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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黄世仁?谁又是喜儿?超女8年卖身契调查(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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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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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7 03:26: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捆着我,还是帮着我?

  在国内,是否存在一些不合理甚至不人道的现象?新人与公司的关系,究竟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还是产品与制造商之间的关系?没签约就不能上台表演?签了8年的约,就意味着把自己卖身给公司?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都是双方自愿的市场行为?

  庭前调查报告:谁是黄世仁?谁又是喜儿?

  超女郝菲尔似乎成为不少人心中的英雄,因为她说出他们想要听到的声音:天娱公司8年的合约是一种极大的束缚,言下之意透露出对自由的渴望。与此同时,《梦想中国》也传出消息,参赛选手临上台前被要求签上合约,否则就不准表演。演员黄圣依还没有完全结束与星辉各种合约上的纠缠时,已经开始秘密录制歌曲,准备被签某大公司。翻开近期的娱乐新闻,新人与合约的关系似乎充满了不见红的“血腥”味。一旦你签约,就好比给卖了身,听由公司的使唤。按照中国人多年的革命传统教育,这就是资本家的压榨,这就是血淋淋的剥削。更有偏激的网友直指,超女就是新时代的喜儿,天娱公司就是黄世仁。

  然而经过我们记者的多方调查,我们却发现命题的前提已经被误解了。上海上腾公司(“我型我秀”主办方)总经理蔡小姐说,新人与公司的关系是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的关系,但是同时也更是产品与制造商之间的关系。初听起来当然刺耳,“黄世仁”呼之欲出。但是仔细想想,她的比喻直接有效地指出在市场方面,所谓的黄世仁与喜儿关系的实质是商业利益关系。

  本报记者经过对内地、港台、日韩甚至欧美的多方采访与调查发现,越是娱乐产业成熟的地方,新人都是会签相当长年限的合约,公司对新人的管理也越严格,甚至具体到生活的每个环节。国外也有类似黄世仁与喜儿这样的故事,但是他们却没有更多用来形容新人与经纪公司之间的关系,原因很简单: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都是双方自愿。

  在国内,确实存在一些不合理甚至不人道的现象,比如某些经纪公司签下新人后,不仅逼新人去酒吧驻唱,到处商演,甚至还要索取培训费,这些事例都成为善良的人们的证据,但是这恰恰说明了国内经纪市场的不成熟。

  在《白毛女》中,喜儿最后是逃出黄家,走进了深山成为野人;在今天的话题背景下,故事也许是“喜儿”解除了与“黄世仁”的合约,她要么签了“刘文彩”,要么成为自由呼吸的“野人”,但是谁还记得她呢?用一个圈内人的话做结:一切都是生意,重要的是双赢。这句话“残酷”但真实。

  超女“卖身 契”模拟案开庭

  如果是真有这样一个意见的法庭,新人与其经纪公司的纠纷将成为这个法庭的焦点案件。记者采访了经纪公司、新人、成熟艺人,综合了多方的意见,他们的话将如实客观地被呈现在这个法庭上,这将是一个扩大的法庭,有众多人的声音参与。

  控方

  

  郝菲尔:大家或许也听说过,50进20晋级赛起,要想继续参加超女比赛就一定要跟天娱签8年合约,当时我为什么会想也没想就签了,就是因为天娱一直拿“铁塔”来压我,说什么我现在已经是公众人物了,要有社会责任感。你想8年啊!多么长的一段时间啊!(转自6月26日《金华新闻网》)

  

  黄圣依:希望单方面宣布解除与周星驰的香港星辉公司8年经纪合约。我愿意为此不惜一切代价,不只是赔钱“赎身”,哪怕是离开演艺圈,也再所不惜。 (2005年8月《新闻晨报》,黄与星辉的合同纠纷从去年持续至今)

  辩方

  天娱公司某高层:怎么能说是血腥呢?

  我们的合约在签之前都是要给律师看的,所以我们的合约怎么能说是血腥呢?报纸说周笔畅家里卖房子的事情,我也听说了,但是据我们了解,他们家是很富有的,怎么会去卖房子,她最近要发碟了,可能是某一种形式的炒作,她现在的老板是香港人,这个消息最早是在香港报纸上说的,所以肯定是炒作的;郝菲尔是搞创作的,所以她比较极端,说出这样的话也可以理解,不过我们不会和她解约的,毕竟签了合同就要认真对待。

  《梦想中国》辞职导演周稚舜:“梦想中国”是“一年约”。

  “梦想中国”剧组会与选手签署一份合约规定一年内参赛选手不得以非梦想中国的名义进行任何演艺活动,“梦想中国”主要是进行“转卖”的事儿,就是把各个选手 “卖”给各大公司。第一届冠军王思思就签给了环球下属的天韵公司,签了大概7年,让她没有得到很好的包装,现在她的发展就很不顺,已经被人淡忘了。

  

  光线新人王恩琦经纪人傅先生:我们的10年合约是人性化的。

  王恩琦跟我们公司签了10年合约,总投资没法算,从去年11月签约到现在,在歌曲制作上投资了近200万,在她身上花了3000多万的广告费,但宣传费不是现金投资,目前来讲如果算上宣传费,肯定没收回。艺人与公司的分成比例肯定不能公开,但我们签的是一份人性化的合约,我只能大概地介绍,比如拍戏这种辛苦的工作,艺人会拿得多,而代言这种简单的工作,艺人自然拿得少。还有我们的合约中,艺人的分成比例会逐步增加,而公司的比例会逐步减少。而且每个月公司会给她生活费的,头两年每月5000港币。

  旁听席

  内地歌手沙宝亮:刚开始也签过一些不靠谱的约

  和公司签5年,最早刚开始也签过一些不靠谱的约,经常是被一些公司愚弄,签完约没多久公司就倒台了,那时候一签是签3年,后来就变成5年了。一个公司如果8 年中全力以赴去做一个歌手的话,也不是什么坏事,但如果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对艺人来讲就不太公平。曾听说有些歌手签了很多年约,也呆了很多年,而公司不给做,就可惜了。

  香港歌手吴彤:现在一般最少都5年

  现在很多公司签约都很长,因为唱片很难做,以前就签3-5年不等,现在一般最少都5年。

  签8年的合约,对歌手的发展有好有不好,这要看公司本身的资源和计划,而有一个问题是,很多公司签8年可能只是为了保障自己,而不是有什么特别的计划。

  台湾歌手林志炫:8年时间走向独立制片

  我签的约,第一张5年,第二张3年,都不算太长,8年太长,我就根本不签。

  我8年的合约已经经历了两个阶段,我的音乐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我是纯歌手,在音乐上没有什么想法,后来,音乐做久了就有想法,想做自己的东西,接下来在国际公司里面,那个时候我就把握时间学习制作的技巧,但我知道有些事情是在体制内无法完成的。

  他们要我翻唱什么《月亮惹的祸》之类,纯粹看销售数字而选择的歌,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没有续约,离开了体制做独立制片。

  香港独立音乐人Edine(the marshmallow kisses主音):大概知道英皇是要签10年的

  大概知道英皇是要签10年的,而内地有些音乐公司(似乎听说过摩登天空)也会和歌手签10年约,甚至钱会给得很少。我们把唱片交给外国的公司发行,有时也要6、7年才能拿到回报。

  参考案例

  看看谁比谁更“黄世仁”?

  日韩的歌手都有个名词叫“出道”,他们每年都有不少新人选秀活动,像韩国最具代表性的SM就是把选秀和培训合为一步,而且通过选秀进入公司并不代表能成为艺人,(这在日本就显现为不代表最后能出道),也没有与公司签约,在进一步的培训中,公司还会淘汰一些人。SM公司每年要举行两次大规模的选拔大赛,每星期要举行一次内部选拔会。一般来讲,一个新人或者新组合被公司看中训练2到3年再推出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公司在培养新人期间已付出了相当大的成本,为了保证成本回收,一旦确定组合和新人出道名单,都不会做大变更。可以说“艺人出道”是商品进入流水线上的最后也是最初一环。

  

  

  宝儿成“星”前有2~5年培训期

  宝儿作为唯一在日本受全民关注的韩国女歌手,由于创造的价值已远远超过投入价值,不久前她获得SM的股份,成为公司的理事。

  宝儿在10多岁时,就进入SM公司(韩国最大艺人公司)培训,当时与她一起培训的人几乎有数百名(现在仍然有200多个被韩国人称为“练习生”的准艺人)。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一般有一个为期2-5年的培训期,而且只有少数人才能获得经纪合同。韩国经纪公司与艺人之间的合同一般都在10年左右(中小型公司是 5-8年),据业内人士透露东方神起与SM的经纪合同,竟然达到13年之久。

  

  

  安七炫最后变成负资产

  一位韩国媒体圈的消息人士说,安七炫之所以没有离开SM,一部分的原因就是平常花费太过巨大,导致最后竟然欠下公司许多钱,合约满的时不能说走就走。

  在韩国一名艺人进入公司前,必须要进行全方位的训练,不过这个过程并不免费。自进入公司那一刻起,艺人的吃住行全部是由公司买单,但所有的花费最后都会算在艺人身上。据韩国业界人士透露,很多经纪公司将营运成本(工作人员、服装、化妆等)都摊给艺人,所以很多艺人即便合约签过10年,到最后都没有钱。

  

  玛莉亚·凯莉爱情事业捆绑经营

  作为一代传奇歌后,“花蝴蝶”玛莉亚·凯莉的出道方式是把自己的爱情和事业一起押在唱片公司老板身上。1988年,她与新力唱片总裁汤米·莫特雷不但签下一份唱片合约,更签了一纸婚约。随后莫特雷只用10个月就把她打造成炙手可热的超级明星。

  10年后婚姻失败,她才开始面临事业危机。2001年初,她以每张专辑酬劳两千万美元的创纪录天价转投EMI旗下的维京唱片。不过加盟后首部电影《星光闪闪》在一片嘘声中血本无归,为避免继续亏本,EMI支付了2800万违约金提前解约。

  

  Rain面临高价转会

  Rain 是在2002年出道,其合约在2007年到期,可以推测他合约年限至少8年。而JYP在RAIN红遍世界前,只是一个韩国的小经纪公司,连大型演唱会的策划能力都没有。据韩国媒体猜测,Rain在今年极有可能换新东家,而且其转会身价已达到150亿韩币(相当于1亿多人民币)。

  大部分制作人认为Rain国际化的特征,将有可能改变韩国一些经纪公司的合约模式。2002年起很多韩国中小型经纪公司通过合并成为上市公司,这也给了歌手一些特别的契机,原本小公司的艺人在转向大公司后,其合约的利益分成也将成为参考。

  

  神话约满后被封杀

  韩国经纪公司以前普遍对艺人都有体罚现象,例如现在已成为韩国最长寿组合的神话,也曾受到过体罚。神话在和SM约满后,在被封杀的情况下,仍然与原公司断绝关系。据称导致神话6名成员集体出逃另外一种原因,是公司对他们利益分配的不均。绝大部分韩国经纪公司和艺人的分配比例都在8:2或7:3之间,只有少数大牌享有平等对待的权利。

  神话当初离开原公司后,没有钱进行宣传,只能通过与歌迷面对面接触的方式宣传,可见合同对他们的制约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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