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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私有与森林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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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7 21: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权力私有与森林法则?
张三一言
    权力原本是谁的就会有大争议,因为它涉及观点,但是,还是有理由可以说明的。权力应该是谁的,一样有大争议,但是,有自然法和正义理论可以辨析。有人无视自然法,宣扬权力私有。权力私有产生于森林法则,维护和扩张私有权力也需要依靠森林法则。(以上是本系列文章前言)


[]、权力(这里说的权力是指国家管治权力,下同)是公有的还是私有的?

    答案是私有的,也是公有的。因为公有权力和私有权力过去曾经存在,现在还是存在。例如秦朝政权是嬴某的,清朝政权是爱新觉罗某的,中华共产国政权是毛某的(现在一定程度上或许是共产党决策者集体的),古巴政权是卡斯得罗某的,北朝鲜政权是金某的…这都是权力私有的证明。古曾偶尔出现,今则成为主流的民主共和政权则是权力公有的证明。

    不管是民主制度还是专制制度,也不管是公权力还是私权力,抓到权力的人都有权力私有的倾向;即使口头说支持权力公有,但实际上总是尽一切可能把权力转化为个人私权。这是权力自我扩张本性决定的。“没有不自我扩张的权力,只有能否自我扩张的权力”。这就是为甚么权力者要求权力不受限制,人们要视权力如盗贼并力以防范监督、把权力视作老虎而关进笼子的原因。

    民主制度下的权力并非是“不自我扩张的权力”,只是不能或很难自我扩张的权力。所以,一般地在民主成熟国家权力者不敢也没有办法变公权为私权。之所以不敢,是因为风险太大;一不小心被抓个正着,手中的权力就被取消。在民主制度三权分立制衡下,在传媒和民主监督下,你要把权力私有化,寸步难行。


[]、甚么人支持权力公有,甚么人支持权力私有?

    既然古今中外都公权私权,哪些人支援公权,哪些人支援私权呢?

    从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看,专制政权掌权者力主维护政权私有;专制者是权力私有的主体和主力。其次,最强烈追求权力私有者是失权而沦落为平民的前朝遗子遗孙、残渣余孽;这是私有权力的疯狂分子。现在不时也会看到一些前清爱新觉罗后人疯疯癫癫、吉珂德先生斗风车似地反对民主,并要求现党政权让位于清皇,恢复大清帝国;或屈服于现实鼓吹党头称帝。其三,是附庸于专制权力讨饭吃的奴才、御用文人们维护私权,向现权力乞残羹活命;这些家伙面目特别可憎。其四,就是接受专制文化传统的读人,中国的士大夫主流就是这类读书人;现今中国的知识精英在对待权力问题上的表现与古来之士大夫没有实质区别;也是忠君、忠现政权、维护权力私有者;这既是古来如此,也是今天如故的中国读书人主流。承认现一党专政政权,与现政权合作的言行无法遁隐其维护私权(一党之私独霸国权)的实质。

    现今很大部分知识精英肉体外是穿西服的,但是灵魂里面则是头拖长辫,膝跪党权;是一群奴性内在化的奴隶。


[]、主张权力私有前提是森林法则

    私权力是古野蛮时代特征;公权力是现代文明的标志。实现私权力的手段是森林法则,强权就是合法,强权就是公理,胜者为王,败者为奴。实现公权力则是对话妥协和约定程序;大家都遵守妥协的结果。

    权力私有产生于森林法则,维护和扩张私有权力也需要依靠森林法则。所以,主张权力私有者必须尽力维护宣扬森林法则。

    枪杆子出政权,是用毛泽东语言表达的森林法则;毛泽东打天下者坐天下是森林法则强盗逻辑的实践。枪杆子出政权、打天下者坐天下表达了一个观点:权力是可以抢劫的。在共产党意识型态已经破产,政权法性严重突显的今天,出现一批维护森林法则、宣扬抢劫政权歪说是顺理成章的事。


张三一言
20110817
   香港

【公权力私权力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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