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总书记、温总理您是否知道:江苏省副省长兼徐州市委书记徐鸣纵容包庇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百姓举报难如登天http://blog.sina.com.cn/daheich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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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总书记、温总理您是否知道:江苏省副省长兼徐州市委书记徐鸣纵容包庇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百姓举报难如登天
党十七大提出:党与腐败水火不容。对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件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如果上下一心,全党同心,腐败分子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分子势必如过街老鼠,无处逃遁,国家则政通人和、风清气正、和谐昌明!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心声。 以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任何一个思维正常的人均能看出其情节严重涉嫌刑事犯罪,但百姓举报难如登天。尽管举报人把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十分明显的违法部分犯罪证据在网上公开,近二千户群众签名举报长达三年,以刘永修为首的以有严重经济问题的全国最荒淫无耻的区委书记董锋为首后台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徐州腐败势力和政客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强行掩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江苏省和徐州二级党委、政府长达三年至今查不动的。 共产党宗旨是为人民大众谋利益,一切侵害国家人民群众的事,不论他打着什么组织的名义,也不论他打着什么旗号,都是违反共产党的宗旨的行为。腐败分子和黑恶势力均是通过违法犯罪手段,以侵害国家人民群众利益以权谋私为目的。以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依仗一些党政部门的领导为后台,依托民间组织居委会为工具,打“党和政府”的名义,公开“抢劫”国家百姓财产,达到私分的目的,并用行贿手段建立保护网,采用诽谤、诬陷、黑恶势力手段打击报复举报人。严重败坏党风政府风气和社会风气,严重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 全国著名反腐揭黑举报人王培荣在长期正常举报无效的情况下,2008年7月初,王培荣在网上发表全国知名举报材料《徐州泉山区出现全国最荒淫无耻的区委书记和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有严重经济问题的全国最荒淫无耻的区委书记董锋2008年7月已经下台了,但以董峰为后台而形成的腐败关系网仍然在泉山区根深蒂固,以刘永修为首的以董锋为首后台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至今还是越是被举报越猖狂。 腐败分子和政客深知如果真正做到依法办事就没有领导干部腐败的环境,百姓要求依法办事等于要了他们的命。所以身为腐败分子和政客的一些地方领导人,阳奉阴违,在思想上、在组织上行动上与党中央背道而驰,恶意渎职,对腐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视而不见,客观上成为腐败分子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分子保护伞,甚至一些领导利用职权,强行掩盖黑恶势力十分明显的刑事犯罪,使徐州及泉山区一些地方成为腐败分子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重灾区。下面以为例说明:
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实例之一:没有一分钱能出租的房产产权, 至今还是越是被举报越猖狂以刘永修为首的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侵吞私分高达三十多万房租收入,明显涉嫌刑事犯罪,徐州市和泉山区一些领导利用职权,强行掩盖黑恶势力十分明显的刑事犯罪,徐鸣任凭有关部门弄虚作假欺上压下掩盖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
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实例之二:以刘永修为首的徐州市风华园黑恶势力明目张胆操纵被检察院认定为非法经营罪主犯的犯罪嫌疑人、云龙公安分局取保侯审的案犯潘增奎长期为社区党总支副书记,近期动用警察数十人次和泰山街道办事处出动近二百人,采用“黑色恐怖”,强行突击搞所谓的“选举”,明目张胆强行操纵潘增奎为民间自治组织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徐鸣任凭有关部门弄虚作假欺上压下掩盖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
徐州一些甘心情愿做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奴才,他们自以为能一手遮天,无法无天,利用职权通过弄虚作假和颠倒黑白等卑鄙手段强行掩盖刘永修黑恶势力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恶意破坏党和政治形象,严重败坏党风政府机关风气和社会风气。以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得不到查处,说明徐州一些在职官员腐败势力和政客恶意抵制党中央与腐败水火不容的政策,拒绝执行党中央对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件一查到底决不姑息的规定,恶意破坏依法办事的社会法治环境,这是徐州腐败官员和政客本质决定的
腐败分子和黑恶势力均是通过违法犯罪手段,以侵害国家人民群众利益以权谋私为目的。为什么江苏省副省长兼徐州市委书记徐鸣等领导恶意渎职,对以刘永修为首的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视而不见。更有甚者,徐州一些官员与黑恶势力狼狈为奸,刘永修为首的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牛就牛在:一些官员不但成为其保护伞,而且堕落成为其奴才,警察、基层党组织成为其利用的工具。 王培荣给江苏省副省长兼徐州市委书记徐鸣手机短信,指出你是执政为民还是为腐败分子和黑恶势力,由事实来说话,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徐鸣同志:你是执政为民还是为腐败分子和黑恶势力,由事实来说话。风华园居委会没有一分钱能出租的房产,以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竟然有三十万房租任其私分和行贿,败坏社会风气,助长了违法犯罪。不论刘永修侵吞是国家的还是业主公共收益的三十万房租均十分明显涉嫌刑事犯罪。刘永修侵吞三十万业主公共收益还不罢手,还侵吞私分警务室申请的业主大会设立的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治安基金,情节十分恶劣。刘永修后台区委书记董锋被我网上公开举报倒台后,但董锋势力根深蒂固,至今不查处刘永修,还有刘永修的保护伞利用职权欺上压下强行掩盖刘永修十分严重的犯罪,正义得不到伸张,百姓的甚至国家的财产任凭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侵吞私分。徐鸣同志您是高级干部,不但我连续向你举报三年,风华园业主一千八百户签名向你举报也长达三年,这是不维护社会正义的表现,更是你不保护国家百姓财产的表现,对腐败和黑恶势力问题,只有认真查处决不姑息才能取信于民。”
“从以刘永修为首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越举报越猖狂,不仅看出徐州一些官员素质低下,而且更严重的是这些官员甘心情愿做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奴才,他们自以为能一手遮天,无法无天,利用职权通过弄虚作假和颠倒黑白等卑鄙手段强行掩盖刘永修黑恶势力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恶意破坏党和政治形象,严重败坏党风政府机关风气和社会风气。以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得不到查处,说明徐州一些在职官员腐败势力和政客恶意抵制党中央与腐败水火不容的政策,拒绝执行党中央对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件一查到底决不姑息的规定,恶意破坏依法办事的社会法治环境,这是徐州腐败官员和政客本质决定的。”
尽管以下是居民要求王培荣转给江苏省副省长兼徐州市委书记徐鸣的举报材料,其内容只是以刘永修为首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的冰山一角。
以刘永修为首的不合法的居委会为了霸占业主共有财产和侵吞公共收益,可谓绞尽脑汁、机关算尽。他们把政府分配给居委会的近百平方米办公用房非法出租,获取私利,然后又以没有地方办公为借口,和董锋、晁月琴把持的泉山区政府的个别人相互勾结,以“借用”“临时办公”的名义长期霸占风华园东门附近600多平方米的房产。除利用其中的200多平方米办公之外,其余的400多平方米用来出租谋利。几年来,不法所得的使用一直暗箱操作,从未召开过居民会议讨论,收支账目也从未向全体居民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建在原规划作为绿地的风华园东区土地上的房产理所当然属于风华园全体业主共有。这是毫无疑义的。即使如董锋、刘永修之流所说此处房产归经房中心所有,因经房中心为国有企业,刘永修也逃脱不了侵吞国有资产的罪责。
二00七年元月十八日风华园“居委会”发出紧急通知,公开宣布“不再借用东区办公用房”,郑重其事地承诺“迁出”和“归还”。(见附件)事到如今,我们要问刘永修和他的继任人,你们还有什么理由继续霸占风华园全体业主的财产,并继续非法出租谋利,侵吞全体业主的公共收益?
我们强烈要求:一、风华园“居委会”立即从非法霸占的东区房产中搬出;二、归还几年来出租谋利的非法所得;三、追究当事人刘永修的刑事责任。
原徐州市盐业管理局副局长潘增奎在风华园是众所周知的倒卖私盐,私分赃款的犯罪嫌疑人。据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和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特邀社会监督员袁成兰老师等人多方调查证实:2003年5月徐州市检察院对潘增奎实行立案侦查,随后不久即转云龙区检察院办理。云龙区检察院将其列为团伙犯罪首犯,从2003年到2008年每年都由云龙公安分局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经多次传讯,认定潘增奎构成犯罪。但最终又莫名其妙地以超过追诉期为由,没有追究其刑事责任。 2007年下半年,处于取保候审期间的潘增奎竟被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党委任命为风华园社区党委副书记,这次居委会换届选举又被“党委”推荐,“当选”居委会副主任。
“超过追诉期”的犯罪分子居然当上了社区党委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谁该为如此严重的荒唐事负责?泉山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指导小组”的总结为何对这样重大的失误只字不提?
我们强烈要求云龙区检察院排除干扰,将倒卖私盐,私分赃款大案一查到底,依法追究潘增奎等人的刑事责任。
我们强烈要求泉山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指导小组”立即行动起来,迅速将潘增奎从风华园“居委会”中清除出去。
被某些人标榜为“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风华园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违法违规违纪现象比比皆是,现择其主要表现,举证如下: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七条规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五至九人组成。”刘永修把持的“二人居委会”(曾有人强词夺理无耻编造“三人居委会”说,已被驳倒。) 是明显不合法的,可是泉山区政府及其派出机构泰山街道办事处一直坚持刘永修的“居委会”合法,,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启动阶段由“二人居委会”组织实施。这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容许的,也是风华园多数居民不能接受的,是为本次换届选举的第一弊端。
二、 本次风华园选举委员会的产生采用的是由户代表投票选举的办法,即由户代表出席的居民会议(书面形式)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九条规定,居民会议必须实行出席(投票)人过半,赞成票过半的双过半办法。如果采用简单多数通过则必须事先公示,征得社区全体居民认可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泉山区民政局和泰山街道办事处负责人都懂得这个道理,但他们还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辩解。“在选举之前和王培荣老师、杨公展老师沟通过,在社区党委会、党员大会、党政联席会议上公布过”的说词,苍白无力,不足为凭,因为他们列举的每一项事证都无法替代面向一万多居民的公示。
既没有法律法规的支持,又没有得到广大居民的认可,采用简单多数的办法通过“选委会”,绝对是违法的。我们可以肯定地说:组织实施第二阶段换届选举工作的“选举委员会”和“二人居委会”一样,也是不合法的。
三、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换届选举理应由“居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以上引用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二两条。)可是风华园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居然非法大规模动用外力介入,依靠外力掌控局面并直接影响和改变选举结果。
泉山区政府不仅从十个办事处抽调人马,组成助选大军,还要求所属各局、委、办等部门均要派人于投票当日进入风华园选举现场,总人数达二百人左右还担心不够用,又在区政府东院安排了三十多名人员集结待命,准备随时出发增援。数日来,风华园五步一岗,十步一哨,哪里有不满的声音发出,哪里马上就有人挺身而出喝斥制止。
经过“专门培训”的选举工作人员手持“有关人员名单”,明目张胆强迫居民照单填票,否则强行收回选票。更让人不能容忍的是非法调集公安干警数十名,形成强大的威慑力量,配之以“严惩”、“制裁”的横幅标语,制造和加剧了肃杀恐怖的气氛。
这样的安排全国罕见、史无前例,既破坏了民主和谐的氛围,又损害了基层党和政府的形象。
四、本次选举的最大弊端(要害)是泉山区政府及其派出机构泰山街道办事处越位越权,压制不同意见,直接操纵控制换届选举。(这是任何人也抵赖不了的。)
选举前由他们定调子,划框框;选举中他们亲临一线直接指挥,遇到问题都是由他们拍板作出决定。抽调大批外来人员介入风华园选举的是他们,动用公安干警制造恐怖气氛的也是他们,他们一会儿盗用“党委”名义非法炮制“有关人员名单”,并发到选举工作人员手中;一会儿又假借“党委”名义发出“致全体党员的公开信”,并强行送入普通居民家中;甚至撇开“选举委员会”,由韩修德、张蕴惠等亲自出马奔走各大单位,物色居委会成员的候选人,以至引起“选委会”成员的不满。他们的所作所为,远远超出了“指导、支持和帮助”的范畴,是对居民民主权利的粗暴干涉和严重侵犯。
风华园的选举与社区内的每一位居民、业主和群众团体都息息相关,居民、业主以及社区内的群众团体对选举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应广大业主和居民的强烈要求,发表声明,表明态度,揭露违法行为,谴责丑行弊端,是无可厚非的。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对风华园业主委员会的两份声明怕得要命、恨得要死,他们不仅组织人力,撕毁布告栏内张贴的声明,还公然动用公权力,发来“红头文件”——《关于撤销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两份声明的决定》。风华园业主委员会根本没有作出任何对业主和居民有约束力的决定,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到底要撤销什么?事证是任何权力也改变不了的,居民和业主的态度更是行政命令无法撤销的。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10月28日的《决定》只能作为他们操控选举的一项铁证,留下不光彩的记录。
五、 “指导小组”一再强调“海选”、“不设候选人”的做法是极端错误的,一个拥有3474户、一万多居民的社区搞选举,居然不准推荐候选人,真是不可思议。原来,他们一方面不准许居民推荐候选人,一方面又极力强调选举委员会“由社区基层党组织成员、本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老干部等人员组成”,并早就公布过一个非法的“九人名单”。因风华园党委被睢良进等人把持,长期不搞民主选举,甚至连负案在身的犯罪嫌疑人也被指定成为“党委副书记”。风华园现有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二百多人(包括往届),在任的应届代表、委员有数十人之多,这个“九人名单”中却仅有很少参与社区活动的刘春燕和不久前被睢良进、刘永修推上去的薛长龄为应届人大代表。至于老党员、老干部,风华园多达数百人,大都在睢良进、刘永修等人的排斥之列。另外,风华园是一个居民素质高、学历高,拥有高级职称人员一、二千人的社区,而“九人名单”中却普遍低学历,没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我们认为:对这样的名单极不满意的居民决定推荐自己的候选人,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市政府的文件仅只是“提倡”而已,将这项内容视为具有法律效力是不适当的。
推荐候选人理所当然应以居民为本,自下而上推荐。剥夺了居民初始推荐权的“选举”,根本就没有民主可言,“充分发扬民主”的遮羞布早已被他们自己撕得粉碎了。
后来,为了掩人耳目,欺骗广大居民,他们又奔走矿大、师大、中心医院等各大单位,央求几大单位党委参与推荐候选人。我们认为:在居民提名推荐之后,去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是可以的。可是,剥夺了居民的推荐权,擅自跑到几大单位央求单位党委推荐,是越俎代庖的行为。只给几大单位推荐权,剥夺了众多较小单位推荐候选人的权利,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惯例,候选人应以姓氏笔画为序,泰山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什么非要将薛长龄、潘增奎二位排在建议人员名单的最前列?这又公平公正吗?
最丑陋的一幕发生在10月21日,被操纵者们宠坏了的“九人名单”中的几位孤家寡人,看到部分居民竟敢推出候选人与他们抗衡,于是一个个气急败坏,强烈要求操纵者“追查责任”并立即“停止选举”。对这几位公然站出来挑战选举公告,煽动罢选的人,操纵者不仅没有严肃处理,反而给他们撑腰打气,全力支持他们投入竞争。
六、 选举启动前泉山区民政局钱副局长多次保证“让持有不同意见的一方参与监督”,但选举启动后主持选举大计的姚副局长没有兑现。选举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全部用的是外来人员和不合法居委会的支持者。在“被窝里划拳——没有外手”的情况下,监督机构形同虚设。由于居委会支持者人手不够,安排上捉襟见肘,候选人潘增奎、胡长然、冯明明等,有的被安排做监票人,有的被分配看管票箱,潘增奎更被委任为总监票人,一时威风八面。在居民群众的强烈抗议下,操纵者只好于投票过半后忍痛割爱,换下他们最中意的人选。然后又找了一位七十多岁、身体欠佳、连“总监票人是干什么的”都不知道的老太太担任总监票人,其监督作用是可想而知了。
七 、为了保障风华园广大居民的民主权利能够正常行使,保证选举一次成功,我们认为双休日是最佳的选举时间,刻意避开双休日,将推选选委会成员和居委会成员的投票时间分别安排在10月23日和11月6日(都是星期四)早八点至晚八点,是极少数操纵选举的人阴暗心理的大暴露。让早八点已奔赴工作单位的上班族晚间投票,谁敢保证经过“专门培训”的选举工作人员在夜幕的掩盖下不会捣鬼?
正常选举都以固定票箱为主,操纵选举的人别出心裁搞的27个流动票箱,已经给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在监督不到位,舞弊现象泛滥的情况下,居民们一再要求取消流动票箱,但操纵者拒不接受。
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明文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风华园的选举公告竟无视国法,莫名奇妙地作出居住期限满一年才有选举权的规定,致使50号楼1单元201室的副军级退休干部任金祥被违法剥夺了选举权。
任金祥老人气愤地说:“国有国法,明明白白、清清楚楚,风华园为什么要另搞一套?我们真是想不通。”
九 、原盐业管理局副局长潘增奎在风华园是众所周知的倒卖私盐、私分赃款的犯罪嫌疑人,二00三年云龙区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并多次传讯,认定潘构成滥用职权罪和非法经营罪,但有关单位以“党委集体研究决定”为由为潘增奎脱罪,致使该案长期无法结案。
二00七年下半年,负案在身(有人说是“取保候审”)的潘增奎被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党委任命为风华园社区“党委副书记”,这次居委会换届选举又被“党委”推荐,顺利“当选”。
于是,风华园有居民议论说:“在潘增奎身上,我们算是领教党委一词的妙用了。”
十 、据反映,选举工作人员每天补助30元,加夜班的补助60元,按白班200人,夜班100人计算,两场选举下来,开销近20000元。再加上发到每户的印刷品,开销也在3000元左右。如此大的开销,谁来承担?一个普通社区的基层选举竟耗费这么多的民脂民膏,难道不应该追查吗?
选举结束后,泰山街道办事处负责人面对批评的声音,用“无论用哪种形式选举,无论选出哪些人,都有可能出现不同意见”的表述,来掩盖真相,推卸责任,笔者愤而书写“弊端举要”以斥之。不敬之处,望各级领导见谅。
——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面面观
支持“二人居委会”,选举两次被叫停
2005年初选出的居委会由刘永修等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五位正式成员组成。当年10月,一位副主任和一位委员就被刘排挤出了居委会,07年初又一位委员被刘排挤掉,至此,风华园居委会就成了只剩下刘永修和曾经在他家做过保姆的董**两个人的“居委会”。2006年9月8日一千八百多户居民签名,2007年1月10日68.18%的居民小组长再次签名,要求召开居民会议,罢免刘永修的居委会成员及主任职务。
对于这样一个早就丧失了公信力的不合法的“居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七条规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泉山区政府及其派出机构泰山街道办事处却偏听偏信,全力支持。他们听不进广大居民的正确意见,无视广大居民的强烈不满,以致造成风华园社区多年来一直处在无政府状态。
由于刘永修等人妄图非法操纵,2008年元月和7月启动的两次选举都因违法违规现象严重,遭到居民抵制而被迫叫停。
压制不同意见,笼罩恐怖气氛
10月20日启动的第三次选举,操纵者不仅没有吸取前两次失败的教训,反而变本加厉,一意孤行。
过去,风华园的选举都是由居民小组长(楼长)和单元长担任工作人员,负责看管固定票箱和入户发票,这次却将他们弃之不用。究其原因,显而易见,是因为多数居民小组长曾签名要求罢免刘永修而被当成“异己分子”。既然换届选举的操纵者不相信风华园的广大群众,于是他们就利用手中职权,兴师动众,从泉山区十个办事处抽调“精兵强将”,再加上刘永修的支持者和若干大学生志愿者,共约二百人左右,组成了庞大的助选大军。另有若干名公安人员也赶到社区巡视。在泉山区政府机关东院还有区政府机关各单位抽调的三十名人员集结待命(以上所有人员每天补助30元,加夜班的补助60元)。他们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看到业主委员会和居民贴的东西就上去撕毁,听到不满的声音就上前呵斥制止。
德高望重的作家袁成兰在南大门内的票箱前刚说几句话,就有一个30多岁的男子窜出来,用手指着她的额头厉声喝斥:“你是什么人?住在哪里?叫什么名字?”穷凶极恶的样子令人望而生畏。
整个社区悬挂的16幅横幅标语中,半数都是“对破坏选举的行为”要“严惩”和“制裁”。难怪许多居民纷纷反映:“这哪里是搞选举,好像整人的运动又来了,气氛太恐怖。”
盗用“党委”名义推荐选委会候选人并下令“逼票”
据知情人反映,10月21日下午风华园党委曾召开党委会,布置安排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会上有人提出是否需要推选候选人的问题,副书记王广华当即表示“不需要”。整个会议没有研究候选人的人选,第二天整个风华园却突然出现以“社区党委”的名义推荐、散发的选委会候选人名单,并且非法发到选举工作人员手中,以致发生大范围明目张胆、强迫居民照单填票,否则强行收回的严重违法事件。
十分清楚,以“风华园社区党委”的名义推荐、散发的选委会候选人名单,是未经党委成员集体讨论,而由盗用“党委”名义的破坏选举的违法分子们非法炮制和下令散发的。对破坏选举的违法分子,我们强烈要求依法严惩。
简单多数通过的“选委会”名单没有法律依据
目前,全国的各类、各种选举(表决)大多采用双过半的选举(表决)办法。即投票人数超过应投票人数的半数,当选(通过)的票数超过有效票的半数。一些关系重大的选举和重大事项的表决则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九条明文规定:“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虽然江苏省至今未公布城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我们仍然可以参照《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其中第七条明文规定了村民选举委员会“经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而村民会议和居民会议同样采用双过半的选举办法。
风华园10月23日的“选委会”投票,事先未公示选举办法,征求居民意见,事后又拒绝依法采用双过半的选举办法。采用简单多数通过“选委会”名单,既没有法律法规的支持,又没有得到广大居民的认可。显而易见是缺乏合法性的。没有公示选举办法的投票,只能是一场丑陋的闹剧而已。
刻意避开双休日,大量使用流动票箱
为了保障风华园广大居民的选举权利能够正常行使,为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选举一次成功,我们认为双休日是最佳的选举时间,刻意避开双休日,将选委会成员和居委会成员的选举时间分别安排在10月23日和11月6日(都是星期四),是极少数操纵选举的人阴暗心理的大暴露。让早八点已奔赴工作岗位的上班族晚间投票,谁敢保证经过“专门培训”的选举工作人员在夜幕的掩盖 下不会捣鬼?
正常选举都以固定票箱为主,操纵选举的人别出心裁搞的27个流动票箱,已经给犯罪分子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在监督不到位,舞弊现象泛滥的情况下,居民们一再要求取消流动票箱,但操纵者拒不接受。
箝住居民的嘴,捂紧自己的耳朵
连续出现的大量违法舞弊现象,激起了广大居民的强烈反感和义愤,许多居民纷纷涌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情况。应广大居民强烈要求,风华园业主委员会10月23日、24日连续张贴声明,谴责违法犯罪,拒绝承认选举结果。10月28日,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竟发来“红头文件”“关于撤销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两份声明的决定”,滥用职权,威胁业主委员会“予以改正,并通告全体业主。”
业主委员会委员们不惧威胁,义正辞严,答复如下:
接到你处发来的“关于撤销风华园业委会10月23日、24日两份声明的决定”,甚感惊诧。
诚如你们所言,业主委员会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但我们认为配合政府某一时段的中心工作(如抗震救灾、社区选举),业主委员会发动业主积极参与,尽公民应尽的义务,享公民应有的权利,是无可厚非的。况且风华园业主委员会10月23日、24日的两份声明只是举证事实,揭露违法行为,宣示我们的观点,表明我们的态度,根本未作出任何对业主有约束力的决定。难道你们不允许反映选举中出现的问题?难道你们害怕听到批评的声音?
应该撤销的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又得不到大多数居民认可的“选委会”。事实和证据是任何权力也改变不了的,观点和态度更是任何行政命令无法撤销的。
“防民之口,胜于防川”,我们真诚希望你们能倾听逆耳之言,采纳正确意见,将风华园的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引入正轨。
民主在哪里,公正在何处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推荐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理所当然应以居民为本,自下而上推荐。但选举操纵者只准几个人把持的党委推荐,不许居民推荐。剥夺了居民的初始推荐权,这样的选举还有什么“民主”可言?“充分发扬民主”的遮羞布已被他们自己撕得粉碎了。
后来,为了掩人耳目、欺骗广大居民,他们又奔走于矿大、师大、中心医院等几大单位,请几大单位党委参与推荐。在居民提名推荐之后,去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本来是无可指责的,可是剥夺了居民的推荐权,擅自跑到几大单位要单位党委推荐,不就成了越俎代庖了吗?只给几大单位推荐候选人的权利,剥夺众多较小单位推荐候选人的权利,是不是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一切都是极少数人在暗中操控,更没有公开可言。
倾泉山区政府之力,犯罪嫌疑人终得“当选”
“新闻岁岁寻常出,唯有今朝出得殊”。在董锋一夫多妻丑闻轰动全国之后,徐州市泉山区再曝惊天奇闻:原徐州市盐业管理局副局长,执法犯法倒卖私盐团伙成员,曾被云龙区检察院立案侦查侥幸脱罪的犯罪嫌疑人潘增奎,在泰山办事处和睢良进、刘永修等人的保驾护航下,不顾风华园广大居民的强烈反对,终于荣登大位,“当选”居委会副主任。
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在风华园居民的一片谴责声中,泉山区民政局副局长姚桂华竟神闲气定地向上级汇报:“这次选举非常顺利,很成功!”
一出丑剧似乎快要收场了,但风华园的广大居民坚信:阴霾必将过去,风华园的明天还会充满民主、正义的阳光。
反思全国腐败的重灾区徐州泉山区 ——必然出现全国最荒淫无耻的区委书记董锋和至今还是越是被举报越猖狂以刘永修为首的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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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至今还是越是被举报越猖狂以刘永修为首的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谈徐州出现全国最荒淫无耻的区委书记董锋必然性 ——追究江苏省副省长兼徐州市委书记徐鸣对腐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视而不见恶意渎职责任,真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5b6588d0100bm0b.html
省级高官徐州市委书记徐鸣恶意渎职,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至今还是越是被举报越猖狂 ——要反腐败收到明显成效,需要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同时请党和政府不但要清除腐败分子,而且要清除混入党内的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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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至今还是越是被举报越猖狂,泉山区委书记和徐州市委书记徐鸣(江苏省副省长兼徐州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请党和政府不但要清除腐败分子,而且要清除混入党内的政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5b6588d0100bgw9.html
从至今还是越是被举报越猖狂以刘永修为首的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谈徐州出现全国最荒淫无耻的区委书记董锋必然性
——追究江苏省副省长兼徐州市委书记徐鸣对腐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视而不见恶意渎职责任,真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实例之一:没有一分钱能出租的房产产权, 至今还是越是被举报越猖狂以刘永修为首的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侵吞私分高达三十多万房租收入,明显涉嫌刑事犯罪,徐州市和泉山区一些领导利用职权,强行掩盖黑恶势力明显的刑事犯罪,徐鸣任凭有关部门弄虚作假欺上压下掩盖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
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实例之二:以刘永修为首的徐州市风华园黑恶势力明目张胆操纵被检察院认定为非法经营罪主犯的犯罪嫌疑人、云龙公安分局取保侯审的案犯潘增奎长期为社区党总支副书记,近期动用警察数十人次和泰山街道办事处出动近二百人,采用“黑色恐怖”,强行突击搞所谓的“选举”,明目张胆强行操纵潘增奎为民间自治组织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徐鸣任凭有关部门弄虚作假欺上压下掩盖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
党十七大提出:党与腐败水火不容。对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件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如果上下一心,全党同心,腐败分子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分子势必如过街老鼠,无处逃遁,国家则政通人和、风清气正、和谐昌明!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心声。
身为腐败分子和政客的一些地方领导人,阳奉阴违,在思想上、在组织上行动上与党中央背道而驰,恶意渎职,对腐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视而不见,客观上成为腐败分子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分子保护伞,使一些地方成为腐败分子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重灾区。下面以徐州及泉山区为例说明:
江苏省副省长兼徐州市委书记徐鸣简介:
2003年02月 徐州市委书记;
2008年01月 江苏省副省长兼徐州市委书记、人大主任。
2009年01月 江苏省副省长,徐州市委书记。
党的十七大代表,
十一届省委委员,省十届、十一届人大代表。
2004年被南京军区司令部、政治部评为“党管武装好书记”;
2008年被科技部评为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工作先进个人。
董锋原徐州市泉山区区委书记、区委常委、区人大主任简介:
1995年,担任铜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2000年,任徐州市泉山区区长;
2006年,任区委常委、书记、区人大主任
长期举报董锋等人没有结果的情况下,举报人王培荣于2008年7月6日在网站公开揭露并署名举报董锋的违法犯罪行为。
2008年7月7日晚,董锋向徐州市委书记徐鸣承认了自己生活不够检点,但董锋向徐州市委书记保证决没有一分钱经济问题。
2008年7月9日董锋被停职,但董锋四处活动,企图"反水",通过做伪证,把网上的照片说是合成的。
2008年7月11日董锋被免职(免除区委书记、区委常委、区人大主任职务)。2008年7月17日董锋因十分严重的经济问题被双规。2008年8月董锋被批捕。
2008年11月28日董锋及情妇受贿案在徐州开审,名为公开审理,但不允许举报人在内的百姓和记者旁听。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文件《关于徐州董锋案件查处剖析情况的通报》,应该是反腐败的好教材,但一般干部老百姓看不到,据说分二部分,董锋重婚私生子等问题和经济犯罪问题,案件剖析。应该公开《关于徐州董锋案件查处剖析情况的通报》,接受百姓监督,经得起考验。
董锋重婚私生子等问题和经济犯罪问题时间长达十五年,在徐州是公开的秘密。董锋有恃无恐,董锋道德败坏,重婚生儿子,在徐州趋于半公开状态,不但徐州市铜山县委县政府不少干部知情,而且徐州市泉山区党委政府不少干部也知情,甚至徐州市委市政府不少干部也知情。但没有一个干部能出来帮助举报、查处董锋的。为什么那么多领导对董锋违法犯罪行为视而不见?
徐鸣任徐州市委书记后,董锋更加有恃无恐,泉山区腐败分子董锋十分猖狂的例子,如:
(1)06年董锋老婆带人当场捉奸(董锋和情妇被捉住),董锋竟敢当董锋老婆家人和情妇的面,把老婆打一顿,结果是董锋由区长提升为区委书记。
(2)06年5月开始到08年7月被抓,董锋没有回过一次家,竟敢长期在徐州与情妇陈╳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重婚)。
(3)董锋近年来每周末与陈╳去南京以夫妻名义度假,均由司机用公车接送;董锋至少每月一次到苏州看上学儿子董╳(现9岁),由司机用公车接送。
(4)因董锋长期与陈╳以夫妻名义生活,由董锋指示泉山区人事局局长李╳╳安排陈文为公务员,一直到陈╳被捕时还在泉山区民政局挂名不上班拿工资,吃国家空饷,而且加班费、补贴、奖金一分不少。不但泉山区人事局相关人员知情,而且泉山区民政局相关人员也知情。
泉山区一些领导是董锋的瓜牙,也是腐败的重灾区之一,但为什么不对(陈╳吃国家空饷的同谋)泉山区民政局相关领导进行党纪国法的制裁?
董锋已二年多没有回过一次家,长期在外面与情妇鬼混,与情妇以夫妻相称(长达四年多)参加公务,为什么那么多领导对董锋违法犯罪行为视而不见?
董锋仅受贿的房屋就有十多套(包括价值数百万的豪宅),多的惊人,为什么那么多领导对董锋违法犯罪行为视而不见?
充分说明:泉山区委区政府组织遭到董锋的严重破坏,泉山区的党风、政府风气、社会风气下降到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
董锋根本不怕举报,敢有恃无恐进行刑事犯罪,其中徐州市委书记徐鸣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董锋越是腐败,越是得到提升和重用。徐鸣任徐州市委书记期间,董锋成为重地培养目标,徐鸣到徐州三年后,不但由区长提升为区委书记,而且兼区人大主任。
2、董锋在泉山区任区长、区委书记近十年期间,打击排挤异己,安排亲信,泉山区委区政府组织遭到董锋的严重破坏,把我所知的说过公道话、想依法办事的干部全部排挤掉了。泉山区的党风、政府风气、社会风气下降到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董锋在泉山区直到徐州到一手遮天的地步,使董锋敢于在半公开状态进行违法犯罪。
3、王培荣举报腐败分子和黑恶势力,要求徐州党政部门依法办事,十多次通过行政诉讼(民告官)要求党政部门依法行政。王培荣要求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这样一来,就是要了混入党内腐败分子、政客的命,腐败分子、政客深知如果真正做到依法办事就没有领导干部腐败的环境;
王培荣努力通过举报揭露腐败分子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分子,力争实现清除腐败分子和黑恶势力,追求国家政通人和、风清气正、和谐昌明。徐州腐败分子和黑恶势力把反腐揭黑举报人王培荣视为不安定因素,动用一切手段诽谤、陷害腐揭黑举报人王培荣。
4、董锋充当刘永修为首的徐州市风华园黑恶势力后台,腐败分子和黑恶势力相互勾结,相互利用,不择手段诽谤、陷害全国著名反腐揭黑举报人王培荣。如:
2008年1月,刘永修带领泰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杨莹和风华园社区党支部、居委会部分成员等十余人到中国矿业大学公开诽谤、陷害举报人王培荣贪污一百多万元。杨莹以和谐为名,要王培荣不要在网上和风华园小区揭露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
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做了腐败分子想做而不敢公开做的诽谤、陷害全国著名反腐揭黑举报人王培荣,所以徐州腐败分子已离不开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了。
5、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不择手段十分明显的利用职权抢夺国家百姓财产,金额超过三十万元,仅这一项金额巨大,已明显涉嫌刑事犯罪。刘永修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造成三十万元损失仍不罢手,还明目张胆侵吞并私分风华园治安基金。详情见附件。
董锋、刘永修之流自认为利用职权抢夺国家百姓财产是天经地义的事,董锋还抢夺并长期霸占多名他人的老婆(如王培荣公开的有照片的就有支╳╳和其陈╳)。
对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抢夺国家百姓财产明显涉嫌刑事犯罪,徐鸣任凭泉山区有关部门弄虚作假欺上压下掩盖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
6、因徐州风华园黑恶势力成员,公开打着泉山区委书记董锋亲戚的旗号,徐州风华园出现近二千户签名举报长达三年风华园黑恶势力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甚至把违法犯罪确凿证据,在网上公开,泉山区有关部门不但不查,反而弄虚作假欺上压下,利用职权强行掩盖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下级骗上级,造成上级骗更上一级,层层欺骗,形成了近二千户群众三年举报不了、江苏省委省政府徐州市委市政府查不动的黑恶势力,国家法律法规在风华园无法执行,使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国最牛黑恶势力。徐州市委书记徐鸣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利用职权抢夺百姓财产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举例 没有一分钱能出租的房产产权, 至今还是越是被举报越猖狂以刘永修为首的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侵吞私分高达三十多万房租收入,明显涉嫌刑事犯罪,徐州市和泉山区一些领导利用职权,强行掩盖黑恶势力明显的刑事犯罪,徐鸣任凭有关部门弄虚作假欺上压下掩盖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
1、刘永修已涉嫌刑事犯罪,有关部门不能维护社会正义 刘永修为了满足个人私欲,把政府2001年给居委会、社区党支部、社区警务室的办公用房全部出租(每月650元),利用业主委员会委托代管之际(有出租协议为证据),强行侵占业主公共用房(使用面积646.8m2楼房,每年5-6万元租金)办公和出租,用于私分和行贿,造成业主公共收益重大损失(至少每月5000元,已造成业主公共收益损失达二十多万元)。 居委会在风华园没有购买一分钱的房产,刘永修操纵群众自治组织居委会侵占业主公共财产及收益,约五十万的房屋(使用面积646.8m2二层楼房)和远远超过十多万元的租金,仅这一项金额巨大,已涉嫌刑事犯罪。业主公共财产及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泉山区泰山办事处领导韩修德、顾孝民等不但任凭刘永修操纵群众自治组织居委会强行侵占并出租业主公共财产,纵容包庇刘永修操纵居委会私分其租金违法犯罪行为。而且弄虚作假掩盖刘永修的违法犯罪行为,谎称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占使用面积646.8m2的房屋是风华园小区开发商徐州市经房中心的。风华园小区房屋建成八年多,如果是徐州市经房中心的房屋,一定有产权证,但徐州市经房中心的开发商拿不出居委会侵占使用面积646.8m2的房屋产权证。开发商徐州市经房中心曾给业主委员会公函称: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公共用房,不办产权证。
即使假设居委会侵占使用面积646.8m2的房屋是徐州市经房中心,徐州市经房中心是全民企业,该房屋及租金属于国家财产,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占远远超过十多万元的租金,仅这一项金额巨大,也已涉嫌刑事犯罪。需要说明的是:2001年已有办公用房的居委会,2005年群众自治组织居委会居委会把政府给的办公用房出租,私分其租金。群众自治组织居委会已没有再要办公用房的资格,政府不能故意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办公用房为由,把使用面积646.8m2的房屋(每年5-6万元租金)的国家财产给居委会,供群众自治组织风华园居委会私分其租金。
2、刘永修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造成三十万元损失仍不罢手,还明目张胆侵吞并私分风华园治安基金
当时的社区警务室负责人骆明向徐州市风华园业主委员会申请设立治安基金,2005年7月10日,业主大会通过了骆明设立治安基金申请,基金来源是废品回收管理费,用于警务室聘请保安。 由当时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吴敏和当时风华园警务室负责人(现翟山派出所教导员)骆明负责并实施,通过公开竞争,确定废品回收管理费为每月900元及废品回收人员。
不合法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利用业主委员会委托居委会代管财务帐目之际,恶意盗窃治安基金6300元,应由治安基金支出的5300元支出,强行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业委会其他经费中开支了。包括骆明签名领款(1200元)在内的5300元支出,是风华园三千五百户一万多业主的共有财产,决不能被用作为违法犯罪分子买单,业主委员会报案无门。
现徐州市泉山区翟山派出所(管辖风华园)教导员骆明是当事人,从党性、良知和警察责任来说,均应出面追回6300元治安基金。
徐州市委书记徐鸣对黑恶势力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视而不见,也是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长期存在的原因之一,导致越是被举报,刘永修为首的这个全国最牛黑恶势力越猖狂。
2008年11月12日,全国知名反腐维权人士王培荣给江苏省副省长兼徐州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徐鸣同志及其他数位市领导手机短信,指出领导干部不懂法不能不学法!以刘永修为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十分明显,徐州就是查不动,您说是为什么?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不懂法不能不学法!全国人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十七条明文规定:居委会经费及成员补贴由政府拨付,并同时规定“经居民会议同意,可以从居民委员会的经济收入中给予适当补助。”,但刘永修从来没有开过居民会议,即使是居委会合法收入私分也违法。刘永修侵吞的是一万多业主的公共收入,本来已违法,侵吞私分数额达三十万,已明显涉嫌刑事犯罪。而且刘永修还侵吞私分业主委员会的风华园治安基金,情节十分恶劣。
采用威胁、恐吓、欺骗等黑社会手段进行风华园民间组织的选举,是违反居民意愿的,是违法的,无效的。强行剥夺居民推荐权和知情权,徐州风华园出现强迫选举。
党十七大决议讲党对腐败水火不相容,一查到底,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坚决查处。以刘永修为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十分明显,徐州就是查不动,您说是为什么?”
省级高官徐州市委书记徐鸣恶意渎职,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至今还是越是被举报越猖狂 ——要反腐败收到明显成效,需要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同时请党和政府不但要清除腐败分子,而且要清除混入党内的政客
共产党宗旨是为人民大众谋利益,一切侵害国家人民群众的事,不论他打着什么组织的名义,也不论他打着什么旗号,都是违反共产党的宗旨的行为。党十七大提出:党与腐败水火不容。对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件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腐败分子和黑恶势力均是通过违法犯罪手段,以侵害国家人民群众利益以权谋私为目的。为什么江苏省副省长兼徐州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徐鸣等领导恶意渎职,对以刘永修为首的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视而不见。更有甚者,徐州一些官员与黑恶势力狼狈为奸,刘永修为首的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牛就牛在:一些官员不但成为其保护伞,而且堕落成为其奴才,警察、基层党组织成为其利用的工具。
徐州一些党政领导对腐败分子、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时而不见,原因是他们公开违反共产党的宗旨,已经不是真正的共产党,而是真正的政客。他们失去党性原则,已经不能主持正义,也不能依法办事了。
对腐败分子、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时而不见是政客的本能:
1、政客认为有权有势的利用职权以权谋私侵害国家人民群众利益是“天经地义”;
2、政客认为如果对腐败分子、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一查到底,有可能得罪其腐败分子、黑恶势力的后台;
3、怕拔出萝卜带出泥,局面“失控”。
4、政客弄虚作假利用职权强行掩盖腐败分子、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有更深的原因,也就是说心底是政客恨死了举报人;因为:
(1)举报人要求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这样一来,就是要了混入党内政客的命,政客深知如果真正做到依法办事就没有领导干部腐败的环境;
(2)举报人的举报,冒犯混入党内政客的自尊,该解决能解决的问题,就是不解决。
(3)举报人的举报,影响混入党内政客的形象和声誉,影响政客升迁。
(4)举报人的举报,党内政客就没有弄虚作假的环境,影响政客搞假的政绩工程;政绩工程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对腐败分子和黑恶势力起到变相的保护作用,所以腐败分子热衷于搞假的政绩工程,如具有讽刺意义的全国最荒淫无耻的区委书记董锋竟提出的泉山区做“廉洁徐州”的“首廉之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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