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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人于1998年被非法强迁,强迫合法个体户失业至今;没有依法解决。
2011年3月2日恶魔之首陈祥云指挥镇政府社保及警察在光天化日下实施绑架。控告人3月2日下午四点去买菜时走在路上;一辆面包车(沪F-T2366)跳下三个社保二个警察(穿制服)非法强制绑架。控告人奋力反抗终因寡不敌众被塞进面包车;控告人即用头撞车玻璃来个杠头开花的,被五个绑架人员摁住动弹不得。车飞驰的到达以往关押的营口路768号“黑监狱”,当晚家属找到讨说法不让进。随即恶魔之首陈祥云指挥转移控告人到长白街道延吉东路143号318室“黑监狱”。
绝食—用生命依法维宪维权
延吉东路143号318室是“国标”四面没有窗户的“地狱”,控告人只能绝食来维宪维权抗争。3月2日至3月8日绝食六天,不知恶魔为何绑架控告人也不给个说法。恶魔不送控告人看病,是个没有人性的刽子手。绝食给控告人身心带来巨大摧残,控告人没钱看病更没钱养病。3月14日中午被释放后,控告人三次找恶魔之首陈祥云讨说法都不见影。(3月18日下午、3月21日上午、3月24日上午)
镇派出所副所长袁国良警号039807积极配合指派 警察非法关押、非法抢劫手机、手表、钥匙,
3月2日被关进“国标黑监狱”后,袁国良指派警号040174、警号040165还有两个警号没有提供,3月14日中午释放后,控告人到派出所找袁国良所
长报案:警察参加绑架并非法关押并且要求袁国良开报案回执单。袁国良当场说回执单不开的……。
3月7日下午控告人家属到派出所找领导要求放人,却被派出警察张磊警号039873殴打,而控告人向袁国良投诉7号此事时,袁国良说“不清楚此已过了一星期了还没调查清楚吗?身为副所长的袁国良言传身教恶意包庇怂恿其手下,警察目无党纪国法。袁国良你没有资格做副所长的,警察法你要认真学习了、你有人性吗?你有公正观吗?你有是非观吗?你是个标准滥用公权,标准的土匪。控告人呼吁有正义感的人们为我伸张正义。
临时通讯地址:唐山路685弄124号
邮编:200082
控告人: 陈宝良
201 1 年 5 月 2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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