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在美国延长了中国的最惠国待遇之后,中共在中国国内大量进行反覆宣传,并将这一结果视为政治上的一大胜利。但是根据澳洲法学院研究人员安·肯特(Ann
Kent)在她发表的名为《中国,联合国与人权》(China, the United Nations, and Human
Rights)一书中提到,其实克林顿当时将最惠国待遇与人权分开是因为“商业部门反对(最惠国待遇与人权)这种联系”。
而根据《美国展望》(The American Prospect)杂志的资深通讯员罗伯特·德雷夫斯(Robert
Dreyfuss)的描述,当时支援最惠国待遇与人权脱离的美国机构分别是波音(Boeing)、摩托罗拉(Motorola)、建筑机械制造商卡特彼勒公司(Caterpillar)、AT&T及美国国际集团(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 AIG)。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八日,美国谷歌、雅虎和微软三大网络公司宣布签署“全球网络倡议书”(Global Plan Against
Online Speech),就如何在限制言论自由的国家拓展业务原则上达成行业共识。
倡议书认为谷歌、雅虎和微软三大公司必须遵守业务所在国法律,但是要求网络公司今后无论在全球哪个国家或地区经营,要“小范围地表述或者实行政府侵犯隐私的要求”(narrowly
interpret and implement government demands that compromise
privacy)。在一个国家开始展开其业务之前,认真评估准备开展业务国家在人权和言论自由保护方面的纪录。
威勒纽夫说:“最可能的解释是因为在这个网上商店里面出售一首名为《西藏之歌》(Song for
Tibet)的专辑。这个专辑的歌曲由受欢迎的艺术家们创作,同时购买这个专辑的人们能接触到一个达赖喇嘛的电视节目。虽然还有其他中共不喜欢的,内容与西藏和达赖喇嘛有关的节目;但是(运动员们)当时下载《西藏之歌》这个专辑成为了一种抗议行为。”
在中国大陆,Skype与TOM集团旗下北京讯能网络有限公司TOM线上合作,所推出的Skype又称为TOM-Skype。在台湾是与网络家庭(PChome
Online)合作,推出的Skype称为Pchome &
Skype。在香港,Skype与和记环球电讯合作,推出的Skype称为HGC-Skype。在日本则与livedoor(活力门)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