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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历史学家雷根的《愚昧改变历史》一书讲到,罗马尼亚在齐奥塞斯库时代,曾采取强制鼓励生育的政策。1966年,为了“提高人口数量”以“增强国力”,齐奥塞斯库实施了禁止堕胎乃至禁止节育的政策,宣称“不生育孩子的人就是背叛国家的人”,并规定禁止离婚,每对罗马尼亚夫妻至少要生四个孩子,不能受孕的女性要交纳税金,堕胎者将受到判刑囚禁的处罚,妇女月经期要受到严格的检查与盘问。为保证“政策落实”,齐奥塞斯库命令执法者进驻机关、工厂、学校、农村等单位对妇女进行严格监控,督促她们每月必须做妇科检查以确保没有使用避孕工具,而对那些避孕的妇女和做堕胎手术的医生,一经查出就给以严厉打击,处罚监禁。当时的罗马尼亚人私下把这些执法者称为“月经警察”。
世间有一些事本来是好事,但如果国家采取行政手段来强力推行,就变成坏事了。例如,齐奥塞斯库希望提高罗马尼亚人口的生育率,这本来是一件好事,如果罗马尼亚政府采取经济手段而不是行政手段,对多生孩子的夫妇进行适当的经济奖励,但不惩罚少生孩子和不生孩子的夫妇,那么无疑会得到罗马尼亚人民的支持,效果也会好得多。然而,齐奥塞斯库推行的强制生育政策,给罗马尼亚的妇女和婴儿带来了巨大的灾难:许多妇女不愿成为生育机器,铤而走险偷越国境想到邻国寻求庇护,却往往被当作“叛国者”遭到边防军的射杀;罗马尼亚国内地下流产与堕胎服务应运而生,却因卫生条件和医疗技术的无法保证导致怀孕妇女死亡率不断上升;更严重的是,由于当时罗马尼亚国内妇产医院、妇产专家、产科医师、儿科医师以及妇幼保健工作者的数量远远无法应对大量出生的婴儿,致使许多新生婴儿因得不到及时护理而死亡,仅仅在“新生育政策”实行后的一年内,该国婴幼儿死亡率就增长了145.6%......
中国现行的人口政策与齐奥塞斯库时代的罗马尼亚在表面上相反,中国是限制生育,罗马尼亚是鼓励生育;但在本质上有一点相同:都采用强制手段推行人口政策,公民没有生育的自由。
中国计划生育的一个理论基础是:人口是负担,人口越多,人均资源越少,减少人口有利于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例如,中国人口学家李小平(网名“半个诗人”)认为,中国人口数量应减少到3亿,这样中国的生活水平才能赶上美国。对此,我已写过一些文章论述:人口政策应着重于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而不是减少人口数量;高素质的人口是宝贵的资源而不是负担,13亿人口的中国比3亿人口的中国更有发展前途。
虽然我认为在资源容许的范围内,人口多一些对于经济、社会和科技的发展更有利,但在人口问题上,我最关心的不是人口数量问题,而是人口素质、人口结构和生育权的问题。不错,我认为人口多是一个国家的优势而不是劣势,但如果以此为理由而采取强制鼓励生育的政策,我也同样反对。在计划生育问题上,关键不是人口多少的问题,关键是有没有生育自由权的问题。生育本来属于公民私生活的领域,不属于国家公权的管辖范围。如果公民没有生育自由权,如果国家有权控制公民的生育,那么其结果必然是:今天,政府借口“人口太多”而搞强制“一胎化”;明天,政府也会借口“人口太少”而强迫妇女怀孕,正如齐奥塞斯库时代的罗马尼亚那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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