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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时候就特别喜欢狗,任何电影含有狗的故事的影片,我都要看。为了能得到一张电影票,我经常深夜去电影院门口排队。另外,我在画报图书中,收取各式各样的狗的照片,粘在我的床头边的墙上,每天都看几次。
记得曾看过一本抗洪救灾的小说,讲的是一条大黑狗的主人,为了堵住被洪水冲开的大坝,跳入江中,壮烈牺牲了。那只大黑狗一直趴在岸边,望着波涛汹涌的江水,静静的等着它的主人归来,十五天不吃不喝,最后死去了。这个故事,一直在我的梦中,经常不断地出现,而且持续了很多年。不过,在那个时代,养鸟,养猫,养狗统统都被命名为资本主义的产物,我一直没有机会养一条自己喜欢的狗。
八十年代后期,大学毕业后,我被分到一家国营企业工作,基本工资只有五十多块人民币,因为生活太清贫了,为了多赚点钱,我开始在业馀时间内,找其他的地方捞外快。
我到处托人寻找,终于找到了附近的郊区农村,来到了一个乡办公室,乡下属有十五个乡镇工厂,正好需要一名兼职的技术员。我每周在国营企业工作六天,在唯一的休息日,坐上公共汽车去农村兼职。坐公共汽车大约要两个多小时,天不亮就要出发。每个月,乡办公室发给我一百块兼职工资,我的工作是在这一天内,寻访每一个工厂,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实际上,那里也没有什么技术工作可做,主要和师傅们交流感情,给他们讲讲城里的故事。
其中的一个小型铁工厂,我每次去呆的时间最长,因为一位电工师傅带着他的狗上班,我特别喜欢那条狗。那是条特大号的狼狗,狗的名字叫“小黄”。小黄有一双尖尖的耳朵,黄色的眼睛,不是很高大,但肌肉发达,全身的毛发黑黄交替。我第一次见到它时,它就对我特别的友好。从那以后,我每次去乡下,它就常常随着我,走访每一个工厂。我不知如何表达我对它的疼爱?每次见到这条狗以前,我总要先去农村的小饭店里,给它买一大包熟肉。虽然很贵,我还是要花这个钱,首先因为我喜欢它,而且我没有用自己家里的生活费,反正是在乡里额外赚的钱。
农村的狗什么都吃,我买的肉也许是它的一生中,第一次吃到的美食。它把我牢牢的记住了,用它特有的嗅觉记住了我。每次,当我独自步行,离那个小工厂还有很远的距离时,小黄已经闻到了我的气味,它会拚命的从工厂里跑出来。它不断的一边欢快的叫,一边扑到我的跟前,又是亲又是舔我,我也会亲切的拥抱他。那时候,我六天都工作,只有在每周唯一的休息日,来到农村上班。没有休息的日子很艰苦,可我只要见到小黄,我就欣喜万分,它是我这天唯一的欢乐和最好的朋友。这一天,也是我每一周都期盼的一天。
那个时代的农村政策经常变,养狗的问题从来都是模模糊糊的,养狗的政策也不是很严格。养狗的事情平日没有人管理,但不知什么时候,政策下来,就要灭绝这些狗?养狗的人家,多少年来都是打狗队来打狗以前,事先把狗转移了,等风声一过,再把狗领回来。
我在这个乡工作了几个月,没有休息过一个休息日。一次,乡政府通知我,由于财政紧张,无法保证我的工资,请我近几个月不要再来上班了。我的第一个概念不是失去这份工作后,又少了一笔额外的收入,而是几个月我见不到那条狗了。
我不知道小黄会不会明白,也许我再也不会来了?它每次见到我摇头摆尾的神情,那双眼睛透出的爱意,我都怀疑它是否有人的思想?那专注渴望,神情脉脉,像是它明白我的所有想法。
临行前的傍晚,为了能最后看一眼小黄,我不顾天色已晚,还是去了电工师傅的家。我在农村的土路上独自走着,因为不是柏油路,积水,动物的粪便处处可见。途中道路泥泞,我过多地注意了路面,没有太关注四周的院落,一下子走错了方向。我心急了,深一脚浅一脚的快速的走着,看着家家的烟囱都冒出了炊烟,我心里直咕噜,可别今晚把我留在这个村里?
突然,不知从什么地方突然钻出了一条恶狗,一下子扑到我的前胸,我差一点没摔倒。这条狗长得象条小毛驴那么高,血盆大口张开,它正在准备第二次的攻击。我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早就乱了方寸,不知如何是好?路上,没有其他的人,只有我自己,地下全都是污泥,连一块砖头也找不到,也没有木棒。实际上,就是有什么东西,我也不会想到捡起来,因为我已不知所措了,根本顾不上找武器护身了。我本能的大叫:“这是谁家的狗?”
话音还没落,小黄像一支利箭一样,突然从一家院子的矮墙窜了出来,一下子挡在了我的前面,它一边大声的嚎叫,一边做好了扑向那条狗姿态,它所有的牙齿都暴露出来,平日的温顺,甜蜜的神情荡然无存。那条狗看着小黄的突然到来,也是一惊,也开始不停的嚎叫。也许是狗的语言能表示出什么,一会儿那条狗转身就跑了。小黄立即紧追,我大喊了一声:“小黄,回来。”
小黄停住了脚步,不高兴得低着头慢慢地走了回来。我从书包里,把刚刚从饭馆里买的一大包肉,拿了出来,小黄高兴极了,一大口,一大口的吃得一干二净。我看着它吃得这么香,心里充满了欢乐,把刚才的那场虚惊扔到了九霄云外了。我心满意足的凝视着它,我的眼前看到的是一个充满智慧,无比忠诚的朋友。
小黄领路,我来到了那位电工师傅的家。他走了出来,首先是向我道别,然后对我说:“今晚我要杀了这条畜牲”。
我一下子惊呆了,不知所措的问:“为什么?为什么要杀这条狗?”
他眼睛的眼圈红了,气愤地说:“现在打狗队不再来了。村里的头头,把每个养狗的人家都记下来了,要求养狗的人家交出四只狗爪。”
交出狗爪,不就是让主人亲自杀了自己的爱犬吗?
我问他:“你如果把这狗放到别人家呆几天不就行了吗?”
他说:“以前都这么做,现在头头们也都学精了。不用死狗去交差了,变成狗爪了。只要你交出四只狗爪,你以后再养狗,他们也不管了。”
原来是一个完成任务的新招法。我犹豫了一下,看了一下那条大狼狗。它好像听懂了我们的讲话一样,把头深深地贴到地上,尾巴不停的摇着,目不转睛的看着我们俩,一双眼睛不停的转着。也许它预感到了不妙,但是,它对它的主人是永远忠诚的,主人就是虐待它,残害它,杀死它,它除了躲避之外就是忍受。
我不忍心听到这条狗被残忍屠杀,它是我的朋友,我的好朋友。我这次,毫不犹豫地拿出今天刚刚到手的工资,除花了几块钱给这狗买了肉,还剩下九十多块钱,我留下了一块钱作为车费,其馀的都交给了这个师傅,我说:“师傅,你去买四个狗爪吧。雇人杀条野狗,一样有四个狗爪的。”
师傅的眼泪一下子流了出来,呜咽得说:“兄弟,我谢谢你了。我哪里舍得杀了它?我没办法,庄稼户都是记工分,谁家也没现钱。可是,你这么远来咱乡里,赚点钱也不容易。你给它买肉吃,花的钱就够多了。可是,这些钱我怎么能收啊”?
我低头看着我这条险些被杀掉的伙伴,抚摸着它的头说:“我有工作,有固定工资,这钱反正是额外赚的,没关系。你还是拿着这点钱吧。如果不够,你再垫上一点。”
他握着我的手,激动地说:“够了,够了。用不了这么多,四十块钱我就能买到狗爪”.他数出了五十块钱,要退给我。
我坚决地说:“我今天走了,不知道还会不会再来了?如果四十块万一不够的话,这狗的命就没了。我给你留下我城里的地址,以后进城就来找我,钱用不了就给我带回去。”
他高兴得直给我作揖,破涕为笑。他硬拉着我走进屋里,邀请我和他家一起吃晚饭。
这时,已经是黄昏了,吃晚饭的时间到了。我走进里屋,看见小饭桌摆在土炕的上面,桌上有一碗咸菜,还有一盘窝头还冒着热气,旁边放着一个酒坛子还有一把花生米。我进去后,被屋子里的旱烟,烧柴锅的烟气,呛得直流眼泪。
我尽管小的时候家里不富有,但是我从不吃窝头,因为我每次吃粗粮就胃痛。家里的粮票是有限的,因为我有这个毛病,父母每月把他们自己的那份细粮也给了我。我放假时,去外地的姑姑家,每顿饭姑姑也特意给我买一个馒头。我的小表妹才两岁,看着我吃馒头时,她的小嘴里一直向外流口水,也许她只有在过年时才吃得到。
看着那盘窝头,我感到胃里只冒胃酸,我实在无法享受这顿饭。但是,我又不好拒绝,开始找了个借口:“师傅,我还要做两个多小时的车呢?下次你进城时,我请你吃吧。”
他口气坚决地说:“城里的大学生,这顿饭你吃也要吃,不吃也要吃。你是不是瞧不起咱农民?”
我马上委屈得说:“大哥,你这可是上纲上线,我可担当不起。那好,我喝一杯酒就走,这晚饭就下次再说了。”
他高兴得说:“好兄弟。动了筷子就挨骂,反正你吃一口,就算吃了”。
他对着里屋大声说:“家里的!咱家还有几个鸡蛋?”
外面屋里传出大嫂的声音:“两个。”
他说:“都给炸了,用菜籽油,可千万别用猪油炸。”
听着外屋风箱呼呼的声音,一股香味从那边飘了出来,一会儿一小盘炒鸡蛋端了出来。我看着这位普通的农村大嫂,头上还带着头巾,脸上红扑扑的像个大红苹果。
她一边端着盘子出来,一边哄那条狗,说:“畜生,一边去。”因为那条狗也闻到了香味,直围着她打转转。
她把这个炒鸡蛋的小盘子,摆到了离我最近的位置说:“兄弟,吃吧,可不兴再给狗吃了。咱人还不够吃呢?”
我把炒鸡蛋的盘子,放在桌子的正中央,说了句:“大嫂,你一起来吃吧。”
大嫂说:“我已经吃过了。”
我知道她一定还没吃饭,那时的农村风俗还是男尊女卑,男人总要先吃好的,剩下的才是给老婆吃的。可是,最好的东西,也不过这两个炒鸡蛋,也没有什么其它好的东西可省下的了。
我喝了一杯酒,那是一种零卖的低档白酒,又苦又辣。我用最小的口,吃着炒鸡蛋,想让那位师傅多吃点,也许如果他还可以省下一口,给那位大嫂吃。我不停得吃了好多花生米,那位师傅以为我喜欢吃花生米,临走时,把所有的花生米都装进了我的书包。
小黄和师傅恋恋不舍的看着我走出了大门,我口袋里除了花生米,没有什么可以送它吃了。我跑着去了车站,天色已经黑了,不知公共汽车还有没有?
注:1。(我在海外认识的中国人----人渣)写完以后,想改变一下心情,稍停一下。
所以开始写此系列,希望能喜欢。
2。 按照美国的习惯,狗的性别应该与人的一样:他或她。但以上故事发生在
中国,所以还是依照中国的习惯,等故事写到美国的事情时,自会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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