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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贪官是怎样残杀少数名族,共产党统治下人命不如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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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9 22:5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绝对真实的故事,看看共产党贪官是怎样残杀少数名族的,在共产党统治下人的命真的不如狗!!!!!
今年是中国建国60年大庆,在那看似繁华的背后是无数人民被残酷的统治与镇压,下面就是一个真实的案例。
这些文字都是真实的,绝对没有半点虚假,大家可以用搜索引擎查找“呼格吉勒图”“内蒙古冤案”。这件案子过去这么多年了,可是草菅人命的狗官却升官发财,而失去爱子的这对父母,却每天上访,可是却没有一个人敢帮助他们,因为怕被当局政府打击报复。

6月17日,对于李三仁、尚爱云夫妇来说,又是一个特殊的星期三。每周周三,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都会有人专门接访他们。
    “他们每次都说同情我儿子,甚至说我儿子呼格吉勒图当年死得冤枉。但是,他们没有给我家带来任何希望,4年来没有一次。”走出法院大门后,尚爱云脸上依然淌着泪水。
  
    离开法院,两位老人骑上自行车回家。在他们的自行车车篓里放着两份报纸的复印件。一份是1996年4月20日的《呼和浩特晚报》,一份是2005年12月16日的《内蒙古法制报》。
  
    两份距离9年的报纸,都报道了1996年4月9日,发生在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的杀人案。不同的是,《呼和浩特晚报》报道指向的嫌疑人是李三仁、尚爱云的儿子呼格吉勒图;《内蒙古法制报》报道指向的嫌疑人名叫赵志红。
  
    据当地媒体报道,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一女子被强奸杀害。公安机关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就是报案的呼格吉勒图。在移交检察院、公开审理后,当年6月,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
  
    2005年10月23日,被当地媒体称为“杀人恶魔”、在内蒙古境内接连作案21起,身负10条人命的赵志红在地毯式侦查中落网。赵志红在落网后,承认他曾经在1996年4月的一天,在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杀害了一名女性。
  
    此案一发,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更加认定,一向老实、木讷的儿子是被冤杀的。
  
    2005年底爆出的“呼格吉勒图案”和2005年1月被披露的河北聂树斌案,几乎完全相似。真凶是谁?司法机构何时给出明确的结论?一时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新华社内蒙分社前后5次以内参形式对此案进行了报道,并引起中央领导高度关注。2006年,内蒙古司法机构组织了专门的调查组复核此案。2007年1月1日,身负重案的赵志红的死刑被临时叫停。
  
    这曾让呼格吉勒图的家人看到一丝曙光。不过,4年过去,此案仍在原地踏步,赵志红仍被羁押。
  
    笔录证实并未“供认不讳”
  
    呼格吉勒图被抓后,当地媒体以公安机关为单一消息来源的报道中均称,呼格吉勒图其对案件“供认不讳”。(内部知情人士透露,呼格吉勒图被公安局的警察惨无人道的殴打,直至呼格吉勒图屈打成招。)
  
    5月27日,记者从内蒙古司法机关一位重要领导处得到一份13年前的笔录,该笔录显示,即使在被枪决前一个月,呼格吉勒图也坚持自己是无辜的。
  
    该笔录制作于1996年5月7日晚上9时20分,询问人为呼市检察院检察官刘某和彭某。被询问人是同年6月10日下午2时被执行枪决的呼格吉勒图。(中国的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就是这样草菅人命的!!!!)
  
    从时间上,1996年的5月7日应当是呼格吉勒图所涉嫌的“四·九”女尸案,经呼市公安局新城分局侦查完毕、移交检察院的一周后。
  
    在这份共计7页、1500字的笔录中,呼格吉勒图数次表示:“今天我说的全是实话,最开始在公安局讲的也是实话……后来,公安局的人非要让我按照他们的话说,还不让我解手……他们说只要我说了是我杀了人,就可以让我去尿尿……他们还说那个女子其实没有死,说了就可以把我立刻放回家……”
  
    在叙述“当晚自己的犯罪事实”时,呼格吉勒图做了如下陈述:“我当晚叫上闫峰到厕所看,是为了看看那个女子是不是已经死了……后来我知道,她其实已经死了,就赶快跑开了……她身上穿的秋衣等特征都是我没有办法之后……猜的、估计的……我没有掐过那个女人……”
  
    笔录显示,询问人对呼格吉勒图使用了“你胡说”等语言。
  
    显然,这份笔录并未引起检察机构的重视。而在随后的法院审理中,检察官指控吉勒图就是杀人凶手。(看看,共产党就是这样草菅人命,所谓的法院法官,检察院的检察官,只认钱,不管人的死活)
  
    事实上,2005年赵志红落网后,人们已倾向怀疑赵志红才是“四·九”女尸案的真凶,并期望通过对赵的审理厘清此事。
  
    枪下留人之后
  
    新华社内蒙分社政法记者汤计,曾5次以内参形式报道呼格吉勒图案件疑点。他告诉记者,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赵志红系列强奸杀人案。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检察机关在对赵志红进行指控时却“意外”地“遗忘”了 “四·九”女尸案。原本应当在公诉时指控嫌疑人奸杀10名女青年的系列案件,也在公诉书中变为9名。
  
    “他们的目的性很强,那就是尽快把赵志红杀掉。一旦把‘四·九’女尸案一并起诉,呼格吉勒图杀人案也就非常自然地进入再审程序,其结果完全可以预见。”汤计分析说。
  
    2006年底,就在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的前12天,新华社内蒙分社的“内参”得到了中央领导的重视。
  
    “赵志红终于在2007年1月1日前保住了性命,这也是呼格吉勒图案件目前看到的唯一希望和最大信心。不过这种信心正在被内蒙公检法三家办案的4年拖拉中慢慢消磨,受害者家属甚至已经重新拾起了屡屡上访的老路。”呼格吉勒图父母聘请的律师苗立对记者说。
  
    曾经多次呼吁重审呼格吉勒图案的一位内蒙古政法系统重要知情人,向记者透露了更多内幕。
  
    据其介绍,1996年“四·九”女尸案案发后,办案单位呼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刑侦人员就已经在女尸的阴道内提取了分泌物(作案人的精液),按照最基本的刑侦破案规则要求,这种分泌物是应该、也是必须进行技术化验和分析的。遗憾的是,这个最有力的证据被时任办案领导“遗忘”了。
  
    这位知情人说,赵志红落网后,时任呼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局长,曾任新城公安局副局长、呼格吉勒图案件的主要“侦破”领导人冯志明,曾对赵志红进行了一次单独讯问。这立即引起了呼市公安局领导的高度重视,随后赵志红被迅速转移,看管民警也被秘密调换为武警战士。
  
    公检法当事人多已升迁(草菅人命的狗官都把残杀人命当成政绩,都升官了,共产党统治下人的命就像狗一样!!!!)
  
    5月29日,长期关注此案的两名公安部刑侦技术专家杨承勋和吴国庆告诉记者,呼格吉勒图绝非凶手。
  
    杨承勋说,赵志红落网后,他曾经亲自赶赴内蒙古对赵志红做了包括测谎、心理和精神鉴定等技术测定,最后的结果证实赵志红确系1996年“四·九”女尸案的真凶。
  
    杨承勋说:“呼格吉勒图肯定是被冤枉的,是一个错案,赵志红肯定是真凶。”
  
    曾经多次对比过呼格吉勒图和赵志红卷宗的刑侦专家吴国庆,对此案发表看法时更加直言不讳:“我的态度很明确,我也多次向公安部和中央领导同志汇报过,一案不会有两凶,其中必然有一个是冤枉的。”
  
    在谈到此案因何在赵志红落网4年后,法律程序却没有任何启动迹象时,吴国庆说:“现在这个事情已经反映到中央了,相关方面要求公检法三家给出意见,而公安机关的意见早已经明确,关键的问题在法院。”
  
    “这个案件的事实部分早已经明确,不应该存在任何悬念。但是,如果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必然就有多名责任人被追究刑责和党纪政纪处分。而当年公检法三家单位的办案人都已经有了相应职务的调整,有的甚至已经升职或调迁,难度可想而知!”向记者提供笔录的内蒙政法系统的那位重要领导,毫不隐晦地对记者说。
  
    而今,距离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已经13年。(这么多年,真凶都抓住了,可是没有当官的愿意为自己草菅人命付出代价,这就是中国,这就是社会主义。)

1994年8月,河北省石家庄市孔寨村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21岁的河北青年聂树斌被控实施了这起犯罪,并因强奸罪、故意杀人罪于1995年4月27日被处决;2005年1月,身负多宗命案的王书金在被捕后承认,前述孔寨村奸杀案是他所犯,王在供述中提供了“非常人所能供述的案件细节”,并精确指出了案发地点。
这起曾经轰动全国的案件,于2007年获得突破性进展。聂母多次为儿子的案子向河北省高院提出申诉,均被以没法提供原审判决书为由驳回。然而就在2007年4月,一审被判死刑的王书金向河北高院提出上诉,理由却是检察院未诉其强奸杀害康某的罪行,从而导致无辜者聂树斌蒙冤。
与此案有着类似的一个案件出现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1996年呼格吉勒图因为“涉嫌奸杀”被执行死刑,2006年“呼格吉勒图案”的“真凶”浮出水面,“呼格吉勒图案”一时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而今“呼格吉勒图案”再起波澜。
6月17日,对于李三仁、尚爱云夫妇来说,又是一个特殊的星期三。每周周三,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都会有人专门接访他们。
离开法院,两位老人骑上自行车回家。在他们的自行车车篓里,放着两份报纸的复印件。一份是1996年4月20日的《呼和浩特晚报》,一份是2005年12月16日的《内蒙古法制报》。
两份距离9年的报纸,都报道了1996年4月9日,发生在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的杀人案。不同的是,《呼和浩特晚报》报道指向的嫌疑人是李三仁、尚爱云的儿子呼格吉勒图;《内蒙古法制报》报道指向的嫌疑人名叫赵志红。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一女子被强奸杀害。公安机关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就是报案的呼格吉勒图。在移交检察院、公开审理后,当年6月,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
2005年10月23日,被当地媒体称为“杀人恶魔”、在内蒙古境内接连作案21起,身负10条人命的赵志红在地毯式侦查中落网。赵志红在落网后,承认他曾经在1996年4月的一天,在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杀害了一名女性。
此案一发,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更加认定,一向老实、木讷的儿子是被冤杀的。
2006年,内蒙古司法机构组织了专门的调查组复核此案。2007年1月1日,身负重案的赵志红的死刑被临时叫停。
4年过去,此案仍在原地踏步,赵志红仍被羁押。
笔录证实并未“供认不讳”
5月27日,记者从内蒙古司法机关一位重要领导处得到一份13年前的笔录,该笔录显示,即使在被枪决前一个月,呼格吉勒图也坚持自己是无辜的。
该笔录制作于1996年5月7日晚上9时20分,询问人为呼市检察院检察官刘某和彭某。被询问人是同年6月10日下午2时被执行枪决的呼格吉勒图。
从时间上,1996年的5月7日应当是呼格吉勒图所涉嫌的“四·九”女尸案,经呼市公安局新城分局侦查完毕、移交检察院的一周后。
在这份共计7页、1500字的笔录中,呼格吉勒图数次表示:“今天我说的全是实话,最开始在公安局讲的也是实话……后来,公安局的人非要让我按照他们的话说,还不让我解手……他们说只要我说了是我杀了人,就可以让我去尿尿……他们还说那个女子其实没有死,说了就可以把我立刻放回家……”
在叙述“当晚自己的犯罪事实”时,呼格吉勒图做了如下陈述:“我当晚叫上闫峰到厕所看,是为了看看那个女子是不是已经死了……后来我知道,她其实已经死了,就赶快跑开了……她身上穿的秋衣等特征都是我没有办法之后……猜的、估计的……我没有掐过那个女人……”
笔录显示,询问人对呼格吉勒图使用了“你胡说”等语言。
显然,这份笔录并未引起检察机构的重视。而在随后的法院审理中,检察官指控呼格吉勒图就是杀人凶手。
枪下留人之后
新华社内蒙古分社政法记者汤计,曾5次以内参形式报道呼格吉勒图案件疑点。
2006年底,就在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的前12天,新华社内蒙古分社的“内参”得到了中央领导的重视。(都三年了!!怎么还是没有一个公正的说法!虚伪的共产共,官官相护,人的命就像狗一样!!还不如狗!!!!)
“赵志红终于在2007年1月1日前保住了性命,这也是呼格吉勒图案件目前看到的唯一希望和最大信心。不过这种信心正在被内蒙公检法三家办案的4年拖拉中慢慢消磨,受害者家属甚至已经重新拾起了屡屡上访的老路。”呼格吉勒图父母聘请的律师苗立对记者说。
曾经多次呼吁重审呼格吉勒图案的一位内蒙古政法系统重要知情人,向记者透露了更多内幕。
据其介绍,1996年“四·九”女尸案案发后,办案单位呼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刑侦人员就已经在女尸的阴道内提取了分泌物(作案人的精液),按照最基本的刑侦破案规则要求,这种分泌物是应该、也是必须进行技术化验和分析的。遗憾的是,这个最有力的证据被时任办案领导“遗忘”了。
公检法当事人多已升迁
5月29日,长期关注此案的两名公安部刑侦技术专家杨承勋和吴国庆告诉记者,呼格吉勒图绝非凶手。
杨承勋说,赵志红落网后,他曾经亲自赶赴内蒙古对赵志红做了包括测谎、心理和精神鉴定等技术测定,最后的结果证实赵志红确系1996年“四·九”女尸案的真凶。
曾经多次对比过呼格吉勒图和赵志红卷宗的刑侦专家吴国庆,对此案发表看法时更加直言不讳:“我的态度很明确,我也多次向公安部和中央领导同志汇报过,一案不会有两凶,其中必然有一个是冤枉的。”
在谈到此案因何在赵志红落网4年后,法律程序却没有任何启动迹象时,吴国庆说:“现在这个事情已经反映到中央了,相关方面要求公检法三家给出意见,而公安机关的意见早已经明确,关键的问题在法院。”
“这个案件的事实部分早已经明确,不应该存在任何悬念。但是,如果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必然就有多名责任人被追究刑责和党纪政纪处分。而当年公检法三家单位的办案人都已经有了相应职务的调整,有的甚至已经升职或调迁,难度可想而知!”向记者提供笔录的内蒙政法系统的那位重要领导,毫不隐晦地对记者说。
而今,距离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已经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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