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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汐落 2007年11月15日 首发
最近一个很热门的话题,是香港科技大学一名内地研究生在学校寝室自杀的事件。实际上,去年已经有一名香港科大的毕业生在典礼前跳楼身亡了。只是当时自杀的是本地港生,在内地没用引起什么震动。而且在内地,学生自杀,实在不是什么新鲜的消息。但在香港,这仍然是一起不小的事件。
在香港,有学生自杀是件很大的事情。因为之前几乎没有过这样的事情发生。但是科大这两次事件的发生,明显可以感觉到震动的波及。
作为事件的背景方,香港科大到底应该承担多少责任呢?我认为其实学校已经尽到了相当的责任和义务。在事情发生的当天,就向所有教员,学生和相关人士发布了校长的致辞。并且组织了力量赶往内地协同处理。刚刚又收到新的消息,校长要于全体学生会面,商讨这一事件带来的相关问题。学校同时还组织了对出事学生的公开募捐。
对于事件的公开和信息的发布,也是及时和有效的。当天就已经有许多记者守候在Tower B学生宿舍楼下了。相较于这一点,每每在发生突发状况的时候封锁消息,甚至公开威胁学生,号称对于任何透露消息的人都要马上给予各种严惩的内地高校那些享受着副部级,正厅级待遇的学校领导们,实在是应该汗颜。
联想到在香港,无论左派右派的大规模公共集会上。总会有大量的警察和政府公务人员出动。但是他们的责任,不是去打压或者力挺哪一派,而是在纷杂的环境中,维护公共秩序,保护在场人员的安全,也包括那些提出反对意见,抗议示威的人们。
香港科大这名学生的逝去,是一件令人戚容的不好的事情。但是我们可以从中看到许许多多好的方面,一些我们从未想过,可能也不可能做得到的方面。这正是我写这篇文章的本意。如果每一个生命都能够得到应有的尊重,那这个社会,可真的到了可以称得上和谐的时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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