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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和舆论打假的作用不可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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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3 01:0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泥湾

5月4日,傅新元等120名海外教授和学者联名致信关切国内近来多起有关学术研究不端的指控事件,提出了6条建议,主要为:1)遵循合法和适当的调查程序,涉及机构内部先查,遵循无罪假定的原则;2)指控内部不能解决则送外部调查,其间指控者和被控者身份保密; 3)建立协调科技部、教育部、科学院的国家权威调查机构负责调查;4)区分学术不端和学术辩论,学术辩论宜公开实名;5)高校等开设科学诚信课,预防学术不端的发生;6)由于学术不端的专业性和技术性,需要制止公众和新闻媒体介入。

对他们的建议我总体上表示赞同,许多方面有建设性意义,但由于这些教授和学者提出的建议主要来自美国治理学术腐败的经验,而对中国学术腐败现状的严重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尤其其中新闻不介入打假的观点很值得商榷。

我认为现阶段中国的学术打假应当而且需要新闻和社会舆论的介入,理由有几个方面:

1.中国的学术腐败现状与美国相比有不同的特点

1)社会基础和严重程度不同
学术腐败,古今中外都有,而且还将长期继续存在,但达到中国目前的规模和无所顾忌以及引起公众愤怒的程度却是少见的。学术腐败包括医疗腐败,和官僚腐败、经济腐败构成了目前中国腐败的主体。

知识分子和民众对诚信认识不足是社会规模性腐败的社会基础,从“窃书不算偷”反映出一定程度的是非模糊,屡禁不绝的考试作弊还算偷偷摸摸的话,那么在弄虚作假为荣的风气推动下,高官学位创新高和学界名人公开欺骗政府和大众标志着学术腐败达到了新的规模和程度。

2002年,中国科技大学校长朱清时说“北大王铭铭抄袭事件只是冰山的一角”。2003年,中科院院士、生物物理研究所研究员邹承鲁回答中央电视台记者提问时估计学术腐败的程度时说“我想如果在自然科学界的话,10%也许有”。其实这还是保守的估计,即便按这个估计,表明几十万的教授有几万人是腐败分子。

虽然美国也有政治腐败和学术腐败,但无论发生的例数和腐败的程度度没有中国目前那么明显那么厉害。国内好大喜功的氛围对学术腐败的泛滥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2)学术腐败的形式多样
邹承鲁曾总结国内学术界盛行的七类腐败现象,包括“1)伪造学历、工作经历、论文等;2)伪造成果,篡改数据;3)剽窃;4)抹煞别人成果,自我吹嘘;5)搭车署名;6)为商业广告做不符实际的宣传;7)一稿两投。

腐败与名利、科研资金、权力结合在一起,权利决定科研资金和评奖、晋级等,形成科研教育的名利场,即便是新闻揭露的腐败案子,许多也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不了了之,腐败的成本太低,不能有效遏制腐败。

美国也有腐败与名利、科研资金、权力结合在一起的情况,但程度轻,做的隐蔽。上述7类中只有伪造成果,篡改数据和剽窃比较常见。伪造学历、工作经历几乎看不到,一旦发现,身败名裂,腐败的成本较高遏制了腐败的蔓延。

3)某些中国特色的规定为学术腐败提供了条件
任何政策上的小的空子,在上下各方的努力下可以变成大洞。例如大学和研究生入学的免考推荐制度,使得学校将一些有关系或中庸的学生推荐上去,避免他们考试落马。

硕士、博士学位的在职申请制度为领导们的学位更新创造了机会。例如众多的市长们忙于文山会海和送往迎来,哪有时间和闲心在校园里静心做三年学问?找个秘书写个几万来字的考察分析就可以作为学位论文。于是,顺应高学位的需要,许多现任领导们和名人摇身一变都成了硕士和博士。吴征先是拥有假学位,后又成为清华的客座教授。

美国就没有这些猫腻的机会,入学考试和推荐都不能免,也没听到有什么在职申请学位的制度。


4)惩治腐败的执行机构执行不力
是不是国内缺相应的法规和机构呢?不完全是。就法规而言,中科院有处理学术不端的规定,也有道德委员会这个机构专门处理学术不端事件。

2002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2004年发布《高等学校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规定不是没有,“再好的经,也要有人念”,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执行不力,

是不是没办法呢,不是的,形成明显对比的是机关工作人员的计划生育制度就执行得很好,没有人敢违反,一旦发现,立即开除公职,没有哪个工作人员敢踩这条红线,说来说去还是执行力度问题。

5)明显的学术不端不需要专业鉴赏力
目前存在的个人信息、公开出版物的抄袭、明显违背科学常规的宣传等方面的腐败,新闻和公众的判断力与教授专家没什么大的差别。


6)国内普遍存在的护假问题
中国主要靠法规和各个大学和相应部门的执行来制约学术不端。遗憾的是多年来,除了新闻揭露出来的的学术腐败案外,很少有各个部委或大学自己揭露的学术案子。

长期以来,各个领导们的政绩与升迁挂钩,文过饰非和报喜不报忧保证了领导们的仕途顺畅。部门保护主义在各部委和大学心照不宣。

对制止学术腐败,美国通行案例引申制度,大学一般不会因为某个教授而护短,所以联名信中提到的内部委员会调查在美国可以执行得很好,但在中国要大打折扣。

类似的是政府官员的腐败的情况,国家三令五申要求政府官员廉洁奉公,有专门的反贪机构---反贪局,鼓励普通民众举报。结果又怎样呢?最近的典型例子,海军副司令王守义贪污1.6亿,举报58次才彻查落网。恐怕现在老百姓意见最大的就是政府对官员的腐惩治不力。新闻没有自由介入是极重要的原因。

由于体制本身打假力度不够,目前迫切需要外部力量的介入推动,即使有了程序和体制,反腐败的斗争也将是长期的任务。基于以上情况,我认为至少在中国现阶段,单一体制本身的作用还不能够遏制学术腐败的蔓延,由于学术与政治相比有较大的新闻自由度,新闻和社会舆论的作用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

2.新闻媒体、个人或协会网站应该继续发挥积极作用

应该看到,腐败造假的人远远多过打假的人,国家打假机构不可能是庞大的机构,一年又能调查处理几起假案?

海外教授和学者联名信认为公众和媒体对学术不端缺乏专业性和技术性的判断力,在美国来说可能比较恰当,但在中国目前环存在大量的中国特色的学术腐败,体制内打假不力的情况下,新闻媒体、个人或协会网站的介入意义依然存在。

从过去的情况看,目前,互联网是讨论和揭露学术腐败的重要场所,新雨丝,北师大杨玉圣主持的网以及上师大教授何云峰主持的好汉网等,他们在过去的学术打假中不同程度地起了积极作用。

传统新闻媒体在推动重大腐败案件的查处中起了关键性的推动作用,例如最近处理的汉芯假案。

现在又有施一公教授主持的旅美华人生物学家协会网站,作用如何,不可乐观,因为施一公教授事务繁忙,学术作假的调查和取证耗时费力,究竟作用如何有待将来验证。

不管怎样,每种方法都有适用的局限性,没有一种方法称得上十全十美,只有两权相较取其轻。新闻、个人或协会网站只要不过分介入专业的评判,完全可以继续发挥影响,

国内目前的腐败触目惊心,甚至于到了犯罪的地步,近来学术犯罪的愈演愈烈值得注意,例如不少教授用自制假药给肿瘤病人治病,乘机获取暴利。我们知道工业酒精制酒会受到严惩,劣质牛奶也是人人喊打,可是假药治病治病多少年了目前还没有人受到惩处,学术论文作假与假药治病比起来,是犯错与犯罪的差别。所以是否可以考虑将腐败分级?

公开信没有介入具体的案例这是明智的做法,虽然某些方面还不够深思熟虑,毕竟现阶段发挥了积极作用,推动了国家层面上的重视。为了净化学术空气,我们应该集合一切可以发挥作用的力量。

海纳百川才能成其大,全世界反学术腐败的华人团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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