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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法官眼中,法院不是公器,不受法律制约。根据中国法律,即使法院不愿立案,也应当在法定七天期限内给出不予立案的裁定,保障公民的诉讼权利。原告对裁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但是,上海的各级人民法院既霸道又无赖,就是不给市民立案,连一张不予立案的裁定书也不出具,被剥夺诉权的公民只好冲向党政部门不断上访,上北京抗议投诉,或是逼上梁山、暴力反抗。
6月9日,上海访民为“捍卫法律,我要立案”的正义行动,五十多名访民到上海浦东人民法院开要求立案而开“联欢会”!呼吁法院给他们立案,场面非常之震憾。其中有访民打着横幅,上面打着“党啊,母亲,儿子讨饭了”!甚至有访民连讨饭的破绵被也担进法院的立案庭,打算长住下来等法院立案。
现场有一记者采访了一访民,该访民说:“老百姓对他们已经恨之入骨,这个共产党是没有希望了,快要灭亡”。陷于绝境的访民。无奈地呼出:“和谐社会,何以为家?”的悲凉哀叹和愤怒!
来稿:上海访民
2011-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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