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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被开除博士生假冒“中办局长” 骗倒联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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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5 17:3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被开除的北大博士开创了中国人诈骗案例的先河。他不但骗遍中国的大江南北,骗了政府官员和企业老总,而且骗到了联合国,从联合国骗取了正式任命的“联合国专家”身份。

  □《民主与法制时报》特约撰稿丁一鹤

  2007年11月15日,让北京大学蒙羞的“北大博士”喻晓最终把自己骗进了监狱。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喻晓无期徒刑。

  “喻晓”经常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局长”的身份出席各种会议,其实,他的真名叫“喻修廷”,1958年9月13
日出生于河南省淮阳县。他后来假冒中共中央办公厅局长外出行骗,都不介意媒体公开宣扬他假冒的身份,甚至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人民大会堂的新闻发布厅,而且他的名字甚至排在一些前任部委领导前面。

    骗得“联合国专家”身份

  喻晓给自己安上“中办局长”这个头衔,首先骗的是联合国。

  2002年底,喻晓以“中办调研局局长”、“北京大学教授”的身份,向联合国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递交了简历,请求成为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委员。当时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想聘任一些在国家机关工作的司局级干部担任委员,更好地推动中国绿色产业的发展,喻晓顺利成为“联合国专家”。

  加入这个组织之后,他以“专家”的身份去参加会议和考察就可以接触一些高层领导,如果再以“中办局长”的身份出面,接待规格差不多可以用“众星捧月”来形容了。有了这些“特殊身份”,想诈骗点钱财就易如反掌了。

  2003年4月,喻晓刚刚被批准成为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委员不久,就随团去了四川省某市。

  实际上,就在喻晓成为“联合国专家”之前曾是一个罪犯。2000年12月12日,喻晓因犯诬告陷害罪在北京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1998年喻晓考取了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喻晓入学不久,因为与一位张先生产生矛盾,自199
8年10月开始,喻晓虚构了一个“被害人”,并以“被害人”的名义写信给国家和公安机关领导人,诬告张先生有强奸、杀人、诈骗、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犯罪行为。即使这样喻晓还不过瘾,他反过来以张先生的口气多次写信给公安机关和记者,一方面承认“自己”犯有多种罪行,希望得到宽大处理;另一方面恐吓、敲诈勒索对方,并把张先生的地址及电话告知写信对象。

  从1998年10月到2000年4月,公安机关对张先生进行了多次调查。直到2000年4月29日,喻晓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才真相大白。

  但在法庭上,喻晓认罪态度却出奇的好,他委屈地表示自己是个在读的博士生,有能力为社会多做贡献,请求法院给自己一条改过自新的道路。喻晓一番捶胸顿足涕泪交流的忏悔举动打动了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和法官,量刑时酌情从轻进行了处罚,2000年12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以诬告陷害罪判处喻晓有期徒刑8个月。

  就在喻晓被法院判刑之后,北京大学开除了喻晓学籍。

  从看守所里走出来的喻晓,不但转眼间变成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局长”,而且还堂而皇之地成为“北京大学教授”和 “联合国专家”。

    县委礼堂作时政报告

  2003年4月,联合国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对四川省某市某区的绿色产业示范区进行考核验收。在验收专家的名单里,喻晓的名字后面注有职务为“中办调研局局长”。考虑到喻晓的特殊身份,当地有关领导亲自去机场迎接。

  因为喻晓的身份特殊,当地领导“请示”喻晓要向市委和省委有关领导汇报,以便有相应规格的陪同。这一次轮到喻晓害怕了,一旦省委和市委有关领导前来发现自己是个冒牌货,就等于自投罗网。但喻晓温和地说:“我这次考核的主要身份是专家委员,作为领导干部,还是低调一点好,多做点工作,少给基层添麻烦,你们就不要上报了。”

  这次考察结束后,考察团一行人员来到了四川省成都市某县。得知专家团有“中办调研局局长”,县委领导按照最高规格接待了喻晓。喻晓在酒桌上纵论时政,让县委领导佩服得五体投地。推杯换盏之际,县委书记邀请喻晓给县委干部作一场报告,喻晓当即答应下来。

  第二天,县委干部全部集中在县委大礼堂,听取了“中办调研局局长”喻晓的长篇报告,喻晓这次报告的题目是《关于十六大十大关系的报告》。对于这次报告,不但当地媒体作了报道,县委办公室还专门发了通报。

  由于这次在四川省的“精彩演出”,喻晓给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的委员们留下深刻印象。其中同为委员的王女士在这次活动中同喻晓相识。2003年9月,王女士与浙江某县合作举办了一场经济发展论坛。在这次论坛邀请的4位专家中,规格最高的依然是“中办调研局局长”喻晓,只不过这次喻晓从“北大博士”变成了“留美博士”,外加“中国地区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的头衔。

  同样在广东、浙江等地,喻晓多次参加多种会议和论坛,也多次发言和讲演,在获得一些劳务费用的同时,也被当地媒体进行了大量报道。

  实际上,中共中央办公厅内设有调研室,但却没有调研局这个单位。

  忽悠企业在人民大会堂开研讨会

  喻晓频频出席各种会议和论坛,获得一些“人脉”。而这些活动可以结识很多大集团公司的高层领导,媒体的报道可以印证他是“真局长”,而从一些大型集团企业骗钱。

  喻晓的这些目的很快实现了。

  浙江甲集团是国家重点企业之一,总资产25亿元。2003年底,喻晓以“中办调研局局长”的身份在某报记者的陪同下来到甲集团。喻晓表示要针对甲集团的情况写一份报告,报送中央领导。

  在“视察”了一番之后,喻晓向甲集团董事长表示,甲集团很有发展,他愿意邀请一些国内顶尖专家为甲集团的发展出谋划策。当喻晓提出由他组织甲集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办一次高层论坛时,甲集团的领导们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2004年4月18日,喻晓以中国区域研究中心主任的身份组织了甲集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办论坛,甲集团为此支付给喻晓人民币56万元。这次论坛的收获是喻晓为甲集团出了一本论坛资料汇编。

  一个月后的2004年6月,喻晓带着四五位专家来到甲集团,提出为甲集团的发展作一个企业发展战略研究课题,需要甲集团支付人民币120万元。甲集团同喻晓的北京博研宇晓经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博研宇晓中心)签订了合同,12
0万元分几次汇入博研宇晓中心的账户。

  2005年1月,喻晓再次提出,要为甲集团完成第二项企业文化课题调研,需要人民币200万元。尽管费用出奇的高,但董事长还是同意了。

  喻晓先后十余次到甲集团,每次少则四五人,多则十余人,喻晓带来的均是货真价实的专家、教授,前后骗取浙江甲集团376万元。

  而喻晓骗取广东乙度假村59万元的手段,如出一辙。广东乙度假村是一家AAAA级绿色酒店。正是该度假村“绿色酒店”的旗号,让“联合国专家”喻晓嗅到了商机。

  喻晓在考察时对乙度假村的总经理夸下海口,准备形成调研材料上报国务院。因为当时喻晓还带来几位国内知名的专家,总经理爽快地与喻晓签订了“调研”协议。

  签约后喻晓一直没有履行。直到2003年11月,在乙度假村的一再催促下,喻晓才帮助乙度假村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了一次研讨会。喻晓曾经许诺有多位国家领导人参加,但实际上没有在任的领导人出席,只是一些退休干部和学者。

  这一次,乙度假村先后支付给喻晓人民币59万元。而喻晓所花费用只是在人民大会堂组织研讨会时支付给一家广告公司人民币10万元。

  喻晓就连修铁路这样的事情他都敢答应“找国家发改委立项”。为此,骗取了内蒙古丙集团20万元。丙集团就修建铁路事宜催促喻晓时,喻晓称已经上报到国家发改委。但是,直到喻晓被捕后也没有任何结果。

    专家跟他到企业混吃喝

  除了虚构的“中共中央调研局局长”和骗来的“联合国专家”身份之外,喻晓之所以能够骗取他人信任,还有一些必要的道具,那就是随喻晓到企业调研的专家们。可悲的是,直到喻晓被捕之后,这些包括喻晓的恩师在内的专家们,才知道自己也被喻晓忽悠了。

  喻晓被捕后,检察机关找到了几位随从喻晓参加调研的专家,当他们得知喻晓竟然诈骗了475万元时,那些包括院士在内的专家们一个个都惊讶地张大了嘴巴。知名专家梁先生称,2000年之后和喻晓去过多家企业,为企业经济战略发展进行调研、授课,都是喻晓出面联系的。一同去企业的专家进行调研谈不上报酬,只有劳务费。每次都是喻晓给他们支付费用,每次大约一二千元,只有去浙江甲集团那次喻晓给了5000元。

  2002年前后,梁先生听企业方面讲喻晓是“中办调研局长”,后来梁先生问过喻晓是怎么回事,喻晓总是支支吾吾的,梁先生也没想去核实。

  每次组织到企业调研,接待费用和差旅费用全部都是由企业出钱,但是喻晓总跟专家们讲,支出的费用很大,以至于为企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讨论会,与会的专家们根本拿不到报酬,有时只能拿到一二百元的交通费。

  喻晓之所以能够骗取企业的信任,除了虚构自己的身份之外,还邀请了一些真正的政府官员一起前往,而那些政府官员开始并没有怀疑喻晓的身份会有问题。直到2004年10月,国务院下属某单位一位官员受邀请到四川某市考察,为了撑面子,他对当地称可以邀请“中办喻晓局长”一同前往,当地政府专门对喻晓的身份进行了核实,但结果是中办并没有喻晓这个人。此时,那位官员向喻晓核实此事时,喻晓才慌乱地溜走了。

  最为寒心和可悲的应该是喻晓在北京大学读博士时的导师闫先生。喻晓因诬告陷害他人被学校开除闫先生是了如指掌的,但当喻晓走出监狱后,突然以“中办调研局局长”的身份邀请他去企业调研时,闫先生不但跟随着昔日让他蒙羞的学生去了企业,而且没有得到比其他专家更多的报酬,也只是混个吃喝而已。

  喻晓向多家企业骗取了475万元,但每到一个企业只给专家们每人一二千元。当然,那些调研工作自然是由专家来完成,然后喻晓只需要将专家的调研结果拼凑一份调研报告给企业就可以了。

  喻晓在他诈骗来的钱款中,除了购买奥迪牌A6、风神蓝鸟和捷达3部轿车外,其余钱款大多用来购买了房产。公安机关最后冻结喻晓的博研宇晓中心账户时发现,除了账户上的100多万元之外,喻晓共在北京一些黄金地段购买了6套房产。

  喻晓被捕后还想故伎重演。在法庭上,喻晓再三表明自己“主要是以默示冒充中办工作人员方式而非主动炫耀地明示虚假身份,目的是追求虚荣,社会危害程度不大”,要求予以从轻处罚。但是,法院并没有采纳喻晓的辩护意见。

  2007年11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喻晓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招摇撞骗罪判处喻晓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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