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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因感情纠葛遭围殴 捅伤6人却成校园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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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4 01: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6-12-16 18:27 发表
 一名研究生因感情纠葛,在被人围殴时掏出刀捅了6人。昨天,案件的几名当事人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校园英雄?
  
  当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到检方后,检察院收到了一封为张东求情的联名“呼吁书”。这封“呼吁书”是由226名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生共同签名写下的,信中说,张东“学习成绩优秀,是国家培养的高素质、高层次人才”,请求检察机关对其从轻处理。
  
  然而检方调查后发现,这联合签名的226人当中,大多数都不认识张东,甚至连案情都不清楚。一名大二本科生告诉办案检察官,他只是得知同校一名学生在外被人打伤,还被抓了起来,感到十分气愤,就在“呼吁书”上签了名。而同时签名的一名该校研究生则承认,她当时只知道张东被人捅伤了,不知道他也捅伤了别人。
  
  而早在事件发生后不久,“天涯社区”上对此事的议论也热闹异常。一些网友认为,张东的举动具有“校园里已经罕见的血性”,将其追捧为“校园英雄”。
  
  “他做了我们想做但没有勇气做的事情。”一网友写道,“普通民众在面对歹徒、恶势力的时候,往往明哲保身,“怕”的心理因素作祟,促使社会风气愈发不正常!而张东单枪匹马,最终亮剑,恰恰是大快人心!”
  
  “这样的联名信和网络评价已经超越了正常的道德与法律范畴。”一位法律人士说,“首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案件的审判以事实和证据说话,不可能因为有人联名求情而留情,不可能因为被告人的学历而留情。其次,网络上出现对张东的追捧,则从更深层次上让人为之担忧,这些恐怕比起案件本身更值得思考。”
  
  感情纠纷
  
  这些接受过良好教育的年轻人,怎么会有如此血腥的行为?根据当事人交代和法院认定的事实,一切都因为张东与李辉的感情纠葛而起。
  
  “李辉已经在网上发了帖子,里面有事情的全部经过。”张东对记者的提问,干脆地回答说。
  
  在“天涯社区”的网页上,上海某电子公司的工程师李辉写道:我和女友交往时,她已和张东分手。2005年11月,女友突然提出要跟我分手,接着她把自己酒后又和张东发生关系的事告诉我。我实在不能接受,因为我抛开南京的一切去上海拼命工作,只为了她。我于是决定跟张东谈谈,让他以后不要再招惹她……
  
  于是,李辉打电话给张东,约他出来见面。因为担心“吃亏”,他托厨师朋友王某找人来帮忙,王某则找金陵科技学院的在校生孙某纠集了5名同学,一起去“撑场子”。路上,王某又打电话喊来了几名厨师。
  
  当晚,李辉和张东在天桥上一言不合便扭打在一起。王某等人见状上前帮忙围殴张东。这时,张东掏出了事先准备好的刀,接着便发生了那血腥的一幕。
  
  血腥一幕
  
  “杀人啦!”去年11月12日晚上,南京某大学天桥附近,一些市民看到血腥一幕后发出了惊呼。一名青年男子手持工艺刀,对围着他的几个男青年乱挥,一时间鲜血四溅。围着的人四处逃散,持刀男子已经红了眼,狂追出去100米,将刀从一人身后捅进,没多久,又有两人倒在了血泊中。
  
  当夜,持刀男子张东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令人吃惊的是,他的身份是某大学的研究生。而他在天桥动刀的结果是6人被捅,其中1人构成轻伤、2人构成重伤。而被捅伤的年轻人中,也有几名是金陵科技学院的学生。
  
  判决结果
  
  昨天,玄武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后认为,张东持刀捅伤他人身体,造成1人轻伤、2人重伤的严重后果,构成故意伤害罪。但他是在遭到李辉等人的不法侵害时,持刀伤人,属于防卫过当,依法可减轻或免除处罚;李辉、王某,以及孙某的行为则构成聚众斗殴罪。据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东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李辉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半;分别判处王某、孙某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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