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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大陆网络上出现了一篇《致扬州法院蒋惠琴院长的公开信》奇文连载。提到:一年前,作者(即案件原告)曾给法院院长写信,公开揭露以下丑闻:
1. 法院涉嫌受贿5万元却不肯回避。
2. 法官找被告开未受贿“证明”——证明被告行贿法院5万元“纯属谣言”。
3. 法院假回避——因为后来担任一审的邗江法院的院长,正是当年涉嫌集体受贿的仪征法院的院长!
而今年又继续制造新丑闻——
一、判决不需要证据。
二、“不存在”不想面对的证据。
三、知法枉法,公然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规定达16项之多。
四、道德沦丧。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扬州法官至少在八个方面“沦丧”了法官基本的职业道德……
《致扬州法院蒋惠琴院长的公开信》在网络上连载了近五个月,做贼心虚的扬州法院居然无动于衷,任由唾面自干。大陆的法制现状可见一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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