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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承受历史的人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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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2 15:52: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京    景 凯
旋 八十年代中,同几个朋友谈论《古拉格群岛》,有人建议,应当搞一种“公墓文学”,选一些文革中的受难者作代表,将他们的遭遇如实记录下来,分门别类,编成丛书,如教师公墓,作家公墓,演员公墓等。这个建议得到大家赞同,并在纸上拟了一个初步的名单,甚至连书的封面也想好了,上面是一个纪念碑,簇拥着白花,以示庄严肃穆,永志不忘。后来这心愿没能实现,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当最初看到王友琴女士的《网上文革受难者纪念园》——一部关于普通人的受难实录——我心里顿时充满感佩。1980年,她还在北大时,基于当时揭开的文革行状与事实相差甚远,就已开始搜集撰写文革死难者的事迹。做这件事,对她个人没有什么好处,不能靠此升职称和分房子,也很少有人知道她的名字,这些她都不在意,她把自己称作“历史的义工”,默默地一干就是二十多年。此后在美国见到面,更是感觉她的人,一如她文字的朴素。房间里没有什么家什,书架上却堆满了采访记录的卷宗。据她说,有一千多人。足以建成一个小小的文革资料库了。采集这些事例,想必花费了她不少时间和精力,而且不是每次都成功,有些人是由于回避,不想让心灵再受一遍煎熬;有些人是出于害怕,因为那些迫害者尚在,并没受到任何惩罚;而有些人则是因为反感,甚至质问她为什么要做这样的调查。是呀,为什么呢?要知道,文革已过去近三十年,早已盖棺论定,何必再让往事缠绕心头,就像文革后的一首歌所唱:“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对此她在前言里如是说:“在对人的残害方面,文革和希特勒屠杀犹太人,和斯大林迫害古拉格群岛上的囚犯,性质、规模和程度都是相近的。它们之间最大的不同,是文革的这一方面的真相,被写出来的还非常稀少。由于不被记录和报告,文革的这一方面因此被淡忘。”文革曾发生过大规模的迫害,残害了许许多多人的生命。尽管八十年代出过一些纪实文学,那也只是轻描淡写地纪录了很少一些受害者的遭遇。由于实录普通人的受难,展示公开的虐杀,暴行的细节,会让人们对文革的官方结论产生怀疑,其结果就是,在二十世纪历史上,还没有一桩暴行像文革这样,大量的事实没有被记录下来,没有被公布出来,没有被讨论起来。在前言里,作者还讲述了一则见闻,一名曾蹲过劳改农场的教师告诉她:在杀过牛的地方,牛群每当被驱赶到那里,便会哞哞悲叫,而在杀过鸡的地方,鸡群会照样嬉戏欢乐。对待死去的同类,作者正是选择了牛的方式。还有那些接受她采访的人,于牛与鸡之间,记忆与遗忘之间,他(她)们也同样选择了前者。在作者心中,这些普通人“在人性中挣扎奋斗而趋向善意的力量”,曾不止一次提升了她的勇气和信心。把他们连在一起的,是一种共同的历史使命感。为此,她感谢每一位受访者,感谢之前她们素不相识,如今通过访谈、电话和写信,却在一起追寻往事,分担人生经验。法国作家加缪曾经这样说过:“作家的作用与艰巨的义务紧密相连,正因为他是作家,在当今这个时代,他就不可能为那些创造历史的人物服务,他要服务的是那些承受历史的人。”加缪的时代,世界正处于分裂状态,所以他呼吁作家要有独立性,为沉默的大多数而写作。在当今中国,像加缪所说的那种作家和学者,可谓寥寥。“著书都为稻粮谋”,许多知识人的文字,其实都是在为权力服务,或者为金钱服务。而王友琴的全部写作,却是为了那些“承受历史”的普通人,为了写出一部受难者的历史。多年来,我们已习惯了人民创造历史的说法。然而,在漫漫的苦难中,人民又何曾创造过历史?他们所能做的,常常是被迫承受权力者创造的历史。文革的暴行,曾遍及全国各个阶层,深入每一个家庭。受到迫害、监禁和杀戮的,上至国家主席、各级官员,下至教师、医生、工人、农民、保姆和家庭妇女。但文革之后,权力当局却只允许在报纸和书籍中,按照不同的待遇,披露一些文革中受难的高级干部和社会名流的生平(对于文革的发生,其实他们也有一份责任),不是为了真相,而是为了恢复名誉。而那些“承受历史”的普通受难者则被排除在历史之外,很少有人去关注他们,讲述他们,这就使得文革的全部镜象被歪曲,被遮蔽。即使是那些普通受害者,也将自己的遭遇视为当然。作者采访过一位中学老师,他在文革中曾和被打死的人关在一起,问他为什么不把这些写出来,他说既然国家主席都受到那样的迫害,自己一个普通教师受的苦又算得了什么。也许我们大可不必为此话感到悲哀,在这位中学教师的潜意识里,像他那样的文革中的普通人,不过是“承受历史”的人而已。既不可能创造历史,也不奢望进入历史。他这样说,只是出于一种无奈,“他只有把自己视为第二等的公民,才能对他身遭的不幸而产生的愤怒与压抑稍有缓解。”从而寻求心理上的平衡。正是由于此,作者立志为这些普通受难者而写作,讲出他们想说而没能说出的话,以记忆对抗遗忘,就更显出她的良知和勇气。上面加缪那段话的深意还在于,只有关注和描写那些“承受历史”的人,而不是“创造历史”的人,我们才有可能了解真相,认清事物的本质。《纪念园》分四个部分,有“受难者名录”、“死难发生地”、“纪念文字”和“研究与评论”,主页上写着“我们没有忘记你”,死者照片都饰以白色的菊花。其中搜集了他人写的文章,如著名的北京大兴县、湖南道县的屠杀事件,但主要还是王友琴自己采写的实录。这些实录并不是单纯的资料,作者采用《史记》的互见手法,以专门人物立篇,又常在他篇中提及此人物,穿插交待背景,成为有系统的历史著述。索尔仁尼琴曾把自己的《古拉格群岛》称作“文艺性调查初探”,除了调查不能周全,许多事未曾亲历,试图用一种整体的观点,将各种事件联结起来,也是原因之一。任何历史叙述都是拥有自身话语的叙事,王友琴女士的采访实录当然也不例外,她常将自己的思考贯穿其中,夹叙夹议,加以分析,堪称“发愤”之作,而我认为它最重要的品质,还是一种求真的精神,用索尔仁尼琴谈自己著述时说的话来评价,那就是其中“所写的事实都是千真万确的。”由于采访条件的限制,作者所记录的专篇人物大多是北京人。在这些人中,有北师大附女中副校长卞仲耘,北京女三中校长沙坪、教师孙历生,北京二十五中教师陈沅芷,北京八中教师华锦,北京六中老校工徐霈田,北京东厂胡同居民左奶奶和马大娘,中科院考古学家陈梦家,气体厂工人陈彦荣,民国名人张东荪一家三口,北大教授董铁宝,北农大职员何洁夫,北大教授吴兴华,北京玻陶设计院黄瑞五一家五口,陆军总医院医生刘浩,北京台型机床厂会计孙启坤,北京六中学生王光华……这是一个不完全的名单,他们中有的是被打后自杀(很多自杀其实是虐杀),但多数是被直接打死的。当然,我们可能永远也不知道,文革中非正常死亡到底有多少。有人曾写文章推算,受迫害的达一亿人,被迫害死的至少二百万人以上。[1]而文革后各地编写的大事记里,写出死者名字和死亡经过的,相当罕见。对于文革中的死亡,有一个标准用词——“被迫害致死”。这一说法被用在各种回忆录里,它掩盖了自杀与他杀的区别,更掩盖了打死人的过程,从而使这段历史不致显得那么残酷。作者在实录中详细描述了这些人物的死,有的以前也曾披露过,但作者描写的细节,在几十年后还是骇人听闻。卞仲耘是北京第一个被打死的教师,她是在学校操场上,被带钉的棍棒长时间当场打死,另一个副校长胡志涛被打成腰椎脊突骨折,终身需要穿著钢背心。左奶奶和马大娘是被绑在葡萄架上,施以带铜扣的军用皮带,然后又用沸水从头顶浇下去,回忆者说凄惨的叫声响了半夜,那声音“像杀猪一样”。孙启坤在家里被鞭子蘸着水打,皮肤被打得全变了颜色,还被用绳子一松一紧地勒脖子。李丛贞被棍棒皮带打死后,还被人用刀在他身上劈下一块肉,看是不是装死。吴兴华在酷暑烈日下,被逼喝下化工厂排出的污水,死于急性痢疾后,家人还得被迫同意解剖尸体,以证明他是拿自杀对抗运动。黄瑞五一家五口则是被捆绑着跪在地上,用一阵乱棒打死。这样的残杀也是有名目的,纳粹称之为“最后解决”,前苏联称之为“最高方法”,文革虽然没有从上面直接下达过打杀人的指令,但也可以称之为遇罗克所说的“连根拔”。我不知道作者在写下这些暴力情节时,是如何忍受过来的。据她说,在采访和写作过程中,她就常因看到人性的黑暗面而倍感压抑和低沉。文革曾被狂热参与者称作“红色恐怖”,各个阶段都曾发生大量的非正常死亡。但作者指出,1966年早期红卫兵发动的“红八月”,1968年革命委员会治下的“清理阶级队伍”,是文革死亡最多的两个时期。“在这个网站上被记录的文革受难者,绝大部份的人都死于这两个文革的死亡高峰期间。”有一种说法,称文革是无政府主义,后来的当政者的诫惕心理无不渊源于此。但事实表明,文革的迫害完全是有组织的,受到控制的。以上这两个时期都是政权机关相对稳定的时期,发生的暴行都是在政权名义下针对无权的群众。每次大规模残害发生前后,报纸上都有公开的社论表示支持。施害者受到明显的权力指使,受害者没有任何反抗能力。尤其在“红八月”中,红卫兵在北京城四处抄家打人,根据官方公布的数字,在1966年夏天,仅北京市就有1772人被打死(见《北京日报》1980年12月20日)。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又有许多人被打死或自杀。“革命委员会”后来被彻底否定,其中的造反派成为“三种人”(他们当然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早期的红卫兵运动,却没有受到任何追究。最初的红卫兵运动产生于1966年6月,由中学里的高干子弟发起。他们的活动从六月到十二月,横跨工作组和中央文革两个时期。工作组是由当时主持文革的刘、邓派出的,他们沿袭反右与四清的作法,把大批老师、学生打成反革命右派,这就是后来所说的资反路线“五十天”。红卫兵创立伊始,觉得这次运动仍然会像过去一样,目的是整基层干部和普通群众,于是在工作组的指使下,带头起来造学校干部和老师的反,并在七月份工作组撤出后,制造了“红八月”的暴行。1966年10月之后,由于父母受到冲击,这些人开始反对中央文革,遭到打压,遂告瓦解。但是,他们绝不是文革的受害者。如果不是从政治斗争的角度,而是从普通受难者的观点看,这个问题是很清楚的。事实上,当时的最高领导层,无论对文革持何种观点,都是漠视普通人的基本权力的。[2]卞仲耘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六月一日,北师大女附中宋彬彬等三个学生贴出大字报,攻击学校领导,此后工作组进入学校,支持高干子女掌权,公开宣称“教师都执行了修正主义教育路线,按法律应该坐班房,应该判处死刑”、“教师都是四清对象”,在教师学生中划分左中右,把许多人打成反革命。卞仲耘被定为“四类人员”,罪名之一就是国家主席的一个女儿曾因分数不够没被附中录取。在工作组对她召开的批斗大会上,有的学生用民兵训练的步枪捅她脊背,倒地后又被揪着头发拖起来,工作组未加干涉。七月底,因毛泽东认为工作组把运动搞得“冷冷清清”(其实那时打人已相当严重),工作组撤离学校,红卫兵独掌大权。八月五日,卞仲耘就在红卫兵的批斗大会上被活活打死,死在她的学生的棍棒之下。八月十八日,毛泽东在天安门接见红卫兵,对宋彬彬说:“要武嘛。”宋即将名字改成“宋要武”。自此,文革第一波暴行迅速蔓延到整个北京及全国。文革甫起,老红卫兵一度成为革命的主宰,大力宣扬“血统论”,所以打老师同学也特别狠。这些红卫兵即使不去打人,也会成为当然的接班人,他们这样做,完全是出于一种红色接班人的特权感,把打“阶级敌人”视为荣耀和考验。作者曾引用一个前上海中学红卫兵的回忆:“北京红卫兵南下,穿著军装,系着武装带,非常神气,对我们说:『你们这里怎么这么文质彬彬,一点革命气氛都没有?』我当时弄不懂他们说的『革命气氛』是指什么。一个北京来的女红卫兵从腰上解下皮带就开始示范怎么抽人。”在这样的“革命气氛”中,那些被红卫兵视作“黑五类”的人,当然是在劫难逃了。从实录揭示的事实看,他们的罪名大多是因为家庭或本人身份,如实录中提到的卞仲耘是基层教育干部,文革初就被工作组定为“四类”,王光华和左奶奶的家庭成份是小业主,陈彦荣母亲土改时被划为富农,黄瑞五和孙启坤则是家有房产,陈梦家是右派,至于马大娘和李丛贞,一个是帮工,一个是工人,应当属于革命的基本群众。这些人在平时都是奉公守法的公民,从不对现实不满,也没招谁惹谁,即使出于发动文革的最高和最低目的,也找不到非杀害她们不可的理由。但他们还是被权力杀害了,倒在历史的轮下,变成一道巨大的阴影。对无权者的残酷,是文革的一大特色。二十世纪希特勒的大屠杀,斯大林的大清洗,或可与之相比。受到历史决定论的召唤,纳粹以种族斗争的名义,要消灭犹太人,而斯大林和文革则是以阶级斗争的名义,要消灭其它阶级。他们都号称要拯救世界,却蔑视“你不可以杀人”的人类古老律条,以人的血统分类,用鲜血制造了前所未有的恐怖,直至疯狂杀戮,血流成河。在《艾奇曼在耶路撒冷》一书中,谈到纳粹杀害犹太人的行径,汉娜•阿伦特写道,这是“任何实用目的都无法予以解释的一种罪行。”[3]这里除了一部分“人类”的权力傲慢和优越感,还有什么呢?说到底,文革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冲突,不是党和人民与林彪、四人帮的斗争,也不是官僚主义与反官僚主义的矛盾,而是权力者对无权者的暴政。这样的暴政常常并不出于任何实用目的,迫害的唯一理由,只是缘于受害者的身份。诚如汉娜•阿伦特所说,它“攻击人的差异,也就是说,攻击『人的身份』特性,没有这种特性,『人种』或『人类』一类词便会毫无意义”。[4]自文革结束,许多受难者的家属一直要求讨回公道,试图在法律上追究具体责任者。卞仲耘的丈夫多年来就是这样,他的努力没有成功,检察院先是以“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后又以属于“运动中的过激行为”,而决定不予起诉。文革持续了十一年,然后又过了两年才被彻底否定,文革初期的罪行自然早已过了时效,但想来问题还是出在“运动”一词,因为它涉及到最高权力者,也涉及到个人在政权名义下承担的责任。后者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可以暂且不谈。尽管如此,当年的打人者至少应当在道义上,向受难者及其家庭道歉,求得宽恕。我们至少应当响应巴金的呼吁,将大量的文革暴行记录下来,公布出来,讨论起来。如果不是这样,而是让集体失忆主宰我们的良知,何来正义的伸张?又如何避免文革的重演?就像布罗茨基说的,“时间只能使邪恶升值”。经由犹太幸存者和索尔仁尼琴等人的不懈努力,纳粹大屠杀和前苏联大清洗早已大白于天下,再也没有人敢于公然为之辩护。但文革暴行却未曾受到如此充分揭露,这段历史成为空白,不到三十年时间,文革后的一代人对此已茫然无知。一些文革领导人和积极参与者也开始发表文章,为自己百般辩护,[5]以至在某些没有经历过文革的年轻人眼里,溃疡也变成了花蕾。今天,不是已经有人重新在为文革的“理想”叫好了吗?不是有人因对现实不满便开始怀念文革了吗?我就见过国内一份有名的读书杂志,遮遮掩掩地讴歌文革中的农村民主,好象农村从来没有过批斗“阶级敌人”的政治运动,大兴县和道县的屠杀更是天方夜谭。而受难者历史的缺失,也使得一些空谈理论的西方左派能够从全球文化革命的观点,去论证文革的历史合理性。曾看到一篇文章讲,作家郑义撰文谈文革中广西的吃人事件,经瑞典一些报纸摘译发表后,几位社会学家竟批评说太荒唐,认为这是出于对东方民族的偏见。[6]看来有一天,他们甚至还会告诉我们,所谓文革暴行,不过是后殖民主义话语,是西方对中国的妖魔化。所有这一切,都更显出王友琴写作的意义。2003年在美国芝加哥见到王友琴时,她正在联系结集出版的事,说是北京有人愿意出版成书。最近她来信说:“我的书在香港出版,已经发了广告,5月初印好。书名是《文革受难者:关于迫害、监禁和杀戮的寻访实录》,50万字,有麦克法夸尔和余英时先生的序言。”末了,她不无遗憾地加上一句:“在北京最后未能出版。那是一个35万字的版本。他们排了纸样,可是北京的出版社不接受。”没有受到历史追究的暴行是不会被宽恕的。表现在舞台上的中共文革丑恶历史 [1]丁抒《文革死亡人数的一家之言》,《华夏文摘增刊》•文革博物馆通讯二O九期。[2]萧喜东《一九六六年的五十天:记忆与遗忘的政治》,仍然从“继续革命”、“两个司令部”的思维范式出发,将工作组时期与中央文革时期截然分开,认为文革是中央文革支持群众反官僚的斗争,甚至是批判斯大林模式的尝试。但他却不能解释中央文革后期对普通人的残酷迫害。可见从体制内考虑问题,必然会得出如此荒谬的结论。[3]Arendt, Hannah, Eichmann in Jerusalem:A Report on the
Banality of Evil
, New York, 1994. 275. [4]Arendt, Hannah, Eichmann in Jerusalem:A Report on the
Banality of Evil
, New York, 1994. 268-269.[5]前文革领导人陈伯达、王力等都在香港出版了回忆录。1996年4月10日,《纽约时报》曾发表对王力的整版专访,王力称自己对文革的所作所为不后悔。[6]刘再复《百年诺贝尔文学和中国作家的缺席》,《北京文学》1999年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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