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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为谁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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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7 17:5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院为谁而开


在中国大陆,一走进各级法院大门,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这样几句话:党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至上。
这就是中共党国所谓人民法院的宗旨,堂而皇之的镌刻在各级法院正厅最醒目的位置,时刻昭示着人们,非常的扎眼。表面上很冠冕堂皇,很动听,党、人民、宪法都提到了,好像很公正,很全面。其实,这是中共的黑话,简简单单的几句话中,包藏着不可告人的目的,道破了中共的邪恶本质和天机。
顾名思义,至上就是至高无上的简称。既然是至高无上,那就只有一个唯一,不可能有多个选项。如果多个选项并称至上,在逻辑上是矛盾的,说不通的,也就谈不上什么至上了。中共把“党的利益至上”放在首位,这就明明白白的告诉世人:中共党国的法院是为党而开的,“党的利益至上”是实,而“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至上”都是虚的。那只是中共打出的旗号,骗人的手段和花招而已。也就是说,法院只是维护党的统治,镇压打击人民的专政工具,为了党的利益,宪法和人民利益都是可以任意践踏的。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众所周之,法院是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代表的是法律。因此,法院在任何社会都是至关重要的,维护着社会的秩序和稳定。法院的宗旨理应是法律至上,公平公正是法院必须严格遵守的准则,维护人民利益是法院当然的职责。在法律面前理应人人平等,任何政党和组织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作为法律的代表,对任何人和组织,法院都应一视同仁。如果法院沦落为统治者的专政工具,那不可能有司法公正,法律条文也形同虚设,那这个社会一定是黑暗的社会。如果执法机构不能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或者任意剥夺公民的权利,那一定会冤狱遍地,也不可能有社会安定。
中共在大陆六十年的统治,用一句话就可以概括,那就是无法无天。中共制订了法律,那只是针对人民,要人民遵守,而中共从来没有把法律当回事,任意践踏,为所欲为,从来不受法律的任何约束。中共搞了无数次运动,铲除异己、镇压人民。任何人只要被中共扣上帽子,就成了中共的敌人,就失去了一切公民权利,就得不到法律的任何保护,就只有任凭中共宰割。抄家、关押、批斗、殴打乃至丧生,失去财产、人身自由、生命。短短六十年,就有八千万中国人惨死在中共的暴政之下。中共的罪行,真是罄竹难书。
文革后,中共为了摆脱经济困境,放开了经济,也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口号,公检法各级机构也建立了起来。中共难道真的要改邪归正了?其实,那依然是骗人的花招。中共迷信的是强权,对人民从来没有讲过法律,也从来没有遵守过法律。在中共党国,法律不但不能保护人民,反而成为中共迫害人民的工具,各级司法机构都沦落为中共的打手和帮凶。“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就是中共暴政的真实写照。八九六四,中共党卫军悍然向民众开枪,镇压民主运动,屠杀爱国学生。那些杀人凶手丝毫没有受到惩罚,依然逍遥法外,高居于庙堂之上。六四血迹未干,中共又利用一切国家机器,疯狂迫害法轮功,镇压手无寸铁的善良民众。什么宪法、人权、信仰自由完全被中共践踏在地。为了迫害,中共建立了盖世太保式的特务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对信仰坚定者,中共百般骚扰、非法抄家、关押、非法劳教、酷刑虐待、乃至骇人听闻的倒卖器官,真是罪恶滔天。在迫害中,所谓的人民法院不但不保护善良无辜民众,反而助纣为虐,剥夺他们的公民权利,禁止律师辩护,任意罗织罪名,颠倒黑白,枉法冤判,将善良民众送入高墙铁窗。法律成为一张废纸,“依法治国”成为天大的笑话。
对信仰团体残酷镇压,对普通民众中共也没有心慈手软。中共各级地方政府以及特权阶级侵占民众利益的案例比比皆是,这些案子,各级法院几乎都不受理。在中国疯狂的圈地热中,那些权贵们强拆强占,无数民众失去了土地家园,一夜之间几乎一无所有。哭诉无用、上告无门、上访无路,哀声震天,所谓的人民法院充耳不闻。在中共特权阶级面前,作为弱势群体,普通民众只是待宰的羔羊。众所周知,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在中国大陆,司法机构已全面腐败,徇私枉法、贪污受贿公行。从中共内部披露出的司法大案就已经触目惊心,其实,那只是冰山一角而已。司法机构作为社会最后一道防洪堤,失去了它应有的作用,必然加重社会危机。这一切都是中共极权统治的恶果。庆王不除,鲁难不止;中共不灭,国无宁日!




云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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