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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跳水锦标赛结束,新一届国家队集训即将开始,但围绕中国跳水的问题却似乎并未“风下浪静”,23日,一封于芬举报周继红涉嫌私
吞自己奖金的检举信曝光,让这两位本来就处于“风尖浪口”的湖北老乡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今年初,于芬在表达希望重返国家队的愿望时,便已经就自己应得的奖金的去向问题提出了质疑,但具体情况如何,外界一直缺乏实际的概念,而透过这份2008年1月28日于芬提交给国家体育总局的检举信,可以清楚地看到,在伏明霞、郭晶晶、劳丽诗、周吕鑫、林跃、王鑫及何姿这7名队员的身上,均存在着于芬本应拿到的奖金,于芬只拿到15万7千。其余都没能拿到的问题。
周继红(资料图)
伏明霞、郭晶晶都曾深得于芬的指点
在检举信中提到“根据奖金发放的有关规定,教练员带一名运动员满四年,在该运动员离开后的两年内应享受同等奖励,两年以上的按有关规定比例发放奖金。以上清华队员从离开我到获世界冠军等获奖名次的时间均未超过规定发放奖金的范围,但是令人不解的是,几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奖金均未发放给我。而国家队奖金的发放惯例是由跳水队负责人上报,游泳中心批准方能发放。那么我近十年的奖金跳水队负责人周继红到底报给谁而又最终落入了谁的手中了呢?”
检举信举例说,2000年悉尼奥运会结束之后,湖北省对夺得女子3米板金牌及3米板双人银牌的伏明霞进行了奖励,按理,于芬作为伏明霞的主管教练,也同样会有奖励,但于芬却一直未能拿到。直到于芬后来亲自向当时主管体育的湖北副省长提出质询后,并经省委相关领导过问,才从湖北体育局相关领导那里得到这样的回答:“于芬的奥运会奖金全部交到了国家队领队周继红手上。”
2000年悉尼奥运会湖北给予教练的奖金是,金牌30万,银牌20万!
检举信还披露了这样一个细节----2001年,清华的领导就曾经给周继红打电话索要于芬的奖金清单,但周继红竟然摔断电话不予理睬。
检举信中还提及:“自周继红接手国家跳水队后,她利用手中的权力非法克扣我的巨额奖金,无论这笔钱用在何处,都已经构成了贪污罪,都是对我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这个事情,只要认真追查是很容易查清的。”
虽然检举信中于芬并没有给出自己未能拿到的奖金究竟是怎样一个数额,但她表示:“近十年来,我培养的运动员多次获得国内外赛事的冠亚军,按照有关规定,作为他们的教练,我理应享有相当数额的奖金,累计下来已达几百万之巨。”
值得一提的是,于芬的这封检举信提交到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部门至今已经差不多有9个月的时间,检举信所列问题是否属实,有关部门至今没有任何明确的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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