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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玲玉自杀岂是因“人言可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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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6 01: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网易历史
     作为现代中国最著名的女明星,阮玲玉的自杀一度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她的遗书直接控诉媒体流言,连呼“人言可畏”,引起人们对当时不负责任的小报的谴责。连当时处于沉疴的鲁迅,都激于义愤,写了《论"人言可畏"》一文。然而,真相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包括鲁迅。
   
    摘自:《民国的身影----重寻遗落的文人往事》 蔡登山/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原题:真的"人言可畏"吗?----阮玲玉的真假遗书
   
   
   
   
   
    阮玲玉在其名片《神女》中的扮相
   
    1935年3月8日,曾有"中国的嘉宝"之称的阮玲玉,服毒自杀了。这个事件,在当时引起极大的震撼。而阮玲玉留有两封遗书,其一是《告社会书》,这么说:"我现在一死,人们一定以为我是畏罪,其是(实)我何罪可畏?因为我对于张达民没有一样有对他不住的地方,别的姑且勿论,就拿我和他临别脱离同居的时候,还每月给他一百元。这不是空口说的话,是有凭据和收条的。可是他恩将仇报,以宽(怨)报德,更加以外界不明,还以为我对他不住。唉,那有什么法子想呢?想了又想,唯有以一死了之罢。唉,我一死何足惜,不过,还是怕人言可畏,人言可畏罢了。"这"人言可畏",引发人们对当时不负责任的报纸的谴责。连当时处于沉疴的鲁迅,都激于义愤,写了《论"人言可畏"》一文,直指:"她的自杀,和新闻记者有关,也是真的。"一时之间,这些小报记者成为众矢之的。
   
    这两封遗书发表于1935年4月1日联华影业公司出版的《联华画报》上,长久以来被大家所引用及谈论。但其实在二十几天后的4月 26日出版的《思明商学报》,却登载了阮玲玉的另外两封遗书。只是《思明商学报》是30年代出版的一张内部发行的机关小报,发行仅一千五百份,外面的读者是看不到的。不仅当时的读者看不到,就连以后研究电影史的学者也没有人发觉,事实的真相就这样尘封半个多世纪。直到1993年3月,暨南大学
   
    连文光
   
    教授编著的《中外电影史话》,才附有新发现的阮玲玉遗书。后来上海写电影史料的老作家沈寂写了《真实遗书揭开阮玲玉死亡真相》一文,也是根据这新发现的遗书。
   
    真正的遗书这么写着:
   
    达民:
   
    我已被你迫死的,哪个人肯相信呢?你不想想我和你分离后,每月又贴你一百元吗?你真无良心,现在我死了,你大概心满意足啊!人们一定以为我畏罪,其实我何罪可畏,我不过很悔误(悟)不应该做你们两人的争夺品,但是,太迟了!不必哭啊!我不会活了,也不用悔改,因为事情已经到了这种地步。
   
    ********
   
    季珊:
   
    没有你迷恋××(按:指歌舞明星梁赛珍),没有你那晚打我,今晚又打我,我大约不会这样吧!
   
    我死之后,将来一定会有人说你是玩弄女性的恶魔,更加要说我是没有灵魂的女性,但,那时,我不在人世了,你自己去受吧!
   
    过去的织云(按:即张织云,唐季珊玩弄过的女影星),今加的我,明日是谁,我想你自己知道了就是。
   
    我死了,我并不敢恨你,希望你好好待妈妈和小囡囡,还有联华欠我的人工二千零五十元,请作抚养她们的费用,还请你细心看顾她们,因为她们唯有你可以靠了!
   
    没有我,你可以做你喜欢的事了,我很快乐。
   
    玲玉绝笔
   
    当时《思明商学报》在发表这两封遗书的同时,又刊登一篇《真相大白唐季珊伪造遗书》的文章,文中说:"阮玲玉自杀当晚,确写遗书二封,是唐季珊指使梁赛珍的妹妹梁赛珊写的,梁赛珊后为良心所责,说出真情,并将原遗书交出。原遗书极短,文字不甚流畅,而且涂改多处……"
   
    阮玲玉自杀后,唐季珊迫于社会压力,乃指使梁赛珊代笔,伪造了遗书,除将死因归于"人言可畏"外,还将矛头改指向张达民,为自己脱罪。我们看经他修改后所公布的联华版遗书:
   
    季珊:
   
    我真做梦也想不到这样快,就和你死别,但是不要悲哀,因为天下无不散的宴席,请你千万节哀为要。我很对不住令你为我受罪。现在他虽这样百般的诬害你我,但终有水落石出的一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看他又怎样活着。鸟之将死,其鸣也悲,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死而有灵,将永永远远保护你的。我死之后,请代拿我之余资,来养活我母亲和囡囡,如果不够的话,那就请你费力罢!而且刻刻提防,免她老人家步我后尘,那是我所至望你的。你如果真的爱我,那就请你千万不要负我之所望才好。好了,有缘来生再会!另有公司欠我之人工,请向之收回,用来供养阿妈和囡囡,共二千零五十元,至要至要。另有一封信(按:指《告社会书》),如果外界知我自杀,即登报发表,如不知请即不宣为要。
   
   
   
    阮玲玉绝笔
   
    (民国)廿四,3月7日午夜
   
   
    就此遗书观之,作伪的地方太为明显了。上海茶商、花花公子唐季珊和从少女时代就霸占阮玲玉的张达民一样,都是迫害她的元凶,唐季珊还曾在街上当众打她,逼得她几次自杀,而遗书中却有"我很对不住""令你为我受罪""你如果真的爱我",如此"深情款款"的字句,此时此地恐非阮玲玉说得出口,这也未免写得太假了!加上阮玲玉文化程度不高,平日又忙于拍戏,甚少提笔写作,但观遗书,却文思缜密,文辞修饰有加,这在一个在悲愤交迫的人,是无法从容地写出如此通达流畅的文字。因此后来梁赛珍声明,是她将"遗书"交给《联华画报》发表的。而梁赛珊也声明,是她参考了唐季珊交给她的阮玲玉真正的遗书,按照唐季珊的意思起草了两封假遗书,说出"人言可畏"等话语,以减轻唐季珊的责任。那潦草的字迹也是她模仿的,而这一点,当时张达民就曾指出,他曾对记者说"遗书已见报载,唯详细查其字迹,与阮之笔迹不对,但尚不能确定……",云云。梁赛珊也说真的遗书她并没有交还给唐季珊,而是交给了《思明商学报》的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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