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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爱我,还是爱美国?
出国前夕,妈妈万千叮咛之后终于言归正传,在国外遇到‘合适’的可以适时‘考虑’。我笑问,什么叫‘合适’?学历相当?情投意合?妈妈也笑了,因为我说的正是她引以为豪的“指导方针”,又称“宏观调控政策”。“当然,也不一定非娶博士,硕士也可以,关键要‘人好’…”
说实在,我出国是有双重动机的,一方面固然是因为对美国法律本身存在着浓厚的兴趣;另一方面,也是想开拓一下视野,结交一些朋友,包括特殊意义上的“朋友”。
我对“朋友”的“条件”是要“有思想”。不幸的是,国内“有思想”的女孩似乎并不多,或者至少,被我发现而又Available的不多。不少女孩欣赏我炒股的天分,工作的能力,出国的潜力,稍有交往就“小鸟依人”,希望“套牢”,感觉很没有“思想”。我对自己说,留学生/ABC大多聪明能干,应该比较“有思想”。想想当年的冰心小姐,林徽因小姐,宋氏小姐,出国就有了额外的动力。
然而,人生总有事与愿违的时候,根据我自身的观察和兄弟们的情报,80%“留洋”的女孩是确确实实渴望“留”“洋”的,或者更白话一点,希望“扎跟于”这片“新大陆”。
当然,仅仅渴望“留洋”并非就当然地缺乏“思想”。事实上,我是极力赞成并鼓励来美的亲朋好友尽其可能溶入Mainstream,而我与美国朋友交往也十分Americanization。许多渴望“留洋”的“留洋”女孩相当认可我能够“留洋”的资本,而痛斥我“能为而不为”、无心“留洋” 的 “可怕念头”,听上去象是诸葛亮在教导“扶不起的阿斗”。
每至于此,我常陷入一种欲辩难能的尴尬。我怀疑她们究竟是喜欢我,还是喜欢我的“美国化”,或者干脆是喜欢美国本身。我纳闷,既然来了美国,对美国又那么情有独钟,何不直接嫁个白人,却还把priority留给国人。美眉发话了,那可不同,我喜欢的是“留”在美国、settledown的那种 “感觉”,如果与“正宗美国人”结婚那种“感觉”就异样了。我似懂非懂,反正听起来有些象“叶公好龙”的故事。
她们于是就耐心地劝我“浪子回头”,多想想以后Downtown律师行的黄金工作。我心想,我不“留”“洋”并不代表我“弃”“洋”。我只是坚持,条条大路通罗马,“留”“洋”不应是唯一的选择,从长远来看,也不一定就是最佳的选择。然而,正如剥夺我使用中文的权利就象剥夺我的灵魂,对于拥有 “美国梦”而又尚未完全实现的女孩而言,让她离开美国或许真的就是逼她放弃“理想”。
故此,我不娶“留洋”的女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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