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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一次,胜过死记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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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7 22:3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郝伯特.史宾赛 译/ 颜真

只要研究一下所有传统手工艺,以及许多家庭技艺的传授过程,就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许多非常复杂的工艺技术和非常微妙的工艺经验,按道理是非常不利于传授的,但结果却出乎意料地在他们孩子手中完美地得以传承。


是什么方法,使他们的孩子对这些技艺感兴趣?又是什么方法,使他们的孩子有效地学习,并熟练掌握这么复杂的技艺呢? 运用,正是“运用”这个一方法,使兴趣与实用、知识与目的结合起来,从而达到意想不到的教育效果。我认为,知识如果没有自我发现的特点,是不会掌握得很牢固的,同样的,知识如果不与运用(哪怕仅仅是出于训练和教育目的的运用)结合,则是生硬的,既不利于培养孩子的兴趣,也不利于知识的自我衍生。
运用,至少有三个必然的结果:一是培养孩子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兴趣和自信心;二是使已有的知识得以重复,进而充分理解和掌握;三是使这些知识产生新的知识。还有什么比这更让父母和老师们高兴的呢?

我培养小史宾塞学会运用,是从下面几件事开始的。后来,我发现除了使小史宾塞感到乐趣无穷之外,效果也很惊人。 “写”,一度是小史宾塞最不愿意做,也感到最困难的事。可以想,可以说,但就是不愿写。怕写、烦写,一说起写就愁眉苦脸,能拖则拖。怎么办呢?任何一个研究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写是思想的训练过程,写是记忆的重复。 我想到了运用。正好有一段时间,我的嗓子有些沙哑,医生建议我少说话,否则有失声的可能。于是,我和小史宾塞玩起了字条游戏。所有的日常交谈,都只能透过写来实现,否则就达不到目的。

这时,小史宾塞只有六岁多,能写的单词和句子有限。但为了生活,必须要写。一开始,我们只写简单的意思,比如:“衣服该洗了”;“今天中午吃什么”……等等。后来,我们的字条渐渐涉及到对一些事物的评价、看法。每次写的句子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当他出现语法错误时,我就会在字条上纠正。 一个月后,当我的噪子已完全恢复时,小史宾塞的书面写作能力已大有进步,而且不用去要求他,他也会习惯地把许多东西写下来。我想,如果不是因为运用,就是花上半年的时间,他也不会有现在的书写能力。再后来,我们经常在家里通信。这个习惯,一直维持到他大学毕业。

为了培养他的阅读习惯,我提出了一个建议,每天,我们彼此为对方读一段书。这是他最感荣幸的事情。这样,我们双方都可以用劳动来换取享受,既公平又快乐。他读错的地方,我会纠正,并要求他做个记号,避免下次读错。这样,每天晚饭后,或睡觉前,我会惬意地躺着,充分享受这段美好时光。所读的内容有报刊上的文章,也有书籍,特别是爱默生的一些随笔,这对我们俩来说,都是美和智慧的享受。阅读,使小史宾塞的理解力大大增强,也使他在快乐中获取了知识。不过,我从不要求他读那些言之无物、低俗浅薄的书籍。 没有比这种运用,更让双方愉悦的事了。

许多时候,孩子们漫无目的地四处闲逛,是因为找不到更有趣的事做。其实,这时他们并不快乐。有时,不得已与一些比自己小的孩子一起玩耍之后,心里也是空虚的,只要引导他去做更有趣的事,他一定很高兴。

小史宾塞八岁的时候,我正式聘用他做我的资料员,每周一便士。我交给他的工作是,帮我收集报刊和学校的所有与教育相关的资料、新闻报导、学术论文。方法很简单,他先把资料找出来,然后按重要程度排列(他可以自己判断重要程度)。这样,他就必须阅读。开始,他只是搜集,后来,他逐渐会对一些事件发表看法,有的很幼稚,有的出人意料,但我都一律鼓励。允许讨论,是认识真理的前提。每周一便士,归他自己所有,自己支配。每当他拿到薪水时,自豪和兴奋溢于言表。运用,已使小史宾塞在知识累积和用知识获取新知识方面,获得了很大的进展。除此之外,在品行、习惯方面也收到了效果。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确帮我做了一些必要的事,减少了我的工作量。

其实,这种运用几乎在每个家庭和学校都可以办到,需要的只是一点点教育观念的改变。如果你在经商,可以让孩子为你收集一些商业方面的资料。不管开始多幼稚,毕竟这是一个有益的求知过程。 “运用知识”,成了小史宾塞的座右铭,即使后来面对很多仅仅是理论和基础的学科,小史宾塞仍然保持着“运用”的习惯,这使他总会去研究与某一学科相关的现实状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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