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披露,目前我国已建成世界上最大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到8月29日为止,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为1232万家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已为5.86亿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这意味着,国内绝大多数有收入的人都建立了信用档案。
那么,我国征信系统的使用情况如何?与老百姓生活有何关联?近日,本报记者就以上问题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局长邵伏军。
个人信用报告伴随一生
记者:邵局长,您好。我们知道,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公民都有一份“个人信用档案”。如果某人有过不良的信用记录,比如欠款不还、开空头支票、诈骗等,那么在申请贷款、上保险和求职时将比“清白人”要麻烦得多。我国的征信系统目前是怎样一个状况?
邵伏军:现在人民银行建立的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包含两个方面,一个是企业的,一个是个人的,这都是全国联网的,里面既有个人和企业的基本信息,也有信用信息。
如果个人或者企业在某些方面有过期不还款或者有违规违法记录等,对他在金融方面的活动就会有影响。比如贷款的时候银行会考虑你还款的情况如何,贷款额度等各方面可能都会有考虑。
我国公民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时间不长,但已经在个人贷款、信用卡申请、个人担保、企业招投标等方面起到了“第一道关”的作用。除现有的个人信用信息以外,人民银行下一步会将社会保险、公积金、电信资费、水电等公用事业收费等项目都列入个人信用报告,以后这份报告会跟随个人一生。
信息库可防范信贷风险
记者: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能起到什么作用呢?
邵伏军:信用信息数据库的作用可不小,比如在苏州就有一个企业,因为环保方面不达标受到过处罚,他到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银行看到他环保方面没有达到要求,就拒绝了它的贷款。这方面的例子非常多。
总的来说,主要有四大作用:企业或者个人进行贷款的时候方便了;对银行而言也可以防范信贷风险,银行一查这个企业或者个人现在的信用怎么样,信用不好的,在决策的时候就更加谨慎了,好的,在信贷条件等方面会有一些优惠;方便借贷,比如以前贷款的时候需要抵押或者担保,现在有了征信系统以后,对于以前记录比较好的可以发放信用贷款了;对社会信用环境也会有一定的改善,对信用文化的提倡、培育以及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都会发挥积极的作用。
违规查询将会受到处罚
记者:如何查看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呢?对个人信用信息的查询采取了哪些保护措施?
邵伏军:企业到银行贷款的时候,银行要经过授权才能查看企业的信息,这是银行办贷款过程中一个必经环节,银行贷中和贷后的管理也要看企业这方面的信息。
就个人而言,如果查询自己的信用记录,可以带上你的身份证,到人民银行各地分支行的征信部门去查,也可直接向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
如果是查询别人的记录,首先,没有经过当事人的授权,别人是无法查询到信息的。第二,查的用途也是有限制的,商业银行不能随便查你的信用信息,只有在贷款的时候或者贷后管理的时候才能查看,而且不能用于其他目的。第三,谁查了,在商业银行的哪一个网点查了,系统里面都有自动的记录,能够追踪到查询的这个节点,查询的机构、时间、用途都可以看出来。如果本人发现没有经过授权,信用报告就被别人查了,可以向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或征信中心提出异议。
违规查询是要受到处罚的,包括责令改正、罚款等,如果发现查了以后用于其他非正当目的,犯罪了还要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因此从制度、技术和管理等方面,我们这个信用信息系统是安全的。
使用征信报告应当付费
记者:目前国外的征信体系是以商业化经营为主的,那么下一步我国的征信体系建设会走商业化的道路吗?个人和企业如果使用信用报告需要付费吗?
邵伏军:我国除了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设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之外,还有一些市场化运作的征信机构。市场化运作的征信机构肯定是走商业化道路的。至于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下一步的发展模式,目前正在研究。个人和企业使用征信报告应当付费,但目前不收费。我们正在研究制定具体的方案。
记者:征信系统在完善的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问题是什么?
邵伏军:现在从我们工作当中来看,最大的问题还是法律的缺失问题,有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这应该是一个最大的问题,到目前为止,信贷征信管理法规还没有出台。目前的管理都是按照部门规章来进行的,但是有些问题部门规章是解决不了的,立法层次还不够高。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社会信用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和提高。第三个就是部门、行业以及地方在信用信息体系建设方面的协调和统一还要进一步加强。当然,这些方面的问题有关部门也非常重视,正在牵头研究,我相信很快也会得到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