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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何在?民政干部雇人跨县扔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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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10: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FONT size=3><IMG alt="" src="http://www.ce.cn/xwzx/shgj/gdxw/200708/26/W020070826258037317429.jpg" align=top border=0><BR></FONT>
<P style="FONT-SIZE: 14pt; COLOR: #000000"><FONT size=3>  据8月26日《新京报》消息,陕西宁陕县广货街镇一民政干部迎接上级卫生检查时,将镇上一名流浪人员用车拉到荒郊野外遗弃。在海拔1400米多高的秦岭山上,该青年乞丐最终死亡。当地一位知情人士说,经常在街道上会出现一些流浪人员,最后才知道都是临县的民政局晚上悄悄地开车将这些人“扔”过来的。对付这些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再将他们“扔”回去或者“扔”到其他临县。<BR><BR>  不可否认,对于城镇乞讨人员的管理,一直是困扰城管工作的一个顽疾,虽长期治理但周而复始成果都不理想。因此,政府花费较大的人力物力财力专门设立救助机构,已图改观,然而,效果也不明显。有些发达国家的地方立法中有“流浪罪”的惩治罪名及相关惩罚条款,我看可以适当地借鉴。<BR><BR>  很长时期以来,许多地方都先后尝试过对乞丐的“抓”和“赶”,事实证明这都没有用,因为那都是典型的治标不治本。于是,在形式主义的驱使下,又有人干起了“扔”乞丐的勾当,甚至还导致乞丐的死亡。民政干部唯上是从、人性全无,这其实不仅是民政部门的悲哀,也是目前官场潜规则折射出的阴影。(迟钝    2007年8月26日)    <BR><BR>          <IMG alt="" src="http://img1.qq.com/news/pics/4065/4065478.jpg" align=top border=0>               </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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