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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看過一部戲劇,大部份的內容早忘記了,只記得一個國君為了逼一個不肯出來見他的人,放火燒山,卻把那人給燒死的劇情。小小年紀,看不懂其中原由,只是對這樣的悲劇感到不忍和不解。
長大後,讀到古文觀止的左傳『介之推不言祿』,才知道原來那部戲演的就是這個故事。
介之推為什麼不言祿?他認為流亡的晉文公重耳能回國為君主是天命,那些邀功的人是『貪天之功』,他不屑為之。我覺得其中最值得玩味的是介之推和他母親的對話。
要說介之推一開始就不想得到晉文公的獎賞,那倒不見得。否則他早早就可歸隱山林,又何必等到獎賞沒有他的份了才說出那些話,才歸隱山林。只是,他畢竟是有骨氣的,既然埋怨的話已出口,那是無論如何也不能再接受任何來自重耳的獎賞了,否則,豈不成了虛偽之人?於是,他寧可被燒死,也不肯出來見重耳了。
再說晉文公,對於跟隨自己流亡19年,並曾割下大腿肉給自己止飢的忠臣給忘了,最後還把他給燒死,那份懊悔,想必也是很深的吧!
註:左傳中並未說介之推是被晉文公燒死的,只是歷代民間藝術作品中都是這樣寫的,也許是因為這樣的悲劇更具故事性吧!
左傳原文:
晉侯賞從亡者,介之推不言祿,祿亦弗及。
推曰:“獻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懷無親,內外棄之。天未絕晉,必將有主。主晉祀者,非君而誰?天實置之,而二三子以為己力,不亦誣乎?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貪天之功,以為己力乎?下義其罪,上賞其姦。上下相蒙,難與處矣。”
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誰懟?”
對曰:“尤而效之,罪又甚焉!且出怨言,不食其食。”
其母曰:“亦使知之,若何?”
對曰:“言,身之文也。身將隱,焉用文之?是求顯也。”
其母曰:“能如是乎?與女偕隱。”遂隱而死。
晉侯求之不獲,以綿上為之田綿上:地名。曰:“以志吾過,且旌善人。”
譯文:
晉文公賞賜跟從他逃亡的人,介之推不談爵祿,爵祿也沒有輪到他。
介之推說:“獻公的兒子九人,只有國君在世了。惠公、懷公沒有親人,國內外都厭棄他們。上天沒有斷絕晉國的後嗣,一定會有君主。主持晉國祭祀的人,不是國君是誰?實在是上天立的他,而那幾個人以為是自己的功勞,不是騙人嗎?盜竊別人的財物,還叫他做小偷,何況竊取上天的功勞當作自己的功勞呢?下面的人贊美他們的罪過,上面的人獎勵他們的欺詐,上下相互欺騙,就難以和他們相處了。”
他的母親說:“何不也去請求爵祿?就這樣死了,怨誰?”介之推回答說:“明知是錯誤而效法它,罪過更要加重了。而且我發出過怨言,不吃國君的俸祿。”他的母親說:“也要讓國君知道這件事,怎麼樣?”介之推回答說:“言語,是身上的裝飾品。身子將要隱藏,哪里還要用盲語去裝飾它?這樣做,就是為了顯露自己了。” 他的母親說:“能夠象你說的這樣去做嗎?我和你一塊兒隱居。”於是母子倆隱居到死。
晉文公尋找他沒有找到,就以綿上作為介之推的封地,說:“以此銘記我的過失,並且表彰善良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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