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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级笑话-----福建三网民因代言获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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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8 10: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福建三网民因代言获罪案轰动全球。 这是一起备受关注和争议的案件。福建三位网民因替死者家属网上发帖控诉当地警方,被警方认为虚构事实、诬告陷害,并被控以涉嫌“诬告陷害罪”。警方法医鉴定死者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死者母亲林秀英认为,女儿是被轮奸致死。多次赴省城、进京上访,未果。在上访路上遇见范燕琼。范为其写帖文,在境外网站发表。高工、桥梁专家游精佑(2007年,福建省青年长征突击手)、为胞弟喊冤多年的吴华英为其录制视频,在境外网站播放。警方以侮辱诽谤罪拘捕范、游、吴。

  福建三网民案的罪名变来变去。 开始,警方是以“侮辱诽谤罪”拘留三网民,一个月后,罪名改为“诬告陷害”,检察院也以“诬告陷害罪”批捕起诉,法院又以“侮辱诽谤罪”判刑。罪名变来变去,是一个“阴谋”。公安机关以涉嫌诽谤罪抓网民,发现不符合公诉案件的条件,于是乎,就将涉嫌罪名变更为诬告陷害,案件就由自诉转为了公诉。检察院也以此罪名提起公诉,但公检法三家十分清楚,三网民无论如何也不构成诬告陷害罪。案件进入法院审判后,在作出判决时,是可以改变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如此一来,罪名又回到了诽谤,也规避了公诉与自诉的程序之争了。法院的判决仍然是错误的。三网民的所谓诽谤行为,只是民事侵权行为。
       宫外孕---输卵管破裂---导致出血性休克死亡引发的案件----涉及“国家秘密”!!!

      这是天大的笑话!

      福州警方为了阻扰律师会见涉案人,竟然以“此案涉及‘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律师会见。 在2009年6月底和7月初以涉嫌诽谤罪刑拘三人,7月31日变更为涉嫌诬告陷害罪执行逮捕。

      2009年11月11日在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
      法庭拒绝主要证人林秀英出庭作证。,庭审从早上8点30分,持续到晚上8点,气氛一直剑拔弩张。范燕琼是坐着轮椅,吸着氧气出庭,情绪失控,痛哭。
      3月19日,福建三网民诬告陷害案第二次庭审,被境外媒体笑话。“法广中文网”说,福州网友案宣判日成司法闹剧。警察抢网友相机,没收温家宝语录“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的纸牌,并推搡网友,引发警民肢体冲突,在路边绿化带(草地里)抱成一团、扭打。

      第三次开庭,如临大敌,增派特警、武警、保安,封锁数千米街道
      2010年4月16日(周五),福建三网民诬告陷害案第三次开庭。 今年的春天特别阴冷,周四,福州气温9-11°C.第二次开庭(3月19日)是上午九时,此次提早半小时,这是当局的计谋,许多关注此案的人由于种种原因会迟到,开庭时间一到,公安就在马尾区法院所在地---罗星西路,两个路口(相距两千米?)设置警戒线,不准一切车辆、行人通过。此举目的是不让更多的人到法院大门外道路边声援、围观。汽车司机,看到路口的警戒线,会绕道别处。通过这一地段的路人,可就麻烦了。警方在距离法院两边(近千米?)设置6道警戒线。中国人民银行马尾支行处,第一道警戒线,两边人行道,各有3、5个协警,不听话的路人,强行通过,距法院门外50米路段,设置第二道警戒线,由7、8十个保安分布在宽约60米路面上,两边人行道附近,保安组成“人墙”,如果有人强行通过,保安们就手挽手,阻挡行人通过。路人提出抗议,保安说,这一路段“戒严”,当日上午,市国税局举办“所得税培训会”,会址在“戒严区”,百余个企业参加培训人员手持国税局颁发的“福州市国税局所得税培训会通行证”,保安拒绝通过。人们质问,昨天公安局不是同意准许进入的吗?保安只是奉命行事,百余个参会人员堵在警戒线外,一个国税局人员拿着装有“通行证”的手提袋,让人“哄抢”,遭到警察训斥。通行证无效,不能通过!最后,警方通融,让国税局人员到停放在警戒线外小巷内一辆小车前盖上现场开票,收取100元培训“材料费”,保安以票据为证放行。一个30多岁男子,手提肉、菜等,显然刚从菜市场回来,说,我儿子在家等我;一个20多岁女人手抱孩子,是从医院看病回来;另一个中年男子说,我要去“便民中心”(在戒严区),都被拒绝通过。但也有极少数人,保安让其通过,一个人质问,你们(指保安)是看他的脸,还是看他屁股,还是看他穿着打扮,来甑别良民、刁民、暴徒的?

      有一个年逾古稀的老人,是赶来声援三网民的,因迟到10分钟,无法进入警戒区。即时发表抗议“演说”:“台江区法院,同属于福州市,2010-4-15,将庭审直播,而马尾区法院,为了不让网友、民众声援、围观,竟然封锁街道,无法无天!”“只有省市政府才有权提前几十个小时通过媒体发布戒严令,警方随意‘戒严’,无法无天!“福州公检法某些枉法者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福州公检法在全世界出丑!”。。。。。。,引起便衣盯梢,一定被拍照,录音。


     路人围观,也是声援,这对于他们来说,是强大的压力。福州公检法枉法者害怕,所以,开庭时间一到,就把数千米街道设为“戒严区”。公安霸道,无法无天! 临近法院大门,是警察围成的屏障。这样,法院左右两边千余米大街,形成6道警戒线。


     据刘晓原律师博客透露,全国一大媒体驻福建记者站,报道福建三网民诬告陷害案第一次庭审,被福建当局警告。第三次庭审前夕,有的媒体记者已到福建。福建当局向该省“协调”,结果是:该省记者“打道回府”(这是博文大意)据说,最敢言的南方都市报,此次都没来,不知是否“被协调”。“无冕之王”被牵着鼻子走,这是什么新闻自由?

     庭审完毕,警车、囚车即将开出法院大门,警察、协警、保安立即形成纵向人墙。保驾车队通过。

     随后,从法院内列队走出“福州特警”(约35人)乘坐一辆大巴“扬长而去”,稍后,又从法院大门内列队走出“福州武警”,共22人。雇用的保安人数大约150人(乘坐三辆大巴)天哪!福建三网民因代书获罪案,一条贴文,一个视频,值得当局如此大动干戈?广东公检法在审判张子强案时,也未必如此啊!福建当局意在向声援三网民的网友、民众示威!

     笔者参加三网民关注团,从外地来,也想赶去声援三网民,同样因为迟到,被挡在警戒线外,不能到现场“喊口号”,声援三网民,深表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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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1 19:2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机关遍布黑幕

维权运动是广大民众同权贵豪强之间的矛盾尖锐化的表现。有权有势的官吏或与豪强相勾结,或直接利用权力,剥夺老百姓的权利,侵害民众的利益,这才引起群众的抗争。在这个尖锐的矛盾与斗争中,一个真正“以人为本”的政府,就应该站在民众一边,严惩那些为非作歹的权贵豪强,维护群众的权益。但现实的情况却完全相反,许多地方政府都不约而同地站到权贵豪强的一边,动用暴力或司法手段,打压民众。而当一些有正义感、社会责任感的律师和社会人士挺身而出,为民众仗义执言时,他们打压的目标就转移到这些维权人士的身上。而就我的视野所及,维权人士无一不是真正的爱国者,他们正因为热爱这个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国家的尊严,才奋不顾身地对那些损害国家利益的罪恶行径,展开坚决的斗争。对维权人士的打压表明,在人民大众同反动的权贵资产阶级、豪强资产阶级的斗争中,国家权力被用来保护反动阶级,镇压人民,镇压爱国者,从而充分暴露出这个国家机器的专制性和反动性,这正是司法机关遍布黑幕的基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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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4 07:5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和福州司法黑恶势力较量!

“我们网友将用我们的理性,我们的毅力和福州司法黑恶势力较量,它们耍流氓,它们不讲法,它们玩法,我们逼它讲法,逼它守法,逼它不要绑架司法,逼它敬畏法律,敬畏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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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6 10:4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旁观者未必清,当局者未必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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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5 21: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国司法,福建最黑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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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9 18: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机关遍布黑幕

司法机关遍布黑幕
维权运动是广大民众同权贵豪强之间的矛盾尖锐化的表现。有权有势的官吏或与豪强相勾结,或直接利用权力,剥夺老百姓的权利,侵害民众的利益,这才引起群众的抗争。在这个尖锐的矛盾与斗争中,一个真正“以人为本”的政府,就应该站在民众一边,严惩那些为非作歹的权贵豪强,维护群众的权益。但现实的情况却完全相反,许多地方政府都不约而同地站到权贵豪强的一边,动用暴力或司法手段,打压民众。而当一些有正义感、社会责任感的律师和社会人士挺身而出,为民众仗义执言时,他们打压的目标就转移到这些维权人士的身上。而就我的视野所及,维权人士无一不是真正的爱国者,他们正因为热爱这个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国家的尊严,才奋不顾身地对那些损害国家利益的罪恶行径,展开坚决的斗争。对维权人士的打压表明,在人民大众同反动的权贵资产阶级、豪强资产阶级的斗争中,国家权力被用来保护反动阶级,镇压人民,镇压爱国者,从而充分暴露出这个国家机器的专制性和反动性,这正是司法机关遍布黑幕的基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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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30 17:5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手无寸铁、理性、依法行事的关注团声援者、围观群众,“耀武扬威”,其目的是,企图“威慑”民众,正如韩寒在博客中所说,“让你见识见识我的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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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31 17:51:19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建三网民无罪!福建省中级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三网民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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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 18: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三网民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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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 18: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建三网民“诽谤”了谁
《瞭望东方周刊》

http://liuzhimingvip.blog.sohu.com/160464500.html
2010-10-01 10:43   记者 刘志明
记者向南 | 福州报道
福建三网民“诬告陷害案”的审判一波三折,终于在4月16日有了结果,福州市马尾区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范燕琼、游精佑与吴华英“严重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给他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严重的影响,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均已构成诽谤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1年与1年。
“因案情复杂,”上述审判在马尾区法院报请福建省高院批准延长审限一个月的基础上,经历了两次延期审理,而至第三次开庭获判,三网民“罪名”也数度被变更:以涉嫌诽谤罪刑拘,以诬告陷害罪逮捕,检方提起公诉,指控三被告犯的是诬告陷害罪,最后法院则认定该指控“罪名不当,应予变更,”三被告“犯诽谤罪”。
闽清女青年严晓玲于2008年2月11日晚间的离奇死亡,节外生枝,引发三网民“诬告陷害案”,并最终使公众对后者的关注超越前者,学界论述与网民评议一时间甚嚣尘上,纷纷扬扬。那么,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三人是如何卷入“严晓玲案”的?他们是谁?他们做了什么?
拍摄视频酿出轩然大波
游豫璟能够很清楚地记得突如其来的变故是如何在生活里发生。游豫璟只有17岁,是一名高三学生,2009年7月5日,其父游精佑被警方抓获。43岁的游精佑是桥梁高级工程师,当时在福建向莆铁路公司工作,是向莆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副总指挥。游豫璟回忆,2009年7月3日,她曾跟父母一起在父亲工作的尤溪县一个工地上吃饭,在回办公室的路上,游精佑对她们说:如果我被抓了,你们要给我请律师。
在“三网民”中,游精佑最后一个遭抓捕,之前的6月26日与7月1日,范燕琼与吴华英已先后被抓。游精佑也做好了准备,在说出那番话的当晚,就把已写好的律师委托书交给了家人。游豫璟回忆,那几天,父亲本要在福州参加一个重要会议,但家人从安全考虑,没有让他回福州。7月5日上午,家人还能打通他的电话,到了下午2点左右,却再不能联系上了,后来得知,游精佑就是在那天下午2时许在尤溪县他的办公室里被抓的,当时他正在网上浏览有关上海某强拆事件的信息,几名警察进来搜查,带走了他,并带走了两台电脑。
直到现在,游精佑仍关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里,而随着一审判决生效,他的公职已被开除。“这个事情非常意外,是在我人生非常关键的时刻发生的,打破了原有的一些计划。”4月28日,游豫璟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如果不发生这个事,我们家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我也许会出国留学。还没来得及讨论,爸爸就被抓走了。我的人生轨迹也许会因此改变。”
在被带走之后,游精佑应该很快就明晰了个中原因,根据被抓当晚他在马尾区公安局快安派出所接受询问时的一份笔录,在回答“你因何事被公安机关依法讯问”的问题时,游精佑说,“因为在2009年6月底的一天(可能是6月24日)中午,我联系了严晓玲的母亲和舅舅,在福州见面后,向他们了解了有关严晓玲死亡事件的情况,并把他们带到了我在马尾名郡的家中,和陈仰东、吴华英、陈焕辉等人一起给严晓玲的母亲和舅舅拍摄了录像,后来我将拍摄的录像发布到了土豆网上。”
在同日稍晚时候做出的另一份询问笔录中,游精佑是这样叙述拍摄上述录像的过程的:可能是在2009年6月24日中午,他在某网络社区里看到一篇关于严晓玲死亡事件的文章,就打电话给朋友陈仰东,商量一起找林秀英详细了解下情况。联系到林秀英时,她刚好在福州。游精佑又想,在了解情况时,“给她拍个录像,让她在录像里自己述说一下她女儿死亡事件的情况,然后我再把录像发布到网络上,这样让别人可以了解到林秀英述说的情况。”
当晚,游精佑与几个朋友一起把林秀英以及林的哥哥林爱德带到游家,拍下了林秀英的口述。吴华英也在场,是游精佑特地叫来的。只是当时没有人能想到,他们的这一举动会在日后酿成轩然大波。
帮助林秀英的行为逻辑
当游精佑被抓时,他的哥哥游卫端正在俄罗斯,比游精佑大3岁的游卫端自称是建筑工人,“有个建筑项目在俄罗斯那边,”家人打电话给他说游精佑帮人发帖被抓了,电话里并没有说清楚,后来他让朋友上网查了查,才知道是怎么回事。“一开始我还抱怨他,自己的生活都没弄好,怎么去管别人的事情。”游卫端说,“现在我还是挺支持他的,他觉得林秀英很苦,是出于同情,才决定要做这件事。”
游家兄弟的老家在长乐古槐镇乡下,兄妹6人中,只有他们两个男性,在游卫端的印象里,弟弟“最老实,最听话”,而且读书也最好,工作也是勤勤恳恳,有一年还被评为“福建省新长征突击手”。本刊记者了解到的一件发生在游家的事,也许可以从中寻见游精佑热心为林秀英拍录像的行为逻辑:
2005年9月11日,在古槐镇感恩村开办砖机厂的游的妹夫林桂云兄弟三人正在厂里干活,古槐镇派出所一些警察在所长李勤航带领下来到厂里,说接到报警,林桂云厂里有“警情”,厂门敞开后,隔壁厂房十几人冲进来围殴林家兄弟。蹊跷的是,几天后,林桂云却被网上追捕。
林家不断上访,在此过程中,自然会找到“高级知识分子”游精佑,游精佑当时负责温福铁路的现场技术协调工作,很忙,应接不暇,结果林茂棋在2006年元旦前后喝农药自杀。后来,还是游精佑给当时的福州市公安局长写信,市公安局派调查组重新调查,林桂云的网上通缉才被撤案,而李勤航不久也因贪腐被逮捕,后被开除公职。
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游卫端也讲起过这件事,不过,游卫端说弟弟当时出面相助的方式,“是在网络上呼吁。”
而在游豫璟的记忆里,游精佑开始关注类似于林秀英群体,是从2006年广东作家廖祖笙之子廖梦君在佛山黄歧中学蹊跷死亡事件开始的,她记得,当时父亲就曾到廖梦君死亡的学校了解情况,还写了文章发在网上。游豫璟说,在父亲被抓前,他也一直在帮助吴华英,“吴阿姨每周都会来我们家,有时还带一些人来,我爸有时还会给他们一些经济援助。”
在被抓当晚的一份讯问笔录里,游精佑也曾谈到他跟吴华英的认识过程:
“我跟吴华英是在两三年前认识的,当时是我的一个朋友介绍吴华英打电话给我认识的。因为当时我家里有一个上访的案件处理得很好,吴华英想向我了解一下处理的方法。”
10多人先后被抓
本刊记者了解到,在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先后被抓后,至2009年7月中旬,另有借摄像机给游精佑的郝刚、帮助摄像的李子山、为范燕琼提供计算机写文章的陈焕辉夫妇以及林秀英、林爱德等10多人被抓,后定为同案的有8人,并办有取保候审手续。
郝刚38岁,是福州市气象台地面气象观测组的观测员,当4月29日本刊记者联系到他时,他客气地拒绝了采访。“现在不太方便讲这个事情,”郝刚说,“已经正常上班了。”尽管如此,从马尾区公安局办案人员先后在2009年7月16日、2009年8月24日对郝刚进行讯问的两份笔录中,可以知道他卷入此案的大致过程。
案发前,郝刚与游精佑认识已有两三年了,是在网络上认识的,后来在一起吃饭的时候,经游精佑介绍,又认识了吴华英,但他们之间“只是普通朋友”,“平常也见过几次面,有时候还有电话联系,也会在网络上通过QQ聊天。”郝刚的网名叫“寂寞笙歌”,游精佑叫“完美牛氓,”吴华英叫“心尘”。
2009年6月24日,郝刚正在值班,接到了游精佑的电话,问他知不知道严晓玲的事情,让他过去帮忙拍林秀英的录像,郝刚恰巧没有空。当日下午,吴华英来郝刚的办公室,借走了他的摄像机。后来,是郝刚用办公室里的计算机编辑了这段录像,在严晓玲的母亲、舅舅讲述的画面上加入了“花季少女突然死亡”、“死者家属与官方各执一词”等字幕,还在录像的最后加上“此视频仅忠实记录死者家属的讲述,不代表记录者的观点”一段话。郝刚把编辑后的视频传给了游精佑。
麻烦由此而生。本刊记者曾得到一份福州市政法委于2009年10月21日向福州市气象局发出的“榕委政函[2009]35号”文件,题为《关于“6•27”诬告陷害案涉案人员郝刚的情况通报》,通报说,“2008年以来,你局工作人员郝刚通过互联网的QQ群认识了游精佑、吴华英等人,随后便经常与他们在互联网上讨论一些社会敏感事件,并发布相关的文章, 扰乱社会的正常舆论秩序,”“鉴于郝刚在福州市委宣传部和福州市公安局召开闽清严晓玲事件的新闻发布会后,为游精佑等人提供摄像机,并负责剪辑录像,用所在单位计算机传给游精佑、吴华英,造成涉案视频传播到境外互联网,其行为已涉嫌诬告陷害他人,特将该情况通报贵局,请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及时函告我委。”
同涉“6•27”诬告陷害案的有在福建省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做编导的李子山,33岁,网名“鼠标土豆”,跟游精佑也是网上认识的,“在网上还挺聊得来,”在为林秀英拍录像的那天,他被游精佑叫到家中负责拍摄。4月29日,李子山同样拒绝了本刊记者的采访要求,表示“现在已经正常工作了,不太方便说这个事。”
吴华英身后:“福清爆炸案”九年未决
尽管多人受牵连,在此“诬告陷害案”的制作、传播视频部分,最后也仅有游精佑与吴华英二人被定罪。前述福州市政法委致福州市气象局的函件,描述范燕琼、游精佑与吴华英三人的用词是“我省‘维权’上访重点人员”,而就吴华英的经历来说,也正合了这样一种身份。
37岁的吴华英是福清市人。她是2009年7月1日凌晨被马尾区公安局的办案人员从福清家中带走的,当时在家的还有吴的父亲吴玉堂、女儿杜梅以及吴的一个堂妹。杜梅告诉本刊记者,吴华英被带走的时间是在凌晨两点多,之后被警察抄走的物品中,有吴华英的日记本、电脑主机、光盘以及录音笔。
杜梅只有18岁,本来要在今年参加高考,母亲出事后,她很快辍学,开始在一家药店打工。这是个不幸的孩子,在她还读小学三年级时,父母就离了婚,而“福清纪委爆炸案”的随后发生,更是把她的生活抛入到持续多年的巨大动荡中。
2001年6月24日上午,福清市纪委大楼信访办门口发生一起爆炸案,纪委司机吴章雄被炸死,7月27日,在福清中福公司做司机的吴华英的弟弟吴昌龙被抓,在被吴的家属认为遭到刑讯逼供的形势下,吴昌龙交代了其“犯罪”经过:其公司经理陈科云因受纪律处分,对纪委不满,要他设法买些炸药报复一下。吴昌龙“交代”说,炸药、电雷管等爆炸物是他的姐夫杜捷生提供的。
陈科云、杜捷生等很快归案。杜捷生交代,炸药、雷管和导火索是从谈敏华处购买,电雷管则是从四川民工王小刚处购买。谈敏华也做了相似供述。但杜、谈在审查起诉阶段均以侦查人员刑讯逼供而翻供。2005年12月1日,福州市中院一审宣判:第一被告陈科云与第二被告吴昌龙犯爆炸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杜捷生等几名被告也分别获刑3-10年不等。
但是,在一审判决后不久,被认为是卖电雷管给杜捷生的王小刚却被福州市中院无罪释放。陈科云、吴昌龙等上诉至福建省高院,福建省高院于2005年12月做出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2006年11月,福州市中院重审宣判,除部分细节做了更改外,陈科云与吴昌龙的死缓判决被维持。此案再次上诉到省高院,但是直到目前,虽然又是数年过去,仍是没有结果。
5月7日,本刊记者曾致电福建省高院主管此案的法官赵家玲,赵法官表示“现在不好给你讲这个案子”,拒绝接受采访。
吴昌龙姐弟共三人,他是吴家唯一的男孩,也是最小的一个,吴华英是大姐。爆炸案发生的那一年,吴昌龙27岁,现在已是36岁的中年人了,世事沧桑,本来要在当年国庆节完婚的女朋友,也早已东渡日本嫁为他人妇。而从吴昌龙被抓之日起,吴华英便开始了漫长的“讨说法”的日子。她本来在福清开了间服装店,因为弟弟出事,也关门不干了。经常跟吴华英一起奔走的,有陈科云的大哥陈科斌。陈科斌告诉本刊记者,2005年9月,因为在福州拦截省领导的车,他与吴华英还曾被拘留过15天,而在那之前,他们共拦截了25次省领导的车,每次都拦截成功,并递交了案情材料。
这次涉嫌“诬告陷害”被抓,根据吴华英的律师林洪楠介绍,吴华英“零口供”,她认为是被“报复陷害。”吴华英曾说,“警方始终不告诉我诬告了谁,陷害了谁,讯问中,警方强调‘一码事,归一码事’,抓我是因‘闽清严晓玲案’,与‘福清纪委爆炸案’无关,为何在5天后又拿着我弟冤情有关材料中一份福清政法委《会议纪要》来提审我?”
每次开审,吴华英的女儿杜梅都会去旁听,她告诉本刊记者,在法庭上,每当吴华英提到“你们这是打击报复,”“我弟弟的爆炸案都9年了,”都被审判长以“不要说与本案无关的东西”制止。
范燕琼:从自家房屋拆迁开始
75岁的马义良曾担任吴昌龙的辩护律师,与吴华英打过多年交道。在马义良的印象里,吴华英“对弟弟的感情很深,全心全意跑这个事情,”2009年6月29日上午,吴华英还曾来马义良家,并和马义良、林洪楠等人一起吃午饭。马义良回忆,就在吃饭时,吴华英还曾提起范燕琼,说范已经被抓了,她们之间比较熟悉,“我也被传进去怎么办?”
直到那个时候,他们还没有想到警方抓人乃是因为严晓玲的案子。马义良也认识范燕琼、游精佑,跟范燕琼认识的时间更早些,是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因为范燕琼在南平市的房子被拆迁,她曾找过马义良。范燕琼是南平人,有时来福州,也会到马义良的家里。马义良跟游精佑认识则是在2007年,一天深夜由吴华英带到他家,“并没有特别深刻的印象。”
马义良说,范燕琼曾告诉过他,其父是国民党起义人员,定居在南平马站,1985年房子被拆迁,范燕琼由此开始上访,直到2000年才解决,得到赔偿15万元,据范的女儿林静怡说,他们在南平居住的房子,也是补偿所得。
范燕琼50岁,身体很不好,几次出庭,都是坐着轮椅输着氧气出来。林静怡在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读大三,她回忆,在她很小的时候,母亲好像是有工作的,作文秘之类,后来,因为打拆迁的官司,就不再工作了,“精力完全放在了这个事情上。”也正因为这场官司,只是高中文化程度的范燕琼走上了另外一条道路,“平时爱看法律书籍,”“家里一整排,都是法律书,”还“代理过好几个案子。”
而对母亲身份的称谓,林静怡使用的一个词汇是“自由撰稿人,”从资料上看,范燕琼也的确写过一些有关社会问题的纪实作品,但都未能出版过。马义良也说,在跟范交往中,她有时也自称作家,还曾把打印装订的书稿一本本带给马义良看,不过,马义良据此觉得“小范过于张扬”。在被抓前,关于“福清纪委爆炸案”,范燕琼也已写成半部书稿。
在此方面,在回答警方讯问时,范燕琼曾说:“我帮别人写申冤的文章从来没有收受财物,但帮企业做企划和解决纠纷时,邀请方会给我一笔合理的费用。”
林静怡记得,在她读小学时,母亲就被抓过,没多久就放了出来,2002年,她读初三,范燕琼再一次被抓,而且父亲也同一天被带走,都被关了几十天才出来。林静怡说,在她还在南平读书时,她并没有看到母亲像后来这样到处跑,2007年,她到福州读大学,也许是有自己的时间了,范燕琼开始到处帮人打官司。
对于2002年被逮捕的经历,林静怡的父亲林辉的记忆是这样的:他被关了53天,范燕琼被关了48天,起因是他们要求他所在的南平配件厂“厂务公开”,“工厂被市政府卖给了房产商,我们工人居然都不知情,结果就受到了打击报复,”罪名也是“诬告陷害”,“跟这次一摸一样。”
2009年6月26日,范燕琼是在连江县被当地派出所的警察带走的。在一份讯问笔录中,范燕琼说,2009年6月24日,她到连江县的青芝寺求愿,主持不在,就在寺中住了一晚,25日下午,被连江一个曾在官司方面得到过她帮助的名叫做黄财漂的人带到连襟黄圣齐家,26日,黄财漂与黄圣齐带范燕琼去参观海上水产养殖,刚一上岸,即被铐了起来。
林秀英:他们只是想帮助我
4月30日下午,林秀英来了一次福州,她的刚出生七天的小孙子生病了,她带来省妇幼医院看病,诊治的结果是黄疸偏高,她便一晚都没走,与小儿子严芳在医院里守护着,直到次日中午。林秀英有一女二男共三个孩子,严晓玲是大姐,如果还活着,已是28岁了。
这也是一个命运多舛的可怜女人,丈夫身体不好,2002年就病死了,她不识字,只是在闽清梅城镇上开一间小卖部维生,因为经济原因,三个孩子都是连初中没读完就退了学。严晓玲读到初一,就被母亲带到身边卖水果,2004年春节后还曾跑去台湾,次年就被遣回,继续在母亲的水果店里帮忙。到了2008年1月,林秀英知道女儿已经跑去闽清县的“丽歌”KTV去做为客人介绍“小姐”的“妈咪”了,她虽然多次制止,但女儿以做这个赚钱多为由,并不听从母亲劝阻。
林秀英说,是女儿的“男朋友”聂志雄介绍她去做这个的,她还曾听女儿说过,“聂志雄说过他要娶我,”但林秀英心里明白,这个在社会上混的聂志雄有老婆孩子,根本不会娶自家女儿,但女儿还是跟聂志雄住在了一起。在聂志雄之前,严晓玲有过两个男朋友,一个是闽侯人卢某,是2001年经人介绍认识的,两人在当年底就已订婚,但是卢某竟带着林秀英的大儿子严闽盗窃,导致严闽被少教,便断绝了关系;后来,严晓玲又认识一个男孩,男孩母亲听说严曾经订婚过,阻止二人继续交往。2007年10月左右,严晓玲认识了聂志雄,两人同居,直到2008年2月严晓玲突然死亡。
对于女儿死亡前后那几天里的事,林秀英的记忆很清晰。2008年2月10日下午,因为严晓玲的表弟要订婚,她打电话把女儿叫回家,让她去吃次日的订婚酒,严晓玲显得很高兴,但是“凳子都没有坐热”,就接到了聂志雄的电话,聂志雄让她帮忙叫“小姐”,林秀英不同意,一直把她“控制”在店里。第二天早上,她上楼叫女儿吃饭,却发现不见了,打女儿手机,也一直关着。原来,严晓玲已在昨晚偷偷溜出去了。
林秀英回忆,2008年2月11日晚10时左右,聂志雄一伙人开一辆黑色轿车来到林家,让她去医院,说严晓玲正在医院里急救,到了医院,她看到女儿身上盖着白床单,已经死了。
噩梦开始了。对于警方作出的“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的鉴定结论,林秀英一家并不认同,他们认为严晓玲乃是遭轮奸致死,开始到处上访举报,直至遇到范严琼、游精佑等人。根据林秀英的忆述,那是2009年6月里的一天,她正在省政府门口信访,范燕琼也在场,两人聊起,范燕琼很同情林秀英,并抄走了林的电话。到了6月底,她接到范燕琼打来的电话,说要向她了解一下情况,林秀英正求告无门,自然很乐意。
根据林秀英的忆述,跟范燕琼见面没几天,又有人找到她,并带她与其兄林爱德到福州拍了录像。对于这些热心人的出面帮忙,林秀英心里只有感激,不会想到日后竟在他们身上发生牢狱之灾,即便发生了,这个单薄矮小的50岁的女子表现出的坚韧也令人生叹:每次开庭,她都会出现在庭外,并一再要求上庭作证。
林秀英告诉本刊记者,每当三网民的案子开庭,她都要受到地方相关部门的“监控”,宣判前一天,4月15日,就有两个人坐在她家路口的凳子上守了整整一晚,但是,她还是寻机溜了出来。“如果开庭,我还会再来。”林秀英说,“他们只是想帮助我,这对他们不公道。”
三网民“诽谤”了谁
从判决书上看,马尾区法院于4月16日作出的一审判决共认定6名“被害人”,分别是:聂志雄,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林宗颖,闽清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涂义锵,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邱吉谓,闽清县政法委副书记陈继魁,闽清县公安局干警魏梦轩。而被认定的三网民的“犯罪”事实大致可分为两个部分:
一部分是,范燕琼听了林秀英及其兄林爱德的讲述并看了相关材料后写了《福建闽清警匪轮奸26岁女青年致死后还继续奸尸,惨绝人寰,诉告无门》一文并发布到境外网站上,后来又听林秀英的讲述写成另一篇题为《闽清县公安局邱副局长等十几个领导干部恐吓严晓玲母亲林秀英》的文章并发到境外网站上;另一部分,则是关于游精佑与吴华英制作视频并发布到网上。
5月4日下午,本刊记者致电马尾区法院新闻发言人傅义荣,他表示,“不能单独接受采访,4月20日发布的新闻通稿代表了本院对这个案件的看法。”
本刊记者注意到,审判期间,没有“被害人”出庭,只是出示了“被害人”的证言,“证言”即警方向各“被害人”做的讯问笔录。
根据林秀英的讲述,范燕琼曾在她的第一篇文章中写有这样一段话:“闽清县医院对面的县文化馆里的‘丽歌’KTV,系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兼梅城刑警队队长林宗颖与治安科科长卢贤丁和县检察院涂检察官伙同一个多次犯案且多次逃脱打击的黑社会头目聂志雄合伙开办的……”这被法庭认定为捏造。
作为证言,闽清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涂义锵在一份笔录中说,“我看到报导后十分愤怒,这些完全是捏造,毫无事实根据。”4月29日上午,本刊记者致电涂义锵,他说:“肇事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随便捏造事实,是诽谤。”在上述情节中同时出现的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林宗颖则拒绝接受采访,而在范的另一篇文章中提到的闽清县政法委副书记陈继魁的手机一直无人接听。
在一份讯问笔录中,严晓玲生前的“男友”聂志雄回忆了严的死亡过程:
2008年正月初五凌晨,他跟严晓玲等几个人在“丽歌”KTV玩后回到租住的房子,两三点钟,严晓玲开始叫肚子疼,并呕吐,腹泻,后来吃了胃药,感觉好了一些,第二天早上,严晓玲吃了弟弟严闽送来的止痛药,仍说不舒服,浑身发冷。下午两点多,他看严晓玲不见好转,就打严家的电话,是严的继父接的,“态度很不好,大骂严晓玲,好像不想严晓玲回家的样子,”严晓玲也生气不想回家了。
晚上,聂志雄跟朋友一起到外面吃饭,回家的路上,他还和一个绰号叫“羊头”的朋友一起到药店给严晓玲买了感冒药与胃药,严晓玲吃过后,他让“羊头”留下来照顾严,他则到一个朋友处喝酒。10点左右,聂志雄接到其父与“羊头”先后打来的电话,说严晓玲正在医院里抢救。聂志雄借了一点钱,赶往医院,到了门口,见有警车停在那里,没敢进去。不一会,他就得到严晓玲已经死亡的消息。“羊头”告诉他,当晚,一开始严晓玲还好好的,突然肚子大痛,又大吐,“羊头”就把她送到了医院。聂志雄说,“我怕严晓玲的死跟我扯上关系,所以我就跑了。”
在此案中,34岁的聂志雄也被认定为“受害人”。目前,他仍在在福建省戒毒劳教所接受强制戒毒。2010年3月23日,在一份笔录中,聂志雄说:
“这件事情闹得这么大,我出去以后还怎么在社会上立足,我以后生活还怎么过。现在我的精神压力很大,每天天一黑,我就会想起这件事,然后开始胡思乱想的,心情很烦躁,想打人想砸东西来发泄。我还想如果我死了,这件事情可以平息,那我就死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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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 18: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建三网民无罪!福建省中级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三网民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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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3 17:58:55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判决福建三网民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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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4 17:2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国际级笑话-----福建三网民因代言获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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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5 17:36:11 | 显示全部楼层

“诽谤罪”成为官家诽谤公民的工具。”

“法槌落下的瞬间,“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完成了其自身的神奇蜕变——当善良正义的网民被宣判为热衷诽谤的罪犯时,子虚乌有的“诬告陷害”顿时铁证如山,只不过主语和宾语完全颠倒,官家由宾语成为主语,网民由主语变成宾语,“网民诽谤”现了其原形,那就是“诽谤网民”!历史将会记住这个黑色的笑柄——“诽谤罪”成为官家诽谤公民的工具。”

以上语录摘自陆英九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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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6 17:46: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党校老教授杜光说:这个“诬告陷害”案的实质,不在于严晓玲的死因和某些干部被“诬陷”,而是官方对维权运动的打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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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7 17:5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陆英九语录

官家为什么要诽谤公民?中央党校老教授杜光说:这个“诬告陷害”案的实质,不在于严晓玲的死因和某些干部被“诬陷”,而是官方对维权运动的打压。维权运动是广大民众同权贵豪强之间的矛盾尖锐化的表现。有权有势的官吏或与豪强相勾结,或直接利用权力,剥夺老百姓的权利,侵害民众的利益,这才引起群众的抗争。在这个尖锐的矛盾与斗争中,一个真正“以人为本”的政府,就应该站在民众一边,严惩那些为非作歹的权贵豪强,维护群众的权益。但现实的情况却完全相反,许多地方政府都不约而同地站到权贵豪强的一边,动用暴力或司法手段,打压民众。而当一些有正义感、社会责任感的律师和社会人士挺身而出,为民众仗义执言时,他们打压的目标就转移到这些维权人士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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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8 17:4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陆英九语录

2010年4月16日,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宣判。庭审开始前,来自全国各地的网友,打出温家宝“公平和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的口号,声援被告。有网友说:“我们网友将用我们的理性,我们的毅力和福州司法黑恶势力较量,它们耍流氓,它们不讲法,它们玩法,我们逼它讲法,逼它守法,逼它不要绑架司法,逼它敬畏法律,敬畏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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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9 18: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建网民范燕琼、游精佑和吴华英,因为关注严晓玲死亡一案,被当局推上被告席,罪名从诽谤罪变为涉及国家机密罪,再变为诬告陷害罪,当局为了拔除眼中钉,视司法为儿戏。此案的案中案是福清爆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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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0 17:50: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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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1 17:30:10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建司法,黑幕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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