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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个落后的社会:透视中国丑陋的“感恩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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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2 02:2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7-9-5 03:10 发表
真正的现代社会不是感恩社会

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叫《真正的现代社会不是施舍社会》,现在我又在写“真正的现代社会不是感恩社会”。为什么这样说?这是因为,施舍和感恩都不是现代福利社会的产物,而是社会贫富分化、发展不均衡的结果。如果一个社会存在着大量的施舍,感恩现象成为一种固态,只能说明这个社会还是一个落后的社会,是一个缺少人格尊严的社会。

济危扶困,我们更应当寄希望于一个好的社会制度,而不仅是个人的善良和怜悯。感恩产生的原因很多,有偶发危机事件引出的感恩,有制度因素导致的感恩。譬如,西安一个大学生在外出旅游时不慎落入潭水中,被科技大的一位同学救起。这位同学苏醒之后,到处寻找救他的那位同学,在西安整整找了好几个月,终于找到。当两人的手握在一起时,被救者心中涌出的是真正的感谢救助之恩的心情。而他这种苦苦寻找救人者的表现就是感恩表现。这是发自人类内心的一种本能,我相信任何一个健全的人都有这种天然的感谢帮助的本能,如果没有这种本能就可能连畜生都不如。对于这种感激之情我们是大力赞扬的。

但还有一种社会感恩是需要质疑的,这是一种社会和制度造成的人为的感恩,这种感恩并不是来自人类正常的天性和本能,而是被一种约定俗成的文化力所驱使。我这篇文章主要从制度的层面来分析这种感恩现象。

施舍和感恩的时代背景以及其社会意义的分析

施舍和感恩一直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但是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代,施舍和感恩有不同的表现。在封建特权等级时代,弱者一般都依赖强者而生存。譬如,一家王府,所有的仆人、下人都是依靠王爷而生存。一个庄园里的内部关系也是这样。感恩文化就是在这种环境下产生的。感恩文化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奴才主子文化,是由社会贫富悬差、社会贵贱不平等造成的一种人文现象。

由于封建社会存在着很大的不平等,存在着较大的贫富差距,特别是没有社会保障制度,当穷人遇到困难时,只能靠富人来救济。在这样的社会里,在这样的制度下,富人的施舍(有时也有官府的赈济)是唯一能救穷人于水火的方法。

在没有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的封建社会,慈善和施舍是社会唯一济贫的手段和方法,这时也产生了这一时代特有的心理情感表现----感恩,奴才对主子的感恩,穷人对施舍者的感恩。感恩成了一种社会文化。被救济者对施舍者感激涕零,施舍者洋洋得意,心理得到极大的满足。总起来看,感恩文化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封建文化。

在这里,施舍是一种交换,富人付出财物,穷人付出感情。因此,施舍并不是一种完全无偿的行为,它往往要求有相应的报酬,只不过这种报酬是一种感情和心理的回报。特别是在封建社会里,施舍往往是统治阶级笼络平民百姓的一种手段,以此来更好地维护社会统治。

仔细分析一下感恩现象的发生,就可以发现它主要是一种封建文化。我们从电视剧里最常听到的一句话就是“谢主隆恩”。在封建社会里,封疆大吏天天都要感谢皇帝,小民百姓更是要天天感谢地方官吏和财主老爷了。这是一种制度性的感恩,在一个皇权所有制和地主所有制的社会,所有的社会财富都被统治者和地主霸占着,小民百姓只有仰赖于帝王与地主的施舍。感恩文化就是在这样一种王权私有制下产生的,是维持封建统治的一种精神工具。说到底,感恩文化是愚弄老百姓的一种手段。

到了今天,施舍与感恩文化隐藏着太多的与现代社会的矛盾。怜悯、善良和同情尽管是人类的自然本性,但平等、自尊和尊严,也是与生俱来的人格。当一个人要靠别人接济才能生存时,就违背了它自尊、自立、自强的天性要求,就丧失了它做人的基本尊严。因此,在现代社会里,施舍和感恩是与现代精神格格不入的一种行为。

民间救助的问题

如果一个社会有太多的施舍和感恩,就说明这个社会是一个财富分配极不均匀的社会,是一个存在着严重贫富差别和贵贱差别的社会。鉴于施舍和感恩行为有悖于人类的基本尊严,进入现代民主社会和工业社会后,社会救济逐渐替代了私人救济,社会行为更多地替代了个人行为。

具体表现是,社会保障制度和福利制度的建立,由社会来统筹财富,分配财富,而不是由个人来担负这些社会职责。
由于我国社保制度不完善,特别是收入分配不公平,城乡差距巨大,社会财富在社会成员中的配置十分不均衡,以致于出现了大量的贫困现象和贫富悬殊。在这种情况下,社会自发的出现了民间救助行为。这是一种善举,应当赞扬,但凡是民间救助行为,本质上都是一种感情投资。尽管施舍者不要物质回报,但却索取感情和心理回报,甚至期待有朝一日自己落难时能得到被救助者的报答。因此,民间资助尽管是一种善举,但也带有较大的功利性,在某种程度上说,这是一种有偿的民间扶贫行为。

譬如,重庆那位店主,一旦被资助学生不知去向,便动用律师将其告上法庭。这件事充分反映了民间资助的动机问题和性质问题。这位店主所为,已经完全失去了善举的意义,已经成为一种有偿资助。如果是真正的慈善行为,就不应图回报,甚至情感和心理上的回报。如果将资助强加上各种条件,这种资助就成了商业行为,投资行为。

这样的行为当然会与被救助者天生的自尊、自强心理形成矛盾和冲突。特别是由于制度造成的贫富差距,更使被救助者对救助者缺乏感谢的心理。有些农村孩子会认为城里人就应该救助乡下人,农村的贫困是不平等的城乡差别造成的,不是农村人天生缺陷造成的。物质上的贫困,并不意味着心灵上和精神上的贫困。物质上的匮乏并不意味着着尊严的缺乏。

这就是一些被救济学生不积极感恩的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如果那些救助者硬要索取感情回报,那么这种救助很可能事与愿违。因为,在社会主义的国家里,在现代民主平等的社会里,感恩本身就是违背平等精神的。

特别是由于不平等因素造成的社会分化,由此产生富人让穷人感恩,更会使贫困者产生逆反心理。所以,感恩并不是一个光彩的词语,在某种程度上它已经成了一个令人恶心的词汇。感恩一词在中国社会广泛流行,已经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中国社会的畸形和堕落。

感恩已经成了丑陋的中国企业文化

譬如,有一次当我路过一家企业的门口,听到管理者在大声教育站成一排规规矩矩听训的员工:“你们要懂得感恩,是老板给了你们薪水,给了你们就业机会,你们要对企业感恩,对老板感恩。”

当时听了这种样子的“企业文化”,我真的从心里感到恶心。目前的中国,感恩已经成为企业文化的一个内涵。天与地颠倒了,没有这么多普通员工的辛劳工作,能有企业的运行吗?真正感恩的应该是老板向员工感恩。然而,在今天的中国,劳动者的地位已经完全被颠倒了过来,劳动者已经被资本踩到了脚下,没有一点尊严。甚至,有一次路一家店门,我还听到一个小老板对一个员工呵斥:“你不愿干就滚!”

这就是当前中国社会固有的现象,只有在这种没有罢工权、没有工会结社权的国家才会出现这种现象。中国社会到处流行着“感恩”文化,这不能说不是一种劳动权利被剥夺的悲哀,是非颠倒的丑态。我们要大声质问:是谁制造了“感恩”这种局面?是谁造成了贫富分化悬殊?是谁造成这么多人需要“感恩”?

重庆市那位玻璃店主李富华还将自己资助的北京大学软件学院软件工程硕士段霖夏告上法庭,追回4万多元学费。既然如此,何必当初。从这一举动中,我们看到了民间赞助的伪善和功利性。

所以,从今天开始,必须给民间救助者立一条规矩:不图任何形式的回报,只有心甘情愿的奉献,否则就不要充当假善人。与此同时,要加大政府救助的力度,该社会担负起的责任不要推给社会。当然这需要调节当前的社会收入分配,需要加大对富人税收的力度。中国要向北欧国家学习,走均富的发展道路,而不是向美国学习,走拉大贫富差距的道路。

资助者不要剥夺被资助者的人格尊严

总之,中国今后要建立起一个能维护公民人格尊严的社会,减少让人感恩戴德的施舍慈善行为。有人想行善,就把财富捐献给社会慈善机构,尽量减少那种一对一的带有要求感情回报的民间救助。但遗憾的是,国家教育部的官员们仍在这件事上大放厥词,说什么“民间资助可附加条件”。你要附加条件就变成借款和借贷了,就完全失去慈善和救助的意义,还要你资助干什么?

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中国政府官员认识水平的低陋(请看文后教育部发言人王旭明的讲话)。这帮精英官员的目标,就是恨不能把中国变成一个奴隶主国家。

在这种情况下,我不得不呼吁:中国的慈善行为要从维护公民个人尊严和人格的角度出发,改变社会救助的方式。民间资助者们也应当反省,要维护被资助者的自尊和尊严,不要让金钱和财富凌驾于人格之上。在某种意义上,你们更应该资助给对方的是一种人格尊严,而不是剥夺这种做正常人的尊严和心理。

象重庆那位资助者李富华先生的举动,实在不宜赞赏。如果中国社会和中国政府还没搞请“施舍”真正的内涵,就在大搞什么民间资助,搞到最后非要搞出啼笑皆非的事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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