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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湖北省巴东县公安局再次通报了“5·10”案的相关细节和情况,女服务员邓玉娇因涉嫌故意杀人而被刑拘。目前,她仍在医院接受检查和鉴定。巴东县公安局再次通报通报不能平息坊间对警方的不满,显然警方在这次事件中一开始的认定就是有过错的。如果警方一开始就认定邓玉娇是正当防卫那么这个事件也决不会搞到现在这个地步——质疑的声音像雪片一样,而且已经引起社会公愤。警方一开始的认定上就有很多破绽,然后就越描越黑,越来越被动,因此说明一开始警方的并不是“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基本原则,这样就导致坊间对巴东县公安局的严重不满。
在昨天的通报中,警方已经明确过去说的“特殊服务”就是水疗区包房中的异性洗浴服务,作为当事人邓玉娇拒绝这种服务是应当得到支持,当邓贵大以金钱相威胁,以暴力相要挟,并两次把邓玉娇推倒在沙发上,这种情况这是法律所说的“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因此邓玉娇的防卫属于正当防卫,法律规定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责任,警方也就无须对邓玉娇实行刑拘。
如果警方是这样处理问题,不仅是符合法律的规定,而且也顺民心,更重要的是给邓贵大之流以严重警告和无情打击,也给广大老百姓出了一口怨气。现在老百姓对警方的不满一方面与官员不能自律生活腐化有关,也和警方在处理这种案件时不能“忠于事实、忠于法律”有关——这是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重大问题。
警方在这起案件中一开始就遮遮掩掩,不能把事实全盘托出,导致警方陷入严重的被动。
“特殊服务”实际就是水疗区包房中的异性洗浴服务,为什么第一次警方公布案情时不能如实讲出?然后宣布“雄风”宾馆停业整顿,如果是这家宾馆发生故意杀人案,也无须停业整顿,显然停业整顿是与异性洗浴服务有关,这家宾馆有这种异性服务警方也是有责任的,是警方管理不严,如果“雄风”宾馆没有这种异性服务,邓贵大之流也不会到这里寻欢作乐,显然警方一开始就怕因为这种异性服务给自己惹来麻烦,结果越描越黑。
警方以邓玉娇的故意杀人予以刑事拘留也是错误的,依照法律必须这种拘留必须在48小时内侦查终结,并报批逮捕,否则就要释放。由于这种拘留本身就是错误的,因此在48小时内也就无法向检察机关申请逮捕,于是就以涉嫌抑郁症送进医院,走了一条折中的第三条路。由于警方的错误,这么做也是迫不得已,但是这样做恰严重伤害当事人的心理。邓玉娇的心理已经受到严重伤害,理应受到心理安抚,越是有抑郁症,越是需要精神安抚,而送进医院进行所谓的“约束性保护”,其后果是更加严重的。
中国的法制进程要比巴东县公安局的实际能力要好得多,主要体现在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大大加强,尽管警方遮遮掩掩,但网民能透过现象看到本质,邓玉娇是抗暴,是正当防卫没有错,而警方的种种所为必定为坊间所痛斥。
巴东县公安局在这个案件上已经无路可走,法律必定是公正的,邓玉娇一案不仅要让邓贵大之流命丧黄泉,这桩命案的最终结局还要严厉处理巴东县公安局相关领导的行政责任,剩下的只是时间问题,人们坚信这个结果。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九日星期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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