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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祖笙:中共再次自认是非法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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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0 14:0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廖祖笙:中共再次自认是非法组织



贵州人权研讨会的所有成员在人权日到来之际,集体被失踪了。带走人权研讨会成员的警官说,上面来了红头文件,说贵州人权研讨会是没有经过民政局注册的非法组织,要取缔。据此,我们也不难得出这样的判断:中共再次自认是非法组织,依据相关的法治精神,也该取缔。


中共当局的逻辑是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团,即属非法组织。中共同样是一个社会团体,同样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而且在民政部最新发布的《民政部关于对部分团体免予社团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共产党也并不在免予社团登记的范围之内,故中共无疑是非法组织。


这是根据中共当局的逻辑,水到渠成得出的一种推理和判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共产党作为一个社会团体,毫无疑问是由一些自然人组成的,而不会是由神仙组成的。既然同是自然人,那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面前,就该受到同等的约束,而不能妄自尊大游离于法治精神之外。


“对部分团体免予社团登记”,换言之也即看人下菜,不想一碗水端平,中共治下的民政部这般行事,同样是对法治精神的一种亵渎。既然同属于社会团体,就不该人为划分为此团体是亲娘养的,彼团体是后娘养的。民政部如此喜欢登记的干活,那么就该同样把中共给登记了。


中共作法自毙,在把贵州人权研讨会推进“非法组织”泥潭的同时,也在世人面前自抽了一回耳光,再次自认是非法组织。贵州人权研讨会去民政部门注册,会遭到刁难;中共去民政部门登记,谁能阻拦?两相比较,中共这个非法组织更是无法无天,严重藐视中国的法律法规。


中共秉承打江山坐江山的强盗逻辑,在中国唯我独大,至今盘踞着“执政党”的庙堂。一个执政党对己对人执行的是双重标准,长期凌驾于国家之上,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这就无怪乎大江南北会变得一地鸡毛。“依法治国”是什么呢?“依法治国”是个屁,此外什么也不是。


贵州人权研讨会被中共当局恶意定性为“非法组织”,既是中共再次自认非法组织的闹剧表演,也是专制魔鬼为所欲为,对是与非、对与错、罪与非罪、法与非法的进一步扰乱和模糊。这到底是个怎样的世道?杀人、整人、抢人不是非法,而仅只研讨、主张人权就“非法”了?


仅凭贵州人权研讨会没有经过民政局注册,就轻率地将其定性为“非法组织”,就要加以取缔,可见而今的中共当局来得有多么下流。贵州人权研讨会不是注册与不注册的问题,而是民政局给不给注册的问题。中共的问题则是能注册,偏要凌驾于法治精神之上,藐视法律法规。


当局在人权日到来之际,不是洗心革面展示尊重人权的风貌,而是逆风而行,公然将贵州人权研讨会的所有成员集体被失踪,且将该会定性为“非法组织”,这岂止是在对一个主张人权的社团进行打压?这是在和《世界人权宣言》进行公然的对抗,同时是在挑战联合国的权威!


贵州人权研讨会所受到的打压,再次擦亮了人们的眼睛,让人看到了穷途末路的独裁者的癫狂,也见证了中共再次自认是非法组织。当局对贵州人权研讨会的恶意定性,无改人们对该研讨会成员保有敬意,也阻止不了国人一如既往向往人权。人权的光辉,终有一天会遍洒中国!


写于2011年12月10日(廖梦君同学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伟光正”与绝人之后的恶魔连袂共舞第1973天!廖祖笙居所被反动当局连续断网、断电视274天!遇害学生的尸检报告、相关照片及“破案”卷宗是“国家机密”!作家廖祖笙在国内传媒和网络的表达权被党国非法剥夺!廖祖笙夫妇的出境自由被“执法”机关非法剥夺!)


廖祖笙目前电话:(0598)7861331 13860527331 13799156861
廖祖笙目前住址:中国福建省泰宁县金乾水乡一栋101室
廖祖笙邮箱:liaozusheng@gmail.com


廖祖笙近期网站(图文版):http://stbz.medianewsonline.com/
廖祖笙近期网站(文本版):http://lzswz.myartsonline.com/
廖祖笙谷歌博客:http://liaozusheng.blogspot.com/
廖祖笙博讯博客:http://blog.boxun.com/hero/liaozu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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