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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报》
环境问题已经成了重大的民生问题,成为影响人民生活幸福感的重要因素。2010年12月,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中国环境宏观战略研究成果应用座谈会上做出明确判断:环境问题是重大民生问题。
环境问题已成为信访的重点领域。2000年以来,全国环境投诉和上访每年分别以25%、35%的幅度递增,成为社会八大投诉热点之一。2009年6月,环境保护部开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仅开通两个半月后,就已接到群众举报1.4万余件。
在一些地方,环境问题已经严重威胁到群众健康。2009年,陕西凤翔“血铅事件”造成615名儿童血铅超标,其中166名儿童中、重度铅中毒。2011年新年伊始,安徽怀宁发生血铅超标事件:高河镇新山社区的上百名儿童被检测出血铅超标。
由于污染,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2010年7月,紫金矿业污染事件发生后,汀江受到了严重污染,汀江沿岸以养鱼为生的渔民损失惨重。并且由于江水受到污染,渔民可能面临在未来几年内都无法养鱼的困境。2011年2月10日凌晨,因为“谣传”江苏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发生爆炸事件,导致方圆10多公里内上万名群众惊慌出逃。
作为重大民生问题,环境问题为何难进地方政府民生议程?
近年来,一些地方把解决环境问题列入了为民办实事的计划中,取得了成效。但是,在很多地方,由于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各方利益的纠缠等原因,在政府的议事日程中,环境问题常被边缘化。
与就业、医疗、教育、住房等问题涉及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不同,环境问题虽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但由于各地情况不同,环境污染轻重缓急不同,往往是部分人遭受严重的危害,这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环境问题的严重性、突出性。
有些污染本身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滞后性,很难被公众所认识到,这也掩盖了解决环境问题的迫切性。有关人士举例说,与“水变黑、天变灰”这样肉眼可见的污染相比,土壤污染是看不见、闻不到的,为多年积累所致,不容易发现,不容易引起重视。最近炒得沸沸扬扬的镉大米事件,就是由于土壤中镉元素超标所致,这也是在多年之后才逐渐被发现和认识的。
解决环境问题往往会跟地方经济利益联系在一起。解决医疗、教育、住房、社保、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需要大量的政府资金,为了满足这部分支出,需要招商引资发展经济,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遭遇环境问题。解决环境问题不但需要企业和政府的投入,还需要限制重污染企业的发展。有的时候,地方政府在做这道选择题时,宁愿牺牲少部分人的环境权益,来满足大部分人的诉求。例如,针对湖南省浏阳市镇头镇化工企业超标排放问题,居民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长达两年,但处理结果始终无法让群众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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