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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口头革命”派这个名称和实体,那么同理,也有“口头反革命派”。
[一]
有人说极权之下只有革命没有改良。于是被人讥讽说:这是“口头革命”。理由是:说革命者,只是,且仅仅是口头说说而已,没有任何付之于行动的表现。
我认为,贬指言而无行者为口头派是不合理的。
如果“言而无行是口头派”这一立论成立,并作为度人度事的标准的话,就会出现如下情况。
伯拉图只是口头谈而不用行动建立理想国,所以应被贬指为口头理想国派。
首倡主权在民的让·雅克·鲁索并没有建立一个主权在民国家的行动,所以,鲁索可贬指为一个口头主权在民派。
赞美下跪维权者们,只停留在口头上,不见他们自己或带队回国到中南海下跪,也不见他们到当地中共大使馆领事馆大门口下跪,所以应被贬称为口头下跪派。
现今响当当的反革命派,也没见他们杀个反革命者给人看看,连给革命者搧个耳光的动作也欠奉,所以理所当然理所当然被贬指为口头反革命派,或简称口反派。
…、…列之不完。
贬责口头革命派,落到头来还是要自我贬责;是自取其辱。
[二]
从某一角度看,这个世界是由三部分人组成的:只说不做的人、只做不说的人、又说又做的人。
思想家、理论家、作家、评论家、闲谈家…是只说不做的一群。
只做不说的散见于国内外第一线的反抗者。
又说又做的是政治家本色;杨佳是又说(讨个说法)又做的个体典范。
三个部分各有其位,各有其职,互相配合;三个部分无法缺一,也缺一不可。
贬责只说不做为口头XX派,没有必要也没有理由。
[三]
长期以来,我被贬指为“口头革命派”。我一直没有答辩,因为答辩了,也没有用:与我同者不需要我的答辩;反对我者答辩了他们也听不进耳。
现在我之所以答辩,并不是妄想让反对我的人听我所言;只是想以其人之理反诸其人之身,以使其得到一些教训而已。
这些教训很温和。
你说我只会说不会做,是口头革命派。我不承认,因为你也只是说反革命而没有做任何反革命的事,我不认为贬指你是口头反革命派是合理的,所以,你指责我是口头革命派也是不合理的。
如果你还坚持贬指我是口头革命派,我也没有办法。不过这就得按一套标准:你必须也坚持自己是一个口头反革命派。
指责别人的判断标准,应该用“太阳原则”──平等地对待任何一个人。不应该用“手电筒原则”──只照别人不照自己。
[四]
讨论问题,若要最后取得人们的信任,必不可少的是据实说理,也要符合起码的逻辑。据实说理最低限度要依据别人所说的话,所持之理进行辩论;而不是人身攻击、谩骂、冷嘲热讽、打诨插科、造谣生事──用这种方法,可逞一时之爽、之快,但无法避免身败名裂告终(不过,现在用网名,而所用网名又是在网下的现实世界无人知晓的话,就没有所谓身败名裂的问题了──这也是一些人在网上可以肆无忌惮的理由)。
201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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