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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向国际社会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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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5 21: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大社会,广大国际社会:
                
                我叫罗中华,湖北省荆门市国税局公务员,我于2008年6 月至今多次向国家
税务总局领导举报,荆门市国税局局长胡宏新违法乱纪的犯罪事实,但是,所举报的事实至今都没有得到上级机
关认真调查,反而我受到胡宏新的打击报复,多次遭到殴打、绑架、非法拘禁,我的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中
国第二个“白宫”惨案,将要在我身上重演,08年十一月份下旬,胡宏新携带巨款来到北京国家税务总局活动,
企图用金钱掩盖犯罪事实,逃脱法网,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某些领导,被胡宏新的金钱买通,成了他们的保护伞。
胡宏新的罪行得到庇护,特别是国家税务总局信访办主任张贵海多次用各种谎言欺骗举报人。由此可见,犯罪分
子胡宏新从地方到北京已形成了一股黑恶势力,对抗党纪国法。面对严峻的险恶环境,面对强大的黑恶势力,举
报人罗中华在此发表严正声明,对国家税务总局信访办行政不作为,欺骗举报人的行为表示强烈抗议。无论犯罪
分子胡宏新的后台有多大,势力有多强,我决不畏惧,我将不惜一切代价,用一切必要方式一定会将胡宏新绳之
以法,谁要是大胆充当胡宏新的保护伞,都不会有好下场。谁要是继续充当胡宏新的保护伞,必需承担极其严重
后果。
                
                特此声明
                
                湖北省荆门市国税局公务员 罗中华
                
                电话:13797929888
                
                身份证号码:420800196506281831
                
                2009年4月6日
湖北省荆门市国税局长胡宏新以权谋私的
            
            举 报 信
            
            湖北省荆门市国税局局长胡宏新利用职务之便:掌控人事大权,一手遮大,暗箱操作
,在安插亲信的同时。大搞权钱交易,为所欲为,违规录用安排临时工十余名,在全局上下,乃至社会造成极坏
影响,他的所作所为达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一、杜撰材料,以假乱真,将自己的亲属以假手续、假档案,从林业局调入国税局
,顺理成章地招为胡专用司机,以达到安插亲信,贪污腐败到司机封口的目的。
             二、只手遮天,以图报恩,胡将自己的一位亲戚,(王新)的儿子,违规招录为正式
职工。因为王新曾经为胡宏新雇凶打我,竟冒天下之大不韪,不顾局里其他成员的反对,于2008年元月份,强行
将其之子安排进了国家税务局正式职工:
             三、顶风作浪,以权谋私,在省局下达精减人员,局里100多名临时工都还没有妥善
安置解决的情况下,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规违纪,于2008年3月份,又强行招录十余名临时工,在全局上
下造成恶劣影响,有的干部职工敢怒不敢言。特别是正在清退的临时工当中,他们感受的只有黑暗、黑暗!给和
谐的社会里埋下了不和谐的隐患;
             四、另外,胡宏新为对我打击报复,串通公安局非法抓我和不办理胡局长雇凶打我
之案件,胡宏新利用职权之便,给公安局在三三0水泥厂打招呼,买卖报废的火车头,从中牟取暴利和好处。
             试问,这哪里是国家税务局,这分明就是胡家税务局。胡究竟想把荆门国税局搞成
什么样,人们都试目以待
             湖北省荆门市国家税务局 罗中华
             2008年6月9日
            联系电话:13797929888
湖北省荆门市国税局局长胡宏新买通上级贪污腐败最新犯罪事实的        
                           举 报 信       
                          一、湖北省国税局向我罗中华作出的“信访事项告知
单”。其没有完全否定我举报胡宏新的违法乱纪的事件,却从重就轻地加以掩盖。具体详见我的“特殊情况紧急
反映!!!”一文。        二、下面是最新对胡宏新违法乱纪的举报:        
                          1、2007年胡宏新对省国税局划拨的一台皇冠新车,
他使用不到一年轿车装璜费一次就高达7万元之多,不难看出其贪污腐败之一斑。故举报查处。       
 
                          2、胡宏新铁杆司机杨栋2007年有一次报销餐费高达6
万元之多。请问胡宏新吃到那里去了。这难道不是贪污腐败吗?中央三令五申禁止的事项,在胡宏新这里不值一
文,难道不是违法乱纪吗?请求上级回答给我。        
                          3、国税局十几台半新和较新的轿车,不经过公示和
公开拍卖的法定形式。均由胡宏新一手贱卖给亲朋好友,从中牟取余利。明目张胆违法、违纪已达到极点。湖北
省国税局视而不见不查不办,官官相护。        
                          4、2009年2月市国税局建设几千万元的办公大楼。胡
宏新见缝插针,又派她爱人的亲表弟王云到基建办搞协调工作。国税局给支付几千元每月的工资。该人即不是工
程技术人员,也不是国税局职工,他协调什么?明显是安插亲信内幕,索贿受贿为胡宏新干几千万元工程大捞一
把服务,故再次进京上访。        
                          总之,试看党纪国法在胡宏新贪官手里如何被玩弄,
试看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国税务总局惩治腐败的力度如何在中国领导层展开,给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卷。 
      
                          
                           此致        湖北省荆门市国税局公务员
       
                           
                          举报人:罗中华
控告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故意袒护、包庇隐瞒
                          
                          荆门市国税局局长胡宏新、滥用职权、非法侵吞
                          
                          国有资金、违法安置录用编外亲戚、贪污腐败
                          
                          犯罪事实、并打击报复迫害举报人、枉法告知、
                          
                          违法违纪的违法行政事实!
                          
                          
                          
                           控告人不服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的信访事项告知,依
据国家信访条例之规定,依法向上级提出控告。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的告知书,既无法律依据,也无
事实根据,纯属官官相护的枉法告知。
                          
                           一、胡宏新为了达到贪污腐败之目的,给自己的司
机杨栋用假手续转为国税局正式职工,杨栋荆门人, 2002年以前,还是个无业游民,胡宏新在担任仙桃市国税
局长后,将杨栋招为该局临时工,(工资表佐证)并为自己开专车,2004年4月份胡宏新调到荆门国税后,又把杨
栋带到荆门,2005年5月份,胡宏新一手操办用假手续,假档案,假编制把杨栋从荆门市林业局,调入荆门国税
局成为正式职工,杨栋在林业局一天班都没有上,(工资表及档案均有据可查)。此事件的发生,给荆门国税局人
事制度造成极其混乱的局面。2002年国务院及总局和省局多次下发文件,要求清退国税系统临时工,由于胡宏新
违法徇私引起民愤,2007年市国税局在两次行文清退临时工的工作中,大部分知道胡调进司机内情的人相互攀比
,并联名上访省局,最后导致清退工作流产矢折,至今仍有173名临时工无法清退,并在省局不认可人事指标的
情况下,享受与正式职工同工同酬的待遇。为此,给单位和职工带来了资金分流,待遇不公等严重后果。造成国
家政策不能落实,给国家带来严重后患。
                          
                           二、胡宏新的亲戚王磊,被招录为国税局正式职工
的黑暗内幕:
                          
                           2007年底,胡宏新的爱人亲侄子王磊,退伍士兵回
家,为了将王磊安置在荆门市国税局工作,胡宏新假借安置退伍士兵的名义,招工,这是全省多年来唯一仅有的
一名。经过他暗箱操作终将亲戚王磊非法录用。王磊的招录是典型的人事腐败,引起了参加这次考试的13名家属
子女和全局广大工作人员极大愤慨,并提出强烈抗议,最后胡宏新为了平息民愤,多方面安抚,无奈只好将参加
考试的十多名人员全部录用为临时工,本来临时工已是人满人患,以前的173名临时工未能清退,这次又增加了
13名,真是雪上加霜,给国家带来极其严重的负担和无穷的后患。
                          
                           三、胡宏新利用手中特权,勾结公安领导非法倒卖
国有财产,牟取暴利。
                          
                           荆门市三三0水泥厂是属大型国有企业,在专用铁路
货运线上,有一个将要报废的火车头,胡宏新得知后,见有利可图,就勾结荆门市公安局某领导,要倒卖此火车
头,他给三三0水泥厂领导打招呼,要求最低价交易,水泥厂领导见他是国税局领导,就以极其便宜的价格送给
了他,让他们牟取暴利,上百万国有资产,白白的流进了胡宏新的私囊,胡宏新勾结公安局迫害举报人。
自2007年开始,控告人以铁证如山的事实,向各级政法、纪检机关举报揭露胡宏新的违法乱纪的犯罪事实,胡宏
新拒不向上级机关坦白自首认错,反而有残酷的手段,打击报复,残酷迫害举报人企图掩盖犯罪事实,逃脱法律
制裁。
          
           2007年5月25日,控告人在胡宏新办公室反映问题,胡宏新气急败坏的辱骂控告人,控告
人情急之下,不小心打碎了一个不值十元钱的花瓶,胡宏新以此为由,指使公安机关对控告人非法拘留7天(此案
已被中央政法委督办)。
          
           2007年11月8日,控告人在市政府门口,胡宏新指使王磊的父亲把控告人骗到国税局大门
口,三个保安对控告人拳打脚踢,并扬言要整死控告人。
          
           2008年6月9日,控告人到北京国家税务总局举报,胡宏新派坐牢回来的刘明德来北京威
胁控告人,要用刀子捅死控告人,控告人回家后,他们又把控告人拘禁在山上,胡宏新的内弟彭荣华(晚上十二
点)威吓控告人一个多小时。并扬言断掉控告人的双脚。
          
           2008年8月6日,控告人在北京国家税务总局举报,控告人回家后,他们又把控告人非法
拘禁了53天。
          
           2008年11月12日,控告人在北京国家税务总局举报,胡宏新派人将控告人绑架回家,并
非法拘禁了控告人70天,直致春节2009年1月24日才释放。为了举报胡宏新腐败分子的犯罪行为,举报人历尽千
辛万苦,万般磨难。
          
           但达到的是上述被控告人的官官相护,暗箱操作的枉法告知,万般无奈,再次进京,特
向中共中央国务院、中纪委、国家税务总局提出控告,请予受理,依法秉公批复、督办。
          
           综上所述:是提出控告的事实真相,其直接影响司法公正、侵吞国家资产、贪污侵权国
家公务人员合法权益的是上述被控告人。身为国家行政官员,本应依法行政,然而,却违法行政,故意袒护包庇
,滥用职权,编外亲戚,并作出枉法告知。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的纪律处罚条例,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九条之规定,应依法撤销腐败分子胡宏新的职务,追究其责任,并立即恢
复举报人的工伤待遇、补发工资及一切经济和精神损失。为了维护国家政策法律的神圣尊严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请中共中央国务院、中纪委、国家税务总局依法秉公批复,并责令、派员、专案、督察、督办。为民作主,将不
胜感激!!!
          
           此 致
          
           控告人:罗中华
          
           湖北省荆门市国税局公务员
          
           二00九年四月六日
以下是我罗中华本人实名举报内容,强烈呼吁广大社会正义力量关注:,
            另外,我个人强调,我罗中华为人正义,不怕任何腐败分子,如果任何腐败分子和黑
恶势力想报复我,我是不怕的,我早就把生死置之度外了,
            如果有天我的手机停机,也许是我遇难了,请大家记住我,我是死在正义的道路上的
,。请大家抓紧看,这贴子很快就会被胡红新找关系删除,他目前狗急跳墙,每次花1万元请人删贴,希望大家
帮我转载我的贴子,让他删不来
湖北省荆门市国税局局长胡宏新买通上级贪污腐败最新犯罪事实的        
                             举 报 信       
                            一、湖北省国税局向我罗中华作出的“信访事项
告知单”。其没有完全否定我举报胡宏新的违法乱纪的事件,却从重就轻地加以掩盖。具体详见我的“特殊情况
紧急反映!!!”一文。        二、下面是最新对胡宏新违法乱纪的举报:        
                            1、2007年胡宏新对省国税局划拨的一台皇冠新
车,他使用不到一年轿车装璜费一次就高达7万元之多,不难看出其贪污腐败之一斑。故举报查处。     
   
                            2、胡宏新铁杆司机杨栋2007年有一次报销餐费
高达6万元之多。请问胡宏新吃到那里去了。这难道不是贪污腐败吗?中央三令五申禁止的事项,在胡宏新这里
不值一文,难道不是违法乱纪吗?请求上级回答给我。        
                            3、国税局十几台半新和较新的轿车,不经过公
示和公开拍卖的法定形式。均由胡宏新一手贱卖给亲朋好友,从中牟取余利。明目张胆违法、违纪已达到极点。
湖北省国税局视而不见不查不办,官官相护。        
                            4、2009年2月市国税局建设几千万元的办公大楼
。胡宏新见缝插针,又派她爱人的亲表弟王云到基建办搞协调工作。国税局给支付几千元每月的工资。该人即不
是工程技术人员,也不是国税局职工,他协调什么?明显是安插亲信内幕,索贿受贿为胡宏新干几千万元工程大
捞一把服务,故再次进京上访。        
                            总之,试看党纪国法在胡宏新贪官手里如何被玩
弄,试看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国税务总局惩治腐败的力度如何在中国领导层展开,给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卷
。       
                            
                             此致        湖北省荆门市国税局公
务员       
                             
                            举报人:罗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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