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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亡方定性,死亡小结泄天机
我的79岁高龄父亲和母亲身患精神病症,于2007年12月和2008年1月,相继住进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下简称:市精神病院),两位老人在市精神病院接受精神病治疗长达20个月之久。上海市精神病院帮助上海长宁区法院,毁灭老人被残害为 精神分裂症 证据、隐瞒事实真相三年有余!一份死亡小结,终使事实真相大白于天下!
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勾结区公安局多次非法拘禁我【依据:3次非法拘留长达30天,手铐脚镣上酷刑、非法剥夺高血压病人的睡眠进行残酷的精神伤害和身心摧残等】拘留证无案号,无拘留释放证、违反法定程序,伪造证人(证人询问笔录皆空白)和伪造法律文书(申请书)。非法拘禁我后,方导致两位无辜老人受精神刺激而精神病发生(依据:精神病史时间上证明,我父母的精神疾病是我被非法拘留事件以后发生,且我们家族没有精神病家族史)。
2009年8月25日,长宁区法院再度勾结市精神病院,在未办出院手续和没有经过我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没有治愈的两位精神病老人强行送出了市精神病院(依据:身穿精神病人病服被送回家的老人照片)。市精神病院协同法院,将两位病情愈趋严重和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精神病老人,强行赶出医院的意图很明显:其一,毁灭两位老人因受精神刺激住在精神病医院治病的证据,掩盖长宁区法院勾结区公安局违法整人后导致的严重后果,掩盖他们渎职侵权的事实真相;其二:将两位精神重残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甩给我照顾,我脱不了身便无法到北京告御状,讨公道!以此束缚我手脚,阻止我依法维权上访和控告。
为了逃避责任和逃避问责,长宁区法院幕后操纵市精神病院医生枉下诊断结论称:我的父亲是“帕金森所致精神障碍”我的母亲是“脑血管所致精神障碍”(依据:医生的诊断结论),我查阅了数本精神病学医学论著,都没有查阅到帕金森病会导致精神障碍一说,我所看到的是:帕金森病和精神病可以同时发展,而且这两种病的药物相克!
在阅读了多本医学论著后我得出结论:上海市精神病院枉下“帕金森所致精神障碍”的诊断结论,是毫无精神病学理论依据的。实质上精神病院在为法院和公安局的违法事实开脱!
市精神病院医护人员缺乏职业道德和做人的良心,在我父亲住院期间殴打虐待老人(依据:我父亲手臂上布满了伤痕和血泡的照片)后又把两位精神重残老人赶出了医院!
因为上述医生误诊和虐待老人问题,我找到院办主任、院长、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和市卫生局,甚至信访卫生部,皆无结果,院长的答复是:如果对医生的诊断不服,可以医学鉴定,上法院打官司!市精神病院在帮助长宁区法院毁灭事实证据和窒息异议方面确实功不可没!
我的父亲自发病开始,听广播“幻听”病症特别严重,有专家断论:这是严重的 精神分裂症 病患。可是市精神病院上上下下统一口径,避而不谈 精神分裂症 五个字,而我的父亲一直服用的却是“奥氮平片、喹琉平片和利培酮”均是治疗 精神分裂症 疾病的药物!2009年8月29日,在我父母亲被赶出市精神病医院的三天后,我父亲突然昏迷送到市精神病院急诊要求急救,值班韩姓医生见死不救把重症昏迷老人拒之门外,并往非精神专科医院推。
我父母多次住院,法院嗅觉灵敏到(对我手机监控不算,还不放过我的家人,与我联络频繁的家人的手机也被监控中),我父母每到一家医院,医院皆把我精神病父母的精神病史抹去,我的父母几次住院,尽管我提示医生,这两位病人有精神障碍史,而且医院还帮助我父母配备精神分裂症药在服用中,但我父母出院小结上连一个“精”字都看不到!目的很明确!法院幕后操纵医院抹掉所有精神病痕迹。叫我无从追诉!
2010年1月前,我的母亲尚能行走,由于连续两次被市接访官员安排睡T103次列车餐车铁板地,导致了下肢体骨关节受寒严重病变,瘫痪了再也没有站起来!
2010年5月,我的母亲因旅途劳累过度引发重症脑梗。(2007年4月27日,长宁区法院和长宁区华阳街道在我们母女旅途长途劳顿后,连续两次把我母亲扔在三楼楼下,使她全天在外无法上楼回家休息,我的母亲因过度疲劳而诱发重症脑梗,医生说脑梗有疲劳的因素)。当时,我的母亲重症昏迷被120急救送进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住院未满两个星期,医生便急急地以医保局有规定,不能久住为由,强行叫我将还有四个病体体征指标没有恢复正常的母亲接出医院回家(依据:徐汇区中心医院出院小结上写得清楚明白,出院时4个重症指标未愈),致使老人因为肺部感染初期治疗不够彻底,以后肺部感染再三复发住院,且病情一次比一次的严重,医药费不断攀升,5个月不到自费支出的医药费超出了2万元,我们一家四口被老人沉重的医药费和护理费所拖累,使原本拮据的生活雪上加霜愈发艰难!【支出2万余元住院费用至今,费用还在不断发生中,经我母亲户籍所在地徐汇区斜土街道两次共资助了2000元(其中包括节日帮困救助在内)后再无人过问了!】
我父亲帕金森病史已有十多年了,在我被非法拘禁的前十年里,他没有发生精神疾病,在我被非法拘禁之后精神病发生了,区法院和区公安局难道没有责任吗?诱发精神病的原因:常理是受刺激和惊吓或精神压力。长宁区法院和区公安局非法拘留我,使我失去自由,两位老人突然断了音讯,一下子失去依靠,导致他们没有子女照顾而担惊受怕。长宁区法院和区公安局刻意逃避渎职侵权责任、逃避问责实乃无赖之举!
我的母亲自精神残疾(依据:精神一级重残残疾证)——瘫痪——植物人,长年瘫卧在床一息尚存;我的父亲自精神残疾,严重的精神分裂症(依据:精神一级重残残疾证)——死亡。都与法院勾结区公安局和上海市精神病院的渎职侵权事件密切相关!我一个好端端的家,已经被害得家破人亡支离破碎!法院和公安局却有人放话出来:是看在你年迈的父母份上放过你不整你,等你父母都死了,看我们怎么收拾你!法院还叫居委会书记放话威胁我称“再东奔西跑,不是劳教你1年半载,而是劳教你3年!”他们凭特权就可以为所欲为,就可以置法律于不顾肆意妄为!法律变成了他们打击报复的保护伞,成为他们欺负弱小的盾牌。
我的父亲在市精神病院住院期间,被医护人员殴打,手臂上布满伤痕和血泡,自从被精神病院强行送回家以后,他不肯到医院去诊病,他说“医院里有人要打他和害他,到那里去不安全”。我几次哀求他到医院诊病他死活不肯,所以除他几次重症昏迷后被急救送进医院外,他一次都没有跨进医院的大门。为此, 我不得不和医院商量代配药,由于市精神病院矢口否认我父亲的 精神分裂症 病史,我本人又无从查证,其精神病史成了不解的谜团!但是,有一次我在某医院的电脑里,无意中看到有父亲 精神分裂症 的记录在案,我方恍然大悟!医院所有的人逃避与 精神分裂症 相关的字句,只是害怕揭露法院和公安渎职侵权事实真相,害怕我追诉和控告。长宁区法院为毁灭证据掩盖事实真相,费尽心机绞尽了脑汁!
我父亲于2010年10月5日,高烧不退被急救送进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徐中心医生虽然竭力抢救,终因医治无效而死亡。我父亲火化大殓的事后,我突然发现,10月6日,父亲血检报告里,血糖高达11.5,我回想父亲,前不久脚面溃烂由于不肯到医院诊治,我到医院配皮肤清创消毒药水涂搽很久方控制住他的创面,现发病时,连脚脖未受压部位均有水泡和腰部突然皮肤溃烂等现象。我请教了懂医术人士,得知父亲必定是糖尿病患者无疑。不想徐中心医生急救中,却用了葡萄糖液点滴!糖尿病患者加用葡萄糖点滴,我不清楚这样的急救法,是否会加重我父亲的病情,加速他并发症发生肾衰竭和呼吸衰竭而死亡。我入院前曾经提示医生要测血糖检查我父亲有没有糖尿病,而医生肯定是失误了。
但是有一点我要感谢徐中心参与急救的医生们,他们将我的同样高烧不退的母亲救活了过来,同时帮我解开了一个纠结心头许久的谜团,还给了我一个事实真相!我父亲的死亡小结第7项确认,我父亲去世前是 精神分裂症 患者,这与医院电脑中我无意中看到的父亲精神分裂症备案的一模一样!
法院勾结市精神病院毁灭证据,掩盖老人是 精神分裂症 的事实真相昭然已揭!法院和市精神病院联手共同隐瞒了将近四年的一个秘密,在法院的措手不及和未及关照之下,终于泄漏而真相大白了!人亡方显现事实真相,死亡小结泄天机。我幸运的是我父亲仅仅3天亡故,法院毁灭证据的黑手,还未及介入徐汇区中心医院,因为谁都没有想到我的父亲会突然不治身亡,包括我本人在内!如果不是3天,如果长宁区法院知道我父亲重症住院急救有可能死亡,我相信我父亲 精神分裂症 病史将成为永久的秘密,可怜的父亲,将会带着这个秘密进坟墓而永不得超生!到那时,长宁区法院勾结区公安局非法整我拘留我,将我高龄父母吓出精神病的渎职侵权事实,只有天知道了!天知道高龄老人被残害及其背后的事实真相。这份死亡小结,使长宁区法院枉费了多少心机,所有的弄虚作假、毁灭证据、掩盖事实等等努力均付诸流水。
综上:我希望,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长宁区公安分局和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包括最近加速我父亲衰亡的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能够承担起相应的责任,逃避责任或恶意打击报复恶搞只会加重自己的罪孽,于事无补,损害人的人迟早是会遭报应的。……
以上所述皆是事实,若有不实,我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昭化路90号101室;邮编:200050;电话:18202146713)
控告人:上海访民尹慧敏
201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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