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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height=3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bgColor=#ffffff border=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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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class=smallBlack>2007年8月15日 星期三</TD></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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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class=titleBlack><SPAN class=titleBlack>控诉江泽民第一人(多图)</SPAN></TD></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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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class=titleBlack><SPAN class=subtitleBlack>──千万富翁朱柯明 九死一生话传奇</SPAN></TD></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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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class=titleBlack><SPAN class=author>梁珍</SPAN></TD></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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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class=smallBlack><SPAN class=medium>【人民报消息】 (新闻提示:香港人朱柯明,一位喜欢哲学艺术、设计过大陆一流园林别墅、拥有近百员工的成功企业家,因状告江泽民等中共高干,被中共非法抓捕,家财尽失,遭酷刑折磨五年后获释,目前在香港靠画画为生。)<BR>
<CENTER><BR><IMG src="http://renminbao.com/rmb/article_images/2007-8-15-kjdyr01s.jpg"><BR><FONT color=#a52a2a size=-1><B><BR>控诉江泽民第一人──朱柯明。<BR></FONT></B></CENTER><BR>二○○○年八月廿五日,人类历史上第一宗状告前中共国家主席江泽民案启动。两名默默无闻的法轮功学员向中国最高检察院和中国最高法院提交〈申诉状〉,状告当时的中共国家主席江泽民、中央书记处书记曾庆红与政法委书记罗干迫害法轮功的违宪、违法行为,仅仅十多天,两人被中共警察秘密抓捕,一死一伤。
<P>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活下来的那位法轮功学员,一名香港永久居民,在香港连同另一位被中共迫害入狱三年的香港女法轮功学员,入禀高等法院,再次控告前中共国家领导人江泽民,前副总理李岚清及特务机构“六一零”办公室头目罗干三人,违犯酷刑、伤害、非法监禁、滥权等罪,要求被告民事赔偿。这也是全球诉江案在第十七个国家第十八宗诉讼案。
<P>这个死里逃生,两次公开诉江,在人类历史上注定要写下一笔的人物,就是朱柯明。<BR>
<CENTER><BR><IMG src="http://renminbao.com/rmb/article_images/2007-8-15-kjdyr02s.jpg"><BR><FONT color=#a52a2a size=-1><B><BR>法轮功学员朱柯明。<BR></FONT></B></CENTER><BR><B>掉九颗牙 不放弃信仰</B>
<P>眼前的朱柯明,喜欢穿白衫配吊带裤,高高大大的北方男子,威武中透着斯文。他爽朗的笑声、敏捷的思维、自信的神情很容易感染周围的人。
<P>如果不开口,你看不出来五年的牢狱生活对他的烙印。但一张嘴,满口牙齿稀稀落落,和他红润的面孔有着不成比例的差距。
<P>“那是电刑电的。”他解释道。那是在天津茶淀监狱中,数名警察用数根电棍高压电他,逼迫他转化信仰。几次电下来,脖子、头皮上被电出口子,到现在那一片头发也长不好,而牙床也开始松动,牙齿共掉了九颗。
<P>这位硬气得让监狱警察都暗暗佩服、九死一生都没有放弃自己信仰的北方男儿,唯一在自己出狱的话题上掉下眼泪。他没有想到自己能活着走出来,他哽咽地连声叹道:“不容易,不容易,不容易。”
<P>一同诉江的王杰,因为大陆公民的身份,一个月就被打到五脏六腑俱损,受尽各种酷刑,成了废人,最后保外就医,客死他乡;他因为香港公民的身份,和外界的致力营救,活着走出牢笼,七年后,又继续了诉江案的延续。
<P>“我就是想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这么好的功法给打压,作为大法弟子,你能不站出来讨个理吗?”他无悔自己的选择,对江泽民的诉讼官司他是打到底了。“你迫害法轮功,我告你;你把我抓起来,在监狱里还要告你;出狱后,今天还要告你。”
<P>如同诉江一样,朱柯明也发现,他的一生充满安排,好像数位“九”就和他特别有缘。他一下子念叨出好多和九有关的机缘。“我喜欢九,我写文稿,不知道列印出来多少页,列印出来正好九页,有的正好十八页,江泽民那篇四十五页。
<P>晚上九点出去发信,九个邮筒,我的牙齿也正好掉了九颗……”
<P><B>连看三天 奇书冒金光</B>
<P>一九五七年生于北京的朱柯明,一九九二年移民香港,从小生长在共产党干部的家庭。修炼前,他是一位千万富翁,经营一家有着近百名员工的私人企业,从事办公用品及家用家什生意,他在大陆还拥有汽车尾气喉、吸鼻通两项实用专利。他机灵过人,兴趣爱好广泛,喜欢哲学,喜欢中国文化,曾师从著名国画大师诸大雄画国画,也曾经设计过大陆一流的园林别墅。
<P>他快乐、自负、刚正不阿,但又不随波逐流。“过去很喜欢当官,光宗耀祖多好呀,后来我不当了,共产党官老说假话,对上面阿谀奉承,对下面趾高气扬。”
<P>当时的他不信神佛,不信轮回生死,“我是在共产党家庭长大的,共产党的教育下怎么会信这些?”但对人生,他有很多的困惑和不解,“人与人之间,坑蒙拐骗,这个社会不诚信。”
<P>一九九八年的一天改变了他的一生。从来不看小说、不信气功的他,从合作伙伴——段巍手中接过《转法轮》一书,一看就看进去了,连看了三天。“我觉得,这本书就是我要找的东西,这些书里面全是我心里想的。我没有想过当神佛,我觉得人就应该这么做。我看到第三天,这书冒金光,冒金线。我当时就觉得这本书是奇书。”
<P>朱柯明按照书中“真、善、忍”的道理要求自己,很快手下的员工发现老板改变了。原来脾气暴躁,骂人不留情面,现在变得宽容起来,朱柯明还买了好多的书,让公司的员工以及家里的亲人也开始学炼法轮功。
<P><B>写信徒劳 告才有希望</B>
<P>为何要告江泽民?这个问题,朱柯明已经答了不知道多少遍,也不知在心里想了多少遍。
<P>在他眼中,原因很简单,因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下令镇压法轮功。“刚迫害的时候,我一看电视,当时我就哭了。师父这么伟大,为国家节省了那么多的医药费,政府怎么可以这么做!又是搞文化大革命那一套。我当时就对朋友说,法轮功学员就要出来讲真话,别让他们觉得法轮功里面没人了。”<BR>
<CENTER><BR><IMG src="http://renminbao.com/rmb/article_images/2007-8-15-kjdyr03s.jpg"><BR><FONT color=#a52a2a size=-1><B><BR>二○○六年五月中旬,朱柯明参加香港法轮功学员抗议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集会游行活动上,亲述被迫害经历。<BR></FONT></B></CENTER><BR>他和后来被打死的王杰,以及王杰的六姨段巍,一开始给当时中共最高权力机构,包括当时的国家主席江泽民写信,希望中共当局回心转意。信写得很长、很厚。“我喜欢把道理讲透,我把法轮功是什么、迫害法轮功会给国家民族带来的危害,我都要给你写透。我当时还想,他们可能不了解情况,我还把江泽民当作正常的国家主席。”
<P>写到第九篇文章,朱柯明想到不能这样写下去:“给各大部门都写了无数的信,后来还到香港写信给各国的首脑、各大新闻媒体,但迫害近一年都没有停止过,当时就觉得只能告他。”
<P>他继续说:“这也是我们对政府彻底失望后,为制止这场迫害所抱的最后希望。”
<P><B>三天学法律 无师自通</B>
<P>朱柯明驾车到王府井,买来厚厚的法律书籍。从来没有学过法律的他,花了三天写了正规的申诉状,长达四万多字,并用真名实姓起诉,列出江泽民、曾庆红、罗干等人迫害法轮功等违法违宪九条罪状,并要求释放所有无辜被关押迫害的大法弟子,还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一个清白公道等。
<P>这份诉状,后来传出来后登在网络上,很多专业人士都赞叹思路清晰,法律用词专业,朱柯明出狱后在台湾见到一个日本的律师,向他竖起大拇指,“他说神,从来没有学过法律,不了解法律,你敢写正规的申诉状,很神奇。”
<P>三天无师自通,朱柯明只能用神迹来形容。回想当时没日没夜的写,他说是要和共产党斗时间。“我了解共产党,共产党的特务在世界上是一流的,我做这个事情如果让共产党知道,他不会对我下黑手吗?你一天没抓我,我就写,就要告你。”
<P>王杰、朱柯明的诉状于二○○○年八月廿九日经挂号信寄达中国高检后,被告江泽民、罗干亲自下令逮捕原告,警察寻着他们申诉状的笔迹找到他们。
<P>九月七日深夜,数十名公安非法越过围墙强行入屋,二人被捕后,没有审讯,只有受到猛烈殴打与酷刑。朱柯明在一个多月后见到王杰,一百五十多斤的体重瘦到七十多斤,那是他见到王杰的最后一面。
<P><B>酷刑转化 坚定不屈服</B>
<P>“我在狱中听说王杰被保外就医,还以为他没事了。”朱柯明出狱后,才知道王杰已于二○○一年去世。讲到这,朱柯明难掩伤痛,“如果我不是香港居民,我肯定活不了。”<BR>
<CENTER><BR><IMG src="http://renminbao.com/rmb/article_images/2007-8-15-kjdyr04s.jpg"><BR><FONT color=#a52a2a size=-1><B><BR>二○○六年六月廿八日因中共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到访香港,朱柯明参加抗议活动,呼吁制止中共迫害法轮功。<BR></FONT></B></CENTER><BR>朱柯明被捕后,警察对外说把他“放”了,其实是将他秘密关押,直到二○○一年四月份朱柯明被判刑后,家人才知道被关的地点。“判刑时,中共高官在法院过道,趴在门缝朝里面偷偷看——当时很多人都觉得抓了一个大人物。因为我这个事情,很多警察当了官。”
<P>在天津茶淀监狱整整五年,朱柯明亲眼目睹,并亲身经历了中共政权对法轮功修炼者从精神到肉体惨无人道的非人折磨与迫害。因为诉江直接触怒中共最高层,对朱柯明的转化、强制工作,中共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
<P>“我由于坚定信仰,不认罪也不接受所谓的转化,他们对我进行打骂、恐吓、电棍、长时间不让睡觉、强行洗脑等等一系列非人性的刑罚和虐待。遭受到了世人难以想像的刻骨铭心的痛苦与伤害。”
<P>他受的其中一种刑罚是整天端正地长时间坐着,不许动,眼睛只能往前看,不许眨眼;膝盖中间夹一张纸,掉了都不行,这种刑罚可以把人的臀部坐烂。
<P>警察扬言要让他度日如年,让他得精神病,但最后朱柯明都扛过来了。他说,狱中他为自己定下三点原则:第一不怕死,第二不信邪,第三不动心。他当时想,我就是要活下去,就是死也不能给大法抹黑。
<P><B>五年牢狱苦 正念闯关</B>
<P>谈到如何熬过这五年,朱柯明说:“我觉得,是正念让我闯过这五年。每当感到自己很弱的时候,就会想起师父的法,大概意思是一个人的意志一定要坚定。凡是遇到危险、过关、困难、苦闷的时候,就能想到师父的法。”
<P>“当我被七、八根电棍电得很难受的时候,我问自己:如果每天都这样被电着,还修不修?我的答案是肯定的。”
<P>二○○三年底,为了转化他,在十个犯人的日夜严密监管下,朱柯明十来天只睡了不到八小时,稀里糊涂地写了保证。
<P>但他睡了两天后清醒了,当时就写了推翻转化保证的声明。
<P>狱警接着威胁他,准备再给他上刑,朱柯明把心一横说:“你把折磨我的东西再过一遍,我朱柯明怎么可以写这些东西,再来一遍。”结果对方吓停住了,之后再也没有警察敢找他,也没有人再提转化的事情。
<P>回想这五年,有泪不轻弹的朱柯明哽咽了起来。他说:“一个人你要守住这一念,真的不容易。要能够做到对师父、对大法,真的做一个对得起师父的大法弟子,不容易。”
<P><B>九评共产党 神写的书</B>
<P>从二○○一年八月起,香港与美国法轮功学员曾多次努力,呼吁释放在北京被捕的香港居民朱柯明。美联社、BBC、法新社、《明报》、《网上行报》、《苹果日报》等海外媒体都曾予以报导,朱柯明的故事传遍五湖四海,最终于二○○六年中被释放。
<P>出狱后,回到香港,朱柯明第一次看到《九评》,当时觉得这不是人写的书,是神写的书。“我体会到,人根本无法把共产党的本质这么透彻。如果你认同《九评》,证明你还有善心在。《九评》不是一味的揭露共产党,是通过揭露共产党的邪恶本质,让人从中认识到真、善、忍。”
<P>他把自己绝大多数的时间投入到香港讲真相活动中,包括经常在各大旅游景点派发《九评》等。他说:“大法弟子传《九评》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因为大法弟子不能自私,以后的生命是为他人的。如果人民不认识共产党的本质,就不能认清共产党的欺骗性。”
<P><B>督促胡温 助递申述状</B>
<P>二○○七年六月朱柯明再次在香港状告江泽民等人,案件被香港法院正式受理,被外界认为是大快人心的事情。原告之一的朱柯明这样对比两次诉江案的意义。
<P>“过去在中国大陆告,他没有受理,更说明共产党的虚伪和邪恶,在五年的监狱中,我还六次让你受理我的案子,但你们都没有任何回应,说明共产党不讲法制。在香港诉江意义不同。因为还在中国土地告他,对香港的民主法制,对一国两制是不是一个考验?诉状是否能直接递交到江、李、罗的手里,要他们出庭?他们如果不这样做,这就说明共产党对香港的操控。”
<P>在他看来,这次案件也是七年前诉江案的延续。他呼吁中共现任领导人胡温督促中国的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继续受理他当年的〈申诉状〉,并诚请全国人大监督执行。
<P>他真诚的希望胡温能够把握民意,为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你们也是中共邪灵的受害者,而且你没有必要为共产邪灵背黑锅,作为国家领导人,是应该真正为中华民族,为中国人民负责呢?还是为给中华民族、中国人民带来无数灾难、痛苦与仇恨的中国共产党负责呢?”
<P><B>邪党克星 诉江止迫害</B>
<P>访问最后,我问朱柯明:“你是否注定是江泽民的克星?”他爽朗的笑起来。沉默了一会儿,他补充说:“我想我们是中共邪恶的克星。”
<P>他还说,出狱后看到很多法轮功学员付出很多很多,有的半夜上班,白天讲真相,让他非常感动。他希望这场迫害能够早日停止,未来一定有诉江成功的一天。
<P>“诉江决不仅仅只是为我们几个人讨公道,也是在为被中共迫害的所有法轮功学员讨公道。如果这个迫害延续的时间越长,所造成的后果、耽误的人、被毒害的人越多,越早把共产党的邪恶,把江迫害法轮功的邪恶事实摆出来,才能更早结束这场迫害。”
<P>正如美国芝加哥诉江案中的原告律师所言,法轮功学员海外起诉江泽民及其主要帮凶,“旨在制止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镇压”,通过自由社会的司法系统,“提醒世界一桩群体灭绝的罪行正在中国发生,同时鼓励更多的人也通过非司法渠道来帮助制止这场迫害。”<BR>
<CENTER><BR><IMG src="http://renminbao.com/rmb/article_images/2007-6-28-xgqs01s.jpg"><BR><FONT color=#a52a2a size=-1><B><BR>二○○七年六月廿八日,朱柯明(右)和傅学英递交民事起诉状获香港高等法院受理,在高院外召开记者会。<BR></FONT></B></CENTER>
<P>摘自《新纪元周刊》</P></SPAN></TD></TR></TBODY></TAB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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