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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明:名句中的人生;粉骨碎身全不怕 要留清白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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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1 11:5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华文明五千年,出现了无数的忠臣义士。通读中华史书,寻读最有风骨气节的诗文名句,可以发现一个人的文品和诗品都是与他的人品相对应的。君不见青史留名的民族英雄岳飞在〈满江红〉中吟出了“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那样气壮山河的瑰伟妙诗;文天祥在〈过零丁洋〉一诗中留下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那样吞吐天地的千古绝句;明朝忠臣于谦则在〈石灰吟〉中写下了“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青白在人间”那样铿锵有力、掷地有声的不朽名吟。这些具有高尚气节的正人君子,都能够坦然对待生死福祸,在面对生死考验时,他们都能义无反顾、无所畏惧的为道义舍身成仁。

“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青白在人间”这两句名吟出自于明朝于谦的〈石灰吟〉,意思是说,就是把我全身弄得粉身碎骨,我也全不怕,即使拼着生命的危险,我也要保持我一生的清白在此人间。原句是“千锤万击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这是一首托物言志诗。作者以石灰作比喻,抒发了自己不畏艰难、坚贞不屈,甘为民众的利益作牺牲的高尚精神,表达了清白自守的高风亮节,展示了诗人的远大理想和坦荡的胸襟以及坚守高洁情操的决心。

谈到咏物诗,虞世南、骆宾王、李商隐的咏蝉诗,杜甫、崔涂的咏孤雁诗,姜夔的咏蟋蟀词,林逋、陆游、姜夔的咏梅诗与词以及郑板桥的咏竹诗等都是古代诗词中难得的精品,但是与那些专业文人相比,于谦更具有胸怀忠贞、义薄云天的豪气。这首诗不仅是对事物的真写实录,而是寄寓了作者心中浩然的正气。其价值就在于处处以石灰自喻,咏石灰即是咏自己光明磊落的襟怀和崇高的人格,因此它是精品中的精品,后两句则是名句中的名句。

于谦自幼就以文天祥为楷模,他曾称赞文天祥:“殉国忘身,舍生取义。气吞寰宇,诚感天地。正色直辞,久而愈厉。难欺者心,可畏者天。宁正而毙,弗苟而全。”那种英雄惜英雄的仰慕之心跃然字句上。在这首诗中,于于谦藉咏石灰的被烧成粉碎,变成一团白粉,来比喻仁人志士的清高亮节,视死如归。即使被百般凌辱折磨,仍永不屈服,仍不改变其操守,仍要留他那顶天立地、贫贱不移、威武不屈、富贵不淫的清白人格在人间,这与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有异曲同工之妙。

于谦创作这首诗时年仅十七岁。他于明永乐十一年(1413年),在杭州西子湖畔的吴山三茅观中埋头读书。在他座位旁悬挂着他自己撰写的文天祥画像赞,桌案上摆放着他自己手抄的唐人陆贽奏疏卷册。他思考着古今治乱兴亡的道理,慨然有天下己任之志,顺手写下了这首脍炙人口的〈石灰吟〉。
永乐十九年(1421),于谦考中进士,被任命为山西道监察御史,从此走入仕途。他没有忘记少年时的誓言,居官清正,不徇情,不受贿,没有多久,便以“廉干”闻名了。宣德初年,于谦受命巡按江西。他到任后,平反冤狱,打击豪强,为民请命,安抚流离,政绩卓著,很快便得到明宣宗的重视,亲自手书于谦之名授与吏部,超迁于谦为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这时他年仅33岁。

于谦不携家眷,独自一人前往任所,冬春两季在山西,夏秋两季到河南,正如他诗中写道的:“三晋冲寒到,中州冒暑回。山川元不改,节候自相催。”《明史》中
说:“谦至官,轻骑遍历所部,延访父老。察时事所宜兴革,即具疏言之。一岁凡数上,小有水旱,辄上闻。”他就这样,无论冬夏,不分寒暑,在巡抚任上辛苦忙
碌了19年。
明代的巡抚是朝廷外派的大员,对地方官吏,甚至省级大官都有生杀予夺的大权,可是于谦从不因自己的地位而讲求排场,他为官严正,但却从不作威作福,相反,他却总是轻骑简从,不让地方官吏迎送。

于谦不仅这样体知下属,而且对上司也从不奉迎。正统间,宦官王振专权,索贿纳贿之风盛行,官吏们为求仕进,争献金银求媚。据说凡晋见王振者必献白银百两,
若献银千两,便可得赐酒食。于谦每次入京办事,却从不带任何礼物送人。有人劝他说:“即不橐金往,宁无一二土物充交际耶?”于谦听罢,笑着举起两袖答道:
“吾唯有清风而已。”正因为这种廉正不阿的作风,于谦难免会得罪权贵。专权的太监王振就曾诬陷于谦,并将他下法司论死。后来系狱三个月,才得释,降职为大理寺少卿。事情传出,山西、河南百姓官吏赴京上书,周、晋二王也上书请留于谦巡抚两省。就这样,于谦在巡抚任上先后十九年,直到正统十三年(1448)才调任兵部左侍郎。

正统十四年(1449年),蒙古瓦剌部在也先率领下扰边。王振挟明英宗亲征,结果在土木堡兵败,英宗被俘,瓦剌军队直攻到北京城下。正当满朝慌乱无措之时,于谦挺身而出,力主战守,领导北京军民,战胜瓦剌,保卫住了北京城。于谦有保社稷之功,但他并不居功。因于谦荐用的总兵官石亨,自知功不如于谦却得封世侯,心中不安,上疏荐谦子于冕。于谦得知后说道:“国家多事,臣子义不得顾私恩。且亨位大将,不闻举一幽隐,拔一行伍微贱,以裨军国,而独荐臣子,于公议得乎?臣于军功,力杜侥幸,决不敢以子滥功。”
于谦的这些做法,与那些贪官污吏、佞幸之徒格格不入,深遭他们的怨恨。石亨和太监曹吉祥等人,利用景泰皇帝病危之机,拥立英宗复辟,诬陷于谦,将他杀害了。于谦的家亦遭籍没。他虽然身居高官多年,又曾受知于景泰朝,但“家无余赀”。只有正室门锁甚严,打开看时,里面放的全是御赐蟒衣、剑器。于谦被害后,
石亨以其党羽代任兵部尚书,未及一年,赃累巨万。明英宗也不得不慨叹道:“于谦被遇景泰朝,死无余赀……”
几年后,石亨、曹吉祥等人先后以谋反伏诛,于谦的冤案终得昭雪。后世的史家给于谦极高的赞颂,称赞他“忠心义烈,与日月争光。”

纵观于谦的一生,他以自己的切身行动实践了“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青白在人间”的豪言壮志,表里如一,铮铮铁骨。他那视死如归的崇高气节,在人世间的忠臣义士和正人君子的心中竖起了一盏长明不熄的心灯。因此,人们也经常用这两句诗来赞美那些不屈服于暴力、为坚守信仰、真理和内心的正义与良知而视死如归的高尚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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