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启以权谋私敛财四套福利房:市委大院内福利房二套、康居小区一套(138平方米)、泰山嘉园一套(200多平方米)。
尤其恶劣的是,已敛财四套福利房的贪官李荣启,狗胆包天,竟还敢索贿外单位(徐州市建设局的)二套福利房(锦绣嘉园内高层星光大厦302、303),尽管铁证如山,但中纪委督查不动。
徐州腐败高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荣启主动索贿(涉案二百万)的外单位(徐州市建设局)二套福利房:
地址:徐州市建国西路锦绣嘉园内星光大厦302、303
房屋所有权登记号:、200800200437502、200800200437503
房屋所有权证号:139778、139779
房屋面积(平方米):133.88、146.60
证据:
1.李荣启主动索贿二套住房的锦绣嘉园内高层星光大厦像片
2.徐州市房管局产权管理处档案材料:李荣启夫妇的星光大厦302、303《房屋所有权登记表》
3.豪华高层星光大厦134平米一套只卖10万(星光大厦属于徐州市建设局集资房)
4、徐州市计划委员会文件规定星光大厦属于徐州市建委机关职工住宅楼,用途改善职工住房条件
5、建设局集资房星光大厦审批公函,其中划拨用地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外单位的集资房李荣启和李荣启老婆均没有资格买,一个平米也不能买。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提供并在网上公开了证据(在徐州市房管局产权管理处档案材料:李荣启夫妇的星光大厦302、303《房屋所有权登记表》),李荣启夫妇至今还住在以权谋私的外单位福利房(星光大厦302、303),查李荣启以权谋私腐败十分容易的。
在徐州市房管局产权管理处档案材料:李荣启夫妇的星光大厦302、303《房屋所有权登记表》(下简称《房屋所有权登记表》)可以看出李荣启明显的以权某私的违法犯罪:
1、《房屋所有权登记表》中产权来源项为:集资建房。即国家政策规定的给本单位职工的福利房,只有本单位职工才有权购买,只卖给住房困难的职工,而且夫妇双方只能购买一套。
可以看出李荣启明显的以权谋私违法犯罪:
(1)李荣启夫妇的星光大厦302、303是徐州市建设局的集资房,李荣启夫妇均不是徐州市建设局职工,李荣启夫妇从来没有在徐州市建设局工作过(没房李荣启当时是徐州市委常委、市宣传部部长,现任徐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荣启老婆一直是徐州市总工会职工),没有资格买建设局的集资房。
(2)李荣启不是住房困难的职工,在李荣启夫妇以权谋私非法购买徐州市建设局的集资房星光大厦302、303前,李荣启已有三套福利房,市委家属院二套、康居小区一套,房屋面积超过238平方米。即李荣启使是建设局职工,也不能购买集资房星光大厦302、303。
(3)即使本单位的夫妇双方也只能购买一套集资建房。《房屋所有权登记表》可以看出星光大厦302是李荣启老婆王亚玲的产权,303是李荣启的产权,这是李荣启明显的以权谋私违法犯罪的铁证。
2、《房屋所有权登记表》中登记类型项为:转移登记。
李荣启夫妇买星光大厦302、303是买新房,不是二手房。买新房应该是房产登记,买二手房当产权变更时才是转移登记。为什么李荣启夫妇买新房星光大厦302、303是转移登记?因为李荣启买的是外单位集资房(福利房)是非法的,要转移登记使其“合法化”。
3、《房屋所有权登记表》中产别项为:私产。
说明李荣启夫妇以权谋私,通过大量违法操作使星光大厦302、303为李荣启夫妇私产。
4、当时市场价每平米超过5000元的房屋,依据举报人举报星光大厦302、303共280平方米外单位二套集资房李荣启只付了二十万,明显低于市场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被明确以受贿论处。从王培荣网络举报而落马被判刑的泉山区委书记董锋的判决书可以看出,董锋低价购买的房屋,以受贿论处。
《中国共 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该准则第一条第六款规定:
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在1997年3月发布的《中国共 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第一条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徐州市副市长李荣启以权谋私腐败是党纪国法所不容的,但李荣启涉嫌十分明显刑事犯罪却无人查处。
5、李荣启不仅涉嫌受贿,而且是主动索贿。在矿大办公楼,在矿大领导在场情况下,李荣启本人对王培荣讲了如何以徐州市委市政府名义取得建设局锦绣嘉园内层高22层的星光大厦二套集资房的过程:
2003 年,当时李荣启任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有市委二套房子(一套60多平米,另一套40多平米),还有康居小区138平米一套市委福利房,李荣启夫妇住在康居小区,父母住市委房子。考虑到照顾父母不便,李荣启向当时常务副市长庄华平(现徐州市政协主席)提出解决住房困难,由庄华平安排,市政府秘书长兼建设局局长杨军操作,得到二套280平米建设局集资房,一套在李荣启名下,另一套在李荣启老婆名下。
李荣启一再声称:他得到的二套建设局集资房是市委市政府同意的,是合法的,但拿不出任何证据。李荣启以权谋私违法犯罪,为了逃避法律惩处还恶意陷害党和政府组织
李荣启如果住房真正有困难,应该自己去社会买商品房解决。
从李荣启自己叙述的取得建设局集资房过程,十分明显是以权谋私取得的。李荣启当时是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是市委的人,有240多平米三套福利住房的李荣启如认为住房还有“困难”,理应向市委后勤部门申请解决。李荣启有什么权力直接向外单位的当时常务副市长庄华平提出解决住房“困难”。作为常务副市长庄华平更没有权力给外单位的有240多平米三套福利住房的李荣启再安排建设局二套280多平米的福利房。这是徐州官场严重腐败的表现之一。
6、李荣启在徐州市区以权某私至少取得六套福利房,其中四套低价买,高价卖,非法谋取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