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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众生冷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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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7 08:4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DIV style="FLOAT: left; POSITION: relative; TOP: -10px"><IMG height=60 src="http://img.epochtimes.com/i6/images/ADJYLogo3.gif"></DIV>大纪元 &gt; 新闻 &gt; 大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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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cellSpacing=3 cellPadding=3 align=center border=0>
<TBODY>
<TR>
<TD align=middle><!a href=http://img.epochtimes.com/i6/710061808311667.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img.epochtimes.com/i6/710061808311667--ss.jpg"></A></TD></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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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middle>
<DIV class=bn16>北京街头匆忙的上班族。(Getty Images)</DIV></TD></TR></TBODY></TABLE><SPAN class=BL24B>大陆众生冷暖相</SPAN><BR><BR>作者:王静雯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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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
<DIV class=dd18>【大纪元10月7日讯】 (本文是新纪元周刊半个月前的一篇大陆新闻)
<P>九月十八日,胡锦涛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由基层推荐、公众投票产生的五十三位全国道德模范及二百五十四位提名奖获得者。中共新华社评论说,如今大陆在“一些领域出现了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奢侈浪费等道德失范现象。”此次评选道德模范“顺民心、得民意”,“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然而与这些模范得奖所对应的是,随便浏览近期大陆社会新闻,不难看到很多好人却在世态炎凉、人情冷暖中苦苦挣扎。
<P><B>青年扶摔倒老太 反被判赔四万</B>
<P>九月五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去年十月发生的一起“老太太上公共汽车被撞”一民事纠纷做出了一审判决。原告六十多岁的俞老太称她上汽车前被被告小伙子彭宇撞倒,彭宇等她家人赶到后,一起送她上医院,彭还给了她两百多元钱。检查发现俞老太骨折,属八级伤残,于是老太太上告法院,要求彭宇赔偿她十三万医疗费。
<P>被告彭宇的证词却完全不同,当时三辆公交车同时靠站,俞老太要去赶第三辆车,彭宇从第二辆车的后门下来。彭说:“一下车我就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了,不一会儿,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动过来扶老太。老太感激得要命。后来老太告诉我们她儿子的电话,中年男子主动拿出手机联系。大约半小时后,老太的家属来了,大家一起将她送到医院。家属说没带钱,我还帮着出了二百元医药费。后来老太突然变脸,说是我撞倒了她。双方争持不休,他们还拨打了一一零报警。在派出所我把事情经过作了笔录。”
<P>彭宇到底是助人为乐还是肇事者呢?据现场唯一的证人:那位打电话的中年男子陈先生称,“当时我没有看到老太是怎么摔倒的,但看到年轻人走过去扶她,这个距离应该有一米吧,后来我也赶过去扶老太。”
<P>彭宇的律师曾要求法庭调取城东派出所的原始笔录,可不知为什么,交到法庭的是份事后誊写的。上面写道:“彭说:我下车时,自己的左胳膊猛然感到被撞,回头一看,一位老太摔倒在地。”而法庭上彭宇一直坚持自己在老太摔倒前,没和她“有过任何肢体接触”。
<P>开庭前,彭宇找到唯一证人陈先生,俞老太一见他就摇头否认,“当天做好事的确实有个中年男子,但不是眼前这人。真的不是他!”被指为“冒牌证人”的陈先生表示,自己和本案的任何一方都没有利益联系。“为什么不调取当日的通话记录,是我用自己的手机给她儿子打的电话!”
<P>法院在判决书上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可“自行离去”,“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判决书还说:“如果不是他撞的,他应该不会垫钱”。
<P>判决书还说:彭宇在下车过程中因视野受到限制,无法准确判断车后门情况,故此事故中,双方“均不具有过错。”“根据公平原则合理分担损失,本院酌定被告补偿原告损失的百分之四十较为适宜。被告彭宇在此判决生效的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人民币四万五千八百七十六元;一千八百七十元的诉讼费,由老太太承担一千一百七十元,彭宇承担七百元。”
<P>因这场官司的干扰,彭宇已无心工作、失业在家。当满怀信心的他和律师听到判决后,小伙子愣住了,长时间地一言不发,最后眼眶开始泛红。过了好一会儿,他低声说:“我要找说理的地方。”坐在旁听席上的证人陈先生却气愤地喊道:“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P><BR>
<DIV style="LINE-HEIGHT: 90%; TEXT-ALIGN: center"><!a href=http://img.epochtimes.com/i6/710061808301667.jpg><IMG src="http://img.epochtimes.com/i6/710061808301667--ss.jpg"></A><BR><SPAN class=bn12>中国大陆社会道德失范现象严重。图说由上至下: 1、不少农民工不讲诚信,得到补偿款后,想方设法逃避应当交纳的律师费。图为二零零四年十一月,新疆乌鲁木齐,一些农民工坐在路边等生意。 2、一九九八年五月八日,北京,一位老妈妈带着孩子在路边乞讨,而路人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3、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八日,北京,一名男子几天前在此路段被一辆汽车撞死,肇事汽车逃跑。家人哭诉,并贴出愿意出两万元给任何提供信息的人。 4、二零零七年八月二日,上海,一名小女孩在地铁车厢中下跪乞讨,而乘客视而不见。</SPAN></DIV>
<P><B>丈夫救火献身 妻子贴通告还债</B>
<P>俗话说“人死帐烂”,但前不久网络上却流传着一个“美丽的故事”。据《江南都市报》报导,今年四月九日,江西德兴市李宅乡宗儒村的王云林,在帮助别的村民灭山火时不幸被石头砸伤,献出了年轻生命,其生前债务变成了一笔“糊涂帐”。
<P>然而几天后,王家房屋外贴出了一个通告:“各位乡亲好友,如有与死者王云林生前有经济来往帐目的,即日起请与其家属联系,以待清理解决。家属陈美丽。”原来几年前,王云林借钱买了辆农用车跑运输,但借谁的钱,具体借了多少,王云林没向家里人提过,也没任何记录。
<P>“云林生前在村里口碑一直很好,如今人刚死,如果不还钱,肯定就遭到别人非议。欠了债我一定还”妻子陈美丽说。还债通告一个月后,先后有十多名债主上门讨债,讨要金额高达五万元,远远超出了陈美丽的想像。最让人头痛的是,五万元欠款中,近四万元没有任何凭证。陈美丽说:“但我相信他们,这些人能在云林困难的时候借钱给他,也是非常不容易。”
<P>“人没了,钱也没了,这一家老小怎么过呀?晓得这样我就不还了。”面对困境,陈美丽的婆婆对当初没有阻止儿媳妇还债感到非常懊悔。老人深深地感觉到,虽然儿子生前所欠大部份债务都已还清,也没有人在背后说三道四,但如何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已成为这家老小的大难题。如今陈美丽几个月大的小女儿身体不好,没钱去医院看病,大女儿王颖虽天资聪慧,却因无钱交学费而面临辍学。
<P>知情人都知道,王家这些年很不顺。二零零零年王云林的父亲突发脑溢血身亡;零三年王家的大儿子不幸车祸身亡;今年四月王云林又在灭火中丧生;而现在家中唯一的小儿子,虽已成年,但因小时候患脑膜炎,至今生活不能自理。
<P>“不管将来怎么样,我都不会扔下婆婆的。”为了让老人相信自己,陈美丽已将乡政府捐助的一万元慰问款全部留给了婆婆。面对这样一个“美丽”的故事,有网友质问:难道社会就让她一人独自承受苦难吗?
<P><B>讨薪农民工拖欠了我的工资</B>
<P>前不久,因长期为农民工维权而被称为“农民工律师”的周立太在其博客上《又有一群“狗日的”跑了》一文中痛斥那些曾让人帮助讨回工资的农民工:“对于像王某某等人这样拿了钱就开溜的当事人,我只能说:真是一帮畜生!”该文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议。
<P>从三峡库区农村自学成才的周立太,自一九九六年在深圳开始为老乡代理工伤维权官司,至今已代理农民工维权官司七千多件。然而,不少农民工不讲诚信,得到补偿款后,想方设法逃避应当交纳的律师费。多年来共有五百多万元的律师费无法追回。
<P>由于农民工大多没有钱,缺乏相应的支付能力,不可能在打官司前支付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周立太长期以来都采取“风险代理”方式--在官司打赢之后,按照双方事先协商的比例收取律师费。绝大多数律师都不愿意采用这种方式。因为办理工伤类案件的周期大多在三年左右,一旦当事人失信,律师只有“倒贴”。
<P>面对这样的“黑色幽默”,周立太本人也很痛苦,在被拖欠工钱、遭遇工伤老板不给抚恤和赔偿时,农民工是讨债人、是弱者,可当农民工通过律师代理得到该得的那一份收入却不付律师费时,原来的讨债人又成了欠债人。“贫穷不是农民工逃避律师费的理由,如果大家都用这个理由,中国所有的农民工律师事务所就会垮掉,到时你找谁去代理你打官司呢?”。<BR>
<DIV style="LINE-HEIGHT: 90%; 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epochtimes.com/i6/710061808291667.jpg"><BR><SPAN class=bn12>因长期为农民工维权而被称为“农民工律师”的周立太痛斥那些曾让人帮助讨回工资后却不付律师费的农民工。图为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九日,周立太在重庆的办公室里。(新纪元资料室)</SPAN></DIV><BR><B>《意外戳穿的谎言》也是谎言</B>
<P>八月二十日,江苏卫星电视台《人间》栏目播出了一个让自己儿子给别人当儿子的感人故事:十多年前,清镇市民李廷发不顾医生劝告,坚持让生病的妻子生下一个儿子。儿子生下来就有残疾,不知情的妻子也终日卧床不起,于是把孩子带给别人抚养。妻子提出想看儿子时,李廷发不是带自己的残疾儿子去见妈妈,而是向邻村的顾新龙借了一个健康的儿子,让其冒充儿子定期到府看望。十二年后,妻子意外知道真相后病情加重了,而亲生儿子也最终无法原谅李廷发的“欺骗”……。
<P>据说画面里活生生的镜头感动了很多观众。然而有记者想深入采访时才发现,在公安局的户籍管理登记中,所有当事人都是“查无此人”。四处打听也没消息,连给《人间》栏目制片人询问也是石沉大海。
<P>新华网论坛上有人质问说,“《意外戳穿的谎言》也是谎言,还有多少媒体在作假?”不久该主题被关闭,人们再也看不到里面的内容了。
<P><B>“中国最美女教师”的美与不美</B>
<P>二十五岁的王梅香是河南省林州市林淇镇白泉村一名任教八年的乡村民办女教师。白泉村地处太行山深处,自然环境恶劣,王梅香只能在牲口圈改建的一间教室给仅有的两位学生女童上课,每月工资二百元。她的事迹被网络传播后,曾被誉为“中国最美女教师”。
<P>今年七月,一个名为〈我制造了中国最“美”深山女教师〉的帖子在网络热炒,发帖者自称是王梅香的两位经纪人。她们在网上详细描述了如何“制造”出“中国最美深山女教师”的始末,以及当初她们和王梅香签订的代理协议:网络效益出来后,梅香所得收入一半归她俩。
<P>然而今年五月,王梅香背着两位“网络推手”,放弃了和省领导见面以及公开演讲的机会,和丈夫去烟台接受了一笔两万元的捐款。由于某种“分赃不均”似的纠纷,才使上述内幕公之于众。
<P>有文章评论说,一个远离尘嚣、远离功利的感人故事,却因为金钱推手的缘故让人失望。“最美女教师”扭曲了慈善。如今石门小学已被取消,仅有的两名学生转到十二里外的另一小学,而梅香也准备告别讲台,安心当妈妈了。X<BR><FONT color=#ffffff>(http://www.dajiyuan.com)</FONT></P></DIV>
<P class=GY16>10/7/2007 7:07:41 AM</P>
<P>本文网址: http://www.epochtimes.com/gb/7/10/7/n1859121.ht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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