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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失去道德优势的中国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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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5 10: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高举因信称义 

笔者按:下文是大半年前有感而作的,写完后觉得很不成熟,就搁置一边。今天看到“不再是我”弟兄在论坛的一场争论后提出的问题,足见其心也急,其情也切,于是冒昧献丑,呈文和大家一起反省思考。

正在失去道德优势的中国基督教

在文革后期和文革结束后的约二十年间,中国基督教的复兴举世瞩目。前驻京美国记者艾克曼预料在不久的将来,“龙”会被“羔羊”驯服,意即中国可能变成“基督教国家”。果真会如此吗?无人可以预测上帝的作为。但是,纵观最近二十多年来国内各地基督教的实际情况,现在可以实事求是地作一个总的评价说:中国基督教在本国社会里曾经一度拥有过的道德优势正在消失,所谓的“基督教热”在许多地方其实已经“退烧”了。
首先必须解释的是,这里所说的基督教,不是指一个或一群具体的基督徒,甚至不是指大多数的中国基督徒,而是指作为一个建制性组织而呈现于世人眼前的基督教,包括三自会系统和不受三自会控制的建制性教会组织。1949年以来中国基督教最具社会道德优势的时期是在文革后期和文革结束后教会刚恢复的初期,它集中凝聚了饱经患难试炼的中国基督徒所表现出的对信仰的坚贞、虔诚、执着,个人品格的诚实、坚韧、忍耐、舍己、刚强、仁爱、宽恕,以及信徒彼此间的守望相助之情。在那个时期,不具备这样的品格,根本就无法做一个中国基督徒,任何物欲、贪念、权术、心计,都与基督教无缘,也无法存在于受压的基督教之中,教会正如彼得所说“金银我都没有”(徒3:6),但“只有耶稣”就足以令教会如同金灯台般熠熠生辉。至于像史铁生小说《关于詹牧师的报告文学》里所描写的詹牧师一类的人物,由于他们自己早已公开否认了对基督的信仰,所以无论信徒或非信徒,都不视他们为基督教的代表。故此可以说,在国人眼中,身边一个具体活生生的基督徒往往就是基督教整体的代表,因为当时基督教会作为一个有形的组织,要么已经不复存在,要么刚刚恢复,还没有被人深入了解认识,它本身的许多制度化操作也还没有开展。这个时期的中国基督教,与使徒时代最为相似。在社会各个阶层和群体之中,基督教作为国人眼中一个特殊的信仰集合体,比许多自夸伟大无私的组织或人群要崇高得多。许多人(包括官员)虽然不信基督,但都不得不对基督徒的高尚品德和良好行为表示钦佩,甚至暗暗自愧不如。在一个社区或单位里,最令众人尊敬的常常就是虽身处弱势却正直善良的基督信徒。这就令基督教从整体上占有了学者们所说的“社会道德优势”,这也是许多地方的“基督教热”的原因之一。

从一个无法确切说出具体时间的时候开始,尽管各地程度不一、先后有别,但总体趋势却是一样的,那就是基督教原来的纯洁、坚贞、敬虔、和睦、善良的道德光芒开始褪色。具体而言,一是许多“詹牧师”式的人物重返教会乃至占据高位,成为掌权“牧者”,他们完全没有彼得“鸡叫之后”的悔罪自省,反而像余秋雨那样把一切责任都推给“极左路线”,甚至大言不惭地向不知底细的青年信徒“忆苦思甜”,大讲自己如何因信仰而受苦,这种人在三自会里最集中,而现在他们又以身作则地培养出一批口是心非、投机钻营、以敬虔为得利门路的神学毕业生进入教会上层;二是行邪术的西门、心怀二意的亚拿尼亚和撒非喇们开始混迹教内,为权为利混乱真道;三是一些原本很好的教会领袖开始骄傲自大,私欲膨胀,乃至腐化变质,使教会失去对基督的见证;四是一些老信徒“可以共患难,不能共安乐”,当形势稍微宽松和缓一点,教堂建起了、人数加增了、名声在外了,就开始拉帮结派、争权夺利,“把起初的爱心离弃了”(启2:4);五是一些信徒以前分散在社会上时能有好见证,但聚在一起组成教会后,就出现“抱团成伙、内外有别”的情况,甚至进一步在大圈圈里再划出小圈圈,颇有点文革时“亲不亲,阶级分”的味道,还宣称这样是“分别为圣”,其实是忽略了耶稣“爱邻舍”的教导(如果把教会比作“家”,教外就是“邻舍”)。后四种情况在三自会基层和“家庭教会”里都有,在一些教会建立时间较长的地方甚至成为普遍现象。于是,一度备受称赞的“某地方基督教兴旺发展后,社会风气好转、治安改善、人际关系和谐”的情景渐成过去,反而“几乎凡有基督教的地方就必有纠纷”。

为什么会这样?这是中国的特殊国情和教情决定的。首先,由于政策上只允许三自会“独此一家”,而“宗教团体的领导权必须掌握在爱国人士手中”,这就导致负责具体操作的官员必须在教会中进行“爱国甄别”,那些最会高喊口号、政治表态最主动卖力的人,自然很容易被认为是“最积极爱国”,而按圣经教导“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徒6:4)的传道人往往就不被看中,但偏偏许多时候后一种人在信徒中的威信高过前一类投机政客(如果说1950年代时的信徒还比较幼稚的话,经历文革后的信徒的判断力就敏锐多了),于是一些能力有限的官员因为担心信徒会形成一股难以控制的社会势力,就刻意地安排那些他们判断为“政治可靠”的人去当教会领导,信徒入了教会即无法摆脱这些人的操控,又无权对其作有效的监督,更谈不上罢免。这就使得教会组织原本具有的“自我纯洁”功能失了灵。所以某些地方三自会内外矛盾尖锐,通常是当地负责官员能力和水平低下、或处事不公所致。宗教界内部出问题倒成了政府的责任,这本来很滑稽,但在国内却是客观现实,在祖国的香港特区就没有这种事。虽然也有由官方出面调解和摆平矛盾、甚至调整处理个别教霸的例子,但相反的事例往往更多,因为毕竟三自会控制的教会本身缺乏一种良性免疫机制。人们不难看到,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后早已从各地各行业单位领导层淘汰了的那类“吃政治饭”(真要他们从政作公务员却没那本事)的不学无术乃至品行低劣者,恰恰却在三自会里很快找到饭碗,而且还非常吃香。

其次,由于基督教只能由三自会“独家经营”,不肯接受其控制的教会就变成了所谓的“地下教会”,其实许多这样的教会并未从事什么“地下活动”,他们举行的宗教聚会没有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只因为不齿于某些三自会掌权者的所为,不肯纳入三自会的体系受其操纵,就变成了“非法”,有时被迫采用隐蔽聚会的方式。经常会看到这样一种情况——当某处“家庭教会”人数众多、信仰纯正、聚会秩序井然、信徒品行良好、群众不但无非议反有好评,实在找不出什么理由加以“依法取缔”时,就一再要其“登记”、“接受爱国宗教团体的指导”(没法解释的是,如果他们没有从事“叛国卖国活动”,为什么他们的教会本身就不能被称为“爱国宗教团体”、而非要接受另一个“爱国团体”的管辖呢?难道只有三自会才可独享“爱国专利”?)但如果教会人数不多、影响不大时,你主动申请登记反而不获批准,因为不符合“登记条件”,你必须按有关方面的“合理布局”和“三定原则”,加入到已经批准的“堂点”去接受三自会的管辖。“不能用行政手段发展宗教”非常正确,但用行政手段限制宗教自身的正常发展,就必然导致长期以来各地没完没了的中国特色的“非法宗教活动”,因为此举违反了客观规律。

无可否认,确有不少“地下教会”实际是异端邪教,他们根本就不愿意到“地上”来,因为见不得光。他们巧妙地利用人们对家庭教会的同情,对三自会的不满,以及普通群众对纯正教义认识不深,就打出基督教的招牌,自称基督教会,隐蔽身份、蒙骗钱财、坑害信徒。其中一些异端派别不向教外传福音,专门钻进现有的教会中俘虏传道人和信徒,使教会出乱生变。由于许多教外同胞乃至政府官员都无能力分辨真假,这些异端就极大地损害了基督教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许多人因不清楚上文所讲的内情,难免会问:“为什么你们基督教会出现这么多问题呢?为什么其他宗教就较少有这种情况呢?”其实,可以细想一下,基督教传入中国将近二百年,为什么前一百五十年没有那么多地下异端活动呢?再看今天的港澳地区,不是没有出现异端,但并没有造成那么大的影响和破坏,原因何在呢?

三自会一直指过去中国基督教“宗派林立”如何如何。其实“宗派林立”真的那么可怕吗?所有宗派都有其历史渊源,经历了百年历史的考验,有自己的教义信纲,有自己的教制传统,在社会民众面前公开表白,无形中就受到全社会的广泛监督,时刻接受着教内外的比较、评判、检验和鉴别。所谓的“偷羊、抢羊”,借借用宗教社会学的“宗教市场论”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市场竞争”。关键的是,这种“竞争”是透明公开的,所有宗派都可以平等地合法登记,独立自主地开展布道活动,各派井水不犯河水,正如官方对外宣传所说,“我国历史上各宗教(当然包括教内各宗派——笔者注)之间基本上都是和睦相处,从未发生宗教战争”。正因为“宗教市场产品供应充足、供应渠道畅通”,行事诡秘的异端邪教自然就难有市场,也无法产生那么大的神秘吸引力。

由于基督教多数宗派都有海外背景,如果“恢复”宗派,总有一些人担心“宗主国”在国内重新“瓜分殖民地”。客观地说,这种担心不无根据,事实上也确有一些海外教会试图在国内建立属于自己控制的“差传区”。但港澳地区华人教会的历史和现实完全可以为内地提供借鉴。毕竟,借“合一”之名人为地“消除宗派”,和借“破除迷信”之名“消灭宗教”,其实质是相同的,用学术话语来说,它根本违反宗教特别是基督教本身发展的规律,如同提着自己头发想登天一般,注定是无法奏效的,只会大大增加教内的矛盾冲突。
除了三自会,家庭教会也有自身的问题。由于处在外部压力之下,靠投机入教谋私利的人在家庭教会里相对要少得多,更多的是默默奉献甚至甘心受苦的“无名传道人”,但家长作风却并非个别。而且,当某些家庭教会发展到一定规模时,特别是和海外一些教会建立联系后,借教谋私的现象就开始滋生了。

在基督教失去道德优势后的地方,出现了这样一种现象——越是对基督教会内情不了解的人,就越容易加入基督教,而进入教会一段时间,渐渐知道一些内幕后,不少根基未稳的信徒就失望了,甚至有上当受骗之感。难怪司马南提醒大学生们说,不要以为到宗教里面就可以摆脱烦扰,图得安宁清静,获得平等尊重,其实宗教内部的等级和世俗社会一样,而且同样有各种是非矛盾(大意)。王明道当年大声疾呼“社会上的一切罪恶,基督教里都有,而且还多出两样,就是明知故犯和假冒为善。”现在各地的信徒可以认真观察和深入了解一下自己所在的教会,看看情况是否也是如此。

就在丁光训提出“淡化因信称义”、“突出基督教的伦理道德”之际,基督教整体在社会上的道德见证却恰恰在黯然失色;就在丁先生提出要抑制“素质低”的信徒入教、竭力想改变“知识界看不起我们、不理睬我们”的窘况时,越来越多的知识专业人士在接受耶稣的同时,却与建制性的基督教组织保持距离,甚至避而远之,这实在是莫大的讽刺。虽然喧哗虚热一时的“文化基督徒”现象已经彻底泡沫化,现在许多“知识文化人”愿意做(并且确实已经成为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基督徒,但他们仍不愿意置身于基督教的建制之内,而即使已进入建制的那极少的一小部分,也无法为中国基督教增添什么色彩。
这里说中国基督教“正在失去道德优势”(用的是现在进行时态),是指国内的普遍状况而言,在有些地方并非如此。少数地方的教会仍然很好,而另一些教会则早已丧失了道德优势(用的是现在完成时态)。总体来说,用“现在进行时”来形容比较准确。这种趋势与国内其他宗教(特别是佛、道教)的现状是一致的,问题是佛、道教内真正的教徒并不多,绝大多数是为祈愿而入庙的香客,因此社会对他们的“道德期望值”并不高,而基督教一向对外主张“信行合一”,又以传福音为使命(丁光训说“落后的传统神学”只讲因信称义、不讲道德行为,这与事实根本不符),人们有理由对基督教抱更高的期望值,于是难免“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人们如何面对失去道德优势的基督教呢?巴不得基督教早日消亡的人暗暗窃喜,自称代表中国基督教的人尴尬掩饰,知悉实情的爱教信徒则痛心疾首。在五十多年前,中国基督教内有两个知名人物都对当时缺乏道德优势的建制性教会不满,并各自提出了方向相反的解决之道。这二人就是王明道和吴耀宗,后来两人的境况和经历、以及整个中国基督教的巨变,世人都有目共睹,并且已经写进了历史,将来还要接受上帝公义的审判。至于今天中国的基督徒,能否扭转基督教的道德颓势呢?这就是需要由千万信徒共同书写的另一篇大文章的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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