:39:40

     万里大造林的案件终于于10月27号开庭了,27号的前一周2000多名12省市的代表到北京为万里公司的董事长陈相贵和自己的权益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紧急呼吁。北京市派出了近2万名警察将上访人群强行带离国家信访局门前,并于当天晚上分别由十几个省市自治区的警力强行将上访群众押送回原籍,(期间,国家信访局一位姓刘的处长出来接访时说:你们所反应的情况与内蒙古自治区所打上来的报告大相径庭,我们会向国家建议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你们反应的问题。)
     目前获得人身自由权利的维权无辜群众仅有40多人赶到包头围聚在包头中院门外,开庭审理万里大造林案件旁听席位空着好几十个,可法庭只允许维权群众进去五人旁听,而且人选均有法庭严格审定,闹剧般的庭审过程有警力重兵把守,旁听维权群众稍有声音就立刻被警方严厉警告:把你拖出去!而法庭外,几十辆警车如临大敌,森严面对着没能进入场内旁听的维权群众。
     28日,《北京青年报》和《北京晨报》刊发新华社记者汤计的通稿“万里大造林十名被告昨受审”,汤计在标题的上方用了提示语:在不足4年时间里诱骗3万余名群众、波及12省市区、非法金额达12.79亿多元。也正是这个汤计在2006年曾经发表文章为万里大造林的丰功伟绩大加赞赏:记者在万里大造林公司的林地里看到,由于林地每年浇水施肥修枝打杈灭虫,得到了科学的管护,林木长得横平竖直,非常粗壮……,可是时隔不到一年的2007年12月25日,还是这位唯恐天下不乱的新华社记者汤计,却又发表出一篇骂万里大造林公司是“万里大坑人”了;无独有偶,中央电视台也同新华社那位记者一般,在2003年和2004年先后为万里大造林的功德造势,2年后,又是中央电视台却用“焦点访谈”、“法制在线”“经济与法”“今日说法”“新闻30分”等重量级武器炮轰万里大造林。由此,人们搞不清楚同是新华社的同一名记者,前后判若两人;搞不清楚同是中央电视台的不同频道的不同节目,对万里大造林的是是非非却莫衷一是。
有人说,都是钱闹的。万里大造林的主角陈相贵曾向舆论界说过:“我不就是把钱用在种树上了吗!如果我拿出5000万捐给内蒙古自治区搞自治60周年大庆,我就不会得罪自治区的领导,我依然是中国种树最多的人……”最近,央视关于万里大造林的正反面节目均在网上无法点击,说明中央主管宣传和政法的领导已经意识到万里大造林是真造林而非亿霖木业倒林。笔者在万国律师事务所亲眼见到16000名参加万里造林的公民交给律师事务所的维权委托书,声明自己没有上当受骗,而恰恰是不依法办案的受害者。对此,笔者要问,总计3万多人的万里造林的参与者被诱骗的事实数字(新华社记者汤计所向世人公布的数字)看起来是有一多半水分的。陈相贵到底是造林英雄还是以造林为名骗钱的狗熊?我们从《北京青年报》同一天转载的法制日报记者陈虹伟的文章中可见另外一种声音,该公司总计经营款12.3亿元,却没有任何一人私贪公司财产,亿霖公司造就了几十名百万富翁;而万里公司销售最多的哈尔滨分公司负责人陈井刚销售1亿元,也只不过分得20万元提成。这在国营单位中也是不可想象的。
    陈虹伟说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没有列明陈相贵和刘艳英的违法收入,我们知道非法传销的目的是为了非法获利,而万里公司所谓的非法传销却造就了近700公里长的绿色长城,对此央视个别记者和新华社记者汤计却视而不见,甚至是自己否定自己。
  另据汤计透露,由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水利、草原等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调查队伍按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对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大造林公司)的涉案林地林木生长等情况进行的调查结果表明,万里大造林公司在内蒙古的全部林地没有一亩能在8年管护期限后亩蓄积量到其宣传中承诺的12立方米,曾经是万里公司代言人的中国首席农村题材电视剧的著名剧作家、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语言类节目策划人何庆魁先生有话要说,他认为汤计的此说百分之百又是故意造谣污蔑,走进万里公司的林地,八年可以达到12立方米蓄积量的林地可谓是漫山遍野、比比皆是。假如真的有六部委专家联合去权威调查万里公司林地一事,六部委专家可曾见过漫山遍野的林地被毁事实?去调查应通知当事人,而不应该鬼鬼祟祟搞暗箱操作,不与群众见面。因一度由于“焦点访谈”的介入,国内的舆论呈现一面倒的趋势,曾经作为万里公司形象代言人的何庆魁先生关于对万里大造林事件的不同声音几乎被所有媒体封杀。笔者认为:一个健康的社会,一个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社会,应当有其对一个事件不同的声音,不同的看法,不同的舆论,不同的观点发表出来的权利和自由。我们今天向所有的国际社会网站呼吁给何庆魁先生和陈相贵表达不同意见的平台,同时也希望汤计和中央电视台也到国际的网站上对国际社会说清楚,为什么他们做的新闻和节目前后是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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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6 22: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万里大造林幕后新闻  
出处:中国农产品市场周刊   发布日期: 2008-10-30 10:39:40

     万里大造林的案件终于于10月27号开庭了,27号的前一周2000多名12省市的代表到北京为万里公司的董事长陈相贵和自己的权益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紧急呼吁。北京市派出了近2万名警察将上访人群强行带离国家信访局门前,并于当天晚上分别由十几个省市自治区的警力强行将上访群众押送回原籍,(期间,国家信访局一位姓刘的处长出来接访时说:你们所反应的情况与内蒙古自治区所打上来的报告大相径庭,我们会向国家建议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你们反应的问题。)
     目前获得人身自由权利的维权无辜群众仅有40多人赶到包头围聚在包头中院门外,开庭审理万里大造林案件旁听席位空着好几十个,可法庭只允许维权群众进去五人旁听,而且人选均有法庭严格审定,闹剧般的庭审过程有警力重兵把守,旁听维权群众稍有声音就立刻被警方严厉警告:把你拖出去!而法庭外,几十辆警车如临大敌,森严面对着没能进入场内旁听的维权群众。
     28日,《北京青年报》和《北京晨报》刊发新华社记者汤计的通稿“万里大造林十名被告昨受审”,汤计在标题的上方用了提示语:在不足4年时间里诱骗3万余名群众、波及12省市区、非法金额达12.79亿多元。也正是这个汤计在2006年曾经发表文章为万里大造林的丰功伟绩大加赞赏:记者在万里大造林公司的林地里看到,由于林地每年浇水施肥修枝打杈灭虫,得到了科学的管护,林木长得横平竖直,非常粗壮……,可是时隔不到一年的2007年12月25日,还是这位唯恐天下不乱的新华社记者汤计,却又发表出一篇骂万里大造林公司是“万里大坑人”了;无独有偶,中央电视台也同新华社那位记者一般,在2003年和2004年先后为万里大造林的功德造势,2年后,又是中央电视台却用“焦点访谈”、“法制在线”“经济与法”“今日说法”“新闻30分”等重量级武器炮轰万里大造林。由此,人们搞不清楚同是新华社的同一名记者,前后判若两人;搞不清楚同是中央电视台的不同频道的不同节目,对万里大造林的是是非非却莫衷一是。
有人说,都是钱闹的。万里大造林的主角陈相贵曾向舆论界说过:“我不就是把钱用在种树上了吗!如果我拿出5000万捐给内蒙古自治区搞自治60周年大庆,我就不会得罪自治区的领导,我依然是中国种树最多的人……”最近,央视关于万里大造林的正反面节目均在网上无法点击,说明中央主管宣传和政法的领导已经意识到万里大造林是真造林而非亿霖木业倒林。笔者在万国律师事务所亲眼见到16000名参加万里造林的公民交给律师事务所的维权委托书,声明自己没有上当受骗,而恰恰是不依法办案的受害者。对此,笔者要问,总计3万多人的万里造林的参与者被诱骗的事实数字(新华社记者汤计所向世人公布的数字)看起来是有一多半水分的。陈相贵到底是造林英雄还是以造林为名骗钱的狗熊?我们从《北京青年报》同一天转载的法制日报记者陈虹伟的文章中可见另外一种声音,该公司总计经营款12.3亿元,却没有任何一人私贪公司财产,亿霖公司造就了几十名百万富翁;而万里公司销售最多的哈尔滨分公司负责人陈井刚销售1亿元,也只不过分得20万元提成。这在国营单位中也是不可想象的。
    陈虹伟说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没有列明陈相贵和刘艳英的违法收入,我们知道非法传销的目的是为了非法获利,而万里公司所谓的非法传销却造就了近700公里长的绿色长城,对此央视个别记者和新华社记者汤计却视而不见,甚至是自己否定自己。
  另据汤计透露,由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水利、草原等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调查队伍按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对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大造林公司)的涉案林地林木生长等情况进行的调查结果表明,万里大造林公司在内蒙古的全部林地没有一亩能在8年管护期限后亩蓄积量到其宣传中承诺的12立方米,曾经是万里公司代言人的中国首席农村题材电视剧的著名剧作家、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语言类节目策划人何庆魁先生有话要说,他认为汤计的此说百分之百又是故意造谣污蔑,走进万里公司的林地,八年可以达到12立方米蓄积量的林地可谓是漫山遍野、比比皆是。假如真的有六部委专家联合去权威调查万里公司林地一事,六部委专家可曾见过漫山遍野的林地被毁事实?去调查应通知当事人,而不应该鬼鬼祟祟搞暗箱操作,不与群众见面。因一度由于“焦点访谈”的介入,国内的舆论呈现一面倒的趋势,曾经作为万里公司形象代言人的何庆魁先生关于对万里大造林事件的不同声音几乎被所有媒体封杀。笔者认为:一个健康的社会,一个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社会,应当有其对一个事件不同的声音,不同的看法,不同的舆论,不同的观点发表出来的权利和自由。我们今天向所有的国际社会网站呼吁给何庆魁先生和陈相贵表达不同意见的平台,同时也希望汤计和中央电视台也到国际的网站上对国际社会说清楚,为什么他们做的新闻和节目前后是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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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6 22: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万里非法经营吗?蒙牛不非法经营吗?

万里大造林幕后新闻  
出处:中国农产品市场周刊   发布日期: 2008-10-30 10:39:40

     万里大造林的案件终于于10月27号开庭了,27号的前一周2000多名12省市的代表到北京为万里公司的董事长陈相贵和自己的权益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紧急呼吁。北京市派出了近2万名警察将上访人群强行带离国家信访局门前,并于当天晚上分别由十几个省市自治区的警力强行将上访群众押送回原籍,(期间,国家信访局一位姓刘的处长出来接访时说:你们所反应的情况与内蒙古自治区所打上来的报告大相径庭,我们会向国家建议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你们反应的问题。)
     目前获得人身自由权利的维权无辜群众仅有40多人赶到包头围聚在包头中院门外,开庭审理万里大造林案件旁听席位空着好几十个,可法庭只允许维权群众进去五人旁听,而且人选均有法庭严格审定,闹剧般的庭审过程有警力重兵把守,旁听维权群众稍有声音就立刻被警方严厉警告:把你拖出去!而法庭外,几十辆警车如临大敌,森严面对着没能进入场内旁听的维权群众。
     28日,《北京青年报》和《北京晨报》刊发新华社记者汤计的通稿“万里大造林十名被告昨受审”,汤计在标题的上方用了提示语:在不足4年时间里诱骗3万余名群众、波及12省市区、非法金额达12.79亿多元。也正是这个汤计在2006年曾经发表文章为万里大造林的丰功伟绩大加赞赏:记者在万里大造林公司的林地里看到,由于林地每年浇水施肥修枝打杈灭虫,得到了科学的管护,林木长得横平竖直,非常粗壮……,可是时隔不到一年的2007年12月25日,还是这位唯恐天下不乱的新华社记者汤计,却又发表出一篇骂万里大造林公司是“万里大坑人”了;无独有偶,中央电视台也同新华社那位记者一般,在2003年和2004年先后为万里大造林的功德造势,2年后,又是中央电视台却用“焦点访谈”、“法制在线”“经济与法”“今日说法”“新闻30分”等重量级武器炮轰万里大造林。由此,人们搞不清楚同是新华社的同一名记者,前后判若两人;搞不清楚同是中央电视台的不同频道的不同节目,对万里大造林的是是非非却莫衷一是。
有人说,都是钱闹的。万里大造林的主角陈相贵曾向舆论界说过:“我不就是把钱用在种树上了吗!如果我拿出5000万捐给内蒙古自治区搞自治60周年大庆,我就不会得罪自治区的领导,我依然是中国种树最多的人……”最近,央视关于万里大造林的正反面节目均在网上无法点击,说明中央主管宣传和政法的领导已经意识到万里大造林是真造林而非亿霖木业倒林。笔者在万国律师事务所亲眼见到16000名参加万里造林的公民交给律师事务所的维权委托书,声明自己没有上当受骗,而恰恰是不依法办案的受害者。对此,笔者要问,总计3万多人的万里造林的参与者被诱骗的事实数字(新华社记者汤计所向世人公布的数字)看起来是有一多半水分的。陈相贵到底是造林英雄还是以造林为名骗钱的狗熊?我们从《北京青年报》同一天转载的法制日报记者陈虹伟的文章中可见另外一种声音,该公司总计经营款12.3亿元,却没有任何一人私贪公司财产,亿霖公司造就了几十名百万富翁;而万里公司销售最多的哈尔滨分公司负责人陈井刚销售1亿元,也只不过分得20万元提成。这在国营单位中也是不可想象的。
    陈虹伟说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没有列明陈相贵和刘艳英的违法收入,我们知道非法传销的目的是为了非法获利,而万里公司所谓的非法传销却造就了近700公里长的绿色长城,对此央视个别记者和新华社记者汤计却视而不见,甚至是自己否定自己。
  另据汤计透露,由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水利、草原等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调查队伍按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对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大造林公司)的涉案林地林木生长等情况进行的调查结果表明,万里大造林公司在内蒙古的全部林地没有一亩能在8年管护期限后亩蓄积量到其宣传中承诺的12立方米,曾经是万里公司代言人的中国首席农村题材电视剧的著名剧作家、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语言类节目策划人何庆魁先生有话要说,他认为汤计的此说百分之百又是故意造谣污蔑,走进万里公司的林地,八年可以达到12立方米蓄积量的林地可谓是漫山遍野、比比皆是。假如真的有六部委专家联合去权威调查万里公司林地一事,六部委专家可曾见过漫山遍野的林地被毁事实?去调查应通知当事人,而不应该鬼鬼祟祟搞暗箱操作,不与群众见面。因一度由于“焦点访谈”的介入,国内的舆论呈现一面倒的趋势,曾经作为万里公司形象代言人的何庆魁先生关于对万里大造林事件的不同声音几乎被所有媒体封杀。笔者认为:一个健康的社会,一个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社会,应当有其对一个事件不同的声音,不同的看法,不同的舆论,不同的观点发表出来的权利和自由。我们今天向所有的国际社会网站呼吁给何庆魁先生和陈相贵表达不同意见的平台,同时也希望汤计和中央电视台也到国际的网站上对国际社会说清楚,为什么他们做的新闻和节目前后是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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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31 22: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万里客户代表声明

2008年12月31日



    我们是来自全国12个省市近三万名万里客户的代表。广大万里客户在中央9号文件林业改革政策的号召下,看了万里大造林公司在中央电视台播出以及全国各大报刊发布的林业投资利国利民的宣传广告,通过“公开、合法”的方式和手续购买了万里大造林公司的林地。

    自2007年8月22日警方对陈相贵、刘艳英立案侦查至今已经历时一年多,内蒙公安厅一直通过汤计和某些权威媒体连续不断地向社会超前散布定罪性的结论。早在2007年12月就已经超越正常的法律程序,通过内蒙电视台提前宣布侦破了“诈骗、传销惊天大案”,并且还鼓吹“充分体现了高超的善后处理艺术”。2007年12月内蒙自治区政府又在案件尚未起诉、根本还没有判决的情况下,就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不合法地宣布解散负责林地管护工作的万里大农业公司,将万里林地实行“属地化管理”,致使数十万亩林地管护缺失,导致特大规模毁林事故的发生。

   2008年10月27日和28日,内蒙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第一次闪电式的开庭审理。数十名客户代表自费到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要求参加庭审的旁听。在法庭座位大量空余的情况下,只限定由法庭选定的五名客户代表参加旁听。参加旁听的五名客户代表目睹和听取了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的辩论。庭审情况使我们更加充分地认识到,检方对本案提出的公诉完全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我们对于法庭拒绝采信1万多名客户签署的证言和证据表示了强烈的不满。今天,法庭在某些行政高官的干预下,违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制原则,不调查、核实林地的林木长势以及特大规模毁林的客观事实,对案件不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坚持主观臆断,对陈相贵等人做出了“有罪”的一审判决。

我们广大客户对于今天的判决表示强烈不满意,特此发表声明如下:

一、对万里案件我们的观点

1.应该坚决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司法公正”。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这是评判万里案件裁决“好不好”的最基本和最高的准则。

2. 关于“非法传销”,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刑法修正草案,明确指出当前“对传销犯罪的规定比较笼统;将组织传销行为作为犯罪,其构成要件应由法律规定,不宜按行政法规的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原先拟将传销犯罪归属于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里,如今拟将其改为归属于第224条合同诈骗罪里,并且明确突出了“不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两个重要的犯罪要素。全国人大即将讨论和通过上述的刑法修正草案,这对于准确把握“非法传销”的“定罪”具有很重要的指导性和决定性的作用。

3. 广大万里客户应该对陈相贵万里公司案件有“知情权、表达权、举证权、监督权”。

4. 万里公司是真造林、真管护(72万亩),应该基于历史的、辩证的、全面的观点来看待万里公司,即使是林业改革政策需要进行某种调整,陈相贵存在着这样和那样的缺点、错误和瑕疵,但并不影响陈相贵在响应中央9号文件精神,真抓实干地“真种树、真管护”在林业改革中所做出的贡献,也不应当将一些缺点和错误无限夸大成为陈相贵定罪的理由。事实上,陈相贵在案发之前曾经多次主动给中央领导写信,愿作“麻雀”被解剖,这足以证明其光明磊落的赤子之心。

二、我们的原则

1,只要有利于陈相贵案件公正解决,深入客户群众探查民意,深入林地实地考察,实事求是还历史的本来面目,我们就积极配合。

2,只要有利于中央林业改革和利国、利民的政策、法规、措施,我们就坚决拥护。

3,只要有利72万亩林地得到正常、科学管护的具体措施,投资客户的合法资产和国家的宝贵森林资源不受损害,我们就坚决支持。

三、我们的希望和诉求

1,万里客户的维权、上访是“通过合法途径,采取合法方式,维护合法权益”。上访原因是客户利益受损,政府少数官员处置方式不当,信息不公开(客户上访60多次至今无结果)。客户依法有序地进行上访恰恰是说明他们相信政府,希望政府帮助解决问题,绝对不能视为是“和政府对立”,更不能斥之为是“闹事”。

2. 在万里案件被侦查、审理的过程中,三万客户委托万里公司管护的几十万亩林地由于管护缺失,造成林木特大面积损坏和枯死,正是由于政府部门的个别官员的“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以及不依法执法等渎职行为所造成的恶果。万里林地毁林事故的突出特点是:规模空前(几十万亩),持续时间长(一年多时间),性质恶劣(客户不断报案,官员不断“重视”,毁林愈演愈烈)。更为严重的是,极少数人恶意泡制假的“权威调查报告”,弄虚作假欺骗中央蒙蔽群众,这种极少数人“主管故意”的犯罪行为必须进行彻底地揭露和追究!

我们坚持:追究特大、恶性毁林事件是我们三万客户的合法权益,也是三万客户应当承担的公民义务,也是政府官员应当履行的职责,也是对一切有良知新闻人的考问。

3.我们“维权”的目的是: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挽救国家宝贵的森林资源,如果政府部门要想真正做好“善后”工作,就应当遵照胡锦涛总书记的指示精神,让三万客户满意:既要保护3万客户的合法权益,又要保护国家宝贵的森林资源。

4. 我们再次恳切地请求,党中央、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迅速组成有客户代表参加的调查组赴林地对毁林情况进行实地考察。此外,还应当充分考虑1万多名客户提供的有效证言和证据。为了避免内蒙少数行政官员对司法的干预,强烈要求对万里案件异地进行二审,为尽快对案件做出“公平、公正、公开”的终审判决提供最有利的法制环境和条件。

5. 根据近日全国公安系统执法工作电话会议精神,在依法打击经济犯罪的同时“要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讲究执法方式方法,决不能因为执法不当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更不能从地方部门和利益出发使企业的经营活动雪上加霜,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一年来的实践证明,所谓“属地化管理”是行不通的,这种“属”而不管,“表面文章”式的“管”,结果是“毁林”事故愈演愈烈!这已经是不可否认的事实!目前树木已经大批死亡和濒临死亡,再拖下去72万亩小白杨就将遭受灭顶之灾!三万客户为了顾全大局,愿意就林地管护以及如何拯救濒临枯死的大片林木问题充分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对话和协商。为此,我们要求,在法庭对陈相贵、刘艳英进行二审的同时,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对陈相贵、刘艳英二人进行“取保候审”。让他们有机会继续履行“为三万客户管护林木”的承诺。即使是再退一步讲,将来二审最终判定他俩“有罪”,这也可以看成是给他俩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这又有何不可?

我们的口号是:理直气壮要赔款,名正言顺保名誉,义不容辞追毁林。

我们的态度是:依据“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积极、主动、充分”地与政府有关部门对紧急抢救濒临枯死的林木进行对话和协商。只要有关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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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31 22: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万里客户代表声明

2008年12月31日



    我们是来自全国12个省市近三万名万里客户的代表。广大万里客户在中央9号文件林业改革政策的号召下,看了万里大造林公司在中央电视台播出以及全国各大报刊发布的林业投资利国利民的宣传广告,通过“公开、合法”的方式和手续购买了万里大造林公司的林地。

    自2007年8月22日警方对陈相贵、刘艳英立案侦查至今已经历时一年多,内蒙公安厅一直通过汤计和某些权威媒体连续不断地向社会超前散布定罪性的结论。早在2007年12月就已经超越正常的法律程序,通过内蒙电视台提前宣布侦破了“诈骗、传销惊天大案”,并且还鼓吹“充分体现了高超的善后处理艺术”。2007年12月内蒙自治区政府又在案件尚未起诉、根本还没有判决的情况下,就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不合法地宣布解散负责林地管护工作的万里大农业公司,将万里林地实行“属地化管理”,致使数十万亩林地管护缺失,导致特大规模毁林事故的发生。

   2008年10月27日和28日,内蒙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第一次闪电式的开庭审理。数十名客户代表自费到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要求参加庭审的旁听。在法庭座位大量空余的情况下,只限定由法庭选定的五名客户代表参加旁听。参加旁听的五名客户代表目睹和听取了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的辩论。庭审情况使我们更加充分地认识到,检方对本案提出的公诉完全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我们对于法庭拒绝采信1万多名客户签署的证言和证据表示了强烈的不满。今天,法庭在某些行政高官的干预下,违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制原则,不调查、核实林地的林木长势以及特大规模毁林的客观事实,对案件不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坚持主观臆断,对陈相贵等人做出了“有罪”的一审判决。

我们广大客户对于今天的判决表示强烈不满意,特此发表声明如下:

一、对万里案件我们的观点

1.应该坚决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司法公正”。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这是评判万里案件裁决“好不好”的最基本和最高的准则。

2. 关于“非法传销”,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刑法修正草案,明确指出当前“对传销犯罪的规定比较笼统;将组织传销行为作为犯罪,其构成要件应由法律规定,不宜按行政法规的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原先拟将传销犯罪归属于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里,如今拟将其改为归属于第224条合同诈骗罪里,并且明确突出了“不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两个重要的犯罪要素。全国人大即将讨论和通过上述的刑法修正草案,这对于准确把握“非法传销”的“定罪”具有很重要的指导性和决定性的作用。

3. 广大万里客户应该对陈相贵万里公司案件有“知情权、表达权、举证权、监督权”。

4. 万里公司是真造林、真管护(72万亩),应该基于历史的、辩证的、全面的观点来看待万里公司,即使是林业改革政策需要进行某种调整,陈相贵存在着这样和那样的缺点、错误和瑕疵,但并不影响陈相贵在响应中央9号文件精神,真抓实干地“真种树、真管护”在林业改革中所做出的贡献,也不应当将一些缺点和错误无限夸大成为陈相贵定罪的理由。事实上,陈相贵在案发之前曾经多次主动给中央领导写信,愿作“麻雀”被解剖,这足以证明其光明磊落的赤子之心。

二、我们的原则

1,只要有利于陈相贵案件公正解决,深入客户群众探查民意,深入林地实地考察,实事求是还历史的本来面目,我们就积极配合。

2,只要有利于中央林业改革和利国、利民的政策、法规、措施,我们就坚决拥护。

3,只要有利72万亩林地得到正常、科学管护的具体措施,投资客户的合法资产和国家的宝贵森林资源不受损害,我们就坚决支持。

三、我们的希望和诉求

1,万里客户的维权、上访是“通过合法途径,采取合法方式,维护合法权益”。上访原因是客户利益受损,政府少数官员处置方式不当,信息不公开(客户上访60多次至今无结果)。客户依法有序地进行上访恰恰是说明他们相信政府,希望政府帮助解决问题,绝对不能视为是“和政府对立”,更不能斥之为是“闹事”。

2. 在万里案件被侦查、审理的过程中,三万客户委托万里公司管护的几十万亩林地由于管护缺失,造成林木特大面积损坏和枯死,正是由于政府部门的个别官员的“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以及不依法执法等渎职行为所造成的恶果。万里林地毁林事故的突出特点是:规模空前(几十万亩),持续时间长(一年多时间),性质恶劣(客户不断报案,官员不断“重视”,毁林愈演愈烈)。更为严重的是,极少数人恶意泡制假的“权威调查报告”,弄虚作假欺骗中央蒙蔽群众,这种极少数人“主管故意”的犯罪行为必须进行彻底地揭露和追究!

我们坚持:追究特大、恶性毁林事件是我们三万客户的合法权益,也是三万客户应当承担的公民义务,也是政府官员应当履行的职责,也是对一切有良知新闻人的考问。

3.我们“维权”的目的是: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挽救国家宝贵的森林资源,如果政府部门要想真正做好“善后”工作,就应当遵照胡锦涛总书记的指示精神,让三万客户满意:既要保护3万客户的合法权益,又要保护国家宝贵的森林资源。

4. 我们再次恳切地请求,党中央、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迅速组成有客户代表参加的调查组赴林地对毁林情况进行实地考察。此外,还应当充分考虑1万多名客户提供的有效证言和证据。为了避免内蒙少数行政官员对司法的干预,强烈要求对万里案件异地进行二审,为尽快对案件做出“公平、公正、公开”的终审判决提供最有利的法制环境和条件。

5. 根据近日全国公安系统执法工作电话会议精神,在依法打击经济犯罪的同时“要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讲究执法方式方法,决不能因为执法不当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更不能从地方部门和利益出发使企业的经营活动雪上加霜,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一年来的实践证明,所谓“属地化管理”是行不通的,这种“属”而不管,“表面文章”式的“管”,结果是“毁林”事故愈演愈烈!这已经是不可否认的事实!目前树木已经大批死亡和濒临死亡,再拖下去72万亩小白杨就将遭受灭顶之灾!三万客户为了顾全大局,愿意就林地管护以及如何拯救濒临枯死的大片林木问题充分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对话和协商。为此,我们要求,在法庭对陈相贵、刘艳英进行二审的同时,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对陈相贵、刘艳英二人进行“取保候审”。让他们有机会继续履行“为三万客户管护林木”的承诺。即使是再退一步讲,将来二审最终判定他俩“有罪”,这也可以看成是给他俩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这又有何不可?

我们的口号是:理直气壮要赔款,名正言顺保名誉,义不容辞追毁林。

我们的态度是:依据“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积极、主动、充分”地与政府有关部门对紧急抢救濒临枯死的林木进行对话和协商。只要有关的官员肯站出来,与客户代表坐下来面对面地商谈,什么话我们都愿意听,什么意见我们都愿意考虑;我们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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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31 22: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万里客户代表声明

2008年12月31日



    我们是来自全国12个省市近三万名万里客户的代表。广大万里客户在中央9号文件林业改革政策的号召下,看了万里大造林公司在中央电视台播出以及全国各大报刊发布的林业投资利国利民的宣传广告,通过“公开、合法”的方式和手续购买了万里大造林公司的林地。

    自2007年8月22日警方对陈相贵、刘艳英立案侦查至今已经历时一年多,内蒙公安厅一直通过汤计和某些权威媒体连续不断地向社会超前散布定罪性的结论。早在2007年12月就已经超越正常的法律程序,通过内蒙电视台提前宣布侦破了“诈骗、传销惊天大案”,并且还鼓吹“充分体现了高超的善后处理艺术”。2007年12月内蒙自治区政府又在案件尚未起诉、根本还没有判决的情况下,就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不合法地宣布解散负责林地管护工作的万里大农业公司,将万里林地实行“属地化管理”,致使数十万亩林地管护缺失,导致特大规模毁林事故的发生。

   2008年10月27日和28日,内蒙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第一次闪电式的开庭审理。数十名客户代表自费到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要求参加庭审的旁听。在法庭座位大量空余的情况下,只限定由法庭选定的五名客户代表参加旁听。参加旁听的五名客户代表目睹和听取了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的辩论。庭审情况使我们更加充分地认识到,检方对本案提出的公诉完全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我们对于法庭拒绝采信1万多名客户签署的证言和证据表示了强烈的不满。今天,法庭在某些行政高官的干预下,违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制原则,不调查、核实林地的林木长势以及特大规模毁林的客观事实,对案件不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坚持主观臆断,对陈相贵等人做出了“有罪”的一审判决。

我们广大客户对于今天的判决表示强烈不满意,特此发表声明如下:

一、对万里案件我们的观点

1.应该坚决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司法公正”。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这是评判万里案件裁决“好不好”的最基本和最高的准则。

2. 关于“非法传销”,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刑法修正草案,明确指出当前“对传销犯罪的规定比较笼统;将组织传销行为作为犯罪,其构成要件应由法律规定,不宜按行政法规的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原先拟将传销犯罪归属于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里,如今拟将其改为归属于第224条合同诈骗罪里,并且明确突出了“不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两个重要的犯罪要素。全国人大即将讨论和通过上述的刑法修正草案,这对于准确把握“非法传销”的“定罪”具有很重要的指导性和决定性的作用。

3. 广大万里客户应该对陈相贵万里公司案件有“知情权、表达权、举证权、监督权”。

4. 万里公司是真造林、真管护(72万亩),应该基于历史的、辩证的、全面的观点来看待万里公司,即使是林业改革政策需要进行某种调整,陈相贵存在着这样和那样的缺点、错误和瑕疵,但并不影响陈相贵在响应中央9号文件精神,真抓实干地“真种树、真管护”在林业改革中所做出的贡献,也不应当将一些缺点和错误无限夸大成为陈相贵定罪的理由。事实上,陈相贵在案发之前曾经多次主动给中央领导写信,愿作“麻雀”被解剖,这足以证明其光明磊落的赤子之心。

二、我们的原则

1,只要有利于陈相贵案件公正解决,深入客户群众探查民意,深入林地实地考察,实事求是还历史的本来面目,我们就积极配合。

2,只要有利于中央林业改革和利国、利民的政策、法规、措施,我们就坚决拥护。

3,只要有利72万亩林地得到正常、科学管护的具体措施,投资客户的合法资产和国家的宝贵森林资源不受损害,我们就坚决支持。

三、我们的希望和诉求

1,万里客户的维权、上访是“通过合法途径,采取合法方式,维护合法权益”。上访原因是客户利益受损,政府少数官员处置方式不当,信息不公开(客户上访60多次至今无结果)。客户依法有序地进行上访恰恰是说明他们相信政府,希望政府帮助解决问题,绝对不能视为是“和政府对立”,更不能斥之为是“闹事”。

2. 在万里案件被侦查、审理的过程中,三万客户委托万里公司管护的几十万亩林地由于管护缺失,造成林木特大面积损坏和枯死,正是由于政府部门的个别官员的“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以及不依法执法等渎职行为所造成的恶果。万里林地毁林事故的突出特点是:规模空前(几十万亩),持续时间长(一年多时间),性质恶劣(客户不断报案,官员不断“重视”,毁林愈演愈烈)。更为严重的是,极少数人恶意泡制假的“权威调查报告”,弄虚作假欺骗中央蒙蔽群众,这种极少数人“主管故意”的犯罪行为必须进行彻底地揭露和追究!

我们坚持:追究特大、恶性毁林事件是我们三万客户的合法权益,也是三万客户应当承担的公民义务,也是政府官员应当履行的职责,也是对一切有良知新闻人的考问。

3.我们“维权”的目的是: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挽救国家宝贵的森林资源,如果政府部门要想真正做好“善后”工作,就应当遵照胡锦涛总书记的指示精神,让三万客户满意:既要保护3万客户的合法权益,又要保护国家宝贵的森林资源。

4. 我们再次恳切地请求,党中央、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迅速组成有客户代表参加的调查组赴林地对毁林情况进行实地考察。此外,还应当充分考虑1万多名客户提供的有效证言和证据。为了避免内蒙少数行政官员对司法的干预,强烈要求对万里案件异地进行二审,为尽快对案件做出“公平、公正、公开”的终审判决提供最有利的法制环境和条件。

5. 根据近日全国公安系统执法工作电话会议精神,在依法打击经济犯罪的同时“要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讲究执法方式方法,决不能因为执法不当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更不能从地方部门和利益出发使企业的经营活动雪上加霜,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一年来的实践证明,所谓“属地化管理”是行不通的,这种“属”而不管,“表面文章”式的“管”,结果是“毁林”事故愈演愈烈!这已经是不可否认的事实!目前树木已经大批死亡和濒临死亡,再拖下去72万亩小白杨就将遭受灭顶之灾!三万客户为了顾全大局,愿意就林地管护以及如何拯救濒临枯死的大片林木问题充分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对话和协商。为此,我们要求,在法庭对陈相贵、刘艳英进行二审的同时,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对陈相贵、刘艳英二人进行“取保候审”。让他们有机会继续履行“为三万客户管护林木”的承诺。即使是再退一步讲,将来二审最终判定他俩“有罪”,这也可以看成是给他俩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这又有何不可?

我们的口号是:理直气壮要赔款,名正言顺保名誉,义不容辞追毁林。

我们的态度是:依据“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积极、主动、充分”地与政府有关部门对紧急抢救濒临枯死的林木进行对话和协商。只要有关的官员肯站出来,与客户代表坐下来面对面地商谈,什么话我们都愿意听,什么意见我们都愿意考虑;我们也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当前,解决问题的主动权仍然在手握实权的政府有关部门,三万客户的上述态度始终坚定不移。我们再次强烈呼吁:愿意与政府各有关部门共同携手,想方设法,走出目前“属地化管理”的困境,拿出实实在在的有效措施,拯救濒临枯死的林木。

值得特别提出的是,我们强烈要求政府有关部门,立即制止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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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31 22: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万里客户代表声明

2008年12月31日



    我们是来自全国12个省市近三万名万里客户的代表。广大万里客户在中央9号文件林业改革政策的号召下,看了万里大造林公司在中央电视台播出以及全国各大报刊发布的林业投资利国利民的宣传广告,通过“公开、合法”的方式和手续购买了万里大造林公司的林地。

    自2007年8月22日警方对陈相贵、刘艳英立案侦查至今已经历时一年多,内蒙公安厅一直通过汤计和某些权威媒体连续不断地向社会超前散布定罪性的结论。早在2007年12月就已经超越正常的法律程序,通过内蒙电视台提前宣布侦破了“诈骗、传销惊天大案”,并且还鼓吹“充分体现了高超的善后处理艺术”。2007年12月内蒙自治区政府又在案件尚未起诉、根本还没有判决的情况下,就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不合法地宣布解散负责林地管护工作的万里大农业公司,将万里林地实行“属地化管理”,致使数十万亩林地管护缺失,导致特大规模毁林事故的发生。

   2008年10月27日和28日,内蒙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第一次闪电式的开庭审理。数十名客户代表自费到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要求参加庭审的旁听。在法庭座位大量空余的情况下,只限定由法庭选定的五名客户代表参加旁听。参加旁听的五名客户代表目睹和听取了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的辩论。庭审情况使我们更加充分地认识到,检方对本案提出的公诉完全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我们对于法庭拒绝采信1万多名客户签署的证言和证据表示了强烈的不满。今天,法庭在某些行政高官的干预下,违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制原则,不调查、核实林地的林木长势以及特大规模毁林的客观事实,对案件不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坚持主观臆断,对陈相贵等人做出了“有罪”的一审判决。

我们广大客户对于今天的判决表示强烈不满意,特此发表声明如下:

一、对万里案件我们的观点

1.应该坚决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司法公正”。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这是评判万里案件裁决“好不好”的最基本和最高的准则。

2. 关于“非法传销”,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刑法修正草案,明确指出当前“对传销犯罪的规定比较笼统;将组织传销行为作为犯罪,其构成要件应由法律规定,不宜按行政法规的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原先拟将传销犯罪归属于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里,如今拟将其改为归属于第224条合同诈骗罪里,并且明确突出了“不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两个重要的犯罪要素。全国人大即将讨论和通过上述的刑法修正草案,这对于准确把握“非法传销”的“定罪”具有很重要的指导性和决定性的作用。

3. 广大万里客户应该对陈相贵万里公司案件有“知情权、表达权、举证权、监督权”。

4. 万里公司是真造林、真管护(72万亩),应该基于历史的、辩证的、全面的观点来看待万里公司,即使是林业改革政策需要进行某种调整,陈相贵存在着这样和那样的缺点、错误和瑕疵,但并不影响陈相贵在响应中央9号文件精神,真抓实干地“真种树、真管护”在林业改革中所做出的贡献,也不应当将一些缺点和错误无限夸大成为陈相贵定罪的理由。事实上,陈相贵在案发之前曾经多次主动给中央领导写信,愿作“麻雀”被解剖,这足以证明其光明磊落的赤子之心。

二、我们的原则

1,只要有利于陈相贵案件公正解决,深入客户群众探查民意,深入林地实地考察,实事求是还历史的本来面目,我们就积极配合。

2,只要有利于中央林业改革和利国、利民的政策、法规、措施,我们就坚决拥护。

3,只要有利72万亩林地得到正常、科学管护的具体措施,投资客户的合法资产和国家的宝贵森林资源不受损害,我们就坚决支持。

三、我们的希望和诉求

1,万里客户的维权、上访是“通过合法途径,采取合法方式,维护合法权益”。上访原因是客户利益受损,政府少数官员处置方式不当,信息不公开(客户上访60多次至今无结果)。客户依法有序地进行上访恰恰是说明他们相信政府,希望政府帮助解决问题,绝对不能视为是“和政府对立”,更不能斥之为是“闹事”。

2. 在万里案件被侦查、审理的过程中,三万客户委托万里公司管护的几十万亩林地由于管护缺失,造成林木特大面积损坏和枯死,正是由于政府部门的个别官员的“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以及不依法执法等渎职行为所造成的恶果。万里林地毁林事故的突出特点是:规模空前(几十万亩),持续时间长(一年多时间),性质恶劣(客户不断报案,官员不断“重视”,毁林愈演愈烈)。更为严重的是,极少数人恶意泡制假的“权威调查报告”,弄虚作假欺骗中央蒙蔽群众,这种极少数人“主管故意”的犯罪行为必须进行彻底地揭露和追究!

我们坚持:追究特大、恶性毁林事件是我们三万客户的合法权益,也是三万客户应当承担的公民义务,也是政府官员应当履行的职责,也是对一切有良知新闻人的考问。

3.我们“维权”的目的是: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挽救国家宝贵的森林资源,如果政府部门要想真正做好“善后”工作,就应当遵照胡锦涛总书记的指示精神,让三万客户满意:既要保护3万客户的合法权益,又要保护国家宝贵的森林资源。

4. 我们再次恳切地请求,党中央、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迅速组成有客户代表参加的调查组赴林地对毁林情况进行实地考察。此外,还应当充分考虑1万多名客户提供的有效证言和证据。为了避免内蒙少数行政官员对司法的干预,强烈要求对万里案件异地进行二审,为尽快对案件做出“公平、公正、公开”的终审判决提供最有利的法制环境和条件。

5. 根据近日全国公安系统执法工作电话会议精神,在依法打击经济犯罪的同时“要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讲究执法方式方法,决不能因为执法不当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更不能从地方部门和利益出发使企业的经营活动雪上加霜,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一年来的实践证明,所谓“属地化管理”是行不通的,这种“属”而不管,“表面文章”式的“管”,结果是“毁林”事故愈演愈烈!这已经是不可否认的事实!目前树木已经大批死亡和濒临死亡,再拖下去72万亩小白杨就将遭受灭顶之灾!三万客户为了顾全大局,愿意就林地管护以及如何拯救濒临枯死的大片林木问题充分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对话和协商。为此,我们要求,在法庭对陈相贵、刘艳英进行二审的同时,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对陈相贵、刘艳英二人进行“取保候审”。让他们有机会继续履行“为三万客户管护林木”的承诺。即使是再退一步讲,将来二审最终判定他俩“有罪”,这也可以看成是给他俩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这又有何不可?

我们的口号是:理直气壮要赔款,名正言顺保名誉,义不容辞追毁林。

我们的态度是:依据“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积极、主动、充分”地与政府有关部门对紧急抢救濒临枯死的林木进行对话和协商。只要有关的官员肯站出来,与客户代表坐下来面对面地商谈,什么话我们都愿意听,什么意见我们都愿意考虑;我们也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当前,解决问题的主动权仍然在手握实权的政府有关部门,三万客户的上述态度始终坚定不移。我们再次强烈呼吁:愿意与政府各有关部门共同携手,想方设法,走出目前“属地化管理”的困境,拿出实实在在的有效措施,拯救濒临枯死的林木。

值得特别提出的是,我们强烈要求政府有关部门,立即制止汤计等极少数缺乏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不良记者通过片面、虚假的新闻报道,夸大和歪曲案件的事实真相。特别不可容忍的是,汤计在博客上以极其下流和恶毒的语言攻击和咒骂与其意见不同的广大客户。

赶快救救72万亩可怜的小白杨吧!这才是当前处理万里案件的“重中之重”,“急中之急”!



                         万里客户赴包头参加法庭宣判的客户代表   

                                         200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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