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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雷锋与精神病人不可不说的故事
作者:林云海
2008年,雷锋同志为了更好地帮助有需要的群众,当上了光荣的人民警察。
这天,雷锋同志在出外办案的时候遇到了一位情绪很不稳定的知情女群众,这位女群众对执法有据的警察同志表现出愤恨、不满、焦躁、争辩、纠缠、易怒,甚至过激言行等心理刺激反应。据雷锋同志多日来处理上访群众的经验,可以断定这位女群众是患有精神病,而且正在发作中,如果不马上收治,对病人损害极大。雷锋同志素有做好事不留名的美誉,所以他二话不说就把病人秘密送进了单位设的精神病院。当然,全部费用都是雷锋同志自己出的。
女群众在病院里一住就是一百三十多天,由于得到病院的悉心照顾,期间除了在一份由雷锋同志促成的律师委托书上签过字,也没有受到诸如亲戚,朋友等闲杂人的干扰,终于清醒认识到自己一直是有精神病,现在已经好得差不多了,这次幸亏遇上了好心的人民警察,不然现在她都不知道会疯成什么样子了!她问病院的同志,那位好心的人民警察是谁?病院的同志告诉她,那位好心的人民警察说他的名字叫“人民警察”。病院的同志还告诉她,那位好心的人民警察让她安心在这里治病,住院的费用已经全帮她付了,那个案子的事也全帮她处理好了。女群众想啊,我可能是遇到了传说中的雷锋同志了!
2008年精神病人很多,据权威部门研究发现,上访的有受害妄想,上网的有受限妄想,当官的有受捧妄想,全都是偏执性精神病的易发人群,2008年,有雷锋同志忙的了!
2008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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