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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拆迁问题激化严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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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30 10:2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此条例完全回避集体用地上的房屋拆迁问题,而目前最严重的问题之一就是城市建设中城乡结合部或农村的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问题,而此次条例的出台却对此问题只字未提,不知执政党是否觉得广大农民手无寸铁,软弱易欺。真不知此条例的出台到底是为人民解决问题还是想进一步激化矛盾?是限制既得利益集团还是为其助长气焰?条例中涉及到得事情都在玩文字游戏,模模糊糊、含混不清,还拿着公共利益打旗号,关键是现今中国哪里有公共利益的工程,道路有养路费、过桥费种种,绿化建设大多也是和商业利益建筑成配套设施,还搞先征收后拆迁这一套,还说征收后或许不拆、别有他用。真是不知道怎样去限制,先以公共利益征收,然后再闲置一小段时间,再搞重新规划,再作为招商等项目去投资等手段,就算此地房屋征收的初衷改变,为了国家经济的发展而去搞商业性的开发本无可厚非,不过搞经济开发招商引资时买卖土地的收入是否有当初被拆迁户的一部分呢?还口口声声公共利益,真不知道广大纳税人的钱到底去了哪里,就算是公共利益,也完全应该用税收的钱去补偿被拆迁户,很多被拆迁户是在所在地区省市还未建立的时候就居住在那,更甚还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未成立之时就祖祖辈辈居住在此的,如果某些人打着公共利益得旗号搞强行征收的话,只会更加激化人民和某阶层的矛盾,虽然是一介草民,手无寸铁,但是国歌唱得好,用我们的血肉,建起我们新的长城。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每个人被迫发出最后的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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