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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文化考3---伏羲和女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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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4 20:3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文由 海魂 在 2006-11-15 08:38 发表


三万年不灭的“江灯渔火”
                      伏羲 、女娲考
伏羲、女娲时代的真实性,表现在它是一个渔猎文化大扩散的年代,也表现在它是一个人口数量大增长的年代。还表现在它是一个各类发明创造大涌现的年代。这一点目前尚未被考古资料所充分证实,因为有些发明创造,只能保留在时间里,却很难保存在空间中,时间一过就踪迹难寻,只能靠推理来证实。

(一)渔猎文化生应运而生

发明创造有时会因为人类对某一种生活环境的过分适应而放慢、甚至停止前进的步伐。在澳洲的尼亚洞穴,人们看到了几万年如一日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在非洲,在这个人类最古老文化的发祥地,直到1.2万年之前,还没有任何精品意识。在中国,北京人在一个小山洞中一住就是50万年。                                                                                                                  
北方游牧民族也是这样。由于草原有着无比优越的自然生态环境,特别适于人类的生存,这就使草原民族不思进取,一梦便是数万年。当世界其它地区的洞穴文化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累积重复时,草原文化也仅停止在它原来的水平上。它的发展只能用极度缓慢来形容,从开始直到今日也没有实质性进展。现在草原民族所取得的一些进步,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后来农耕文化的影响和工业革命的影响,真正属于它自身的进步则微乎其微。         
草原民族是人类社会最早出现的民族,并且一度曾是最先进的民族。但在人类文明发展史的教科书中,北方游牧民族却总被视为野蛮落后的民族。我国正统史书也视北方荒原大漠为“蛮夷”之地。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在农耕文化诞生后,人类社会获得了飞速的发展;而草原文化却几乎止步不前,仍然停留在原始状态的缘故。
但草原文化历久不衰,也自有它的道理。从当代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农耕文化虽然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巨大的进步。但这种进步是以生态平衡的破坏和生存环境的恶化为代价的。刀耕火种、 毁林造田、造成水土大量流失;沙漠化日益严重,动植物种类大量减少。社会的文明进步竞意想不到的对人类自身的生存和进一步发展构成极大的危害。
反观草原文化,它虽然古朴却很纯真,和大自然溶为一体,宁静和谐;确实是人类比较理想、也比较可靠的生活方式。草原为人类提供了充足而且容易获得的食物,游牧民族的游猎活动对自然界又几乎没有丝毫地破坏,它应该是人类首选的生活方式 。如果历史能重新开始,相信人类对农业的开发定会变得理智一些。
但是历史不可能重新排演,它只能由已经发生的事件所构成,只能由已经出现的人物所谱写。农耕文化无论如何是已经产生了,它已经成为过去,成为历史。我们所强调的仅是,任何事物的出现都是有成因的,由于草原文化过于优越和理想化了,在它的基础上,是无论                                                                                                                  如何不会形成农耕文化的。假如世界当时都是大草原,人类的历史就可能会更长久地定格在草原游牧文化阶段。
那么农耕文化,又是怎么形成的呢?
顺着草原文化这条线索,已经理不出文明继续发展的头绪了。因此,我们的注意力,就只能投向别处,投到可能产生新文化的地区和人物身上。
四万年之前,世界大部分地区都处在洞穴文化时期,没有明显的新文化因索,于是我们只能把视线再拉回到华北地区。
前面已经说过,北京人在离开洞穴后,首先是统一了周边地区的文化,而后华北文化又向两个方向发展。其中一个分支形成草原文化,但草原文化的过分完美终于使这支文化停步不前。另一支华北文化,由于受地理环境的限制,没有向草原文化发展。而是向着河湖水域前进。于是又一种新的文化类型——渔猎文化,便也最先在华北地区诞生了。
与游牧民族的形成大约在同一时期,渔猎文化便已经萌芽了。这两种不同类型的文化在黄河岸边友好地分手;一支向北,进入草原,另一支沿河流而走,最终形成渔猎文化。而农耕文化的形成,基本上是以渔猎文化为前提的。
从考古报告中很容易就可区分在泥木文化时期华北地区的两种文化趋向。以许家窑、萨拉乌苏、“峙峪文化”为代表的草原文化,和以丁村,小南海,山顶洞为代表的渔猎文化明显有所不同。
丁村文化前后分3个阶段,第一阶段距今约20~16万年,在考古年代上,丁村文化是最早的泥木文化遗址之一。
丁村文化遗址出土的石器中也有石球,但打制技术落后,体积也较大。从“泥木文化”的遗址分布上看,这一时期华北泥木文化遗址排列有序,趋向分明。由此可以假设,北京人文化在距今20万年时,首先发展到了“丁村”,“大荔”文化时代,同传统的华北大石器文化相溶合。后来其中一部向北发展为许家窑文化,并向萨拉乌苏文化和峙峪文化继续发展,最终成长为草原文化。另一部则继续生活在汾河两岸。
大约在距今9~7万年时,丁村文化发展到其典型阶段。在这一时期,有了渔猎文化的萌芽。丁村文化出土的动物化石,大都属于生活在森林和山林的种类。从“砂硕层”中还采集到鲤、青鱼、鲩、鲇等鱼类化石和大量软体动物介壳化石。种种资料显示,当时丁村一带气候温暖、水流充沛、草木茂盛、动物成群,丁村人就生活在汾河两岸。俗话说,近水楼台先得月,渔猎文化当然要在有大湖大河的地方诞生。                                                                                                                  
距今2.6万年左右,丁村文化发展到第三阶段,渔猎文化有了进一步发展;后经小南海文化、下川文化和山顶洞文化,渔猎文化便进一步成熟起来。
山顶洞文化距今有已1.8万年。如果说在此之前,渔猎文化仅是隐约可见,那么到山顶洞文化时期,考古界则可以明确地表态,认为山顶洞人是以渔猎和采集为生。
在山顶洞文化遗址中,发现有鲩鱼、鲤科鱼类的大胸椎和尾骨化石,说明山顶洞人已经有了捕鱼捉蟹的本领,正式把人类的经济活动,从陆地扩大到水域。
从时间上看,华北地区是世界最早出现渔猎文化的地区,也是渔猎文化一直比较原始的地区。自丁村文化后,首先在黄河流域,不久在辽河流域、松花江流域、便都有了渔猎文化的身影。渔猎文化沿着江河自然分布的走向,开始在世界各地漫游,很快就发展到了西方。
距今1.5万年之际,渔猎文化也开始出现在欧洲,其代表作就是给欧洲文化带来又一次新变化的马格德林文化。同欧洲前两次文化变迁的结果一样,在马格德林出现的渔猎文化在时间上比华北地区晚得多,也没有发现其进化过程;但从表象上看,它却比华北渔猎文化更成熟、更发达。
与渔猎文化开始传入欧洲大约同时,或稍早一些,欧洲莫斯特文化成份也随着游牧民族的回流而传入华北地区,新型和高大人种的基因也在这个时候传入我国,并随着渔猎部落的扩散进而同化了整个东方。从这时起,东西方人类文化才开始有了断断续续的双向交流。而在此之前,文化的交流和传播均是单向的,均是从东到西一边倒。
在山顶洞遗址中,发现了起源于欧洲莫斯特文化的骨针,同时发现了与莫斯特文化基本一致的墓葬方式。在遗址中,还出土了一具身高为1.74米的人骨化石。虽然经过鉴定,最终确认其为蒙古人种。但终究不能否认,在距今2万年时,平均身高不足1.65米的华北人中已渗入了少量欧洲克罗马农人的血液成分。如果不是在人种问题上出现分歧,有什么必要进行反复多次的技术鉴定?
将欧洲文化带入华北地区的是北方游牧民族,此时他们还是黄河流域的半个主人,并同渔猎文化保持着良好的联系。因为当时影响东西线文化交流的主要因素,仍是横在两种文化之间茫茫无边,荒无人迹的万里草原。能在此间来回奔跑的,只有游牧民族。其它人类的迁徙,则多是单向的、有去无回的。待历史发展到农耕文化时期,影响东西线文化交流的因素,还要加上人为的障碍。
人类社会面临的首要问题是生存问题,然后才能考虑如何提高生活质量的问题。人人都向往美好的生活,但当自己原先的希望不可能实现时,必然会退而“择”其次;而且不惜“一退再退”,谁都不会靠在希望之树上等死。
渔猎文化的诞生,就是出于这个道理。当时生活在华北山地的人们,可能并不知道在北方还有一片人间乐园;当自然环境出现异常变化时,他们不能追逐成群的动物进入草原。为了寻找生存出路,他们只能把目光放在眼前,放在能够为其提供食物来源的山林、坡地和江河湖滨上。后来,在狩猎食物严重匮乏时,人们不得不更多地打水中动物的主意,并通过努力发明了行之有效的捕鱼方法,最终形成了渔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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