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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审判汶川地震遇难学生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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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7 12:0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四川地方法院星期五开庭审理一名地震遇难学生家长,被当局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名起诉的案件。被起诉人的家属在庭审后表示,当局所提的证据并不确实,这是一场不公正的审判。
*首个遇难学生家属案件备受各方关注*
四川省北川县遇难学生家长代表何洪春,在3月19号被当地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起诉后,绵阳市中级法院在星期五开庭审理,由于这是第一位遇难学生家属遭到当局起诉,案件受到各方的关注。
何洪春的代表律师李方平表示,开庭时有大约2、30位北川学生家长到现场听审,当局也派出多名特警在场待命。
李方平说:“他们(当局)从安全方面可能就是比较重视,不过对这个案子的关注程度也比较高,在我们几位北京律师介入后,他们两度推迟审判时间,一直推到512结束以后,也就是川震一周年之后。”
*法院方面不积极配合被告人律师的取证工作*
李方平表示,在开庭前,他们多次同法院接触,希望取得更多的笔录或案件资料,但都没有得到回应,让他们的答辩准备工作非常困难。而庭审中,法官不断压缩时间,让他们没有机会仔细阅读控方所提的证据。
李方平说:“法官说他们下午有重大任务,据说是参加什么电视电话会议,所以他们一直在压缩时间,最后很多案件我们连看一眼都来不及,他飞快地宣读,所以对一些证据我们没法进行指正。但即便是他们宣读的证据里,也没有一个和扰乱社会秩序有什么关联性。”
*地震学生家属指责庭审不公正*
何洪春的家属,包括姐姐,姐夫以及外甥女也到场庭审,他的姐夫张先生对美国之音表示,庭审开始不久,另一名代表律师江天勇就退席,对审理过程表达抗议。张先生说,整个庭审只能用三个字形容,就是不公正。
张先生说:“很多的(证)词不是事实,是他们本身的行为,说句不好听的话就是他们政府的行为,他们就是要判你,就是要杀一儆百,本身不够判刑,他们今天的证词,我的律师也来了,说根本就站不住脚,也就是老百姓没有说话的地方,什么叫庭审,什么要律师,像这种情况还是像毛泽东时代,不要律师最好。”
*为遇难女儿提出申诉的何洪春已被关押近八个月*
张先生表示,何洪春从去年八月开始,为遇难的女儿申诉,后来被遇难学生家长推举为代表,先后与北川县政府、教育局、公安局等领导召开协调会议。去年9月27号遭到当局关押,到现在近8个月,他们根本没办法和他见面,就连何洪春的父亲在这个月初因为癌症病危,当局都没有让他们见面,何洪春的父亲在这个星期一过世,张先生说,他们今天在庭上见到憔悴许多的何洪春,也不敢告知他父亲去世的消息。
张先生说,他的妻子也就是何洪春的姐姐在地震中头部受重伤,他必须照顾受伤的妻子以及病重的岳父,还要忙着处理何洪春的官司,他无奈地说,他们已经对何洪春得到无罪释放不抱希望,现在只盼望当局能从轻量刑,让他们一家早日团圆。
他说:“我个人觉得最乐观的事情就是判他缓刑,缓一缓二,我就认了,算了,我还不说无不无罪,他只要把弟弟放出来就行了,算了,我们是小老百姓,没法了,这一年把我们的家庭都打乱了,整个乱套了。”
*被告人律师对胜诉不抱太大希望*
何洪春的律师李方平表示,将尽力在5天内做出书面答辩,尽力争取让何洪春无罪释放,但他也表示,情况并不乐观,如果按正常程序,可能会被判三年以下徒刑。
在去年512四川大地震中,北川县是重灾区,北川中学有两座教学楼倒塌,大约1千700多名师生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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