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盖世太保”头子杨松今天中午搭机抵达台湾桃园国际机场,一下飞机法轮功学员即将控告杨松违犯“残害人群罪”的诉状,快递到他手中。杨松面对这个诉状礼物,面色愕然。(摄影:宋碧龙 / 大纪元)
 
 
 湖北“盖世太保”杨松抵台迎法轮功诉状
 
 
 
 【大纪元09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江宜颐台北、桃园连线报道)随着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及高干不断被放行来台,台湾法轮功团体向高检署的连环告,显然还在持续中。继陕西省长赵正永、中共宗教局长王作安来台被告后,20日严重参与镇压法轮功的湖北“盖世太保”头子杨松一踏进台湾,迎面而来的就是法轮功团体的刑事告诉状。
 
 
 
  
控告湖北“610”头子杨松的诉状(摄影:林伯东/大纪元) 
 
 法轮功诉状“快递”给杨松
 
 
 下午3点36分杨松刚进入桃园国际机场,法轮功即刻递上的是盖有2点4分高检署受理戳章的诉状。杨松接到刚出炉的刑事告诉状。完成递状的台湾法轮功团体在杨松下机的第一时间,将控告杨松违犯“残害人群罪”的诉状,快递到他手中。杨松面对这个诉状礼物,面色愕然。
 
 
 早在下午杨松抵台前,机场大厅已有四、五十位法轮功学员等着送交诉状给他。据在机场外面接机的台商团体私下表示,杨松等人两点多就已经到了,杨松在机场内等了一个多小时,杨松很有可能在考虑如何避开法轮功团体的反迫害诉求以及迎接他的诉状,迟迟到三点半后才出关。
 
 
  
一位法轮功学员在车子的正前方,将“法轮大法真善忍使上亿人身心健康”的横幅拉开,“610”头子杨松座车所有的人都看到了。(摄影:宋碧龙/大纪元)
 
 杨松等人一出海关,法轮功学员立刻大喊:“杨松你已经被告了”、“法轮大法好”、“停止迫害法轮功”,在机场的大陆旅客甚至呼应地喊着:“法轮大法好!”杨松则加快脚步地向座车处移动,就在他踏上座车前,一位曾姓法轮功学员送上诉状并告诉他:“这是你的诉状!”杨松害怕地将诉状丢开,快步上车。此时,另一位人高马大的法轮功学员在车子的正前方,将“法轮大法真善忍使上亿人身心健康”的横幅拉开,车上所有的人都看到了。
 
 
 
  
台湾法轮大法学会于20日下午两点,再次向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按铃申告,提告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杨松违犯“残害人群罪”及“民权公约”规定(摄影:林伯东/大纪元) 
 
 台湾法轮大法学会于20日下午两点,再次向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按铃申告,提告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杨松违犯“残害人群罪”及“民权公约”规定,并要求高检署立刻传唤杨松,调查其任职西藏自治区“政法委书记”期间,及在其现任湖北省省级“610”办公室组长参与迫害法轮功的犯罪事实。
 
 
 杨松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
 
 
 继提告广东省长黄华华之后,台湾法轮大法学会在一周内先后告了陕西省省长赵正永、宗教局局长王作安及湖北省“610”办公室组长杨松。法轮功人权律师团发言人朱婉琪表示:“高检署现在必须面对四个中共人权恶棍的刑事告诉案到底侦不侦办的问题,如果检察机关不侦查、不诉追这些个国际重罪的嫌犯,就等于向世人昭告台湾放弃法治,台湾司法放弃维护人权的责任,这是台湾民众绝对无法接受的。”
 
 
 朱婉琪说:“这一周来法轮功团体的连续提告获得两岸三地的法律界和政治界中许多正义的反响,认为台湾政府首先是不该让他们进来,如果真的进来,司法机关便该立刻侦办、该诉追这些个人权恶棍。我们在苦等着司法采取法律行动,我们相信终究会等到的。”
 
 
 台湾法轮大法学会理事长、台大经济系教授张清溪在律师团的陪同下进入侦查室,向内勤检察官首先说明“610”办公室是策划、监督迫害法轮功的指挥系统,杨松身为“610”办公室的组长,是湖北省迫害法轮功的首号主要元凶,并递上杨松在台期间的行程表,要求高检署立刻将其逮捕。
 
 
 “盖世太保”头子杨松涉“活摘器官”
 
 
 律师团发言人朱婉琪则向检察官表示,“610”办公室是相当于纳粹盖世太保的恐怖秘密组织,湖北省在杨松的领导迫害下发生骇人听闻的“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情事,包括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湖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武汉同济医院在内严重涉嫌贩卖法轮功学员器官给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
 
 
 其中同济医院的医生陈忠华更于2006年7月访美期间遭到法轮功人权律师团以“酷刑罪”告发,由于杨松旗下的“610”办公室,专门负责劳教所、监狱、看守所内法轮功学员的工作,因此湖北省发生的活摘器官事件,杨松必涉嫌共谋迫害,要求检察官立即侦办,否则台湾形同放弃法治。
 
 
 中共人权恶棍来台躲不掉“快递的诉状”,必须接受台湾行的难堪,和可能找上门的司法行动,而高检署方面,则必须继续处理法轮功团体正义的连环控告,继续面对两岸三地跨国界要求台湾司法坚持维护人权及法治的呼声。
 
 
 
 
 
 迫害嚴重的湖北省,部份參與迫害者被告事件簿
 
 | 姓名 
 | 職稱 
 | 提告時間 
 | 提告罪名或民事案由 
 | 迫害事實 
 |  | 楊松 
 
 | 湖北省 委副書記
 
 | 台灣 10年09月
 
 | 殘害人群罪 
 
 | 任「西藏政法委書記」,並.主導「湖北省610辦公室領導小組」,相當於「蓋世太保」頭子。抵台當日旋在機場親獲訴狀。 
 |  | 陳忠華 
 
 | 武漢 同濟醫院
 
 | 美國 06年07月
 
 | 酷刑罪 
 
 | 同濟醫院醫生在電話中承認使用「活的法輪功器官」;陳擔任器官移植研究院院長,涉嫌「強制活摘器官」,在「世界人體器官移植大會」期間親獲訴狀。 
 |  | 趙志飛 
 | 湖北省 公安廳長
 
 | 美國 01年06月
 
 | 酷刑罪 反人類罪
 
 
 | 任「省610辦公室」主要負責人,策劃、執行該省之滅絕法輪功政策。 
 |  | 
 | 德國 03年11月
 
 | 群體滅絕罪 酷刑罪
 反人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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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东时间: 2010-09-20 09:19:56 AM
 
 [ 本帖最后由 wsdfdz 于 2010-9-21 19: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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