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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白惊天人命冤案
警察与镇政府、老板合谋秘密毁尸灭迹!
(图父子身份证照.jpg)
警察不拍照片留档,不做现场记录,不做死者亲属口供, 没有法医鉴定,没有尸检报告,死因不明,疑点重重,死者9位村民多次强烈要求要保留尸体,但他们仍然视若无睹、胆大妄为,不通知家属就急促秘密毁尸灭迹,连骨灰都荡然无存,更不让死者远在江苏打工的唯一亲人老父亲见最后一面,现死无对证,亲属多次报案要求相关部门立案侦察,但相关部门却置若罔闻,如此草菅人命,简直是无法无天!现多次上访各级政府申诉无门,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们还能相信谁?!
人命GDP,这是哪门子的科学发展观?!
命案详情疑点:
2008年8月14日下午约4时,死者村民接到罗坑派出所电话称吴礼群在罗坑水库坝下面水渠“淹”死了,第二日上午死者村民一共9人自发组织来到罗坑派出所要求协助打捞尸体,但罗坑派出所干警黎亚新在未见到尸体约20分钟的情况下就离开了现场。只有罗坑镇殡改执法队长杨彬协助打捞尸体。
疑点一 2008年8月13日死者远在江苏的父亲曾多次打通吴礼群手机(13415843860),但已无人接听。
疑点二 死者尸体于2008年8月15日下午3点多打捞起来。第二日(当月16日)下午相关人员不顾村民多次强烈要求保留尸体的情况下,而且并没有通知过死者的任何亲人就秘密毁尸。如此急促秘密火化符合常理吗?(附火化遗体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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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火化登记表.jpg)
疑点三 在离水域100米左右的大路边有死者的一件T恤和一条牛子裤,均粘有很厚的泥土,像在地上打斗过的痕迹。
疑点四 死者的衣服里有手机、钱包、人民币、身份证、银行卡和钥匙。放在大路边离死者洗澡地点之远而根本看不到的地方,不合常理。
疑点五 死者水性极好不可能溺水,而发现尸体的水渠宽度约10米左右、水位深度不到2米,且到处都有歇息逃生的地方,而且发现死者并没有带更换衣服、毛巾和洗澡用品。且是独自一人,不符合洗澡迹象。(附发现死者尸体的水渠图片)
(图 发现死者尸体的水渠图片.JPG)
疑点六 死者尸体打捞起来只身穿裤衩,腹部平坦偏凹,没有吸水形迹。面部伤痕至烂严重,头部有伤痕。胸部呈紫色直至头部,在场众人亲眼所见尸体。
疑点七 警察不拍照片留档,不做现场记录,不做在场死者亲属口供;更不让死者村民拍现场尸体照片。
疑点八 打捞起尸体时,杨彬(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罗坑镇殡改执法队长)曾承诺答应死者村民只拉尸体去冰藏让死者父亲回来见最后一面,结果他却背地里在没有经过法医鉴定,没有经过尸检报告、没有通知死者任何亲人的情况下,更骗殡仪站人员接尸司机说:“死者没有亲属、没有案情怀疑、不要留骨灰。”于第二日(即8月16日)下午急促秘密毁尸灭迹!更为气愤的是在8月21日罗坑镇召开的罗坑镇、望夫镇、死者村民会议上,他更谎报火化时间为:8月18日和推说是望夫镇叫人火化!(附殡仪站当事人笔录证词)
(图 殡仪站当事人笔录证词1,2.JPG)
重大疑点
电白县公安局信访答复意见书落款日期为2008年9月17日,可直到11月13日才寄出,有信封邮戳日期为证(附照片),已经超出了意见书里写的“30日提出复查请求”的期限,以致亲属不能在规定时间里提出申诉,明显是故意拖延时间,推卸责任,想不了了之,且答复意见书里连死者的姓名都打错!
(图 信访告知单.jpg 信访告知单2.jpg 信封1.gif 信封2.gif)
以上种种疑点,电白县公安局罗坑派出所当班领导陈锋所长和黎亚新干警等值班工作人员既没有做到身为在职人员应做的法定职责工作,也没有通过相关手续程序执行,更冒着违规、违纪、违法来草草了结此案,他们这种做法不正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至今这群乌合之众仍然在职领取纳税人的钱,没有得到严惩!凶手依然逍遥法外!
敬请上级党政机关领导及有正义感的网络、媒体能为死者、亲属伸张正义,主持公道,将凶手绳之以法,将各相关违法、违纪、违规人员作出严惩处理。让死者死得瞑目,生者得到安慰!
广东省电白县望夫镇丰垌管区登塘村
村民签名
联系人
吴礼岳(0668-5780667)
吴彩四(15089550505)
吴彩贤(0668-5726175)
无耐之下,现在只有在网上实名举报,希望得到各位网友转贴、声援和有良知、有正义的媒体的关注!
附村民吴彩贤笔录证词:
附村民吴礼岳笔录证词:
附村民吴礼信笔录证词:
附死者与亲人户口本证明:
死者与亲人身份证:
从没有过母爱凄惨的花季青年吴礼群,无奈丢下孤独的老父亲——死不瞑目!
死者无依无靠的老父亲,生不见儿子人、死不见儿子尸体,天天以泪洗面,悲痛欲绝。
有谁能来可怜可怜这位年迈悲惨伤心的老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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