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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上路 微软中箭 可能罚1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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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8 10:3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反垄断法1日正式上路,全球最大软体公司美商微软果真成为第一个被告。

媒体报导,商务部已将微软的反垄断调查建议转由外资司处理,若微软败诉可能判赔十亿美元的巨额罚款。

反垄断法8月1日正式实施的前一天,中关村20几家业者的代理律师董正伟向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发出"请求保护公民财产权益的建议申请书",建议对微软开展反垄断调查,罚款十亿美元等。

新华社报导,日前董正伟收到商务部的挂号信函,告知对微软的反垄断调查建议等已经转由外资司处理。董正伟表示,商务部是三部委中第一个作出积极反应的机构。

法制日报报导,截至2008年6月底,网民数量达到了2.53亿,每年以超过20%的个人电脑销量高速增长.然而70%的个人电脑用户和单位用户,正在使用微软的视窗作业系统和办公室软体,微软软体产品在大陆市场占有70%的绝对市场支配地位。

微软中国市场最新视窗作业系统和办公软件Office 2007 最低售价为人民币899元,Windows
Vista家庭基础版售价人民币499元。按此计算,2007年微软视窗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体,在中国至少有人民币414亿元左右的市场份额,如果考虑微软的其他产品,该公司在中国市场的收益将更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47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者,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罚款,董正伟据此建议反垄断执法机构,应该对微软处以十亿美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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