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请求先生给予我关注、支持和帮助。此次上海世博会,已经有很多上海访民相继被关押拘禁甚至劳教,上海长宁区法院6月18日叫人再度威胁我,在世博期间如果你再乱跑,不是劳教你一年半,而是加倍“三年”。你是到“里面”去舒服,还是要外面的自由!他们借世博之名继续施我以重压。 我不是个轻易服输和贪生怕死之辈,以我的个性,我会不顾一切,但是我想到如果这么做,正合了法院的心意,他们巴不得我一时冲动被劳教关起来,好借世博的名义把我弄进去判个劳教重刑,他们向上可交代,既省心又无须承担任何责任。我很清楚他们说得出也做得出!会疯狂到不顾我高龄患病的父母和孩子!对我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疯狂打压实施报复,唯一的办法就是把我投进监狱。为了我那两位已被残害致深的老父母,也为了刚刚考进大学还没有踏进校门的孩子,我觉得还是忍辱负重从长计议。至少,暂时我不想让这群疯子们达成心愿,把握到这次借世博之名任意宰割我的机会。 最近的时间里,我79岁高龄母亲再受重创,我自己带着有病之躯,忙于照顾严重脑梗死差点丧命的母亲和年迈的“幻听”严重的精神分裂症父亲,如今我的母亲刚从死亡边缘被救了回来,她从精神残疾到瘫痪直至变成了现在的植物人瘫卧在病床上,整件事件的发生与长宁区法院的一次次恶整、残害有着直接的关联。 前不久,博讯网帮我登出《因为我上访,我的孩子面临辍学的困扰》一文。最近,我所在的长宁华阳街道再没有坚持孩子不能享受政府帮困助学之说。并答应9月份孩子开学时,可以按相关规定享受政府帮困助学补贴。长宁区法院判我身无分使我负债、卖血乃至失业,目前为了维稳,法院主动提出世博会结束之时,为我升学的孩子提供一部分学杂费,使我母女暂缓生活困难,前提是,要我世博期间息访,我不知道他们的话有几分可信。 长宁法院因为我维权上访,滥用公权力勾结公安和地方做执法犯法的事,他们损害的不仅仅是自己的声誉,还有法律的尊严!因为我上访,我的父母受残害,孩子也多次陪着我挨整(我第一次被非法拘禁时,年幼的孩子无人照顾差一点饿死),我不希望我的不幸和阴影继续降临在无辜的孩子身上。依国家宪法规定上访维权有罪吗?!法院不应该为掩盖自己的过错推卸责任而疯狂打压,把维权上访人的人身权利和自由一次次非法剥夺!甚至把人逼向绝路…… 我的前QQ好像被控制屏蔽,我给曾经帮助过我的维权人士发邮件一再显示地址格式错误。如果先生能够看到《因为我上访,79岁高龄母亲再受重创》一文,敬请先生给予我帮助和支持。希望广大的公众能够继续关注了解我和我的高龄母亲因为我上访,再一次遭到的不幸和灾难。不胜感激!(附相关照片请先生定夺) 我的79岁高龄父母被残害已精神一级重残。他们在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下简称精神病院),惨遭医护人员殴打虐待后被双双赶出医院(依据:身穿“精总”病人病服,无手续被强制遣送回家的照片)上海市长宁区法院是幕后主谋。其目的:一为了毁灭两位老人是精神病人住精神病院的证据,掩盖事实真相,推脱由于法院勾结区公安局非法拘禁我,导致高龄老人难以承受精神重压和精神刺激,诱发精神疾病重残的过错责任;二企图以两位无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捆绑我手脚,阻止我依法维权上访。
两位老人自2009年8月25日被赶出精神病院后,精神病院把重症老人拒之门外,并往非精神专科医院推。老人无奈到非精神专科医院治病,平日常服的精神病类药物,要到精神病专科医院去自费外配。到目前为止,几乎所有的与精神病沾边的医院,都把精神病老人拒之门外。不难想像长宁区法院煞费苦心和用心良苦,做大量的手脚毁灭证据,企图抹掉所有的精神病痕迹。欲叫我无从追诉控告。
长宁区法院为毁灭证据弄虚作假,已经是惯用的伎俩。北京国办一信访接待官员,人称“上海女婿”帮助上海地方法院堵塞信访通道不作为,有多少上海访民的正常信访之路被他堵死无法以数计。2009年1月14日,我在国家信访局信访,“上海女婿”抽走了我的信访登记表,不接待、不登记,事后我向中央各部门检举控告“上海女婿”帮助上海法院“走后门”不作为,有违纪行为,竟然有人帮助国办的“上海女婿”造假称:2009年1月14日,我人在上海不在北京。编造我不在北京信访谎言的人,无非是想证明:我举报“上海女婿”有假!最终,全国人大信访接待时的章印(日戳2009年1月14日),帮我洗清了冤枉,证明1月14日当天,我确实在北京“两办”信访!(详情请参阅事件回放:《国办的“上海女婿”帮助地方堵塞信访通道不作为》) 因为我上访,79岁高龄母亲被残害,老人自精神重残至两次睡列车铁板地导致瘫痪乃至差一点丧命成为现在的植物人。 首先我必须说明,我为何带着高龄母亲上访。我自小被两老领养,上无兄长下无弟妹,已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养父母,2009年8月被长宁区法院勾结市精神病院赶出医院后,一直由我一人照料着,法院的意图很明显,老人出院成了我的羁绊,我脱不了身便无法进京告御状。为了粉碎他们的阴谋,我考虑带高龄母亲上访,父亲委托他人照料须一笔看护费用,如果再将大小便失禁毫无意识的精神病母亲托付于人费用更大,我的经济能力有限,我将母亲带在身边一则可以自己照料,二则省下的看护费,可以买到两张前往北京的火车票。 2010年1月之前,我的母亲尚能行走。2009年11月和2010年1月,隆冬酷寒中,母亲两次被上海接访官员安排睡在T103次列车的铁板地上以后,【详情请参阅前文《因为我上访,79岁高龄母亲遭残害》(图)】,本能够搀扶着走路的母亲骨关节受寒,突然严重病变导致了下肢体瘫痪再也没能站起来。 2010年4月27日,79岁高龄母亲遭残害再受重创。我推着残疾人轮椅,载着已经被残害瘫痪的母亲,五上北京欲讨公道,上海市长宁区法院竟然使出阴险的招式,继续残害我和我的高龄母亲!同一天晚上10点,在T103次列车上,市驻京办接访官员强行安排一人宽的卧铺睡两个人,他们恶意让我一个高血压和心脏病人一整晚不睡觉,直挺挺地,长达14个小时坐在我母亲的脚跟边,直至4月27日12点抵达上海站为止。 4月27日中午12点,列车准时抵达上海站,专人把我们接到府村路(上海救济管理中心),与我同列在餐车里坐了一晚回沪的所有访民都没有吃午饭,饿着肚子等待各个职能单位来接回家。 长宁区法院安排了一王姓法警和一女接访员来接我和母亲,他们不顾我的瘫痪母亲旅途劳顿,将我们母女送到我家三楼楼底,俩人便拂袖扔下我们扬长而去,意欲叫我独自一人,搬坐轮椅瘫痪的母亲上三楼,说什么:你有能力推着母亲到北京去,为何没有能力带她上楼。 我一个人根本无法将残疾母亲搬上三楼,只得憋着一口气拖着整夜僵坐未眠和疲惫的身躯,到上海市委办公厅告状。下午4点左右,长宁区华阳街道再来俩人接我和母亲,第二次把我们母女扔在一楼的夹层中扬长而去,就这样来回折腾,直到当晚9点,华阳街道才来人,将我坐残疾人轮椅车的瘫痪母亲搬上了三楼家里。 经过了这一天来回两次折腾,我的母亲再度受到重创!回家后老人一直身体不适无精打采,她已不会说话,我只能读她痛苦的表情,没过几天,老人严重脑梗死重症昏迷人事不醒,最终瘫卧在床变成了现在的植物人! 高龄母亲此次急救住院差一点没命成为了植物人,长宁区法院和长宁区华阳街道公务员难脱其咎!他们极不人道地连续两次来回折腾虚弱不堪的高龄老人,把老人两次扔在楼下,使老人旅途劳顿之后无法尽早上楼回家休息,医生称母亲患脑梗死有疲劳的因素。到今天为止,我母亲发病成为植物人二个多月了无人关注,不足一个月的住院急救自付费用高达五千余元,母亲此次发病与长宁区法院和华阳街道接访人员两次把老人扔在楼下有利害关系,老人旅途劳顿后一天没有得到及时休息都因他们而起,法院勾结华阳警署和华阳街道挖空心思整我老弱孤儿寡母那是极不人道的,(街道政法委书记冒充证人和报案人不署名,使我被送进拘留所受罚),重症老人需要转院治疗,那些唱高调关爱老人、扶助残疾老人的人们,在双残家庭重残老人紧急呼救时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长宁区法官最近到处张扬,称我诉求赔偿意图不劳而获!多次叫人传话要劳教我三年!我一重婚案的受害人,因为申诉控告长宁区法院法官枉法裁判、执法不公、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等诸事实屡遭迫害,法官勾结区公安干警连续三次打击报复我,非法拘禁我导致我高龄父母被残害双双精神致残,父亲在精神病院被殴打虐待,手臂上遍布伤痕和血泡。法律规定:诉求损害赔偿天经地义,我的侵权赔偿诉求与不劳而获何以扯上了边? 我没有同意20万元困难补助,法官即称“你的父母得精神病与我们无关”。既然无关为何急于到处毁灭老人是精神病的证据!把两位老人从精神病医院里无手续强制送出来,是否正说明了他们害怕我告他们已经产生损害后果这一侵权事实!但是,两位老人的精神病史是永远抹不掉的,至少时间上可以证明老人的精神病是法院勾结区公安局非法拘禁我以后所致,而且我们的家族没有精神病史。 众所周知,精神病是遭受到严重精神刺激才会发生,更何况是两个非常淳朴憨厚恪守本份的老人家。我被非法关押之前,两位老人没有精神病症,如果法院没有拘禁我在先,我何以会找他们讨说法?长宁区法院和长宁区公安分局拼命逃避责任实乃无赖之举! 法官还称:想追回40万财产(有证据证明:法官庭审中帮助我前夫非法转移掉的财产达40万元未能追回)你想也不要想!你如果不肯接受20万元经济补偿,我们就用这20万元作为今后派人控制和看守你的经费!(详情请参阅:《因为我上访,我的孩子面临辍学的困扰》)2010年上海世博开幕式的当天,长宁法院叫华阳街道派人,24小时严守在我家的楼下监控我! 因为前问题引发两位老人精神一级重残导致我继续上访多次惨遭拘禁,长宁区虹桥路警署(麦教导员和沈俊锋)穿便衣执法且虚报不实警号,拘留证上无案号、无承办人签名、伪造证人、伪造法律文书、无拘留释放证等违反法律程序暗箱操作;长宁区华阳警署(刘玉勇)违反法定程序无手续、无案号、无承办人签名、无拘留释放证、伪造证人等非法拘禁我。为了达到压制我的目的,法院勾结狱警多次恶整我,其中有一次是重刑伺候,狱警为补办手续逼我“尿检和血检等”不成,将我手铐脚镣吊起正身关禁闭。事后,法官和华阳派出所干警多人对我说“拘留你是为了给你颜色看的!因为你不肯讨饶。手铐脚镣铐住的又不止你一个”。我不讨饶是因为我没有错,错在始作俑者长宁区法院,他们如此违法整人是不是打着法律的旗号,借用公权力知法犯法?! 法官称:你的案子已经化解。但是,2007年9月,长宁法院承诺经济补偿给我和孩子的10万元补偿款至今没有兑现,这能说案子已经化解了?!按照法官的意思:08年和09年两年内发生的一系列问题,包括我父母被残害精神致残和为给我颜色看采取的多次强制拘留措施,多次非法剥夺我的人身自由,都得归属于07年9月没有兑现的10万元化解案之中! 因为我上访,79岁高龄母亲再受重创。我《行政诉讼状》自2008年12月递交法院至今,上海长宁区法院不依法立案和书面答复!逃避行政诉讼立案和书面答复依法走司法程序的我,是否正说明了他们想逃避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执法的不依法行政,叫我们老百姓如何维权!(证据:录音、照片、相关控诉材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